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小小挽风

  戈欢回到房间时, 挽风已经做好一桌子菜,摆好碗筷,在等他。

  “欢欢去哪儿, 这么久才回来,菜都凉了。” 挽风起身, 莞尔一笑,风情万种。

  “四周走走, 万妖渊挺大的, 有些地方我还没到过呢。”

  戈欢故作轻松,缓缓走到桌前坐下:“我们吃饭。”

  挽风也并未多问什么:“这个是你最爱吃的,欢欢,你尝尝,今天多加了点辣, 我发现你挺爱吃辣的,以前伤还没好的,是不能碰辣的, 想必欢欢忍很久了,现在可敞开了吃。 ” 挽风一手撩起袖子往戈欢碗里夹了点菜。

  可戈欢根本没胃口, 他端望一脸浅笑安然的挽风,突然开口道:“挽风, 你家人呢?”

  很明显,挽风脸色不自然了。

  “我没别的意思,挽风,只是你每次总聆听我, 我对你已经没有任何保留,而我却一点也不了解你,我想…”

  挽风笑道:“ 既然欢欢主动问起, 我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而后他放下筷子,郑重道:“我家人只有你,这里是我的家。”

  “不是,可是,你是圣灵妖。你们圣灵妖一族呢?你以前不是说你们圣灵妖是妖中贵族,极为高贵,你在开玩笑吗?挽风。” 戈欢有点坐不住了,竟和他心中猜测近了几分。

  “ 我和谁都可以开玩笑,唯独不会跟你。以前说得也并无错,圣灵妖的确妖中贵族,身份高贵,无妖敢与之匹配,可那只是以前,很久以前…”

  此刻,一向笑容盈盈的挽风脸上多了些藏不住的沧桑,恨意,怒意,痛楚。

  转瞬即逝。

  言语淡淡,极为轻巧,挽风无论何时,说什么话,都是如此。

  这次换戈欢静静聆听。

  一百年前,圣灵妖其实糜花鹿化为人形的一种,但这糜花鹿不是普普通通,有七彩鹿角,身份的象征,而且法力高强,擅长寒冰术,当初在妖界称霸一时,所以被尊称为圣灵妖。

  在挽风这一代,圣灵妖族已经在走下坡路,妖界大肆杀戮,都想雄霸妖界,而最大的阻碍便是圣灵族。

  许多妖类已经密谋联合多次绞杀圣灵妖,死伤惨重。

  他们不得不开始迁徙居所,辗转流落。

  挽风那时还是小妖,只过了不到五十年舒坦日子,便跟着族群颠沛流离,但他被保护得很好,不泯小孩子的顽皮贪玩,不谙世事,天真烂漫。

  在一次迁徙中,挽风被一只蝴蝶迷走了,反应过来,留他孤身在山林间游荡,一群狮子觊觎已久,发了疯地追赶他这只小小七彩麋鹿,已经团团围住了。

  那时挽风以为自己就要命丧于此,一位十七八岁俊朗男孩,他嘴里叼了个根草,手持一透明玉棍,只在空中轻轻使了一下,绿波还未散开,那群狮子就被吓走了。

  男孩摸了摸玉棍:“这样下去,以后你真成一把小破棍,我就不叫小雪,叫你小破得了。”

  回雪玉棍不服地抖了抖。

  男孩笑了笑,把玉棍往袖里一藏,转身离开了。

  男孩一路哼着小曲,一路欣赏着山林景色,倒也悠闲自在。他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安然潇洒过一生,最好是混个侠客,劫富济贫之类的称号也不错。

  他还特惜命,以前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现在有了回雪玉棍,他是能打必然不放过一次耍帅的机会。

  可他越走越觉不对劲…像是什么东西在跟着自己?

  男孩矫健身影一闪,躲在了树后,眼睛偷瞟着。

  只见一头漂亮的小麋鹿,一瘸一拐的走过来,走到自己消失的地方,两只灵活的大眼睛左右望了望。

  男孩突然跳出来:“干嘛跟着我,小东西!”

  这一声吓的小挽风跪地闭眼,继而警惕的慢慢露出半只眼小心翼翼探望着,见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便放心大胆的睁开眼,甜甜的叫道:“小哥哥…”

  这一声小哥哥犹如一颗甜甜的棉花糖,把这个大老粗的心给腻死了,感觉自己飘上了天。

  男孩蹲下身,爱怜的摸着小鹿角:“还会说话,是小鹿女吧?”

