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我卖我自己(2更)

  这天早上, 老掌柜洗漱完毕, 出来按照祝南风叮嘱, 关掉引电阵法的开关时, 随便仰头一望, 整个人都呆住了。

  天空万里无云,空气中还有带着寒意的冷雾在飘荡。

  而前门电网上, 赫然挂着几片破布,显然是有人翻墙不成, 被那些尖锐的网和锥尖刮破了棉裤和棉袄。

  棉絮随风飞散, 那几片破布则迎风招展, 映着熹微晨光。

  “……”

  再靠近了看, 那网上竟还有血色, 估摸着翻墙失败的人,还在这里挂了彩。

  唐掌柜绕到正门去看,门口地上有血迹和人跌倒的印迹,以及……一溜拖拽痕迹。

  光看着这些蛛丝马迹,便能感觉到昨晚偷窃不成的贼人, 只怕有点惨。

  上午出门准备找活计的人看到这状况, 都忍不住问:

  “唐掌柜,你们这院墙上挂着的是什么旗啊?”

  怎么看着像破裤子?

  “这是昨晚翻墙被法阵驱走的贼人的衣衫裤子!”唐掌柜仰着头,没有看邻居的脸,讲这话时,语气里有几分感慨,几分自豪。

  他们家新主家, 难道……跟萧山宗上的修士们,有什么……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一瞬间,他背脊挺直,伸手捋了捋胡须,只觉任重而道远。

  作为与修仙者有神秘关联的祝南风的铺子里的老掌柜,日后他也要更注重修养和仪表啊。

  “……”路过的邻居望了望栅栏上的破布,又看看怪里怪气的老唐掌柜,嘴唇抿直了,啥也没说,心里揣着嘀咕默默走了。

  还法阵?

  没睡醒呢?

  …

  南风一大早赶过来的时候,唐掌柜新上的货送到,正放在铺子里,准备摆放呢。

  “主家,上面那些我让小强搬个梯子摘下来吧?”唐掌柜站在门口,仰头遥望‘裤子旗’。

  “不用了,放一上午。”战利品就先在那儿挂着,震慑震慑宵小吧。

  南风说罢转头去看来财杂货铺,却见往常最爱站在门口看风景吹凉风的赵福不见踪影,连原本放在铺子门口的两把铜镜,居然都收起来了。

  看样子昨晚的电击伺候,还是有点效果的。

  至少想办法欺负她、要压着她脖子让她主动去道歉示弱的人,稍微学会了几分收敛。

  进到铺子里,南风跟唐掌柜商量着,按照家庭常用情况,将杂货依次摆架。

  老一辈人住惯了小房子,喜欢密匝匝的堆东西。

  南风却制止了唐掌柜摆东西的方式,所有东西她都让他只摆一样供客人看,剩下的货全放在盒子里,或者放后院库房。

  要让客人一进铺子觉得亮堂,一看能扫清目力可及的所有商品。

  而非一进门所有东西撞到脸上,成堆成片很费劲才能辨认出都有什么。

  东西摆放好后,她将纪寻带下来的雕刻精致的木架,摆在门口左边独立的位置——

  这是每日珍宝,摆放她准备的新奇玩意,当仙家宝物或者妖族机关真品卖,镇店用的。

  另一个小架子摆在门口右边,这里则放置每日折扣物品——

  诱惑大家在这一天冲动消费的。

  唐掌柜原本只觉得新主家有钱有背景,今天听着她极有条理的安排铺子里的大小事,才觉得她原来竟有这么多好主意好点子,想法新颖又引人深思。

  起初他只是听着她的指挥,带着唐小强干活,到后来,就捧着纸张和毛笔,开始记录她说的话。

  言之有物,值得记录下来,慢慢回味和思索。

  许多她提出的要求,是他做了一辈子账房、掌柜,都没听说过,更没能想出来的好方法。

  里面充满了智慧和道理,令他对她刮目相看。

  唐掌柜再无法将她当成个不知哪家偷偷跑出来的闺秀,而是开始用一种敬重的眼神看她,真的有了尊她信她的崇拜情绪。

  能想到的事都一一叮嘱过,南风长舒一口气,好久没有说这么多话了,有种缺氧的感觉。

  “主家,门口这个真品位,卖价几金锭,只怕有点太贵了吧?咱们山南街前前后后几条巷子里住的人,只怕也都买不起啊。”唐掌柜有些疑惑。

  “以后会有很多买得起的人来铺子里的。”南风发现老掌柜跟她说话时,语气客气了很多,淡淡笑过,她伸手抚摸了下珍品架,认真道:

  “我的志向,可不止是在这里开一家小杂货铺。”

  唐掌柜愣住,主家居然用了‘志向’这个词!

