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生不逢时

  奥希姆第一次见到艾德里安,已经是将近九年前的事。

  那时他的生活还一塌糊涂:终日酗酒的继父对他不闻不问,甚至放任母亲因过度操劳早亡;衰败的港口一日不如一日,迫使人们榨干它的最后一滴血,或背上行囊离开故土;把混账继父打个半死、跑出家门后,奥希姆投靠了一伙同样贫困的盗贼,准备靠打劫行人度日。

  为挑准有油水的路人下手,他们在郊外岔路口的旅舍里买通了眼线。

  某天,那位卖酒的伙计神秘兮兮地告诉盗贼们,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曾在店中停留,打听些什么赏金猎人的事,又问是否见过一个十几年前从玛伦利加跑到这附近的女仆。其人举手投足间很是端庄,看着和和气气,虽然并无专横跋扈的作风,但光是那身衣服就值不少钱。

  伙计还说,这位有身份的客人不知为何单独行动,连个牵马的侍从也没带。腰间挂着一对好看的佩剑,大概是别处贵族的风俗吧。

  盗贼们在惯常的伏击地做好了准备。刚入伙的奥希姆还没参加过“实战”,盗贼头领便怂恿他“练练胆”,不然以后充其量只能给同伴打杂,就是分赃也轮不到他,远无出头之日。

  “怕什么,本来就是那些贵族老爷把我们逼到这步田地,我们只征他点钱财,又不伤他性命。”头领没忘记打上对得起本行的补丁。“当然,他要是反抗,那我们也没办法。”

  变声期还没过完的奥希姆本就好斗,性格中又带着偏执冲动的一面。用不着同伙煽风点火,他抄起一把刀就伏到了路边的树丛后,只等猎物上门。

  旅舍伙计描述的那位神秘人物是骑着马来的。马身不高,步伐不紧不慢,竟像是在观光。挡风的长斗篷遮盖了身形,帽檐下露出的小半张脸看着很精致,而奥希姆只能凭马的花色确定对方就是自己的目标。

  路对面的灌木丛里发出两声布谷鸟的啼鸣,那是同伙在给他发出信号。

  奥希姆擦了把汗,想着“反正也有开杀戒的一天”,握紧手中锋利的尖刀,待那一人一马经过自己面前,算准对方的视野死角,便铆足了劲突然杀出,从侧后方刺向神秘人的躯干。

  得益于自己不知名的生父,奥希姆好像自幼就比同龄人力气大、劲头猛,反应也快,他对自己这方面的“资质”一向抱有自信,没有人比他更懂打架。

  可那算好了方向、蓄足了力的一刀竟没能命中目标。

  奥希姆瞄的是对方藏在斗篷下的的躯干,扎进斗篷的刀锋却扑了个空,轻飘飘的什么都没捅到——那人好像预知了有人会对他动手,就在尖刀刺来的瞬间,便头也不回地半转过身,手臂微抬避开攻击,随即隔着斗篷稳稳捉住了奥希姆的手腕。

  对方接下来的动作快得奥希姆根本反应不过来,只知道扣住自己右腕的手略一发力,他就痛得被迫松开手里的刀;紧接着,那袭黑色的斗篷就像振翅的苍鹰,在奥希姆眼前翻动起来。

  他被斗篷的下摆打中了眼睛,不得不紧闭双眼,缓解眼皮上下火辣辣的刺痛。就在这陷入黑暗的短暂间隙,奥希姆遭人猛地掀倒在地,手臂则被反拧着提起。要不是用旧围巾蒙面,他恐怕得吃进满嘴的土。

