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114

  也许那个omega还会和陆锦森一块睡,睡在刚才被他哭湿的那张床上。

  如果那个omega哭了,陆锦森也会温柔的为他擦去眼泪吗?

  也会把那个omega从房间抱到书房来,看着他办公吗?

  也会每天回来给那个omega带蛋糕吗?每天早上和那个omega问好?

  陆锦森也会标记那个omega吗?他们标记之后会上床吗,陆锦森会对那个omega终身标记吗?

  陆锦森会不会和那个omega结婚?

  在家人、朋友,牧师的见证下发誓爱对方,交换戒指,并且当众接吻吗?

  会的,一定会的。谢之棠知道。

  那为什么那个omega不能是他?谢之棠悄悄升起了这样一个想法,却又瞬间破灭。

  那个omega,陆锦森喜欢的omega。

  肯定会比他优秀吧,也许比他好看,也许比他聪明。

  但至少那个omega不会生着他这样的病,更不会发狂拆了陆锦森的家。

  谢之棠越想,就越难过,忍不住悄悄睁开眼睛,去看面前的陆锦森。

  从谢之棠的角度只能看见陆锦森的侧脸,谢之棠就盯着他看。只是盯着陆锦森,谢之棠就觉得自己轻松了许多。

  谢之棠在心里悄悄说: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接着谢之棠垂下眼睑,又悄悄说:对不起。

  过了一会儿,谢之棠又想:我爱你。

  陆锦森不知道谢之棠的心理活动这样复杂,他批复完了文件,就叫了人来家里收拾东西。

  公寓被谢之棠翻成了这个样子,短时间内自然是不会再考虑待在这儿了。

  陆锦森在考虑带着谢之棠搬到大点儿的房子里去,不必像陆氏老宅那么大,随便一个庄园式别墅就行。

  多雇一些保姆护工照看着谢之棠,会不会好一些?至少心理医生可以在谢之棠犯病时随叫随到,不至于让他们摸瞎。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几天还是住到酒店去吧。

  陆锦森给李哲发了条消息,让李哲一会儿带着搬家公司过来,把他房间里的衣物搬到酒店里,再带着保姆护工一起搬过去,先住上几天。

  无论是重新装修后搬回来,还是另外搬家,都需要一个过渡期。

  陆锦森做好了决定,转身对谢之棠说:“我们先在酒店住几天,你有东西需要带吗?”

  谢之棠朝陆锦森缓慢地眨了眨眼,慢吞吞说:“把…我的画材带上。”

  陆锦森说:“好。”

  接着低头给李哲发消息让他把谢之棠的画材也带上。

  准备好一切,陆锦森就站起身把电脑放回桌面上,站在沙发前问谢之棠:“你现在能走吗?”

  谢之棠仰头看着陆锦森轻轻说:“要先把我放出来,我才知道。”

  陆锦森就单手抱起谢之棠,把他身上的被子拆开了。

  谢之棠被陆锦森拦腰放到了地上,陆锦森才放手,谢之棠立刻腿脚一软跪到了地上。

  像是自己都懵了似的,谢之棠盯着自己撑在地上的双手看,还没缓过神。

  于是陆锦森微弯下身将谢之棠一把抱了起来,又放到了沙发上,说:“可能是在被子里裹久了,血液不通,你坐着休息一会儿,我让保姆给你倒杯水来。”

  谢之棠点点头,在沙发上伸直了腿,拿手轻敲着有些发麻的大腿,希望它能快点儿恢复知觉。

  陆锦森没有走远,只在门口让保姆拿杯水进来给谢之棠,说完就走回了书房里。

  像是对谢之棠独处很不放心。

  谢之棠心知肚明,于是也没说什么,盯着面前的茶几发呆。

  陆锦森看了谢之棠几眼,心想着得给谢之棠找些事儿做,看了看四周,忽然就有了主意。

  书房里,自然是书多。

  陆锦森想了想干脆随手抽了本书出来,是《博尔赫斯诗集》,

  陆锦森翻了翻觉得没什么问题,于是走进了递给谢之棠说:“念首诗。”

  谢之棠有些奇怪地接过书,翻过来,忽然轻轻笑了一下,抬手摸过博尔赫斯四个大字。

  “我很喜欢他。”谢之棠说。

  陆锦森颔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保姆送了一杯温水进来,这回终于是用杯装了。

  谢之棠才喝了一小口就放到了茶几上,有些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翻到目录。

  谢之棠阅读的速度很快,翻书的速度也很快,几乎能听到唰唰地翻书声。

  “《玫瑰》*,”谢之棠坐直了身子读道:“博尔赫斯。”

