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民国叙事

  听了一席话后, 叶嫣然没有在发表意见,不得不承认,千夜说的很有道理, 纵使她深爱着脚下的这片土地无论它怎样都会对它充满期待与希翼, 但终归无法掩盖它现在的腐败与落后, 国外的确在很多地方都比现在的国家先进许多。

  虽然叶嫣然说着考虑考虑,但她明显意不在此,那之后千夜也没有在多说些什么。

  叶嫣然没想到的是,在后面的时光中,她会没心思,也没时间再想这些。

  北平的变故来的十分的快。

  洋人在这个交通并不发达的时代并不多见, 有些人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洋人是何模样,当北平街上时不时就能见到洋人时,就表明这并不是个好兆头。

  街上小贩吆喝声此起彼伏,代表了北平的烟火气儿,在书店买好工作需要使用的笔墨后,千夜看了眼前台的那边, 年过五十的老板正在和一个洋人说着什么, 能听得出老板英语并不好, 口音十分浓重。

  在这个时代,能会英语的属实罕见,大多数都是留洋回国的学生,会说两句英文就能称得上文化人了。

  见老板还在忙住的千夜收回了目光,既然这样, 那就再挑两本话本下次带给云景吧,回想一下,也有时日没见过那个气质如兰的少年了。

  本是找书之时无意间听了两耳老板与客人之间的对话, 却听得眉头也皱了起来。

  书店的人不多,半数以上的人视线都在向这边看,无他,只因洋人生的比寻常人都高大许多,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与周围显得格格不入,意外的显眼,人呐天性就是看热闹,见不得能够听懂这边在说什么。

  这洋人拿了七八本书,话语中透露出不想结账的意思,书店老板正面红耳赤的与他争辩,声音渐渐大了起来。

  千夜不紧不慢的将书本带了过去放在木桌前,微微一笑并没有打断两人的攀谈,只是侧耳倾听着。

  虽然没有制造出动静,但还是很快吸引了两人的目光,老板早对千夜很熟悉,这可是书店的常客,那么有气质的一个大小姐经常来,肯定得记住。

  他客气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洋人保罗.艾伯特给打断了。

  “哦,这位美丽的小姐,你真是太太太漂亮了,请问我能有幸知道你的名字吗?”

  面前的姑娘穿着一身蓝色的旗袍,上面缝制的玫瑰花给她增加几分风情,头发用做工精致的发簪盘起来有了几分成熟的韵味,手上拿着一把木质花伞,再配上这小巧的脸蛋,这正是他想要的中国姑娘啊!之前玩的那几个都没这个正,没想到在这破旧书店还能有这样的机遇,他怎么能放过呢?

  “当然能这位外国先生,我叫千夜,很高兴认识你。”

  很流利的说出了一串英文,让对面的金发男子眼睛更亮了,那种充满侵略性的眼神,就像猎人看见了猎物一样,还是一只小糕羊。

  “我也很高兴认识千夜小姐,作为交换,请记住我叫保罗.艾伯特,相遇即是缘分,我能邀请你喝一杯吗?”

  自以为完美无瑕,其实语气充满轻挑。

  “当然可以。”

  在书店老板欲言又止的情况下把账结了,包装好后欲走出门坎,停顿转头一挑眉眼,笑语:“保罗先生,刚才我听闻你的书好像没有结账?需要我帮你吗?”

  保罗.艾伯特有些窘迫,他一向习惯拿东西不给钱,在这片土地上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在美人的面前,这么没品的事似乎不应该出现在一个绅士身上,更何况这个美人还没搞到手。

  抱歉的对千夜笑了笑,他解释:“我只是借来翻阅一下,没有打算带走,这是误会,误会。”

  “原来是我误会保罗先生,真是抱歉。”

  “不必抱歉,是我的错。”

  保罗.艾伯特暗自为自己感到骄傲,没想到这里的中国姑娘这么好骗。

  千夜浅浅一笑,没有再接话。

  保罗.艾伯特有些心急,先要拉近两人的关系,并肩走出书店,他眼睛一转,想到了千夜的书。

  “千夜小姐好像很喜欢看书呢,能和我说说都看些什么吗?”

  与假文学家,千夜真正讨论学术的性质并不高,随口说了两本最近看过的话本。

  “真是巧的很,我也喜欢看呢,我们外国也有许多这样的著作……”

  两人“融洽”地谈了一路,走了十来分钟,周围景色换了又换,街上的各种杂乱声也渐渐远去,望着前头的巷子,千夜停住了脚步。

  “怎么了?夜?”保罗.艾伯特有些疑惑,“在前面不远就是我家了,我为夜准备了珍藏多年的拉斐。”

  “可是我没耐心了。”千夜似笑非笑的偏头看他,编辑部还有工作没做完,这次出来这么久,已经超出了预期。

  “你的家伙很漂亮,介意给我看看吗?”

