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祝烨突然回心转意,愿意来出席酒会,祝庆祥差点又感动得哭了一把。

  晚宴不算工作场合,祝煜那个相当上不了台面的亲妈也来了。苏慧已经听闻下午揭幕会现场发生的事情,晚上打扮得珠光宝气盛装出席,像一只捍卫领地的斗鸡,挽着丈夫的胳膊不放。

  苏慧据说十八岁就认识了祝庆祥,两人是大学同学。那时苏慧是班花,把祝大才子迷昏了头,一顿好追。所以这些年她揪着这一点不放,坚称卓依侬才是插足两人感情的第三者,似乎这样就能为自己正名。

  祝烨第一次听见这个论调只觉得好笑,到底是先和谁结婚这事还能让你胡掰得过来么?再说另一个当事人祝庆祥至今都得求着卓远航,从来不附和苏慧的说法。

  但两人在卓依侬的婚姻存续其间一直牵扯不清,确是事实。祝煜甚至和卓依侬的长女祝煦同年同月出生,祝庆祥一时间儿女双全,好不讽刺。

  祝烨朝她点了点头,客气的喊她:“苏姨。”

  她那张过早衰老的脸上堆砌出不自然的笑意,用甜腻的声音回应:“烨儿的腿好啦?多年不见,没想到都长这么高了。”

  祝烨其实没长多大,他走时十七岁,回来时二十七岁,除了年龄和阅历,身形变化不大。他垂眸挡住眼底的讽刺,温声说:“苏姨看错了,我是坐着轮椅走的,突然站着回来,当然要高大不少。”

  苏慧对他话里的刺视而不见,笑得越发腻人,毕竟祝烨当年是自己脑子不清楚跳下去的,和她无关。于是她坦荡荡的说:“现在科技发达了,首都的医疗条件又好,还能站起来真是太好了,我们老祝今天一定很开心,对不对?”

  祝庆祥的反馈要比她真诚得多,一听说祝烨的腿,眼里又有泪花,喃喃重复:“开心,当然开心。”

  祝烨见他哭就心烦,转头想溜,顺便去找他下午预定的小可爱。

  “烨儿!”苏慧见他左顾右盼,再度叫住他:“听闻你明天就走,今天要不要回来住一晚?你那身子骨需要人照顾,家里毕竟周全,正好多和你爸叙一叙,他都想你想疯了,明天我们送你。”

  祝烨很服气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白莲花做派,怨不得祝庆祥这个猪脑子这么多年逃脱不了她的掌控。他没心思探究苏慧的重点究竟在让他“回家住一晚”还是强调“明天就走”,只扔下一句“不用麻烦,我都安顿好了”,便大步朝躲在角落的韶子规走去。

  一旁的祝煜见他如此肆无忌惮,当众给长辈甩脸,一时间羡慕嫉妒恨,暗叹祝烨过的简直是神仙日子。

  祝烨作为卓远航唯一的后代,从来不需要在继承问题上操心,卓氏集团注定是他的;又因看不上祝氏集团这点残羹冷炙,故而也不需顾虑祝庆祥的脸色,当着亲爹的面照样玩明星,逼急了还有精神病作为挡箭牌。

  典型的想干嘛就干嘛,不想干嘛就称病。哪是一个爽字了得。

  韶子规没有迟到的胆子,早早到了会场。他本就有钻角落的毛病,在今晚这种不太平的场合毛病犯得更严重,就差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今晚他衣着朴素,靠着躲猫猫的本能在喧嚣的酒会中精准找到了一处阴暗角落,很难被人注意到。

  在下午那点可怜空隙里,瞿一已经八婆的打听了一圈,幸灾乐祸的恐吓他说祝二公子是个出了名的精神病,狠起来连自己的命都不要,让他小心点伺候。令他那颗本就忐忑的心更加惊惶不安。

  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他终究还是等来了祝烨。那双熟悉的尖头皮鞋再次出现在眼前,吓得他一哆嗦。

