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穿书而来

  这一个月以来, 戈欢被挽风养得很好,身上的伤渐渐痊愈,只是还有很多鞭痕, 不过不特意触摸,是感觉不到疼痛了。

  眼睛再次光亮起来, 面色红润了些,人也特别有精神。

  开始戈欢不太愿意吃东西, 提不起胃口, 挽风总是变着方法为他做各种食物,几乎使出浑身解数。

  白天会教戈欢各种法术,称不上教,表演,每一次都引得他连连惊叹, 拍手称绝。

  晚上陪他聊天,说故事,哄他入睡, 自己困了就守在床边趴着睡。

  天天几乎寸步不离,

  挽风对他太好了, 好得他觉得自己就可以在这里长此以往,好得他再也不会有空想起以前事了。

  可好景不长, 他最近总做两个梦,一个是在当归山,一个是在原世界。

  梦里特别美好。

  梦里那个人对他说喜欢,很喜欢, 很喜欢他。

  说以后的路,自己别动,让他走。

  他在梦里开心地哭晕过去了。

  可醒来就心如刀割, 他并不想梦见那个人,并不想,一点都不想。

  都怪自己过于喜欢,才会做这种不切实际的春秋大梦,醒来的失落,痛苦,窒息,难以言喻,承受不住…

  他没有告诉挽风,自己整夜整宿的惊醒,强迫睡去,再醒来,不想做梦,不想再见那个人。

  每梦见一次,那种痛就再经历一次。

  血淋淋的。

  他怎么可能忘掉,在绞魂柱上,那个人面无表情的一鞭又一鞭,毫无顾忌地把他往死里打,绝情冷血……

  身上的伤渐渐愈合,可心里的伤只会越来越深。

  半夜,他又醒来,满头大汗,双眼无神,浑身发抖,他忙侧头,挽风趴在床边,手枕半张脸,安然睡着。

  戈欢看了好一会儿,心才渐渐平稳。

  挽风可真好看,这张脸简直比女人瞅着还细嫩,三分媚七分妖,一双艳丽桃花眼勾人心魄,这样的美人定会迷住很多女孩子。

  他以前几次叫挽风回他自己房间睡,或者和自己挤挤,可挽风总是婉言拒绝。

  也就没提了。

  他想摇醒挽风,刚碰到,床边人下意识地捉住了他的手,半眯着眼:“欢欢,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还是饿了?想喝水?”

  挽风的手总是很冷很冰,但好在戈欢已经习惯了,他们不可避免地常常肌肤相触。

  “没事,我就是想叫你去床上睡,别老趴着,这样怎么能睡好,睡眠不好,你会变丑的。”

  挽风立起身子,将他的手放进被子里:“我习惯这样睡了,这样可以离你近一点,更好的照顾你,欢欢,不用担心我。”

  又端望戈欢:“你怎么出汗了,刚刚是做噩梦了吗?”

  戈欢坦白道:“嗯,这几天都睡得不怎么好,挽风,我不想睡,不想做梦。”

  “ 我陪你说说话。”

  “那你睡上来,好不好?”

  闻言,挽风沉默了一会儿,眸子渐渐浮现一层氤氲。

  戈欢忙道:“你不想,也可以,只是我觉得这样两个说话会好一些,挽风,不要,误会。”他也是不忍心挽风这样趴着,根本睡不好的。

  “ 没有误会,我知道,我很开心。”

  “我以前也叫过你,”

  “以前也很开心。”

  挽风说话总是很温柔,很迁就他,什么都把他放第一位。

  让人不感动都不行。

  戈欢自动挪了一点,其实床是很宽很大的,他身子很瘦小,占不了多少位置。

  挽风轻轻掀被而卧,双腿一撩,躺在了戈欢身侧,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房间是点烛火的,彻夜长燃,由于房间是红色系,风吹来,帐幔飘飘,此时此情就有几分靡靡暧昧,似乎不做点什么,对不起这样的气氛。

  可事实两个人都没那份心思,想都没想。

  戈欢望着顶上流苏,喃喃道: “挽风,你能相信吗,其实我不是这个世界的。”

  “信,欢欢一看气质就与众不同,那欢欢来自哪个世界?那个世界是什么样的?”

  “来自未来,应该也不算未来,总之和这完全不一样,那个世界科技发达…”

  “科技是什么?”

  “额…算了,不说这个。”

  挽风轻笑一声:“我想听这个,我想听欢欢以前生活的世界,继续说下去好不好?”