  小挽风瘪了瘪嘴:“什么小鹿女,人家这么可爱,当然是男孩子。”

  男孩大笑了一声:“我没见哪个男孩子是这样说话的。”他想了想又道:“小鹿女,刚刚怎么会被一群狮子追赶呢?”

  小麋鹿叹了口气:“哎,都怪我自己贪玩,和族人走丢了,想去追上就遇见了狮子精,结果跑着跑着,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了…”

  “那你跟着我干什么?不怕我把你杀了,然后把你的鹿角割下来,拿去换钱啊。”

  小麋鹿眨巴眨巴那双过分大的双眼:“我看小哥哥是个好人,而且我一个人害怕,那群狮子跟了我很久。”

  男孩望了望小麋鹿后边,果然不远处有一头狮子在假装无意间往这眺望。

  “那我先给你治治这腿伤,然后带你回家。” 他一手抱起小麋鹿,突然大叫一声,差点将挽风甩出去:“怎么那么冰!”

  小麋鹿抱歉道:“ 小哥哥,我也不知道身体为什么那么冷,对不起,小哥哥。”

  男孩吐掉嘴里那根草,笑嘻嘻:“来,多叫几声。”

  “小哥哥,小哥哥…”

  男孩听的甜滋滋,也不在意冷不冷了,一路带着小麋鹿回到镇上,去了药房,给她买了几服药回到客栈。

  小麋鹿躺在床上,新奇的看看男孩,看看四周,腿上的疼痛都不算什么了。

  男孩一边给她上药一边道:“小可爱,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挽风,小哥哥,你叫什么呢?”

  男孩碎碎念:“我啊,叫神仙哥哥,不仅人长得英俊潇洒,主要是武功盖世,绝迹江湖,人称绰号美男杀手。”

  “有的神住在天上,有的神住在庙里,你是什么神啊?怎么住在森林里。”

  “我啊,是个专管那些可爱又捣蛋孩子的神。”

  小挽风道:“那管不到我,我不捣蛋。”

  男孩笑了笑,如此可爱又有灵气的小麋鹿竟被他遇见了,真是花光这辈子的运气了。

  挽风心里默念了一遍神仙哥哥,又开心道:“神仙哥哥,谢谢你救我。”

  “不用谢,我好事做多了,这个啊,不算什么。”

  挽风心里还很怕生,族人告诉过,世间最可怕的就是人心,要少与人接触。

  这也是他第一次与人类相处,并不觉得族人所说的话是对的,这个神仙哥哥就很友好。

  “等我伤好了,神仙哥哥可不可以带我去外面转转,我从来没有出森林过,我族人不让我,说很危险。”

  “你族人说的没错,这外面的世道,的确很危险的。但是有我在,别怕,保证带你转个够!”

  挽风兴奋的两个小腿直蹦跶:“哎哟,好痛啊。”

  男孩担忧揉了揉:“别乱动!挽风!”

  “好,神仙哥哥,是我太高兴了。”

  男孩嘴角一直扬着给世离上完药,然后走到桌子旁,把上面的茶杯啥的统统移到地上,自己双腿一蹬,躺在了上面。

  挽风瞪着疑惑的双眼:“神仙哥哥,你为什么睡那上面啊?感觉也睡不下啊。”

  “那床太软了,睡得不舒服,这儿啊,刚刚好,别说话了,小挽风,很晚了,快睡哦。”

  睡哪里都是睡,以地为盖,以天为背他都干过,这区区桌子也没啥。

  挽风一夜未眠,因为是陌生环境,必须谨慎。

  他静静瞅着男孩看,直觉眼前男子,虽看起来不修边幅,随心所欲,嘴里老是叼着一根不知名的野草,头发也不好好束着,只是胡乱扎起,还扎偏了,前面碎发是四面飞扬,像是谁也服谁,但他觉得这是个性,行侠仗义,不求回报,一亮武器,其他妖魔鬼怪都吓跑了,真符合他心中所有盖世英雄的幻想。

  心底有朵花儿在绽放,充盈着那颗小小嫩嫩的心。

  第二天,挽风爬到桌上,男孩一醒陡然见两只大眼睛直愣愣瞅着自己,吓的一激灵,连直起身子。

  他手扶顺胸口,安慰着自己:“挽风,你别这么吓我,我心脏不好的。”

  挽风跳下桌子,低着头:“神仙哥哥,对不起,我看天都亮半天了,你还没起,就担心你。”

  “没事没事,别自责,咦,挽风,你都能跳上跳下的,你腿上的伤好了?”