  奥希姆再睁开眼时,他想打劫的人正单手卡着他的肘弯,用一种极为复杂的眼神自上而下审视着他,却好像连拔剑的意思都没有。

  而当他看清斗篷下露出的那张脸,奥希姆不禁陷入片刻的失神:原来成年男人也能长出这样的绿眼睛。

  近乎一见钟情的悸动很快让位于手腕的剧痛。奥希姆被这别扭且屈辱的姿势气得不行,过剩的自尊心又不允许他向同伴求救,只得一直拧着脖子和肩膀,试图夺回上半身的自由。

  按理说,他的同伴也该出来帮忙了,可大概是慑于这陌生人身手了得,不成规模的小群盗贼又没有弓箭之类的远程武器,不敢轻举妄动。

  挣扎间,奥希姆塞在领口里的月长石护符从衣裳底下滑出了半截,奇美的冰蓝色光泽突然映进那双碧绿的眼眸。

  陌生人的表情为之一变。

  他似乎有些恍惚,先是用空着的手将护符从奥希姆的领口轻轻捞出,将那枚月长石与底下的金属基座都仔细审视了一周,又拉开奥希姆蒙在脸上的布,捏着奥希姆的下巴,用一种分外专注的目光端详他的样貌。

  容易气血上头的少年被这个动作激怒了——月长石护符可是他母亲的遗物。离家前,正是因为继父想拿这件东西卖钱换酒,奥希姆才把他揍得半天爬不起来。

  奥希姆使劲挣扎,却始终没能甩脱那只不算健硕的手,反倒让自己被扣住的关节像给车轮碾过一样疼。

  陌生人突然问他:“你认识路易斯·科马克吗?”

  真是个没头没尾的奇怪问题。奥希姆吼了句“谁他妈理你”,又附赠了一连串在街头巷尾积攒下来的骂人话,但陌生人对此置若罔闻。

  “这东西是谁给你的?”陌生人报出一个女人的名字。“是她吗?”

  奥希姆没说话——他不明白一个外乡人为什么会认识自己的母亲。保险起见,他本想矢口否认,可对方还是捕捉到了奥希姆发愣的瞬间。

  说来也怪,分明自己正在被压制、被问话,可奥希姆却没从对方的眼睛里发现任何敌意,反倒看出了一点怀念的意思,就像透过奥希姆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

  奥希姆挣扎的幅度降了下来。他鼓着一双充血的眼睛,恶狠狠地问:“你到底是谁?”

  可对方还是没有正面回答:“令堂是不是在玛伦利加的飞狮公馆待过?她现在住在哪儿?”

  这戳中了奥希姆的痛处:“……她已经死了。”

  陌生人无言地露出遗憾的表情。他终于松开了奥希姆,而从地上爬起来的奥希姆就连打架的动力都已消散殆尽,只是斜睨着他。

  “我认识你真正的父亲。”陌生人郑重地说。“你要不要跟我走?”

  奥希姆对这句话没什么感觉——事实上,无论是对哪个父亲,他都没有半点感情。可眼前的黑发男人看起来感情真挚,说要带他走也不像在开玩笑。

  他知道自己不该答应,但那双眼睛似乎唤起了奥希姆内心深处某种难以名状的力量,驱使他不自觉地点了头。

  好端端的拦路抢劫竟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展开,其他盗贼一时摸不着头脑。

  “我不会跟你们计较,但我要把这孩子带走。”

  陌生人的语气不卑不亢,一句重话都没说,在场的每一个人却都听出了隐隐的威胁意味,就连胆子最大的盗贼头目都没敢说“不”。

  一段时间后,飞狮公馆的主人身边多了一个出身不明的外姓少年。直到那时,奥希姆才明白,这个名叫艾德里安的男人竟是个显赫家族的新任族长。至于艾德里安一直惦记着的路易斯·科马克,则是被玛伦利加列进黑名单的在逃犯。

  虽多少知道自己本应堕落的命运得以改变的缘由,但比起生父,奥希姆对艾德里安这个既不是雇主、又不是导师、更不是养父的“长辈”有着更深也更复杂的感情。

  初遇时埋下的种子在心底逐渐生长,他甚至开始嫉妒起那位素未谋面的父亲。

  现在,距芒特河口还有两日路程的沙丘边缘,这场戏剧性的重逢在一时间揭示了过多的内情,以至于奥希姆一时消化不过来。

  硬要说的话,就算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的生父长什么模样,他也是不介意的,总比三人围坐在火盆边大眼瞪小眼要好。

