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章:记慕容冲

  [穿越重生] 《余生尽温柔》作者:檀尽欢【完结】

  文案:

  风华绝代慕容冲vs考古队女主

  是不是每一个惊才绝艳的人,都应该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所以上苍恩泽,让这个一生坎坷折辱的少年,在另一个时代,用另一种方式重生。

  那个小字凤皇的少年,在乱世中短暂又传奇的一生。

  十岁的大司马,灭国的小王子,身世高贵的美貌娈童,阴鸷狠戾的复仇者,杀戮不止的铁血皇帝......

  “未曾告诉你,我的执念不是复仇,是你余生的温柔。”

  “你若弃我,那我便屠尽天下人。”

  温柔是毒,噬心软骨。

  [避雷]

  1,只为慕容冲而写,请勿纠结相关设定。

  2,白日梦之作,为爱发电,请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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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序章:记慕容冲

  “长安......”

  呢喃在唇齿间的二字,随着凛冽的寒风消匿在白雾里,少年回头望向那巍峨城墙,乌云蔽日之下,宛如鬼魅魍魉。

  你且记着,他日我必归来,血洗长安,祭我燕国亡魂,奠我三年耻辱。

  我归来时,城若阻我,我便屠了那城,人若拦我,我便宰了那人。

  [ 公元370年苻秦灭前燕 ]

  “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

  当前秦铁骑踏破燕国城门时,曾经心比天高意气风发的燕室小王子,手握兵权的十岁大司马,天纵奇才的大燕中山王,倾国倾城的凤皇儿,终被折断双翼,囚入了金丝笼。

  姐弟专宠,旁人莫进,长安有童谣传唱道:“凤皇凤皇止阿房”。

  于是,苻坚在阿房城内植下梧桐翠竹十万株,栽桐引凤;可谁曾想到,那名唤慕容冲的凤皇儿,降临阿房之时,朝阳梧桐,碧绿翠竹,俱化作了腥红血光。

  他冷冷一笑,“仁义?和有血海深仇的人,讲什么仁义。”

  [ 公元383年 ]

  淝水之战,苻秦溃败,天下纷乱再起,平阳郡外连绵起伏大霍山下,马蹄飒踏,在洪流瀑布下,他终是止不住的大笑出声,万物生灵被震得肝胆欲裂。

  笑亡国受虏之恨?笑枕席之辱?直到眼角笑出了泪,恨意滔滔,席卷天地。

  那人总是这样,明明是腥风血雨中打出来的天下,却偏要伪出一副仁厚模样,亡国之刃何来体面,所谓恩情,真是天大的笑话!

  寒水印出削峻的一张脸,那这双灿若寒星的眸,曾牵动了帝王的心,而如今,早已布满阴鸷晦暗,那是仇恨浸染出的色泽。

  三年紫宫之辱,十年隐忍蛰伏。

  他玄衣素袍,立马横刀,率领野兽般的乱军,眼中透过凌厉的火光,摧毁了曾经不可一世的苻秦王室,京师毂下,尸横遍野,将千里关中沃土尽变成阿鼻地狱。

  佛经说,阿修罗福如天人,徳非天人,似天而非天之义,易怒好斗,骁勇善战。男身丑恶,女身美貌,而他偏生得男身女相,覆障日月之光。

  慕容家族素来诡谲暴虐,命运充满血腥,这是一个无解的诅咒。

  “修罗转世者,执著仇恨斗争之意志,终非善类,不持三皈五戒,不得圆满。”

  “道长,可有化解之法?”她满身风雪,跋涉千年而来,虔诚跪拜,目中怜悯悲恸。

  老道一甩拂尘,白须颤动,闭目摇头,“无解。”

  生命之涅槃只现刹那辉煌,争一份血统高贵,争一份男儿尊严,那个身负灭亡宿命的凤皇儿,以哀兵之姿,如死亡之神降临,遮天蔽日,覆灭一座都城、一个国家、一代王朝。

  你要知,阿修罗之怒,足以毁天灭地。

  [ 公元386年慕容冲亡 ]

  “凤皇凤皇,何不高飞还故乡?无故在此取灭亡?”

