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乔治和弗雷德兴冲冲的穿着完整的西装三件套, 领结、方巾、袖扣一个不少,一副打算赴宴的造型看的金积玉有些呆, 正式不是重点, 重点是, 他们穿了非常正式的‘花’西装,色彩缤纷至极,几乎所有的颜色都能在他们身上找到, 乔治的领结就有红绿两色拼成, 艳丽的着装配上标准的大背头,确实看不出来是巫师了, 但是更容易被看成, 审美糟糕到极致的花花公子。

  乔治骚包的在金积玉面前转了一圈, 双手抱胸头抬到四十五度, 炫耀道“怎么样,是不是很完美!”

  “这还用问吗,必须的。”弗雷德抬手顺着涂满头油的脑袋, 搭着乔治的肩膀摆造型。

  金积玉看看穿着正常黑西装的塞德里克, 又看看面前的两只花蝴蝶,大概猜到两人被耍了,抚掌大笑,赞赏道“这真的是非常棒!”

  “你们看起来简直是完美的两个麻瓜。”丹妮儿指着两人笑的上气不接下气, 就算她不了解麻瓜,也不代表她没有审美,那调色盘打翻的样子, 像两个小丑!

  乔治掏出魔杖在自己和弗雷中间挥舞“咒立停。”眨眼的功夫,满身的颜色褪去,深黑色露了出来,头发的发胶是真的摸上去的,大背头还是大背头,从花花公子转型成古板的英伦绅士。

  “非常好~给钱!”弗雷德把手伸向塞德里克,让他愿赌服输。

  塞德里克嫌弃的两个彻底乐开花的姐妹,拿出魔法袋,丢出两枚金加隆“你们真的是一点朋友的义气都不顾,他们这个样子怎么能夸奖呢,朋友之间要勇于帮助他们认识错误啊。”

  “合作愉快。”费雷德把其中一枚丢给乔治,揶揄的看着塞德里克“兄弟,你永远不懂姑娘们的想法。”这点娱乐精神都没有,他们怎么可能成为朋友。在出丑的朋友面前狂笑,才是真正坚固的友谊。

  丹妮儿擦掉眼角的泪水,嫌弃塞德里克“你怎么永远都是输的那一个。”

  “因为那能让你开心。”塞德里克笑眯眯的对她眨眼。乔治和弗雷德永远知道要怎么让女孩子们露出笑脸,这是让他羡慕的天赋。

  刚把金加隆丢进钱袋的弗雷德不满“嘿!”

  “我要吐了。”乔治举起魔杖威胁他“小心你的言辞!”

  塞德里克举起双手以示认输,看着两位女士转移话题“你们怎么没换衣服?”

  “我们换了。”金积玉抬手在丹妮儿肩膀上拂过,修长的巫师袍变成奥黛丽赫本标志的小黑裙,挽起的金发用珍珠发箍固定,胸前的蓝宝石项链,让丹妮儿宛如黑白电影里的美人,时光也无法侵犯的优雅,让她光彩照人。

  在街对面的麻瓜电视上看到这身打扮非常喜欢的丹妮儿,提起裙摆,学着电视里的样子,扬起笑脸问出已经定好答案的问题“怎么样?”等着男士称赞。

  “无与伦比。”费雷德果断点头。

  “惊艳绝伦。”乔治竖起大拇指。

  塞德里克沉吟两秒,走到丹妮儿面前,拉起她的手放在唇边轻吻“我现在后悔要出去了,女神就在我身边,我怎么舍得让你踏上尘世。”论撩妹的技巧,这三个家伙真的是如出一辙。

  “我放弃了,干脆就我们三个出去吧,为什么要折磨自己。”乔治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转头看着金积玉“你怎么能一直忍受这两个家伙呢。”

  巫师袍变成修身的一字连衣裙,挽起的黑发披散在脑后,龙皮的靴子变成红底高跟,从一米六八变成一米七五的金积玉,挑眉告诉他为什么“亲爱的,走了。”她的小姑娘永远是她的。

  你侬我侬中的小姑娘,一把甩开老公的手,抱着姐妹的胳膊,兴冲冲的开口“出发!”本来就比金积玉高一个头的丹妮儿,以她现在快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再做出小鸟依人的样子,真的很不合适。

  “。。。”费雷德幸灾乐祸的走到塞德里克旁边,拍拍他的肩膀“我原谅你了。”这都多少年了,家庭地位还是不如玉。

  乔治假模假样的走上前,弯起手肘,昂着头学金积玉的样子,尖着嗓子,拖长音调“亲爱的~走了~”

  “走吧你!”无数次被抛弃的塞德里克,笑着踢了他一脚,追上前面的姑娘们。

  花园的门口停着一辆加长的林肯,其他人不知道麻瓜车辆的价值,塞德里克了解一点,也不算熟悉。他们比起车的价格,更喜欢里面的陈设。巫师的马车贵到吓人,光训练良好的飞行兽,就足以买下两个韦斯莱在对角巷的店,见到麻瓜高科技的巫师们,光打开车载电视和冰箱就玩了很久,就是空间有点小。