  “您向我描述过那件信物的模样,我正是靠它认出了奥希姆的身份。”艾德里安很给面子,没有描述二人相遇时的实际情形。

  但奥希姆更介意的是其他“微不足道”的细节:就像十六年前那样,艾德里安有时会不自觉地对路易斯用上敬语,而那是奥希姆不能追溯和模仿的“过去”,时刻暗示着艾德里安与路易斯之间的关系是他无法轻易涉足的。

  奥希姆后知后觉地发现,他自己都不曾对艾德里安表达过合乎身份的尊敬,反倒一直任性地想要离对方更近些。

  路易斯的神情有些苦涩,一时不知该全神贯注地看眼前的哪一个人。

  直到刚才,他才知道自己在世上还有个儿子,只是儿子似乎并不想认自己这个爹。但看艾德里安的意思,他大概还是希望路易斯能做一个父亲,弥补缺席多年给父子二人带来的损失。

  不过,奥希姆明显很不高兴。他刻意不去看路易斯,而是一直盯着艾德里安,想让对方给自己一个交代。

  虽说很想和艾德里安独处,但作为“上了年纪”的长辈,路易斯抱着时间锤炼出来的自制,反正从今往后有的是机会。他站起身,握住艾德里安的肩膀,轻声说:“我先出去看看营地的情况,过一会儿就回来。”

  艾德里安“嗯”了一声,抬头目送路易斯离开的时候,眼里满是叫奥希姆嫉妒的温柔。

  路易斯掀起门帘,弯下腰走出了帐篷。人还没走远,奥希姆就凑到了艾德里安身边,一张脸堵在艾德里安眼前。他或许和年轻时的路易斯长得很像,只是那张脸上不是路易斯惯常的从容和洒脱,而是紧绷着肌肉,正为刚才发生的事情忿忿不平。

  “我不会认他这个父亲,”奥希姆咬牙切齿地说。“就算那是你希望看到的。”

  艾德里安双眉微蹙,但没有生气:“我不打算逼你们父慈子孝,怎么看待彼此、接下来该怎么做是你和他的自由。”

  不知为何,奥希姆更觉得心里堵得慌:“……那个时候,如果我不是他的儿子,你是不是不会带我走?”

  话刚问出口,奥希姆就后悔了——他害怕听到令他失望的答案,害怕艾德里安教于他的本领连同这些年的关怀也被亲口证实为特殊情感的转移,是“迫不得已”。

  沉默许久,艾德里安才开口说道:“奥希姆,我从没把你当做他的替代品。”

  “是因为我还不如他吗?”

  抓着艾德里安的双肩、猛地将人按倒在沙地上时,奥希姆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可这份冲动正是自己真心的写照:“我明明比他年轻,和你相处的时间不知是他的多少倍,可为什么……”

  而艾德里安只是平静地看着他,没有喝止这不成体统的行为,没有推开满脸愠怒的年轻人,甚至没有闪过半点反感和气恼,就像九年前居高临下的那一眼,直看得奥希姆心虚:“艾德里安,我——”

  虽然身下尽是松软的黄沙,被奥希姆突然这么一推,艾德里安还是感到短暂的眩晕。但开口回应时,他的声音和眼神中却装着本不需要付出的歉意:“对不起,奥希姆。”

  奥希姆怔怔地看着艾德里安,知道那点幼稚的侥幸终归徒劳,也许自己从一开始就没占到先机。但若没有那“先来的”路易斯,奥希姆更是没有机会可言。

  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周,眼里的火从激烈的不甘到最终平复。松手的同时,奥希姆暗淡的目光终于从艾德里安身上移开:“……我知道了。”