  戈欢没想到挽风不仅信,还如此有兴趣,自己也开始兴致勃勃说起来。

  “ 在那个世界,我的出生就很传奇,那一天,突然全城停电,停电就是没有烛火,没有光了,整个城市漆黑一片,医生护士,就是大夫的意思,她们每个都心急如焚,因为那时候不知为何连找几个电筒,统统没电,很邪门。我爸妈都以为我死定了,因为我半个身子卡住了,黑暗中,混乱中,后来我自己蹦出来的,嘿嘿嘿嘿,这是我妈跟我说的,她说我这个小机灵鬼是自己迫不及待地想要来到这个世界,像个天使一样降临在她们身边。”

  “你妈妈说得不错,欢欢的确像个天使。”

  “ 我爸我妈都很宠我,无论我想要什么,他们都会满足我。就有一次,人生中唯有一次我爸打我,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七岁的时候,爸妈带我去一个奶奶家做客,奶奶家也有一个男孩子,和我同龄,可比我高,黑黑的还脏兮兮的,爸妈叫我和他一起玩,我心里很嫌弃,十分不愿意,因为我从来没去过这么破这么脏乱的家,还要同这样的人玩,可是那时候我爸像变了个人似的,眼神异常凶狠,被逼无奈,我只得和他玩。”

  “你说奇不奇怪,我都没嫌弃,愿意同他玩。那个男孩子却高冷,理都不带理我的,自顾自地在那里喂鸡喂鸭喂猪的。以前我在哪儿不是人拥着捧着夸着,头一次遇见这样子,很好奇,很有兴趣,便傻乎乎地跟着他。他既不赶我走,也不同我玩,我觉得很无聊,就跟他说让我喂喂,我也未等他回答就抢过他手里的桶,可真没想到,那个桶看起来不大,但是好重,我没准备好,一下松手,桶倒了,里面不知是猪食还是喂鸡的,全洒出来了,淋得到处都是,我脚也弄到了,我当时真快吐了。最可恨的是那个男孩子好像生气,一下把我按倒在地,竟然揍了我一顿,为了一桶什么都不是东西打我!还有他力气好大,我根本连反抗的机会没有,就被他死死压在身下,动弹不得。”

  挽风眼睛一眨不眨地凝然于戈欢小脸,认真听着,脸上会因为戈欢故事内容的起伏而变化,舍不得出一点儿声打断。

  “ 然后我就只会哭,哭得可大声了,”说到这,戈欢笑了几声:“ 我爸闻声而来才把他拉开,他也不说话,我就告状了,我以为我爸会帮我,毕竟他一直很疼我,何况我还被打了,可是他眼神凶狠,表情严肃,吼我不守规矩,不听话,当时我懵了,顿时觉得又委屈又没面子,小孩子嘛,就顶嘴,我爸便当着众人的揍了我一顿。”

  “后来为这事,我一个星期没和我爸说话,长大一点还专门跑去学了拳击,再也不想被人按着地上打,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挽风却轻声问道:“ 那男孩子后来呢?”

  “我也不知道,后来没见过,我那时还发誓等见到了一定要揍他一顿。可是现在才明白他为什么要揍我了,其实我们以为一文不值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可能视之为命,那是他们维持生活的全部。是我自己小时候太淘气了,确实该打。”

  挽风嘴角微微上扬:“欢欢真是善解人意。”

  “我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的,骄傲自负,自以为是,从不考虑他人,总觉得自己是老大,别人都应该听我的,直到大学遇见一奇葩室友…“

  挽风很认真很好奇地问道:“大学是什么?室友是什么?”

  “大学啊,嗯…也就相当于现在各大仙派,达到一定条件,资质才能进入,然后有四个人会分配到同一间屋子,就叫室友。”

  “嗯,我懂了,那个…室友怎么了?”

  “他就,跟你好的时候特别好,一旦不理你了,那真太绝情,可以拉黑你所有联系方式,说不跟你说话,绝不跟你多说一个字。他是唯一敢不顺我意,敢同我吵架,还敢吼我,打我的人,总之太讨厌了。所以我后来就老喜欢与他针锋相对,处处压着他,他想要什么,我偏去破坏,他不开心,我就开心,反正他别想好过,我是不是很坏?”

  挽风若有所思道:“欢欢是不是喜欢他?”

  “……”

  戈欢一时哑口,后忙矢口否认:“不会,不可能,我怎么会喜欢,他” 臭傻逼一个!

  “欢欢,喜欢一个人表现很多种,如果你真的讨厌,怎样会花心思在一个人身上,完全可以不用理他,因为你以前从来都是被爱,被宠着,没有主动爱过一个人,所以当真正遇见喜欢的人,才不知道如何去爱,一个劲儿地去跟他斗,只是想证明你在他心中是有位置,他不能无视你的存在,傻欢欢,后来你们倆怎么样了?”

  “ 成死对头了,见面就吵,后来还打了一架,然后我就穿到这里来了,他我就不知道了。”

  戈欢还在细细回味挽风刚刚那番话,不可思议地咽了咽口水。

  自己以前喜欢何亦歌吗,不太可能呀,可以前从来没想过这种事儿,他只记得自己一开始拼命想对何亦歌好,后来不理自己了,就拼命让他不好过!

  那是喜欢吗?不太像。

  可如果不是喜欢,为什么要做那些?

  难道自己以前就是同性恋!不是来这儿弯的,以前就是!