  “抬头。”男人的声音居高临下的落下来。

  韶子规已如惊弓之鸟,颤巍巍抬头,露出一张干净的小脸,眼里的胆怯藏不住。

  四目相对,待看清对方的脸,祝烨突然笑了。

  不同于他下午应酬时摆出的商务假笑,也不是和祝煜抬杠时的冷笑。他真心要笑的时候脸上的冰霜消融,几乎可以称得上温柔。

  “韶子规,”祝烨玩味的叫着他的名字,意味深长道:“子规,说的是杜鹃鸟吧。”

  “是。”韶子规慌张的低下头。

  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他有个曾用名叫“杜鹃”。都怨他生父迷信,算命先生说他八字不够硬,得取个女孩名才好养,正好他爸姓杜,于是拍脑袋给他起名叫杜鹃。

  这个滑稽的名字跟了他十六年,随着母亲的辞世一起埋葬。公司不允许他顶着那么滑稽的名字出道,他也对抛妻弃子的父亲没有留恋,干脆抛弃过往,转身便改名随了母姓,连名带姓换全套,彻底与过去割离。

  他们身处会场的角落,远离中心,连端酒的服务生都懒得绕过来,周遭没什么人,衬托得他们之间的沉默更加尴尬。

  两人都不是健谈的人,韶子规清楚自己的职责,谨记要把人灌醉的终极目标,清了清嗓子,开口问:“祝总,要不要我给你端杯酒过来?”

  “我不是祝总,”祝烨冷声否认,目光瞥向远处的祝庆祥父子,说:“那才是祝总,我不是。”

  韶子规知道他不在祝氏工作,从善如流的改口:“祝少爷?”

  祝烨嗤笑了一声,颇有自嘲的意思。

  韶子规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唯恐三句话之内就把人聊崩了,回头被林怡收拾,不耻下问道:“那叫什么?”

  祝烨很久没有回答,韶子规只听见幽幽的一声叹息:“不知道就算了。”

  然后两人之间又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关键时刻,孔哲君跑过来救场。

  他从容走来,先恭敬的对祝烨打招呼:“祝先生,”又转而对韶子规说道:“盛佳舒在那边呢,你要不要去看看?”

  韶子规觉得自己蠢透了,刚才怎么就没想到“祝先生”这个称呼呢!

  一提盛佳舒,韶子规那颗小心脏又开始蠢蠢欲动。他在圈里浸淫多年,哪怕没火,所有的腌臜事都见过了,这辈子恐怕再提不起追星的热情。

  但盛佳舒不一样,她童星出道,嗓音细腻柔美,享誉甜歌天后的美名。在韶子规母丧的那段时间里,一直是盛佳舒的歌声陪伴着他,所以才会有不一样的感情。

  靠近盛佳舒,可能就是韶子规为数不多的,硕果仅存的梦想和野心了。

  “盛佳舒?”祝烨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他素来不关心娱乐圈的事,但盛佳舒红了十几年,很难找出没听过她名字的人。

  “祝先生也是她的粉丝?”孔哲君随意接过他的话茬,承接的很自然。

  祝烨淡然道:“听过她的歌。”

  他摔断腰那年,正逢十六岁的盛佳舒红遍大江南北,她的歌无孔不入。一提盛佳舒,祝烨首先想到医院消毒水的味道,实在算不上什么好的联想,但也不至于因此迁怒艺人。

  “那要不要去打个招呼?”孔哲君邀请他们两人。

  祝烨侧目扫过韶子规饱含希冀的脸,应道:“好啊。”