  “那主家未来想要做什么?”他微微仰起头,看向比自己还高一些的年轻女人。

  “唐掌柜好好做吧,我会带你看到你从未想过的绚烂风景。”她转过头,朝着老掌柜扯起嘴角,眼神灿亮。

  明明说着很激昂的句子,语调却很平缓,显示着她并非情绪使然,也绝不是说说而已。

  唐大财站在门口,看着祝南风的背影,久久无法回神。

  方才那瞬间,他的脑袋像突然被电击中了,有种奇特的感受涌入心间。

  那好似是一种,早在几十年前就熄灭的,叫做‘希望’或者‘向往’的心情。

  …

  ……

  接下来一整个上午,赵福都未踏出过来财杂货铺门一步,他早已听说了昨晚发生的事。

  听说昨天晚上去对门偷东西的贼触发了什么法阵,被电了个半死,口吐白沫精神失常,到现在还疯着呢。

  给他传话的人说,当时一道天雷打下来,正翻墙的贼都冒烟儿了!

  人被雷击的地方直接熟了,那人肉味直接把另一个贼吓吐了,转身连滚带爬逃走。

  被雷击的人还是天亮前赵家派人来拖走的。

  每每想到这些,赵福就不自觉干咽口水,后怕。

  回想自己这些日子没少给对门添堵,别说摆铜镜传谣言了,光冷言冷语就放了许多——

  别到时候……那祝老板使雷击他怎么办?

  再说了,谁也不知道那法阵范围有多广啊,万一不小心靠近了点对门铺子,就给雷击了呢?

  赵福便在窗后偷偷观察,见邻里们来来往往也没事儿,他也没能放心。

  万一那法阵是可以精准操控的呢?别人过去没事儿,他赵福过去就被雷击……

  未知事物总是令人恐惧,赵福委实被吓的不轻。

  偏偏想象力在这时候又过于丰富,他饭也吃不下,午觉都睡不着,门也不敢出。

  恨不能赵家能立即下命令,将他调到其他街巷的别的铺子里。

  快救救他,把他带走吧。

  ……

  …

  赵家怡安城头的首饰铺子里,赵横杨坐在方木桌前,面色阴沉。

  自从见过昨夜被法阵击倒的小贼的伤势,他脸色就一直黑的像锅底。

  “五公子,您可得管管我们啊,小三子一个膀子废了,另一个膀子只怕也保不全,以后啥营生也干不了,这不是躺着等死嘛。”一个瘦小男人伏在地上,正是昨夜两个小贼中的一个——因为动作慢,而逃过一劫的那个。

  “……”赵横杨嘴唇抖了抖,又怒又恼,却忍耐住了没有开口骂人。

  祝南风居然能拿出法阵来?

  她到底是什么身份背景?

  心内犹疑,他手指用力捏着茶杯,指节泛白。

  “五公子,我家和小三子家粮都尽了,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儿,这不是逼我们死吗?您可不能眼睁睁看着为你办事的人饿死啊。”跪在地上的人仍旧嚎啕不休,虽一滴眼泪没有,声音却格外凄惨大声。

  这贼分明是在威胁赵横杨,如果他不给钱不给粮,这俩混贼拼着反正也活不下去了,必然要将事情搞大,说不定就捅到大哥,或者林家去。

  到时候他赵横杨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

  深吸一口气,赵五手攥成拳,又舒展,转而再次攥成拳。

  许久后,他才转头对小厮摆了摆手,示意下人抓一把铜钱半袋糙米,将趴在地上的小贼打发走。

  待室内空无一人,赵横杨才猛地一拳砸在桌案上。

  怒发冲冠,却又要强自忍耐。

  祝南风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那法阵更是令他连还击都有些不敢了。

  可恨!