  在杀戮和报复结束之后,化身九五至尊,而天下之大,却无容身之地,天下人,都只肯承认他是那倾国倾城的凤皇,而非铁血帝王。

  他静静垂下满是疲惫的眸子,“我已无乡可返,无巢可归。”

  “凤皇,跟我回家......”她伸出手,在漫天飞雪中,只余影影绰绰的一个轮廓,他神情茫然,当仇恨和暴戾消散后,不见锋锐,柔软地如同不解世事的孩童。

  回家......

  原来,你所在之处,便是我的归途。

  【檀尽欢/千鸟语二人合著 】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慕容冲,五胡十六国的西燕威帝,史称倾国倾城第一人。(真的非常心疼我凤皇,所以想在小说里给他一个新的人生。)

  女主柳颂,佛系考古,认真挖坟,撩凤皇者死。

  作者:檀尽欢/千鸟语

  第2章 来到你的世界

  “道长,她真的能回到她原来的家乡么?”

  握握缰绳的手,被凛冽的寒风冻地僵硬,一股冷意从心底冒出,蔓延四肢百骸。

  似乎,他这一生,都摇曳在凛冽寒风中,鲜少有觉得温暖的时刻,唯有仇恨,才能让那颗死寂的心炙热起来。

  那张祸国倾城的脸,此刻冷峻异常,他缓缓闭目。

  其实,也有几年温香软玉的时光,那是柳颂精心织就的一张温柔的网,让他茧缚其中不愿醒来,可四周无数的明枪暗箭,却将这张网刺得满目苍痍,直到仇恨再次将他笼罩。

  老道闭目,喃喃而道:“九星连珠,乾坤逆转,归来去时......”

  平阳山脉深处的崖洞墓中,昏暗神秘的地宫静静置放一座石棺。

  四周有着星星点点的幽幽绿光,女子静静躺在其中,气息已微弱得不可循迹,她昏睡时安静的眉眼,清丽如水墨绘制,却再不若初见是明媚朝气,是他太贪心,不该留她于此。

  凛冽的寒风卷起衣袍一角,他伫立在山脚下,眼底倒映着连绵起伏的山麓,背影寂寥而孤独。

  回去吧,阿颂......

  我的复仇,本就是一场毁灭,你不需要陪我走向灭亡之路。

  所以,回去吧。

  老道白须微颤,浑浊的眼似看透万世沧桑,他望向那年轻的帝王。

  “用你余生,换她一线生机,值得吗?”

  慕容冲微微眯眸,看着那漫天风雪,终是笑了笑。“值得啊,因为我爱她。”

  “待手刃苻贼后,这条命,谁要谁拿去吧......她都不在了,我还要这天下做甚么?”

  “爱?”老道苦笑,一声叹息,“贫道无法理解,那到底是什么,如果她不记得你,你也无法认出她,爱,还会存在吗?”

  那一袭玄袍墨纹的年轻帝王,眼底偏执成狂,“即便化成灰,我也能认出她。”

  老道破旧的素袍在裂风中翻飞,摇头失笑。

  “罢了,你既已决意自取灭亡,怜你一片痴心,续你十年光阴,茫茫人海,是否还能找到她,皆是造化。”

  天命不可违?

  天命而已,只要肯付出代价,那便逆一回这天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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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市,博物馆

  晓风书屋举办的《考古记》新书分享会上,人头攒动,盛况空前。

  柳颂被秦沐沐拉着,一路从最外围挤了进去,秦沐沐仗着个子娇小,见缝就钻,还拖着柳颂一起钻。

  被挤开的一个男记者有些气愤,转头瞪来时,却瞧见两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短发的秦沐沐长得颇为乖巧,大大咧咧朝他一笑,小声道歉,“不好意思啊小哥哥,没挤着你吧?”