  挽风故意又跳了几下:“嗯,没事啦!”

  其实他很早就发现,她们麋鹿一族,伤可自愈,再严重的伤,最多喝族长秘制的一碗红色汤,过一会儿就好了。

  “好生神奇,昨天还伤的挺严重的,今日就没事了?害我买了那么多药,不行!不能浪费,一定要用完,免得以后复发!过来,小鹿女…”

  “不用了,神仙哥哥。”

  “听话,上完药,哥哥带你出去玩。”

  “那好吧。”

  挽风乖乖跳上男孩怀中,让他为自己上药。

  可是男孩自己找不到昨天的伤口,拿着药,手僵了半天,也没想起来昨天那道口子在哪里!?

  “药还是留着下次用吧,以备不时之需。”

  “嗯。”

  这天他带着挽风上街了,嘴里依旧叼着根草,吊儿郎当的,身旁跟着一只漂亮的七彩小麋鹿,那场面真是招摇撞市,特别显人耳目。

  一路上的行人对这七彩小麋鹿指指点点,尤其是小孩子,都想上前摸一摸,瞅一瞅。

  男孩不耐烦道:“你们让一让,我们是来逛集市的,不是被你们当作看戏的!”

  他也没想到挽风竟然那么招人喜爱,心里不由得又乐上几分。

  经过一绸缎店时,那绸缎老板连忙招手,大叫道:“小公子,你这小鹿多少钱,我买了!”

  男孩充耳不闻,自顾自的走着。

  那老板继续道:“哎,你别走啊,你出个价!!多少钱我都愿意!”

  男孩停下脚步,偏头假笑,道:“如果你能受得住我小雪一棍,我就把他卖给你!”

  那老板听了,喜滋滋的点头答应,直到允羡亮出自己的回雪玉棍,笑容逐渐凝固…

  那…那不是传说中的回雪玉棍??

  世人皆传:手握回雪摘星辰,神仙见了也动容。

  老板呵呵陪笑道:“小公子,当我没说,我开玩笑的,想来这小麋鹿也是你花大价钱买的,不对,肯定无价!嘿嘿嘿…”

  也不再有行人堵住他们了,惧怕这玉棍要是轻轻一挥,那这条街的人今天都别想完整的回家。

  男孩愉悦地抱起了挽风:“真乖,叫你别说话,还真忍住没说话了。”

  “神仙哥哥不是说了嘛,不能说话,不然会被人当妖怪打的。”

  “对,你们是麋鹿灵族,天生妖族,哎,明天我就带你找你的族人。”

  “不嘛,神仙哥哥答应我了,带我玩个够的,这才一天,不行不行!”

  男孩解释道:“你族人会担心的。”

  “那就再玩两天!就两天好不好,神仙哥哥,神仙哥哥…”

  男孩对撒娇又软萌软萌的女孩子真是没什么抵抗力,更何况还是这么可爱好看的小麋鹿,便满口答应了。

  接下来几天,挽风天天大摇大摆的跟着男孩身旁在大街上转转悠悠~

  无人阻拦,也没人敢,都远远观望着,等他们走过去了,自己再过。

  挽风觉得这外面世界真是新鲜又刺激,房子修的四四方方的,好生奇怪但又很好看,还有各种各样的小商品,琳琅满目的,吃的也是各有特色。每天都看不够,玩不尽…

  到了一河边,船只三三两两的经过着。

  男孩低头道:“小鹿女,我们坐会儿船,欣赏欣赏这两岸风景。”

  “好啊好啊,刚好我腿都走累了。”

  男孩抱起挽风,心疼道:“走累了,怎么不跟我说一声,我抱着你走啊。”

  “抱着就不好玩了。”

  男孩笑道:“真是个小机灵鬼。”

  付了钱,踏进了一小舟里,抱着挽风坐小舟一侧,轻声道:“有人了,挽风就不要说话了哦。”

