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樊殊

  生活本来就是虚伪的, 人人都带着面具。此刻站在你面前说着关心的人,其实很可能转过身,就会跟另一个人说你怎么这么矫情,但他当着你面的时候, 却又是那么的真挚, 真挚到连他自己都相信了。

  以前还爱你的人, 可能下一刻就突然不爱了。

  爱和恨可以并存,可以既深爱一个人, 又同时痛恨并算计着这个人,且两者皆是出于真心。

  鲁迅说:绝望之为虚妄, 正与希望相同。年少时读书偶然知道这句话, 并从此深以为然。

  ……

  这些道理,我早就知道。

  我知道,我的父亲很爱我, 因为我是他最爱的女人唯一的孩子;我知道, 我的父亲很恨我, 因为他最爱的女人因为我丢了命。

  我知道, 王婶很爱我,因为她从十岁开始就陪伴着我;我知道,王婶很恨我, 因为我有反骨,让她的主人常常不高兴。

  我知道,我的姐姐很爱我, 因为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我知道,我的姐姐很恨我,因为我时时刻刻在威胁着她的位子。

  这个世界上,唯一纯粹爱过我的, 应该就是我的爷爷。可是爷爷已经死了,被我亲手害死了。他们都告诉我,爷爷的死是意外,不能怪我,可是我指的,并不全是这个。

  是我。如果不是我,爷爷不会被爸爸逼到海参崴。他为了我,离开了自己所有的老同事,失去了自己前半生的轨迹,他的世界只剩下了我,多么狭小,多么可悲。我要是一出生就死了就好了,要是我从来不曾存在过,至少爷爷会是快乐的。

  爷爷死了。

  爸爸过来大操大办,却为了自己安全考虑,没有送爷爷的骨灰回国;王婶觉得给爷爷操办葬礼,让爸爸陷入到了危险之中,因此颇有微词;姐姐……姐姐倒还好,她一直在安慰我,在坟前也哭了很久。

  可是转过身,她就问自己的心腹,说爸爸对爷爷感情深厚,而爷爷又这么喜欢樊殊,这一切会不会影响她的继承权。

  所以从那以后,我就一直无悲无喜。我看透了人心,很快就学会了让自己只看好的那一半,然后假装另一半不存在。

  很多人评价我,说我是一个善良的人。其实我并不善良,我只是对人心没什么期待。既然没什么期待,也就没什么好苛求、好失望、好执着的了。

  ……

  我故意输了那场比赛。

  不是对姐姐还心存幻想,只是觉得,她当时在坟前哭得还算用心。后来她也帮忙把骨灰送回了爷爷的老单位,尽管她是为了在父亲面前卖好,而对老人全程只是算计。

  但是无所谓,只要做了事就好了。

  你对人心不能要求太多。

  ……

  遇见那个女孩,完全是一个意外。

  那个时候我还在读大三,已经跟爸爸彻底闹翻。他断了我的经济来源,我也无所谓,反正什么样的生活我都能适应。十岁以前在海参崴的时候,我也并非像之后那么锦衣玉食,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罢了。

  暑假我无处可去,只能在学校附近转悠。正好学院发出公告,说中国BN大的一批学生将要来我们学校进行暑期交换,期间会进行一系列讲座。如果学生中有华裔、或者对中国文化感兴趣的,可以报名,到时候会有共同吃饭、出游、听讲座等活动。

  百无聊赖的我报了名,但没有出席吃饭、出游等活动。我只是想听听讲座,因为那个时候我对中国文化颇有兴趣,而那些讲座中,有一个负责讲演的教授,是我们学校最好的汉学家之一,他已经退休了,平时根本见不到。

  我坐在最后一排听讲。在我面前坐着一个短发女孩,她好像很困,全程都在打瞌睡,头像是小鸡啄米一样一点一点的。

  中途休息的时候,女孩的朋友问她怎么这么困,她说:“昨晚做功课太晚了。”

  “怎么样?我昨天也看了好久,还是觉得有些不可行……”

  “放心吧,给你整的明明白白的。”女孩比了个OK的手势,语气里止不住地得意,“格但斯克,非去不可!”

