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茜素醉笑, “不,你不晓得。”她捂住眼睛,呓语般轻声道:“那天我上街买胭脂, 路过长街,正看到你坐着马车出门。你乘坐的马车剐蹭到了路人。赶车的人大声呵斥被剐蹭的路人,吓得他瑟瑟发抖, 你示意他不要如此, 还走下马车,亲自搀扶路人起身。那日你穿了身烟水白的裙子, 发髻也梳得很好看,仪态更是没得挑剔, 我头一次看到人能有如此优雅大方的做派, 像、像……”她轻笑,“像话册子里的大家闺秀,一看就知道读过许多书。”

  她迎着夜色看向她, “如汀, 我还是喜欢你曾经的模样, 善良优雅,像山顶上的雪莲花, 纤尘不染。如今的你眼睛里有茫然, 虽然仍旧是当初那张面庞, 可我却找不到当年从你身上看到的气度, 你的心似乎……变了。”

  如汀怔然, 她顺着茜素的话, 回想起她还是孟家大小姐的那些岁月。

  那是她一生中最无忧无愁、也是最快乐的时光,彼时她的双手还未沾满鲜血,她的心亦纯净无暇。

  如醍醐灌顶, 如汀顿时清醒过来。

  是啊,父亲母亲从小便教育她,要做个优雅知性的人,纵然世事如何,也要怀揣着一颗良善之心。

  她是出卖了良心,可这不代表不能再找回来,她杀的那些人都是狼心狗肺的东西,根本不配为人,她作甚为那些人而丢了自己的良心?

  茜素醉得糊涂,她打了个酒嗝,趴在桌子上絮絮道:“如汀,我理解你的变化,也晓得你心里不好受。你不用怕,虽然你的父母不在了,但我可以保护你。你仍旧可以做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那些艰难险阻,我来替你铲平。”

  得友如此,夫复何求。

  那一夜,如汀与茜素相拥着哭了许久,她把这些时日来的愁云从头顶驱散,决心活成过去的样子。

  天亮之后,如汀下定决心远离崇月阁,不再帮他们做事。

  她外出买了过去常穿的衣裳,熏上过去常用的香料,她盘起精致发髻,在腰间别上手帕,做昔日打扮。

  她重新找回了自己。

  她鼓起勇气,去与重山先生结交。

  是金子终会发光,重山苦熬多年,终于有了一批固定的追随者,他成了瞿凤郡远近闻名的大才子,他写的书不再堆在墙角吃灰,常常刚面世,便被他的拥趸们抢购一空。

  名利令人智昏,重山变了许多,不再是过去那个说话软糯的书生,举手投足间多了几分傲气,但如汀不在乎。

  如汀仍旧喜爱他的文字,亦喜爱他这个人。

  她永远记得,带她走出困境、在黑暗中给予她一丝光亮的人,是重山。

  她以朋友身份陪在重山身边,将从凤来阁挣到的每一分钱都花在他身上。她为他买房子、买笔墨、买衣裳,几乎掏空了自己。

  能与重山成为朋友,在她看来,是几世修得的福气,花再多的钱她也愿意。

  身边不单有茜素这个好友陪伴,还与打心眼里喜欢的重山有了交集,如汀高兴得每日都想哼歌。

  她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走出来,开始期望以后的生活。

  直到重山喜欢上茜素,她的好日子戛然而止。

  茜素不是很喜欢重山,常在她如汀耳边说重山的坏话,“不过有些文采罢了,说到底,百无一用是书生,哪里值得你这样钦佩。”

  可后来,茜素却与重山搅和到了一起,她的挚友和她的挚爱,共同背叛了她。

  如汀心里不平衡,她为重山付出那么多,为何他喜欢上的人不是她,而是从来不曾为他做过什么的茜素?