  挽风听话地点点头。

  男孩看着那双俏丽又可爱的大眼睛,内心充盈着怜爱,好软好软,竟鬼使神差的俯身轻轻亲了一下。

  挽风这心真小鹿乱撞了,他好歹也活了一百年的灵鹿,第一次被同族外的人亲。

  有温度的,软软的,不像阿娘那般冰冷。

  挽风轻颤着眼睫,不敢看男孩,突然而来地羞涩让他难以启齿。

  男孩也心想这样会不会不太好,但在他心里,挽风就像是一个可爱的小孩子在他暗夜的心底发光。

  “小挽风,不介意哥哥亲你一下吧。”

  挽风支支吾吾的随口小声嗯了一声。

  男孩哈哈大笑了起来:“果然小挽风还是很喜欢哥哥的。”

  说完又亲了一下鹿额。

  外面划舟人嫌弃的看着舟内,还以为他是个疯子,一个人自言自语就算了,还突然大笑了起来。

  由于男孩无业游民,财力每况愈下,住的客栈一天不如一天。

  这次二人住在一破庙里,好歹破庙里有一些茅草,还可以垫着垫着当床睡。

  男孩脚悠闲的架着,嘴里依旧叼着根草:“真不好意思啊,小挽风,过两天再带你住好房子。”

  本来一个人倒也好对付,突然多了小东西,可不能怠慢人家哎。

  男孩从八岁开始浪迹江湖,反正爹不疼娘不爱的,省得搁家里碍眼又浪费粮食。

  但他一开始不是一个人,是跟着一个光头花和尚,可是后来这和尚死了,死前告诉他一个叫五恶溪的地方可寻一把绝世武器,当然就是这回雪玉棍了,当时可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得到啊,想想那时男孩就心悸不已。

  一个人孤独惯了,有个人陪着的感觉也是挺好。

  挽风道:“什么地方都一样,我觉得这也很好。”

  男孩好奇道:“你们麋鹿灵族平时是睡哪里的?”

  “以前是在宫殿里,特别大特别绚丽,而现在只能是洞里,我们是一个很大的家族,都听族长的,我们过一段时间都会迁徙一次,因为妖界动荡不定,而我们麋鹿灵族力量太强大了,好多妖盯着。”

  男孩好奇道:“你们这是隐居?”

  “不算吧,每次迁徙动静挺大的,其实我觉得没什么意义,这个时间是不确定的。”

  男孩用手扯掉嘴里的草,忙问道:“那这次你是迁徙中走丢的?”

  挽风点点头。

  “那你还找得到吗?找得到你族人?”

  如果这样说,挽风就被大部队落下了,这还找得到吗?

  挽风突然也意识到这一问题,顿时心拔凉拔凉的。

  “不是有神仙哥哥嘛,神仙哥哥会带我找到的吧!”

  男孩苦笑道:“小挽风真是太看得起我了,那我可不能辜负你!一定带你回家。”

  挽风现在能安心入睡了,这么多天下来,他完全相信男孩是个真正菩萨心肠的神仙哥哥!

  男孩突然又道:“小挽风啊,你多大了啊。”

  “一百多岁了…”

  男孩听了,只差没吐一口老血出来,一百多岁?自己都可以叫她祖奶奶了,自己还天真的以为她是一个小孩子,听声音真像一个小女孩子啊,这下真是要命了…

  “一百多岁,那你们族长得多大啊。”

  “新族长,才一千岁。”

  男孩咽了咽喉:“才一千岁?你们长命…千岁的秘诀是什么?可不可以告诉哥哥一下,哥哥不求多的,活个百来岁就好了。”

  “这个不知道啊,天生的吧。”

  他太羡慕嫉妒恨了,天生千岁,为何不投胎做只麋鹿,做人干嘛?短短数十载,还要生老病死,真是不能比,一比气死人。

  “那挽风在族里算很小的了。”

  挽风点头道:“嗯嗯,所以族里的人都特别宠我,待我特别好,也不知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挽风想家了?”

  “有一点点,但还好,有神仙哥哥。”

  反正跟族人都待了一百多年了,她们倆都很有默契的没提回家一事。

  沉默了半晌,男孩突然道:“小挽风~”

  “嗯?怎么了,神仙哥哥。”

  “就叫叫,没什么,小挽风快睡。”

  “好。”

  男孩想着不久就要和挽风分开,心里竟有几分不舍,余下的日子一定让挽风过得开开心心的。

  作者有话要说:  男孩不是极星子!!!!!!只是挽风以为是极星子!

第57章 小小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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