  旁边的柳颂一头细软柔顺的乌发,眉眼细致,轻轻抿着唇,有些尴尬地朝他一笑,如春水印梨花,瞬间拂去心间燥气。

  本欲质问的男记者,在这类娇滴滴的美人面前,顿时有些慌乱,连连摆手,还莫名其妙给她们让了路。

  于是秦沐沐也不客气,拉着柳颂就继续往前钻。

  倒是柳颂有些不好意思了,扯住她,小声道,“好了沐沐,咱们就在这儿看吧,这样不好。”

  本打算挤到最前面的秦沐沐有些无奈,却也知道柳颂脸皮薄,好吧,虽然这样的确有些不厚道。

  不过这个位置已经能看见中间看台的人了,便也就此作罢,老老实实伸头去看男神郑前辈。

  “这代表墓主人的文书,被卷成一轴,放入金属容器中,完全蜡封,再泡在水银里,就这样一直从南宋到了现代,纸张依旧保存如新。直到05年一场盗墓,打破了这座沉睡数百年宋墓的宁静。”

  “盗洞却只有那么一个小孔,那么盗墓者是如何钻进去的呢?后来案子一破才知道,那盗墓者身高只有1米47......”

  一段武义徐谓礼墓被盗始末,一下子便抓住了所有人兴趣,这位被秦沐沐成为男神的学者,便是当今考古界网红,一句“上班也就等于上坟”的段子,火遍全网,也迅速俘获了秦沐沐的小心心。

  用秦沐沐的话来说就是,郑前辈一句话说出了广大考古者的心声。

  长达数小时的分享会结束后,秦沐沐满脸幸福地抱着柳颂的胳膊,一脸陶醉,“不愧是我男神!不愧是咱们考古界网红!我要做郑前辈的死忠粉!”

  柳颂弯了弯眸子,笑起来时像月牙儿,看似温温柔柔的,毒舌功力却不弱,“确定不是脑残粉吗?”

  “哎呀都一样啦。”

  秦沐沐尚沉浸在初见考古界网红的喜悦中,也不计较,“唉,真羡慕你们已经考取田野资格证的,我也想考田野资格证......一手洛阳铲,一手拿罗盘,背着黑驴蹄子,感觉自己就是摸金校尉,好帅啊!”

  在她眼里,师姐柳颂也快与郑前辈齐肩了,年纪轻轻就已经在考古界取得不错的成绩,在他们研究所那可是人人夸赞的优秀人才,更重要的是,模样漂亮,性格还简直全宇宙最温柔!

  不出几年,她的柳颂师姐,肯定会成为新一届考古界网红的!

  “等你真的参加过田野考古,就会发现,一个考古领队并不像电视上那样是一个纯粹的科学探索者,其实还扮演着科学家、人文学者、野行者和一个探险家,以及......”

  柳颂说着顿了顿,笑着看向这个小两届还在实习的师妹,戳破她太过理想的美梦,“还是一个包工头。”

  秦沐沐眨眨眼,“包工头?”

  柳颂摸摸她呆萌的齐刘海,继续无情补刀:“你的郑男神说过,考古学家长期在田野地头练就的这身专业之外的本事,还可以胜任街道主任,或者一个村长。”

  “我不要当包工头,不要当街道主任,不要当村长,我只想当摸金校尉!”