  听到“格但斯克”这个词,我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因为格但斯克额在波兰,但我们学校在德国柏林,离得不能说远,但也是搁着国界,更别提语言上面的障碍了。我心想这怎么能去呢。

  没想到那个女孩还真的给出了一套可行的方案。她们在来之前就办好了签证;她不会说波兰语也不会说德语,但她还会一些英语,并且她已经把沿途关键地点的多语种表述都查好了;她知道怎么买火车票,通过互联网订好了酒店;她把各种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了,连找什么样的借口瞒过老师都想得一清二楚——显然,他们学校是不允许这种中途脱队的。

  而这些,除了签证,都是她在一个晚上办完的,还是两份。

  “小册子,谢谢你了,”女孩的朋友很感动地说,“是我喜欢二战史想去,还要麻烦你帮我查。”

  “没事鹿子,反正我也想去。”叫“小册子”的女孩豪迈地拍着胸口。她的声音很清脆。后来讲座结束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的脸,很秀气的长相,但也并不算突出,只是小虎牙和黑框眼镜很可爱。

  ——原来是她朋友想去。

  ——可是她就像是替自己办事一样尽心尽力。

  ——她也太有执行力了吧,说做就做啊?

  想着这些问题,我在讲座的后半程史无前例地走神了。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不光没听进去,我还订好了去格但斯克的票,连酒店也办妥了。

  简直是不知所谓!

  就这样,我到了格但斯克,也就是但泽。这里曾是斯拉夫人最早的定居地,1793年被普鲁士占领,改名为但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但泽因《凡尔赛条约》而为自由城市。二战时期,德国要求收回但泽,并以此为借口,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它恢复了格但斯克的原名。

  这座城市有过这么复杂的历史,可我走在港口边,望着岸边的船只渔民,又觉得,这好像只是一座普通的城市,至少现在,它太普通了,以至于我觉得很无聊,以至于我就在这个港口等了整整两天。

  这里是格但斯克港,这里是格但斯克的经典景点,是游客必去的。

  她……应该会来吧。

  星期天的早上,我终于看到了她。

  她果然很有执行力,奔着这么大的双肩包都能健步如飞,还能不时加速吓广场上的鸽子。她朋友也真行,居然就这么让她拿包——多重啊。

  我靠着河堤,正在发着呆,忽然听到有人在给我打招呼:“Cze?”她说的是波兰语,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啊,你会中文,那太好了。”

  那个女孩站在我面前,短发利索,眼睛里像是有星星:“您好,我想问一下这里是不是格但斯克港。我按照手机地图走的,但是不太确定。”

  “嗯,是格但斯克港。”

  “那能麻烦您再帮我看看,这堆字母代表的酒店是不是就在那边的街道。”

  “是的,但……算了,说不清,我带你们去吧。”

  “谢谢您!”

  她这样说着,却和我隔着一定的距离,并且时刻保持着警惕。但她又真诚地看着我,小心地不让我感受到她的戒备。

  很聪明的女孩,有防备心,这样的女孩才能在外面独自旅行,我心想。

  也是在路上聊天我才知道,为什么我整整两天没看到他们。因为她们临时改了计划,先跑华沙玩了一天,然后才过来的。

  我不爱说话,但她很喜欢说话。她同我不停搭着话,让我们之间不会存在冷场。但同时,她又一直没有忘记她沉默寡言的朋友,一直胳膊勾着的同时,也不时递话过去,让两头都不会感受到冷落。

  一瞬间,她努力活跃着周围人的样子,让我想起了我自己。

  我想,某种程度上,我们或许是一类人。

  很快就到了目的地。我见他们在办理入住了,这里又提供英文服务,就准备离开。

  “等一下!”

  快走过拐角的时候,有人喊住了我。

  我回过头。那个女孩跑过来,气喘吁吁地说:“一晃神就不见了,我还没给您说谢谢呢。”

  “啊……其实,不用了。”我低声道,“只是举手之劳。”

  “那也要说谢谢。谢谢您。”

  “……不用谢。”

  手心被放了一个东西。她说这是在波兰买的巧克力,“巨好吃!”然后她就边挥手地离开了,眼睛弯弯。

  我站在原地。

  好一会儿,我剥开了糖,放进了嘴里。真的很好吃。

  自从爷爷去世后,就再也没有笑过的少年,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

  因为那颗巧克力,我决定回国了。

  孟子义听到的时候,一开始很不理解我的决定:“我回国是因为爱情,你回什么国啊!你不是喜欢什么文学理论吗?那个东西在国外学更好吧!而且你已经收到巴黎高师的邀请函了啊!”

  我没有跟他解释,只是默默办好了回国的手续。

  然后,就是考试;然后,就是入学。

  然后开学了我才知道,那个女孩居然没有考上,因为她跑去参加一个明星工作室的面试去了。真让我哭笑不得。对了,现在我已经知道了,她叫林册。

  ……

  孟子义不会明白的。

  他不会明白,对于一个早已经绝望了的人来说,光是多么重要的一种东西。

  哪怕只是一缕微光,哪怕它不属于我,哪怕它终会消失。但只要它还亮着,我就想要去靠近它。

  因为那就是光啊。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

  后记

  1.

