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好感

  周围很吵,听到夏初霁说话的人不多,但是酒店的人听得很清楚。

  他惊讶地打量了她两眼,眼中带着怀疑,像是觉得她本人与传闻不符。

  “请稍等。”

  今天的谢熙一身精致的西装,春风得意。

  听到夏初霁的名字的时候,他脸色一变,眼中闪过厌恶。

  这个女人来干什么?难道是来一哭二闹三上吊大闹他的婚礼的吗?

  他沉着脸来到酒店大厅。

  就站在谢熙身旁不远处的夏初霁好笑地看着他四处张望。

  说起来,活了两辈子,这是她与谢熙第一次见面。要不是他穿着西装,胸口别着花,她恐怕也认不出他。

  就是这样一个素昧谋面的人,用一份声明,改变了她两辈子的人生。

  “谢先生。”

  听到声音,谢熙回头,只见一个穿着白色洋装的女人款款朝自己走来。

  她五官精致,皮肤白皙,唇上的颜色恰似诗人笔下动人的朱砂痣,脚下高跟鞋踩在地面发出的声音透着优雅。

  他眼中闪过惊艳。

  “你好,我是夏初霁。”

  下一秒,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谢熙彻底怔住。

  他原先只当她是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万万没想到她就是夏初霁,漂亮、时髦、精致,跟自己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在他眼中,她应该是个传统、守旧、有些怯懦的女人。

  不是说她的腿瘸了吗?

  他心里忽然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

  夏初霁把谢熙所有的表情都收入眼中,并没有觉得扬眉吐气,只有更深的厌恶。

  “夏女士你好,欢迎来到我们的婚礼,请进。”

  谢熙回头,见金清曼的脸色有些难看,心中懊恼,叫了一声“清曼”。

  原来这就是有名的才女、让许多人神魂颠倒、写诗赞美的金清曼。她长得很漂亮,五官素淡清冷,眉目间的一抹愁色仿佛能牵动人心,模样与气质符合当下最流行的审美。

  夏初霁听说,谢熙追了金清曼好久,才把这位大家心目中的女神娶了回来。

  新浪和新娘都出来了,许多宾客被惊动。

  在大家的议论声中,夏初霁朝金清曼笑了笑,说了声“多谢”,随后目光在她手腕那只翡翠镯子上停了停。

  她今日不是来吃他们的喜酒的,可是进来后就找不到谢熙了,只好先入席。

  周围全都是注视的目光,就连同席的宾客也在窃窃私语,没有一个人来打招呼。夏初霁平静地坐着,周身像有一道屏障把所有的喧哗隔开。

  “你就是夏家的大小姐吧?”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在她身旁坐下。

  夏初霁没想到有人会来跟自己说话,朝老太太笑了笑。

  听口音,这位老太太像是京城来的。

  果然,随后这位老太太说:“我是安平王的乳娘。”

  “原来是嬷嬷。”

  夏初霁早就听说过谢熙的这位乳娘郑氏。她想站起来表示尊敬,却被按住。

  “什么嬷嬷不嬷嬷的,现在这个情况——”郑氏说到一半像是有所顾忌,笑了笑说,“出了京城,我就是个普通的老太太。”

  随后,她拉起夏初霁的手,感慨地说:“不愧是夏大人的孙女,多好的姑娘啊,是谢熙太胡来委屈了你。京城都对他四年前做的荒唐事很愤怒,觉得愧对了夏大人,所以这次只有我一个人来了。”

  夏初霁摇了摇头:“不委屈。”这辈子她才不愿意委屈自己,今天是来算账的。

  郑氏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是觉得她垂着眼睛的样子十分端庄温婉,又是心疼,又是觉得可惜。

  又聊了两句,郑氏离开,过了没多久,两男一女朝夏初霁走了过来,看年纪应该是金清曼的同学。

  “你今天是特意来破坏婚礼的吧?要是他们明天就离婚你是不是很开心?”

  “清曼因为你都哭了。他们是真心相爱的,你为什么揪着不放?”

  经过他们这么一嚷嚷,大家才知道金清曼伤心得不想结婚了,纷纷开始指责夏初霁。

  西方新潮思想刚刚传过来,很多人信奉“真爱大过天”、“感情至上”,像她这样来破坏别人感情的做法为人不齿。

  今天出席婚礼的有不少是小有名气的文人、诗人,嘲讽起人来很厉害。

  “放心,我不是来拆散他们的,只是来要回我的东西的。”

  金清曼的同学一脸不信,问:“什么东西?”

  正好这时候谢熙出现。他刚刚安抚好金清曼和她的父母的情绪,答应要把夏初霁赶走,心中正踌躇该怎么开口。

  见谢熙来了,夏初霁站起身径直走向他,从手提袋中拿出一张叠起来的报纸给他说:“正如这份声明上所说,我是来跟谢先生要回我的嫁妆的。谢先生都替我保管四年,如今二度娶妻,总该还给我了吧?”

  她的话让所有人震惊。

  谢熙看了看声明,脸色微变。他原先对夏初霁还有一些好感,现在,这份好感全都化作了厌恶。

  “夏女士,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没有动过你的嫁妆。”他恨她让自己没面子。

  宾客里有人说:“谢先生连自己王爷的身份都能不要,怎么会要你的嫁妆?”

  大家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觉得夏初霁是来无理取闹的。

  夏初霁没想到谢熙可以这么无耻,气笑了:“当年王府的下人全都知道,现在要把他们找回来作证也不难,但是真闹成这样谢先生面子上会很难看。”

  听到要找人作证,谢熙心里慌了一下,但很快恢复镇定说:“你可以找他们作伪证。”

  “我能找一个人、两个人作伪证可以,但能让所有人都口径一致作伪证吗?那些原先可都是跟了谢先生许多年的人啊。”夏初霁说话的语调很柔和,但是字字暗含讽刺,“四年前谢先生摒弃了身份、‘两手空空’搬出王府的时候可是把王府值钱的东西都搬空了,下人们的工钱都没有结。”

  看到金清曼出现,她继续说:“相信金女士那样的人,一定不屑于让你用前妻的嫁妆养她吧?可是她今日戴的翡翠镯子是我娘留给我遗物,内侧还刻了我的名字。”

  金清曼满脸惊讶:“是真的吗?”

  谢熙脸色一僵,终于说不出话来了。

  金清曼突然摘下手镯摔在地上。她清冷的脸上不屑一顾的表情还坚定的动作十分有腔调和姿态。

  手镯顿时四分五裂,发出的声音让在场的人一惊。

  夏初霁发现金清曼是个很聪明的女人。这时候把镯子摔碎了,没有人会特意捡起来查看,总比让大家亲眼看到镯子内侧的名字要好。这样不仅替谢熙保住最后的颜面,以后说起这件事来也还有颠倒黑白的余地。

  不过,到现在为止,至少在场的人应该都看明白了。

  在婚礼上发生这样的事情,气氛有些尴尬。

  就在这时,一阵慢悠悠却又清晰的脚步声传来。这种脚步声很独特,不是普通男士皮鞋踩在地面上的声音,而是军靴的声音。

第13章 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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