  “我也要买一个这个,真的是太棒了。回去加个空间延展法阵,我就不用回家了。”乔治把刚才香槟喷出来的酒泡固定在空气中,弄成各种动物的造型,丹妮儿在旁边说松鼠,雾蒙蒙的香槟松鼠就围着她跑。

  金积玉坐在丹妮儿旁边看着她玩,抬手点了一下松鼠,让它的酒液不要落在姑娘的裙子上“不能开的车像不能飞的扫帚,都是无用的闲置品,你去买一顶帐篷不是更好。”除了贵,魔法界的帐篷是最适合当作随身房屋的,只要法阵材料足够多,想要在帐篷里建一座城堡都可以。

  “帐篷太贵了,我们打算过两年在康沃尔的锡沃斯村再开一个分店,很多巫师家族都在那,每年从康沃尔出发的小巫师很多。”乔治举着魔杖控制着空气中松鼠,因为魔杖用的不太熟练,松鼠也松松散散的,干脆换成了兔子。

  丹妮儿惊喜的看着乔治“你们终于决定了?我还在想如果从霍格莫德搬走,之后我们来往都不方便,你们也能去哪里真的太好了。老师在蜘蛛尾巷的房子不能住了,听说麻瓜要拆掉那个社区建什么中心。麻瓜驱逐咒也没办法改变地图,老是有人在我们房子周围乱晃,麻烦死了。”

  斯内普生活在麻瓜社区里,房屋内部的魔法都是后来加进去的,房子本身并没有什么魔力,时间太短也不至于让它浸染太多的魔力。在里面生活其实并不是很方便,只是因为老师住在那,丹妮儿才让自己尽量去习惯蜘蛛尾巷。

  “斯内普教授真是做了明智的决定,我每次去接你的时候都觉得那里很乱,你又喜欢分食物给那里的孩子,普通人也不是一定都是安全的,搬到康沃尔你就不用来回跑了。”作为一家之主因为老婆的工作环境操碎了心。

  塞德里克抱怨蜘蛛尾巷也不是第一次了,说的大家都不想理他。丹妮儿把跑到她面前的兔子挥开,再次试图说服金积玉也搬家“乔治他们都过来了,你干脆也回英格兰好了,我来之前都不知道你和麻瓜住在一起,外面连麻瓜驱逐咒都没有,万一他们看到你使用咒语不是很麻烦。一忘皆空用多了对人的伤害很大,巫师聚集地比麻瓜的地方方便多了,你还能和我们在一起。”

  “无限欢迎你去康沃尔,那里比霍格莫德还古老,几千里都没有麻瓜,有你陪着丹妮儿我去参加球队的集训的时候,就放心多了。”塞德里克加入游说,有金积玉在,丹妮儿的安全就真的不用他担心了。魁地奇他是明星,魔咒的使用,他搞不好不到金积玉的一半。

  乔治和弗雷德相视一眼没有说话,他们也觉得朋友能聚在一起最好,但是如果金积玉当初没有原因,也不会特地从英格兰搬到美国,而且还特地住在都是麻瓜的地方,她的魔咒研究可能并不适合在巫师聚集的地方。

  行驶中的车慢慢的停下来,约翰为他们拉开车门,金积玉挥手让兔子消失“现在还不行,等我的研究结束了,我去找你们。”

  丹妮儿下车之后特意对约翰致谢,其他人都站在路边等她,乔治东张西望的和弗雷德聊小声说话,为了不让自己有逛动物园的感觉,他们不打算和麻瓜搭话,尤其是在对方不知道他们是巫师的时候。

  车上挡板一竖就是完全独立的空间,没人关注开车的司机能不能听到他们在说什么,金积玉说约翰是麻瓜的时候,塞德里克几人就默认约翰不知道巫师,金积玉也没有特别的给他们说明。

  “我就说杂志上的麻瓜不是特例,他们就是穿那样的。”费雷德让乔治转头,街对面,有一个穿着抹胸热裤的女士依偎在男朋友旁边,大声的谈笑。至少D罩杯的傲人胸围几乎一下就吸引他的视线,巫师界绝对见不到这样‘美好’的景象。

  塞德里克顺着弗雷德的视线望过去,麻瓜的各种杂志都是他带去给乔治的,盯了不到两秒手臂一疼,转头看到老婆瞪他“看什么看!”

  乔治在旁边坏笑,抬手环住金积玉的肩膀,带着她往前走,任后面小两口耍花枪。晚上八点半,正式夜生活开始的时候,街上来来往往的麻瓜很多,还有姑娘招手冲他们打招呼,三位帅哥两位美女,至少一人落单的局面,热情的姑娘们很有兴趣加入他们。

  弗雷德走到金积玉的另一边,一左一右把金积玉包围起来,考究的西装,英俊又相似的脸庞,像两颗双子星,魅力都翻了一倍。可惜嘴里却在说着和玩乐一点都没关系的事情,回头看了眼不远处的丹妮儿他们,低头凑近金积玉旁边,小声问“吸血鬼的猎杀行动你打算参与吗?”