  ……

  …

  纪寻很多天前就在怡安城发现了妖族和人类生出的混血小妖。

  有的妖族气息微薄,只有个显形无法隐去的兔子尾巴,或者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还有的一头白发应该是某种食草长毛妖族的后裔……

  对于它们,纪寻并没有多留意,它们的血统太杂,已经像人类一样弱小了。

  可他还发现了一只妖族血统特别纯的妖兽,虽有部分人类血统,却仍然有非常强大的气息散溢在空气中。

  他循着这味道找了很多天,都没能捉到那只狡猾的小动物。

  在遇到祝南风前,他的领地意识是本能。

  可自从他开始识字读书后,却有了基于理性层面的思考——

  领地安全是很重要的。

  要想晚上能安心睡觉,怎么能让其他不知名的妖兽在他领地里呢?

  是以纪寻这些日子除了保护南风,和向更远的山林探索外,还在寻找那只藏头露尾的妖兽。

  南风在铺子里外忙碌,他便没有跑离怡安城。

  不喜在拥挤人群中行进,他依旧轻飘飘纵身于房舍檐头,他喜欢这样俯视众生的感觉。

  早上南风仔细给他束了发髻,簪子插的很结实,他行步如飞也没有散乱。

  但他发量很厚,她不得不留有一半头发散在脑后,随着他纵身而起、迅捷落下时,扬起或垂洒落下。

  停在怡安大街边的米粮铺子房顶时,他伸了个懒腰,即便是做着如此慵懒动作时,他一双墨绿色的眼睛,也如鹰隼般快速在人群间梭巡。

  他喜欢掌控一切的感觉。

  突然,他伸展开的长臂顿住。

  盯住街角一处,他缓慢收回手臂,微微俯身攥拳,长眼微眯,眸中黝黑如剑般的竖瞳收缩成一条竖线,本就充满野性和凶戾之气的眼睛变得更加可怕了几分。

  这是他发现危险猎物时才会展现的状态。

  ……

  …

  唐掌柜近些年有些眼花,加上南风买了铺子后要做的事情太多,未来铺子里就两个人肯定不够用。

  南风便准备再雇个会写字的长工。

  没有这方面门路,她考虑去找谢四或者李二帮忙。

  实在找不到的话,就去请谢大公子,反正对方还欠着自己三件事呢。

  揣着这样的想法,南风溜达着便到了怡安大街。

  然后,她在一家米粮铺子斜对面,看到了个盘腿坐在一个厚草垫子上的小姑娘。

  吸引她的不是这小姑娘脏兮兮看不清容貌的脸,而是对方面前竖着的牌子——

  【我卖我自己】。

  虽然字写的歪歪扭扭,但若是她亲手所书,至少证明她识字。

  便走到跟前,却听身边另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先开了口:

  “这字可是你自己写的?”

  妇人一身衣裳皆是用上等布料裁制,披着的袍子上滚了一圈不知什么妖兽毛做的领子,又滑溜又漂亮,不逊色狐狸毛领。

  那坐在地上的小姑娘立即脆生生道:“是我写的,我会写很多字,夫人。”

  一开口就笑,虽然脸上脏,眼睛却亮晶晶的,有几分喜人。

  南风抿着唇,偷眼扫向身边贵妇,想了想,便没有贸然开口询价。

  “你为什么要卖自家?”贵妇人又开口。

  “……”小姑娘眨巴了下眼睛,似乎对她的问题有些疑惑,“夫人,冬天来了,我自己活不下去了。”

  她说着撸了袖子给夫人看,冻的都青了。

  再看这小姑娘瘦的皮包骨,小黑手跟鸡爪子似的,看样子不仅快被冻死,也快被饿死了。

  南风悄悄叹口气,这若是卖不出去,岂不是冬天都过不去了。

  “你要多少铜钱?”妇人又问。

  她身边的两个小丫鬟,见有风从街口吹过来,忙都很有眼色的站到上风处,帮夫人挡风,显然被调i教的很好。

  “夫人,我之前在秋叶城大户人家里当丫鬟,后来母亲想带我回村里嫁人,不想回到村里母亲便病去了。我这才到怡安城来,我会写字,勤快,手脚利索。”小姑娘说着站起身,嘴皮子很利索的推销罢,才道出价格:

  “签长工的话,每个月管我吃住,给我几个铜钱就行。夫人,要是卖身契……就得要100个铜钱了。”

  南风想:好便宜啊,一辈子当牛做马,才100个铜钱。

  在异界一个铜钱能买个肉包子,差不多是现代的一块钱。

  一百块都不够纪寻撸一顿串的,这小姑娘居然就把自己卖了。

  万恶的旧社会!

  她这边想着便宜,边上的妇人却温和一笑道:

  “我府上买丫鬟,最多也不过几十铜钱,可没有这么贵的。”

  她这话不仅是嫌弃小姑娘贵,也巧妙的表明了自己身份很高——

  越是富贵的府邸,越有人家愿意低价卖闺女。

  虽是做下人,但吃饱穿暖能过上好日子,比许多农户人家过的可都好。

  今年怡安城缺粮,卖孩子的多了,价格更低。

  小姑娘想了想,似乎有些犹豫。

  就在她考虑着要不要少要几个铜钱时,与她问话的妇人的注意力,却突然被边上的其他事物吸引走了。

  小姑娘怕那妇人嫌贵,连价都不讲就走,可想开口说话,偏偏对方再不看她一眼,她只怕自己说话对方也不会理,有些心焦。

  吸引了妇人全副注意力的,不是别人,正是祝南风。

  风吹乱了她的发,她正对着镜子捋头发。

  只不过刻意招摇了一点,几乎把明晃晃的镜子送到贵妇人眼睛前。

  小圆镜子托在掌心,又明亮又清晰。

  纯绿无图案的马口铁包着玻璃镜,边缘润滑,小巧可爱,圆的特别正。

  某宝1块钱一个,随身带着轻便好用,南风有好几个。

  爱美的女人都抵挡不住镜子的诱惑,但凡看见都要上去照一照,要是镜子好看,更要买回家。

  异界现在只有铜镜,就算制作精良的,清晰度也很有限。

  美妇人是怡安城第一家族林家的大小姐,前年才嫁到李家,给李大公子做夫人。

  每次夫君出城去其他大城,她都托他带精致的铜镜回来,但可从来没见过这样白色的明亮镜子!

  李林氏盯着南风的镜子眼睛都直了,从镜子里她能看到特别清晰的影子。

  实在是太清晰了!

  就在南风捋好了头发准备收起镜子时,她忙不迭开口:

  “这位……姑娘,不知这是什么宝贝?”

  南风先是佯装茫然,转头打量了下李林氏,才微笑道:

  “夫人你好,这是仙家布阵用的镜子。”

  谢四曾经跟她说过,异界修士们善于耍剑、布阵和画符,大多数阵法都需要优质的铜镜,是以谢家每年要上供许多铜镜到萧山宗。

  “是镜子?我怎么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镜子?”美妇人说话的时候,眼睛始终盯着南风手里的镜子,渴望之情溢于言表。

  “啊,这是一种特殊材质的镜子,不是我们常用的铜镜。”南风微微一笑,“听说是一些远方游历的修士们用的最顶级的布阵灵镜。”

  如果谢四在边上的话,恐怕会觉得这场景有点熟悉。

  “啊……”美妇人嘴唇抿直又张口,启唇想说的话似乎很难言说出口,复又紧闭上小口,显得很是苦恼。

  南风便善解人意道:“我是在山南街上的祝氏杂货铺里买的,那里每天都有一些精巧东西卖,正巧被我淘到了。”

  “啊,那我也去买一面。”美妇人说着就要抬脚走人。

  卖身的小姑娘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盯着南风手里的镜子,看看李林氏,又看看南风。

  很慌,很急。

  南风见李林氏要走,忙又道:

  “啊,这位夫人,是我话没有说清楚。那杂货铺的掌柜卖给我的时候,说他们别的宝贝有,但这镜子只有一个。夫人要是去的话,可以买些别的东西。”

第31章 我卖我自己(2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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