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林安多54

  珉王一除,天下归一,赵衍的帝位就坐的稳稳当当的了,也是季岚熙撂下担子去潇洒的好时候,她可不愿意老老实实的原著的剧情发展,怎么也得助赵衍的一臂之力。

  于是季岚熙便一边做着海上的生意,一边让各船船长留意着能治疟疾的特效药。

  那肤色黧黑的青年名唤万才良,正是盛兴商行万掌柜的二儿子,从吃奶的那时候开始就和他爹一起吃在海上,住在海上,不到二十五便成长为一个能独当一面的船长了。

  他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脑袋,颇为骄傲地对着季岚熙嘿嘿笑道:“东家,自从船上听了您的话,买了几桶酸橙柠檬,往淡水里掺进去酸汁子,连喝了几个月,果然船员们牙龈出血的症状就好了许多。”

  “是么,我记得你不说自己是最不喜欢吃酸橙的么?”季岚熙悠悠道,“怎的今日就长记性了?”

  商船出海一去便要大几个月,船员们只能靠干粮和淡水为生,船上很少有蔬菜和水果,都是上岸才能够吃上一顿。

  在这种情况下人体经常缺乏必要的维生素,嘴唇、牙龈等粘膜很容易出血,更严重的甚至能引发坏血症,至人死亡。不过要是有稳定的维生素补充,情况就会好上不少。

  季岚熙又不能和他们这些大老粗讲什么五谷平衡的道理,再加上船上的蔬菜确实不易得,就让盛兴商行的船员们出海时至少备上三大桶的酸橙和柠檬,弄成果汁放在淡水里,平时就着水一起喝下去,也算补充维生素的一个方式了。

  谁道这群船员觉得这种果汁水喝起来没劲又难喝,每次都偷偷倒掉,还是季岚熙让船长下了死命令才让这群油头逐渐习惯了。

  万才良的嘴角扯了扯,似是又在舌尖上感受到那一丝讨厌的酸涩味道,他咧开嘴笑道:“我自己吃不下去酸的,看那群狗娘养... ...”他猛地一顿,尴尬地继续说道,“看那群船员谁不想吃,就给他灌进去!嘿嘿,果然心中一爽快,也就都吃下去了!”

  这小子的心倒是挺黑,是块做船长的好料。

  季岚熙思忖着,问道:“那金鸡纳霜现在在何处,你购进了多少人的分量?”

  万才良抽了抽鼻子,把眼皮一撩,支支吾吾地说:“有一大箱子,大抵有二十几斤左右... ...”

  二十几斤,也还算可以了,毕竟金鸡纳树现在只长在亚美利亚,按照时间来说那里的酋长还在死守金鸡纳树能治 病的秘密,能出口到大郑的毕竟还是少数。

  “... ...东家,这次除了金鸡纳树,咳咳,我还附带了一个赠品回来... ...”

  赠品?季岚熙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坐着,感兴趣地看向万才良,“说来听听。”

  万才良抬起头来,期期艾艾地说:“卖给我们这箱金鸡纳霜的泰西人说,若是我们能带他上船,他便把这一整箱都卖给我们,否则凭着什么神的旨意,他只能卖一点儿。”

  他用手比了个一点点的手势,从两只指头中的狭窄缝隙看季岚熙,“我一想,东家说的是越多越好,咱们做生意的又不能直接开抢,就把他也带到船上了。不过东家放心,人现在被我绑在船上,等我回泉州,就把他放回原地就是了。”

  万才良一挺胸,仿佛对自己的聪明才智很骄傲似的。

  你把人都劫了过来,和直接抢过来也没差了,不愧是万掌柜的儿子,黑吃黑很是有一套,季岚熙在心里暗自腹诽。

  不过她却不知道的是,万掌柜平日里教育万才良,放在嘴上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便是“遇到事情多想想东家是怎么办的”,万才良经过这么多年别人家的孩子耳濡目染,耳朵都要起茧子了,也不知道是谁到底像谁。

  季岚熙倒是很想见一见这名泰西人,泰西人乘船东渡多为传教而来,因而在大郑落脚的第一站多是在港口澳门,还有几名被当今万岁赏识的泰西人作为外国使臣住在盛京。身处异国,他们也大都结伴而行,很少有愿意单独出海的,何况还是在去一个自己都不知道的陌生地方。

  泰西人不仅带来了他们的神,更为主要的是,他们更带来了一种和大郑的发展完全不同的方向。

  一种与格物致知、明明德完全不同的、名为科学的方向,在统治者看不到的角落里,正在悄悄生根发芽。

  那么这位“叛逃”的泰西人,一名群体中的异类,又能给自己带来些什么呢?

  她轻声说道:“去请他进来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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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七日,天气:晴

  亲爱的Joao,你还好么?今天是我到这艘海盗船上的第三十天,离开教会也有三十天了,Joao我的朋友,也许你会问我会不会后悔,但我从来都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按照大郑的话来说,我与他们并非走在同一条路上。”

  林安多把羽毛笔的笔尖按到墨水里,接着写道:

  “我肯定自己上的是一艘海盗船,船员们粗鲁而精神,抱着一箱箱的货物与金币来往于各个港口,回来的时候就翻了一倍。但说实话他们对我还算不错,至少我还能给你写信表明自己十分安全,不要担心,我会再联系你的。——你的朋友,Antony”

  “嗨!外国人!”有船员框框地敲着房门,大声喊道,“林安多!船长叫你下船呢!”

  “来了!”林安多操着生硬的汉话答道,他一把拿起自己的小皮箱子,这里面装的是一个能让自己被统治者所容纳的珍贵东西,每一位明君都要为此倾心,无论是谁。

  “哎,你之前说过自己叫什么名字来的,就是本名,我有点忘了。”船员大大咧咧地问。

  这名船员虽然粗鲁,但是为人十分憨厚,负责照顾林安多的饮食,这一个月里两人相处的还算不错。

  “哦,这个,”林安多说,他用家乡的语言把名字念了出来,“A——Antony。”

  “安,安什么托?”船员嘟嘟囔囔着,“你们泰西人的名字真是难念,嘿嘿,还是我们大郑的名字好。到了,祝你一路顺风。”

  “谢谢。”林安多在舷梯处挥手道,“愿神保佑你,我的朋友。”

  船员的脸可疑地红了一下,胡乱地摆了摆手,就回到船上去了,有一个什么东西被抛了出来,掉在沙滩上。

  林安多捡起一看,是一个用粗布包包裹着的几两碎银子。他小心地把粗布包压在了胸口的方向,心脏碰碰跳的厉害,却因为这点力度变得平缓了一点。

  他最后看了一眼渐渐隐于地平线处的大船,便登上了前方未知的马车。

  林安多只知道自己在一路向北走,一直走了十几天,到了很远很远的内陆才被放下。

  他抬头看向宅邸牌匾上的那几个汉字——肃王府,心头突然涌上一阵莫名的悸动。

  林安多按下思绪,在正门被几个家仆引着去了正堂,然后他便看到了那位半卧在榻上的贵族少女。

  关于这次初见,林安多在晚年所著的《大郑回忆录》中写道:“... ...她卧在那里,周围是一片开的鲜艳的红月季,色彩浓烈的就如同画中的古典仕女,我想这是也许是大郑最美的一朵月季,不过任谁也想不到,这个女孩就是改变了历史的那个人呢?”

  “我 想,这大抵都是由于命运吧。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在她身上显现着,愈演愈烈,直到化为灰烬。”

第三十四章 林安多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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