  此刻戈欢对自己无语了。

  挽风幽幽道: “欢欢想回去吗?”

  “想,特别想,做梦都想。”

  “那要怎么才能回去呢?”

  “我也不知道,系统告诉我是穿书而来,以前是完成剧情任务,后来被自己改得面目全非,连系统都不理我了。”

  挽风听得云里雾里的,只道:“需要我帮忙吗?”

  戈欢叹了一口气: “谢谢你,挽风,可你帮不了的,这个是我自己的事。”

  “不要难过,会有办法的,没回去之前,我会照顾好你的,只是欢欢自己一定要强大起来,等你伤好了,我教你法术,简单好学又厉害。”

  “真的吗,”发出光芒的眼睛又突然黯淡:“可是我很笨,学什么总好像发挥不出来,不管我怎么努力,还是就那样,可能我天生资质奇差,平庸之人。”

  “不会,欢欢看起来就是做大事的人。”

  戈欢心一堵,侧过身子,双眸有光:“挽风,你怎么那么好,一直以来都在鼓励我,夸赞我,照顾我,有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你,你真的太好了,挽风。”

  “ 不用回报,我就是想对你好,遇见你,我很快乐,照顾你,我也很快乐,欢欢,什么都不要想,我们一起想办法,回到你的那个世界,一定会回去,你本该属于那个世界的。”

  戈欢伸手拥住了他,声音有点哽:“谢谢你,挽风,可是那样,我就再也见不到你,无法报答你的好了。”

  这是他第一次跟别人说他是穿书而来的,鼓了好大的勇气。

  挽风不仅没有把他傻子看待,还要帮他。

  可挽风自己就只是书里一个小小的角色,如果不是自己碰巧穿进来,他在这本书根本没看到有挽风的存在。

  他内心感动得无以复加。

  被主动拥抱的挽风,心里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他闭上眼,轻轻说道:“欢欢,我好开心,这一刻。说了不用报答,也无须报答,这么久你能陪在我身边就已经是最大的恩,我已经很满足很快乐了。”

  “我也是,谢谢你能听我说这些废话,还能理解我,懂我,没有嫌弃我。”

  挽风本来是没有那种想法的,可心上人近在迟尺,气息,味道,身体突然莫名涌动不可有的欲,念,邪念,好想将眼前人压倒,疼爱…

  他隐忍道:“嗯,困了吗?欢欢。”

  戈欢早有困意: “有点。”

  挽风缓缓松开:“那快睡,已经很晚了。”

  “嗯,”

  两个人第一次在同一张床睡,挽风此刻全身上下格外不舒服,血脉偾张,发热发烫,而戈欢已安然入睡。

  他施法压抑自己强烈的欲,火,暗骂自己,好一会儿才熄灭掉。

  然后侧身看着戈欢慢慢闭眼睡去。

  这次戈欢睡得很好,因为倾诉了自己所有的秘密,像卸掉沉重担子一样,浑身轻松。

  可迷迷糊糊间他感觉有个滑滑的东西一会儿在他嘴边钻,扣,一会儿又在他耳朵里咬,动,又冰又凉又软。

  他受不了,猛地睁眼,抓住罪魁祸首。

  当他摸到的时候,就感受到了,不敢确定,又抬到眼前一看。

  是个虫子,本是红色,却好像经历了什么,有些掉色了,点点泛白,垂头拉耳,一副丧气样,但看见戈欢醒了,打起一点精神,拼命扭头,似乎在说什么。

  那眼珠子,触角,分明就是灵虫!

  真的是灵虫!

  是极星子的灵虫!

  怎样会出现在这里!!

  戈欢本能抗拒地将这虫子使劲一扔,动作之大,直接惊醒了好不容易才睡去的挽风,睡眼惺忪:“怎么了,欢欢,又做噩梦了吗?”

  那灵虫本来被狠狠摔在地上,病恹恹地,一副要死的样子,可看见挽风突然醒来,立马如打了鸡血,闪电般闪躲在一旁。

  “没…没有,挽风,睡吧。”

  挽风下意识伸手圈住戈欢:“欢欢,别怕,梦里都是假的…”

  戈欢还沉浸在刚刚惊慌中,根本听不见挽风说什么话。

  极星子的灵虫怎么会出现在万妖渊里,怎么可能,可刚刚那分明就是灵虫!

  灵虫生来只会跟它认定的主人一起,寸步不离。

  难道极星子也来了。

  他马上自我否认了,极星子怎么可能来这种世人嫌弃恶心的地方。

  可他心突突的,快跳出嗓子了,又不得不那么想。

  刚刚灵虫拼了命好像要对他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那个脏兮兮的男孩子就是何亦歌。他们倆缘分早就天定了,谁上谁下这位置也从小安排得妥妥的。

  他们倆就最后同一次床,欢欢根本没感觉,要是和极星子睡,说不定就扑过去了^3^

第55章 穿书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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