  韶子规松了一口气,倒不是全为能近距离接触偶像的欣喜,而是为终于能摆脱和祝烨独处的窘境。

  同时,他非常,非常羡慕孔哲君。

  自信和从容应该是天之骄子才会有的技巧,他这辈子怕是学不会了。

  好巧不巧,此时盛佳舒正在被祝煜纠缠。

  她是卖祝氏的面子来的,陪祝少爷寻聊天斗闷本也无可厚非。但祝煜花名在外,叫人防不胜防,这会趁爹妈没盯着,三杯酒下肚又开始不正经。

  以他为首,包括谢辉在内的几个纨绔子弟围着天后敬酒,瞿一向来喜欢往少爷堆里钻,这会也混在其中为虎作伥。

  祝煜借敬酒之名行揩油之实,半边身子都快贴到盛佳舒身上,将满满一杯红酒塞到她手里,腆着脸说:“我特别喜欢盛小姐的歌,今晚难得一见,一定要敬上三杯。”

  那样的杯子三杯就能抵得上一瓶,加上那些狐朋狗友的助攻,盛佳舒纵是海量也得折在这。韶子规做了把祝烨灌醉了好脱身的打算,祝煜怕也是打着要把盛佳舒灌醉好得逞的算盘。

  红酒倒得与杯沿齐平,没有任何艺术和品味可言,盛佳舒的手稍微一颤动,溢出来的红酒便弄脏了身上的浅色晚礼服。

  她面露勉强,犹在垂死挣扎:“祝总,三杯没问题,可您这也太实在了吧,敢情祝氏家大业大,红酒也跟不要钱一样。这一杯至少值一万块,我今天不过是个客人,哪好意思喝这么多。”

  “盛小姐哪里的话,谁不知道你一首歌价值百万,”祝煜岂会听不出她的推脱,顺势道:“要不你现在上台献唱一首,下来红酒随你喝。”

  盛佳舒闻言脸色发白。陪酒还不算,竟还要卖唱。

  她是正经八百的歌手出身,有老天赏饭的金嗓子。但今年已经三十岁,卖不动少女人设,在人才辈出的娱乐圈显出颓势。

  那也还不至于来私人商业活动卖唱!

  否则还不知娱乐小报怎么夸大她的窘境,没准明天就扣上了“过气天后四处走穴”的帽子。所以即便她不得不出席晚宴来维护与祝氏的关系,也特地躲过了揭幕仪式,只愿意来出席酒会,不肯在白天登台献唱。

  “盛姐姐,唱一首嘛,我还没在现场听过你唱歌呢。”瞿一唯恐天下不乱,生怕别人不知道盛佳舒年纪大,一口一个“姐姐”的叫。

  盛佳舒知道这个天天刷娱乐新闻的瞿一,风评很差,只得回应道:“那下次姐姐开演唱会给你送票,一定要来听哦,到时候可不准说没时间。”

  “那到底是先唱歌还是先喝酒啊?”有人等不及了,盯着盛佳舒手里满满的酒杯起哄。

  “要唱歌你自己怎么不去唱,你不也是音乐学院毕业的么。”孔哲君赶过来插话,他不敢呛那些阔少,但够格和瞿一叫板。

  瞿一脸皮厚,巴不得有更多的展示机会,倒不介意再上台表演一次孔雀开屏。但他不愿遂孔哲君的愿,一心拉人下水:“可以啊,咱们是一个组合,队长同意我们就一起上,一个都不能少。”

  他把锅甩给了队长孔哲君。站得稍远一些的韶子规遭遇飞来横祸,跟着倒霉。

  夜色和酒精最易激发人的兽欲,在这种场合唱歌跳舞跟扭着腰让人挑有什么区别?相比之下丢脸都算小事了。

  还嫌今天的事不够大么!

  “大明星,唱一个!大明星,唱一个!”谢辉带头鼓掌。

  盛佳舒笑得勉强,默默捏紧了手里的高脚杯,知道今日的事情不能善了。

  如今她每况愈下,与十年前的势头已不能比,居然沦落得被一群少爷撵上台献唱助兴。

  孔哲君看着她的纤纤十指因为用力而鼓出发白的指节,愤恨的瞪着瞿一嚣张的脸,不甘的点了头。

  他说:“好,我们唱。”

  盛佳舒感激的看了他一眼,睫毛簌簌挡住眼底的流光。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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