  谢之棠的声音经过了刚才长时间的哭喊较往日哑了许多,即便读诗之前喝水润了喉也还是哑的,不如往日清脆透亮。

  但这种哑却给诗带上了另一种厚重的层次感。谢之棠咬字很准,轻重、停顿、语调起伏都带着自己的理解和表达。

  “在我歌唱以外的,不谢的玫瑰。”谢之棠读道。

  陆锦森一边听,一边动作迅速的把接下来的行程全部重新核对一遍。

  谢之棠微勾起嘴角,垂着眼皮读道:“…通过炼金术从细小的,灰烬里再生的玫瑰,波斯人和亚里斯多德的玫瑰…”

  陆锦森动作很快,核对好了之后立刻将终端收了起来,坐好了听谢之棠读诗。

  “…那永远独一无二的,永远是玫瑰中的玫瑰…”谢之棠的嗓音缠绵,眼神也近乎黏在了书上。

  陆锦森认真听着谢之棠读诗,谢之棠读得很好听,博尔赫斯也写的很好,陆锦森的欣赏水平就到这儿了。

  谢之棠神色温柔舒缓,读道:“…在我歌唱以外的,炽热而盲目的玫瑰,那不可企及的玫瑰。”

  陆锦森等谢之棠读完,抬手鼓了三下掌说:“读的很好。”

  谢之棠读完,拿手指划过了玫瑰,悠悠道:“玫瑰既玫瑰,花香无意义*。”

  陆锦森看着谢之棠朗读诗歌,看着挺直腰背接着轻轻勾起嘴角,温柔又舒心。

  谢之棠读着,忽然合上书页,抬起茶几上的水杯喝了一口,继续道:“《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博尔赫斯。”

  这也是博尔赫斯的诗,因为太过出名,已经到了谢之棠能够背诵的程度。所以谢之棠轻轻

  把书页合上,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败落郊区的月亮。”谢之棠慢慢在书房里走动,仍旧有些不稳和踉跄。“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陆锦森看着谢之棠逐渐走得稳当。

  谢之棠没有向他寻求帮助,而是选择自己邯郸学步似的逐渐恢复,陆锦森也就装作不知道,让谢之棠自己在书房里慢慢绕圈。

  陆锦森看着谢之棠朝他走来,接着脚步一顿几乎要扑到他怀里,陆锦森下意识想要伸手去接。

  谢之棠却轻轻撑在沙发靠背上,在陆锦森脸颊上印下了一个吻,接着立即转到沙发背后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号前的两首诗,是博尔赫斯写的。

  *号前的"玫瑰即玫瑰,花香无意义"出自博尔赫斯的《七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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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cp预收文:《穿越后成了妖怪们的铲屎官》

  文案:

  钟休惊,超级有钱的三十八线小明星,好不容易颠儿接个真人秀,工作人员给他蒙上眼罩戴上耳机往推椅上一推,不见了。

  钟休惊不知道等了多久,摘了耳机眼罩一看,面前纵然一片原始森林。

  没等他怀疑,从草丛里钻出来只豹子,还口吐人言。

  钟休惊:我草…长莺飞二月天!!这是什么玩意??

  钟休惊:懂了,这怕是节目组搞来的仿真动物机器主持人吧,这俩眼珠是摄像头吗?这做工也逼真了,还能舔我一脸口水,我也要买只玩玩。

  钟休惊想明白就不怕了,敬业的整理了一会儿表情(怕被拍到黑照),对着(自以为的)摄像头就是一通自我介绍,还用咏叹调佯装惊喜道:这大自然太美妙了!我们就应该多远离城市回归自然。(努力保持人设)

  豹子:这玩意可爱是可爱,但是脑子是不是有点儿问题?_??

  钟休惊对着豹头就是一顿猛搓,接着鸡同鸭讲的做起了‘今日任务’。

  一直等到太阳西移,钟休惊一直在森林里穿梭,没有见到一个人,也没有见到其他摄像头,慢慢觉得不对劲了。

  豹子这时也把钟休惊带到了族里,钟休惊回神一看,满山都是发着光的兽瞳。

  钟休惊:虽然我叫休惊,但是这他妈谁能不怕?

  钟休惊:我只是接了个五十万的真人秀节目,穿越是另外的价钱。

  正当钟休惊以为自己小命休已的时候,豹子兴奋地跑进了族里吼道:他是不是很可爱!是我发现的!我第一个!

  其他模样奇怪的动物也此起彼伏夸他:好可爱啊!

  这也太可爱了!

  他是什么妖怪!

  钟休惊:你才是妖怪!反省一下你自己!

  好嘛,既然妖怪不准备吃他,那么钟休惊就盘算着该怎么一个人在原始森林里活下去。

  却发现,这不仅仅是一座森林,这是一个妖怪世界。

  1.无cp。

  2.动物有人型。

  3.撸遍全地图,疯狂搞基建。

第63章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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