  这篇文终于写完了。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完结的长篇。以前也写过两篇篇幅很长的文章,但是一篇是快穿,一篇是神展开,完全没有任何架构逻辑可言。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讲完了一个长故事。

  很感动。

  我是从一年前开始构思这篇小说的。当时我想,医生、律师、甚至科学家……这么多职业都有文了,为什么文艺学没有呢?我们的生活也挺有意思的啊。

  带着这样的想法,我开始拟大纲构思。大概在今年三月的时候,我开始了写作。

  这是我最忙的一个学期。课业是最多的;周末还在学俄语;七月打算考N1;在无数论文与单词的间隙,我每天坚持存两千字,一直坚持到了5月20号,我发文的前一天。我算好了存稿,我有十万字,应该够我日更撑过这个期末了。

  比较心酸的是,十万字的存稿只有不到三万字发挥了用处,因为在我正式发表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写的不好,全部推翻重写了。

  为什么要推翻呢?很简单。我觉得第一版不好——那个时候,我只想好了樊殊、狗师兄、鹤师兄三者的形象、性格与背景,但是最重要的女主林册,却一直是模糊的。

  虽说很多人都说,言情小说的关键就在于成功塑造男主,女主的话凑合就行,但我还是觉得,不行。她也要活起来。否则我无法说服自己,为什么樊殊会喜欢她,为什么狗师兄、鹤师兄都愿意做她的朋友,又为什么,这个故事会围绕着她展开。

  这里必须补充一下,这篇文虽然是第一人称,但原型并不是我。她没有原型,是我融合了很多个朋友,独立设计出来的。我用第一人称也仅仅是因为我更擅长写第一人称,觉得第一篇文以此出发,会比较简单,不太容易坑。(当然,下一本我肯定不写第一人称了。第一人称的局限性太大,以至于部分情节无论怎么调整都没法展开。)

  我对现在呈现的效果比较满意。也有不足,比如虞白前期铺垫还是不够,比如仇闻笛的描写还是太少,比如樊殊和林册的前期还是有些拧巴。但是我觉得整体而言,这是最完美的状态了。

  所有人都立起来了。他们都是独立的个体。这是一个完整的小说世界,这就够了。

  2.

  如果说,我从来没想过一炮而红,那这是假话。当然,我没有红,而是糊穿了地心,这也是事实。

  但我从来没想过放弃,并且坚持到了最后,一点也没有打折扣,幸不辱命,这里面有两个原因:

  一是写这篇文一直是我的一个理想。对于理想,那当然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不过下一本就要恰饭了。没办法,总得生活,不过在生活之前完成了理想,也挺好的,算是了了我的一个心愿。

  二就是各位读者们的支持了。虽然糊,但还是有那么多小可爱一路上一直支持着我,大家给我扔地雷,灌了那么多的营养液(我看我在排行榜上位置还挺靠前的),还每章都评论,实在是太感谢了。

  周师兄。夏师妹。林师妹。小狗师妹。瑾同学。热汤哥。欧同学。你们是我现实中的第一批读者,谢谢你们在日常生活中给我的鼓励和支持。

  胖哥肉桃。余小阮。我是一只呵呵。清梵。浅川。小富狗。TAEYONG_DOYOUNG。十里桉歌。十日白雨。琼.。半个世纪。32537032。土间门立雪。要顺顺利利的梨子。捏软蘑菇。5555555。全世界我只看见。Jiyong0818,以及其他所有读者,感谢你们的支持,没有你们就没有这篇文。

  胖哥肉桃。你是这篇文真正意义的第一个读者。非常非常感谢你,因为在那之前我已经单机写快半个月了。没有你就没有这篇文。

  我是一直呵呵。清梵。十里桉歌。你们也是一直陪我走过来的读者,从开始到最后。无法言说我的感动,你们都是我的光。

  十日白雨。半个世纪。琼.。土间门立雪。要顺顺利利的梨子。我们从八月开始相识,你们一直帮助着我,给我留言,为我加油。我很喜欢你们,真的,很感谢。

  还有很多很多……

  总之就是感恩。比心。

  也祝所有人都能和小说里的他们一样,幸福,快乐,永远坚持自己的理想,并实现它,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人。

番外二:樊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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