  且茜素并非真心喜欢重山,若重山是个腰缠万贯的富商,茜素没准会多与他多纠缠一段时日,可他是个书生,纵使有再多拥趸,也无法给予茜素她想要的生活。

  茜素肆意玩弄着重山的感情,她以此为乐,虽不曾主动炫耀,但在如汀看来,她每时每刻都在炫耀。

  茜素一边接受重山对她的好,一边在她耳边说重山的坏话。她总说重山是个没用的书生,行为幼稚得可笑,简直是个呆子。

  她说男人有什么好。

  她说她腻了,重山这人没意思,不配和她往来,她要抽身而出。

  如汀忍了许久,到最后,巨大的嫉妒感吞噬了她,心底像有一团烈火在灼烧,令她无时不刻不备受折磨。好不容易找回的良心缩小再缩小,末了,彻底消失不见。

  嫉妒彻底吞噬了她的理智和良知。

  她想,除去茜素吧,除去这个背叛她的人,只要除去茜素,重山迟早会回到她身边。

  有朝一日,他会看到她的好。

  她本不愿动手杀死茜素的,毕竟她们朋友一场,她不忍下手。

  谁知刘全胜是个蠢人,人没杀成,还差点被发现,她只好自己动手。

  她欺骗茜素,说要与她一起逃离凤来阁。

  茜素没多想,她设法逃离老鸨子的控制,连夜到约定好的郊外荒地中等她,一直等到她下狠手,推她入井。

  她总是这样子信任她。

  下手的前一刻,如汀不是没犹豫过。只是对重山的爱慕冲昏了她的头脑,令她无法冷静思考,那团名为嫉妒的火苗灼烧着她的心脏,让她坐立不安。

  她匆匆逃离那口井边,直到茜素彻底断气,才重新折返回去,擦掉她在井中留下的字迹。

  茜素不曾读过书,她会写的字不多,字迹也不板正,总是歪歪扭扭的。当时如汀没认出茜素留在井壁上的字是什么,只以为是会暴露她身份的话,她赶紧将字迹擦去,便飞出井口,不敢回头看茜素的尸身。

  直到如汀的所作所为被那几个年轻人发现,他们把她抓到无仙派,用像刀子一般锋利的话语,划开她的心脏。如汀卸下连日来的紧张,在那间阴暗杂乱的房间里,终于想到茜素留下的那几个字是什么——我怪你,但不恨你。

  是留给她的啊。

  茜素应该怪她,更应该恨她,可是她只怪她、不恨她。

  “如汀,你若还存有一丝一毫的良知,便应该日日忏悔不休,你失去的不单是一份友情,还是这世上唯一一个以真心待你的人。”

  这是凌云城的少城主对她说的话。

  无尽的悔恨涌上心头,如汀在房间里抱头痛哭,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多么可笑。

  她这一生,就是个笑话。

  她哭得正无法自抑,几欲昏厥,崇月阁的人突然翻窗而入,以一柄长剑抵在她的胸口,“主子让我来杀你。”

  是那个头戴斗笠的矮个子男人,向来是她与她联系,交代她做事情,也是他教会她如何杀掉孟家那些狼心狗肺的东西。

  自从与茜素结交之后,如汀便再不曾与崇月阁联系过,她问那矮个子男人,“杀我?为何,我并未做过任何对不起崇月阁的事情。”

  那人的话音中沁着寒气,“你伤了花涴,这便是死罪。”

  她困惑住了,“什么意思?”

  花涴是六扇门的人,与崇月阁该是累世宿敌,她伤了花涴,崇月阁的主人应当高兴才是,怎会将此视为死罪呢?

  那人却不愿再透露更多,“问这么多做甚,受死便是了。”长剑不由分说没入她的胸口,传出皮开肉绽的声响。

  她晓得杀死她那人叫什么名字,“时初。”她倒在地上,睁着眼睛对他道:“你帮崇月阁做事,不会有好下场的,杀了这么多人,你的良心不会不安吗?”

  那人收起长剑,对着她轻蔑一笑,“良心?如汀,你杀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已然丧尽天良,你来同我说良心?”他踏上窗台,起身跳进苍茫夜色中,“我并非在为崇月阁做事,只要主子开心,我愿为他屠尽天下所有人。”

  人呐,复杂而矛盾,总要做出选择之后才后悔。

  若是重来一次,如汀会选择远离重山。

  爱情这东西,太虚无缥缈,还是友情来得实在。

  更何况,从始至终,她都不曾从重山那里得到爱情,一直是她单方面在付出,是她一厢情愿。

  而茜素,她给予她许多许多,若说重山是照亮她生命的一点微光,那茜素当是暗夜里的长明灯,只要有她在,她无须惧怕任何东西。

  只可惜啊,她明白得太晚了。

  哪怕用性命偿还,仍觉心有亏欠。

  ————

  作为六扇门最勤恳能干的捕快,花涴曾经卖力工作,每日忙得像打转的陀螺,小腿肚子跑抽筋过好几次。

  她用忙碌来麻痹自己,不去想那些发生在生命中的痛苦事。

  搬到无仙派养伤之后,花涴一不用巡街,二不用探案,顿时变得很是空闲。不过,闲归闲,她不用担心闲下来会胡思乱想,因为无仙派的这些人,根本不给她时间胡思乱想……

  他们都是年轻人,又不用养家糊口,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日子过得悠闲而自在,今天支口大锅炖肉,明天搭个架子烤猪,后天跑河边放纸鸢。花涴跟着他们,过了一段既无忧无虑,又十分长肉的时光,净混吃等死了。

  捏着肚子上长出来的肉,花涴遥送她的上进心离家出走。

  沉寂多年,无仙派终于打响了几分名声,人们惊讶于越千城这个著名纨绔居然有本事连破三桩悬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开始试着找无仙派做事,探探这个声名狼藉的门派到底有没有真本事。

  上门委托的人一下子多了好些。

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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