  奥希姆走出帐篷后,艾德里安没有急着起身。就着躺在沙地上的姿势,他看着头顶帐篷的圆心,缓慢地眨了眨眼睛。

  “您在外边待的够久了,快进来吧。”他说。“刚才的情形你应该都看到了。”

  抱着手臂站在帐篷外的人笑着摇头:“你果然知道我在这。”

  艾德里安终于坐起身,一边手臂搭在支起的膝盖上,撑着下巴看路易斯掀帘进来:“我听得出外头有人。”

  路易斯在他对面坐下,顺手用火钳整了整木柴:“那孩子好像有点不省心啊……真是给你添麻烦了。”

  艾德里安笑道:“我以为你会进来阻止他。”

  “一开始的确有这个想法。但是……”

  “但是?”

  “对他来说,我还是个‘外人’,我说什么他都不会听的,反而会对着干。而且,我也想听到你的答案。”

  艾德里安感到有些意外:“你觉得我会接受他的……追求?大概只能用这个词了。”

  路易斯摸了摸鼻子,竟显得有些自惭形秽:“我的年龄放在这里,而他还年轻。况且已经过去了十六年,我逃离了玛伦利加,将你留在那座城市,是我对不住——”

  没等路易斯说完,艾德里安就握住了他的手。佣兵团长缓缓抬头,只见艾德里安垂着眼,嘴角轻微上扬:“你没必要愧疚,我也从未后悔。”

  路易斯意识到,如今的艾德里安正如他这些年想像中的那样沉稳。

  二人对视良久,终于以一个心照不宣的笑省去那些说不尽也说不清的思绪。

  然后,艾德里安向路易斯复述了他亲眼见证的许多事。既有路易斯不知道的,也有他在各处游荡时偶然听说过的。说话间,艾德里安也不自觉带上了年轻时的那份青涩,路易斯静静地听着,就像他们仍坐在玛伦利加的酒馆里,空气中仍飘着缱绻的蜜香。

  艾德里安回忆起冬谷要塞外的风雪,城邦不可逆转的没落,草原部族南侵的烽火,也提到了故人的离去与死亡。

  “你离开玛伦利加后不久,萨缪尔叔父也被家族的长辈们放逐了。我们再没听到他的消息。”他轻声叹道。“至于教团……你也应该听说过他们的状况。”

  动荡的时局之中,再珍贵的圣遗物、再玄妙的教义也无法拯救对教区的控制力。教团最终分崩离析,大部分神职人员重归世俗,少部分人则护送教团资产离开了玛伦利加,只给这座城市留下一座带不走的神殿。

  “前几年,胡塔先生在海外的某个大城市偶然遇到了贝拉夫人。她已经换了名字,好像正在做珠宝鉴赏的生意,过得很不错。她女儿也长大了,和那时的夫人一样漂亮。我想,让那母女俩远离与玛伦利加有关的一切大概是最好的选择。”

  总督之死无疑是路易斯离开玛伦利加的直接原因。无论自愿还是被迫,他都为贝拉夫人顶了罪。如今再听到她的消息,路易斯心中只剩看淡往事的释然。

  “还有吕西安将军,他不久前也去世了。”

  从托雷索家族、玛伦利加,到这片不曾拥有真正安宁的大陆,这十六年间已经发生了太多的大事,以至于个人的命运连同无法载入史册的情感都显得无比渺小。

  艾德里安凝视路易斯的眼睛,轻声说:“我在基洛维听说了灰石战友团的事情。不知为何,他们提到这位神秘团长时,我就想到了某个人。”

  路易斯苦笑道:“所以你直接找上了这个营地?”

  “一开始只想着碰碰运气——我已经失望过无数次,所以有心理准备。”艾德里安握着自己的手腕,斟酌几秒后才再次开口。“我这趟来,其实还带着另一件事。您……愿不愿意再跟我回一趟玛伦利加?”

  作者有话要说:  届かない恋-上原れな(白学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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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生不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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