  哀嚎中的秦沐沐,被柳颂‘温柔’地提出会场。

  “沐沐啊,少看点儿盗墓小说吧。走了,回酒店收拾东西,明儿一早的飞机。”

  为了参加男神的新书分享会,两人从安城飞往江市,跋山涉水,在所不惜,可见考古界网红魅力之大。

  或许秦沐沐对郑前辈只是冲动性崇拜,可柳颂对他的崇拜,那可是真真切切的,崇拜他的认真,执着,他的书柳颂每一本都看过,并对那兼具学术韵味与田野气息的笔触痴迷不已。

  这位资深的考古学家,从业几十年来,踏遍了山山水水,见识过不少奇人异事。

  考古,即是器物的溯源,更是人文风土的片羽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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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某市

  月色皎皎,清辉洒落,将城西一处苏州庭院式建筑渡上一层清冷。

  慕容冲猛然从睡梦中惊醒坐起,喘着粗气,额头的冷汗顺着冷峻清隽的脸庞滑下,从喉结滚落至胸口,胸膛尚且起伏不定。

  那绝望的孤寂再次笼罩下来,梦里只有兵戈铁马,尸横遍野,已经有五年零六个月没有梦见她了。

  道长续的十年光阴,已去五年。

  “你不想见我么?”

  不会有人回答,他看向窗棂外,明亮的月被镂空雕刻的窗格切割,再不圆满。

  阿颂,我跨越一千六百年的时光来寻你,可你究竟,在哪里......

  男人掀被起身,踩着月色走近窗户,推开窗扇,那双阴鸷的眼,死死盯着苍穹星空。

  任何不圆满的结局,我都不要。

  我既能改命,也必能改缘。

  一道孤寂而高大的影子,被映在木质地板上,孑然独立。天尚未明,却是没了睡意,江南里的风很孤寂,全然没有分毫温柔。

  次日清晨,天不过蒙蒙亮,一身中式西装的壮年男子,快步走来,急促步伐打破了静谧,转进那扇梨花木镂刻雕花木门。

  抬眼便见书案旁边的人,稍稍一愣,又急忙道:“老板,褚爷在老挝遇上了麻烦,安城那边也有异动。”

  男子名唤霍不戒,是安城百年老字号古玩店的掌柜,而被他称为老板之人,是一个更年轻的男人,因低着头,尚未看清面容,但周身冷峻威压的气势,令人难以忽视。

  慕容冲立于老式乌木书案前,手执狼毫笔,随着手腕转动,宣纸上行云流水的字迹逐渐呈现,那字迹笔势雄奇,如风乎举,鸷鸟乍飞。

  不同于霍不戒的焦急,慕容倒是淡然得很,写完一幅字,搁下笔,才缓缓从书案后走出来,那张脸便清晰呈现在透过窗棂的阳光下。

  那样俊美至极的一张脸,的确是任何描述都显得苍白,都道是男身女相会显阴柔,可在他身上,桀骜野性,清隽冷峻,竟可并存。

  所以,即便是司马迁,也只能在史书写上一笔“倾国倾城第一人”。

  “褚爷的手段,何须我们担心,老挝那边不用管。至于安城......”提及老挝时,他轻蔑挑起了眉梢,顿了顿,却问另一事。“那件事,可有进展?”

  “属下无能,尚未查到夫人的消息。”霍不戒低眉垂首,“我们所知她在这个时代的信息,只有一个名字,但全国同名同姓之人实在太多,按照当年信息,着重在南方寻找,这些年已基本排查完南方,仍无所获,最近正在往北方扩展。”

  随着慕容冲渐渐阴郁的神色,霍不戒忙补充道。“属下必会竭尽全力去寻。”

  良久,慕容冲才缓缓呼出一口气,敛回心神,“罢了,先回一趟安城吧,订今早的航班。”

  霍不戒立刻领命去办,直到出了那庭院,才松了一口气。

  来到这个时代数年,却仍难以摈弃旧时观念,虽改口称老板,但心里,仍觉那是不可冒犯的君主。

  可主子近来行事愈发阴鸷狠戾,若再找不到那人......霍不戒眉头一皱。

  作者有话要说:

  霍不戒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将有转机......

  [鸟爷眉头一皱]:可是那个‘机’?

  [檀爷眉头一皱]:就是那个‘机’。

第1章 序章:记慕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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