  虽是说着客气的话,但根本没有征求意见的意思,看似动作很轻的举起伞,但挥手下去之时,才知道力道有多重,直接将一个接近一米九的外国男子打趴在地上。

  没有理会保罗.艾伯特的惨叫,轻巧的踩着高跟鞋蹲下,将他腰间的□□抽了出来。

  如果不是在店里面看到他衣摆若有若无的□□,也不是很想搭理这人一趟。

  “你一直带着它相比是十分喜欢的,就让它来送你上路吧。”

  殷红的嘴唇一张一合,说出的话缺令人心惊,将□□抵在那洋人的额头上,在扣动机扳的那瞬间眼中毫无波澜依旧清澈,将他最后扭曲惊恐的面容倒映在了定格眼眶中。

  ……

  “爷爷,爷爷我要吃冰棍。”

  “爷爷!”

  小小的女孩走路还摇摇晃晃,扎着的双马尾也随着左右摆动,坐在板凳上的爷爷一动不动像尊雕塑似的,不得已她只能过来拉爷爷的衣袖。

  书店老板望着书店门口出神,那外面就是一条歪歪扭扭的石字路,那女孩的背影已经彻底消失,偶尔匆匆忙忙路过零星的几个路人也终归是不见。

  感受到衣服不受自己控制的向一边拉扯过去,书店老板终于回过了神来。

  “爷爷你在看什么呀?”

  小女孩也好奇的爬上了凳子,一骨碌站起来顺着爷爷的视线眺望。

  感受到衣服不受自己控制的向一边拉扯过去,书店老板陈立华终于回过了神来。

  “哎呦我的乖孙女,快下来!”

  老板心头一惊,赶紧护着自家的孙女,把她抱了下来。

  “可是爷爷还没告诉我你在看什么好看的,外面什么也没有呀?”

  面对孙女的求知,老板露出苦笑,这哪是看别的什么,这是在看命啊!

  活了大半辈子,这来的是人是鬼他还认不清吗?只怕那好姑娘被祸害了,说到底都怪他,不就几本书而已,拿走就是了还争辩些什么。

  哄哄孙女将她打发去买冰棍后,横竖是坐立不安,短短几分钟变得十分难捱,他想到了自己的女儿,也是喜欢看书写文,一身文化气,结婚后把孙女留下来后很久没有回来了,终究是想念的。

  “不行!”

  良心终是过意不去,他猛的站起来,急匆匆的追了出去。

  几条街过去,并没有见那常客身影,天空慢慢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打湿了衣服夹杂着冷风吹来如同刀割一般。

  瞧着前面扛着□□的政府巡逻队已经走了过来,无奈之下只能做罢。

  老板抹了一把脸甩走水珠,木着脸回去,他知道,如果千夜出事,他在之后的人身都迈不过心里这个坎。

  ……

  下雨了。

  撑起伞的千夜走在白墙绿瓦中,这点小插曲并没有影响到千夜的心情与接下来的工作,甚至于在晚上还去接了叶嫣然一趟。

  最近叶嫣然越来越少回院子,大多数时间都留在了学校,看身影忙忙碌碌,回来之后和千夜有说不完的话倾诉,却只字不提自己到底在忙些什么。

  叶嫣然不愿说,千夜也不问。

  随着日子过去,静静的,北平洋人进进出出,来的越来越多,千夜一边在编辑部上班,一边安静瞧着北平政府人员带着谄媚的神情与外国洋人闲谈甚欢。不仅如此,每晚蜷缩在阴暗墙角的人越来越多,每当千夜从他们旁边走过的时候,都能闻见大烟的焦味。那些味道萦绕在北平的各处,仿佛给这里笼罩上了一层阴霾。

  当街上开始陆续出现太阳旗的巡逻队,生活在这里的原居民开始埋头走路生怕惊动什么的时候,相必不少人都明白,北平开始渐渐的成为半殖民地。

  与此同时,在一个阴雨天,云景连载《愚家人》这篇文也火了起来,这为他积攒了不少粉丝。那些爱国的积极分子在报纸的评论版块上用代表华国文化的言语发出激烈的呼喊,在这篇文章连载到接近尾声的时候,北平的报纸评论版块完全被它的评论占据。

  千夜照常做着自己的工作,尽着编辑的职责,例如,当权者想要控制舆论的时候,她会有办法让这些真实的评论出现在应该在的版块上。

  无数的文人墨客用《愚家人》引申出更深层次的问题,数不清的小型辩论会在北平的四合院四处开花。

  又一次来到那个小院子,将话本送出去,在这北风呼啸的大冷天,两人没有选择去到木屋子里,而是静静的坐在四四方方的石凳上望着刚下过雨还阴着的天,品上一本热茶。

  就这样谁也不说话,听着风与其他交杂的声音,就仿佛还岁月静好一般,能这样安静坐着看天的日子,不多了。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云景决定再写一篇新文,书名《殖民与狗》。

  书中描述北平在成为半殖民地时,一只生活在北平的流浪狗,见证北平是怎样沦陷为半殖民地,而北平民众又是怎样在半殖民地生活的。

  主角是以一只流浪狗的视角写的,在短短几年见证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或事,有富贵有贫穷,有浮于表面的光鲜也有暗藏深处的肮脏,短短口述的几百字内容,已经为千夜构绘出了一个半殖民地的社会惨状。

  主角说是狗,但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云景自己敢肯定,千夜也相信,任何看到这篇文的人都能代入其中,甚至,在半殖民地的生存空间中,人活得还不如狗。

  至少,那些人没有狗拥有的自由。

  作者有话要说:纯属虚构,请勿带入现实。当架空看

第31章 民国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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