  今天要不是丹妮儿的事情,他们都没想到,这种遥远血腥的行动,居然会牵扯到他们的朋友。丹妮儿确定不去,翻篇不谈,可是金积玉却没有说不去,让弗雷德有点担心。魔咒的研究几乎不可能不涉及到黑魔法,而想要研究高深黑魔法,就一定涉及到攻击魔咒。

  巫师和平了那么多年,这次吸血鬼的猎杀,可以说是规模最大的‘战役’,认真想想,金积玉参加的可能比丹妮儿要大的多。起码那姑娘还有害怕的事情,金积玉一开始还好,自从向邓布利多校长学魔咒之后,就变得有点一根筋,为了学魔咒干脆学都不上了,现在还不知道她能做出什么呢。

  “应该会去。”金积玉点头给出肯定的回答,如果阿澈那边出问题的话,她必然要到场。现在还不确定阿澈是不是真的能把那些千年吸血鬼当成无害零食,一口一个。

  乔治板起脸,不赞同的看着她“那很危险。”学过攻击咒语和使用攻击咒语完全是两回事,说起丹妮儿记得要让她保护好安全的人,怎么到自己身上,就忘记了。

  “那对我的研究有帮助。”金积玉避重就轻,她知道他们在担心,却不方便多说。

  这种万用的答案,已经被金积玉用过很多次了,不在霍格沃滋上学、从英国搬到美国,用的都是这个答案。弗雷德看着她刚想要说这次不一样,被从身后跑过来的凡妮儿打断。

  “玉,你看,那是不是你上次说的那个人?”丹妮儿指着刚从酒吧里出来的一群人,想不起来他的名字,对魔药记得很清楚“叫什么来着,那个梅林之吻。”

  四个人都转头望过去,不明情况的乔治看着那群人的衣着,以为是同样过来玩的巫师,询问疑似碰到熟人的金积玉“要打招呼吗?”

  “你上次说的麻瓜?”听丹妮儿八卦过的塞德里克饶有兴致的看着他们,金积玉的发展对象啊,女士先排除,太老的也排除,手里拿着手机的太严肃,排除;黑人壮汉好像不是金积玉的审美,排除;那就只剩一个了,上下打量着那人。好吧,还挺拉文克劳的,书呆子。

  麻瓜单词一出,弗莱德有些惊讶“麻瓜为什么会有梅林之吻?”那东西很少见啊,当初他想要找一瓶试一下,都对那个价格望而却步,难道美国很常见?

  “玉给他的。”丹妮儿把他从金积玉旁边拉开,眯着眼调戏“你该不会是知道他在这里,特地带我过来的吧?进展如何,到哪一步了?”

  弗雷德刚想抗议,看到丹妮儿的表情不对,来回扫视面前的两个姑娘“暂停一下,我现在有一个大胆的猜测,拜托告诉我猜错了。”那可是个麻瓜!

  “恭喜你,一如既往的敏锐。”塞德里克给他鼓掌。

  乔治放下环住金积玉的手,诧异非常“你们不是在开玩笑”低头看着当事人求证“你喜欢上了一个麻瓜?”无语的看向兄弟“我们被耍了吗?”

  不怪他们这么惊讶,塞德里克知道的时候,表现的比他们俩夸张多了。麻瓜和巫师的结合不是罕见的事情,他就是混血。都是一样的人,只是一个有魔力一个没有,喜欢上对方太正常了,何况金积玉还是麻瓜出身。问题是,那是金积玉唉,致力于研究魔咒,什么都没有研究重要,为了魔咒能对外界不闻不问的金积玉,能有喜欢上的人就已经很奇怪了,当初霍格沃滋追她的人都排成队好吗。

  这位拉文克劳的高岭之花,看都没看过那些追求者一眼,乔治以前还说,除非有一个魔咒大师出现,不然金积玉可能会抱着魔法书孤独终老。现在她居然喜欢上一位没有任何魔力,对魔法一无所知的麻瓜,这真是太值得他们惊讶了。乔治是真的认为,这是丹妮儿想出来耍他们的点子。

  “你让我觉得,我喜欢上了一只摄魂怪。”金积玉斜了他一眼,眼睛瞪那么大,哪有必要这么夸张。摄魂怪是专门以喜悦、幸福等高兴的情绪为食物的魔法生物,别说是喜欢,就算靠近他们三米范围都会引起巫师的不舒服。

  弗雷德和乔治夸张的抱在一起,同时瞪大眼睛望着她,嫌弃道“这个比喻可真恶心。”

  金积玉被他们两的样子逗笑了,这两个家伙如果是普通人,一定是最棒的喜剧演员。

  巫师们笑闹的玩在一起,对面带着疑似再次失恋的瑞德,到酒吧放松的BAU们,则一点笑意都没有。昨晚那个‘意外’被加西亚形容的恐怖无比,震慑力还没消失,这么短时间又碰到,实在没办法轻视的起来。

  加西亚看到金积玉的时候,就往摩根身后一躲,她是文职人员,生死之间的事情,她还是第一次碰到,没有留下创伤就不错了,原先因为女巫这个奇幻的称号引发的所有好奇心,一次性全部收起。加西亚觉得她现在连巫师的恐怖片,都不敢看了。

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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