第1章3

  “药呢?”戚景思拎着空罐子,整张脸埋在厨房间的昏暗里,“我前两天刚找码头上的工头支了工钱给你,你答应我去看大夫抓药的。”

  “药呢!”

  整个沛县都知道戚家的小子脾气暴躁,一点就着,但戚景思几乎没有用这样的语气跟林煜说过话。

  林煜自知早晚瞒不住,索性坦然道:“换了你年后上学堂的束脩。”

  “我不喜欢读书!”戚景思把手中的药罐子高高地举起,却还是咬咬牙放下——

  不舍得砸。

  家里就只有这么一个煎药的罐子了。

  “我已经长大了!”他撂下手中罐子冲林煜吼:“我能养活我们两个人的!”

  “景思……”林煜走上前去,抬手揉了揉戚景思的发心,像是给一只炸了毛的幼兽顺毛。

  他仰面看着面前已经比自己高出一头还多的少年,柔声道:“你父亲给你联系了京中最好的书院,书院的夫子曾是今上的恩师,是位很好的先生。”

  “你父亲能给你留出这么个席位,定是不易的,你就当去看看,好不好?”

  戚景思浑身支楞着的毛刺被林煜一寸寸抚平,他低着头,只觉得胸口那些委屈恐惧都往眼角上涌。

  “小叔叔要你读书,不是要你出仕为官,更未想过什么大富大贵,只是你年纪尚轻,总该读些圣人之言,识得一些礼数,不能总是这么毛毛躁躁的。”

  林煜拉着戚景思的胳膊坐回桌前,缓缓道:“若是这样,你娘泉下有知,会怪叔叔没有把你教导好。”

  “等过几年,你及冠成年,喜欢做什么,叔叔都不拦着;但你现在还是个孩子,就再听叔叔这最后一回,好不好?”

  亲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除了一个名字,戚景思一无所知。

  是高,是矮,是胖,是瘦?

  他的家明明就在这儿,为什么要去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身边生活。

  “小叔叔这是要赶我走吗?”他抬眼瞧着林煜,长长的羽睫上氤氲着一片雾气,“若是我不去呢?”

  “那我明天便把束脩给你们学堂的先生送去。”林煜的表情还是很淡,声音也很轻。

  戚景思还是盯着林煜,咬着牙问:“那你的药呢?”

  “本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林煜扭头错开戚景思的眼神,半张脸埋进油灯照不到的阴影里,“不过是着了秋日里早晚的寒气,再不济,明年开春也会好的。”

  “会好吗?”戚景思的喉间已经带着些许哽咽,“去年冬天你也是这么说的,那个时候——”

  “你还不咯血。”

  林煜别过去的侧脸微微的抽搐,搁在桌下的拳头攥紧了手边的青衫,“你既知道了,就该快些回你父亲身边去,为何还要留在此处麻烦我。”

  “小叔叔……”戚景思像小时候一样拽了拽林煜的袖口,“我能照顾你的。”

  就像这十七年来你照顾我一样。

  油灯燃着一豆微弱的火苗,被一阵细风吹过,颤颤巍巍的,照不亮这个一贫如洗的家。

  林煜的眼角一片润湿,他急忙起身背过脸去,言语冷澹,“你既已知道与我并无血缘,非亲非故,你麻烦了我这十几年了,还嫌不够吗?”

  他说罢起身,打帘走进里屋前道:“你走罢。”

  “小叔叔!”戚景思冲着林煜的卧房又唤了一声,“我走了——”

  “那些束脩你就会拿去换银子抓药了吗?”

  屋内一片阒静。

  半晌,林煜才重新从房里走出来,他径直走向戚景思的房间,背着身子道:“我给你打点行装。”

  *****

  一封回信送抵晟京,半月后,一辆蒙着锦缎的马车就停在了戚景思住着的窄巷外。

  他跟林煜的住处据说是他爷爷那辈留下的旧宅,阴天漏雨,晴时跑风,那么一架华丽的马车根本就开不进窄巷来。

  林煜带着几个小厮进屋来搬走了戚景思本就不多的行囊,之后就躲进自己屋里,闭着房门再也没出来。

  戚景思站在门口深深一揖,张口轻唤了一声:“小叔叔……”

  房里只传出几声压抑着的咳嗽声给他回应。

  他在身旁,林煜就算是咳嗽都得忍着。

  “你等我回来。”

  最后这一句他说得很轻,转身走出了老宅。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开文了!

  提示一下,这篇文有轻微群像尝试,前期可能有些铺垫,节奏也许不够快,但十章之内会进入高潮,给个机会!下一章攻将开始他怼天怼地的纨绔生涯,结尾出现的才是主角受,不要站错噢~

  束脩(shù xiū):本来是肉干,后作为古代入学敬师的礼物,相当于学费。

  这已经是阿鱼第四本涉及阴谋、朝堂的故事了,虽然都主感情线,但下一本想写一个轻松的。

  下本开治愈系校园文《话唠同桌对我穷追不舍》,还是主攻文,双向救赎的内核不变。

  口嫌体正傲娇攻,学霸兼校霸(丁瑾瑜)X温暖话唠伪学渣,小太阳受(明皙)

  文案:

  因为从小寄人篱下,转学,一直是丁瑾瑜人生的主旋律;直到高二这年,他终于如愿回到幼时的老家。

  为了未来两年的安稳生活,他决定这次一定收敛脾气,在学校做个透明人,却不想……

  开学第一天,就差点在校长室门口把人给打了。

  破功也就算了,关键是还有人误会了自己出手是为了帮他,好巧不巧——

  这个“他”还成了自己的同桌。

  他的新同桌叫明皙,笑容温暖,坠着酒窝,就是话有点多——

  一看就是温室里的花朵。

  对于注定与自己不是一路人的新同桌,丁瑾瑜敬而远之,却不想……

  新同桌偏偏对他穷追不舍!

  一次意外,让丁瑾瑜再次流离失所,他阴差阳错地搬进了明皙家里。

  从小形单影只的他已经把自己活成了一头领地意识极强的孤狼,却在不知不觉间,被明皙像阳光一样温暖的笑容,攀上了自己窗台。

  明皙和他平时看到的不一样。

  于是丁瑾瑜急了。

  明皙被丁瑾瑜按在树干上,路灯穿过稀疏的树影,孤狼咬住了猎物的脖子。

  丁瑾瑜眼底红得像是渗了血,“明皙,我警告你,我是gay,你最好离我远点!”

  “巧了,丁瑾瑜。”明皙抬头望着丁瑾瑜,笑出酒窝,“那我是不是可以追你了?”

  有人即使身处黑暗,却依旧犹如烈日炙阳。

  他用童年治愈一生,也治愈了旁人本需要用一生去治愈的那个童年。

第1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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