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你们在做什么?”

  童彩花拦在那个指挥人搬东西的中年男人面前,瞪着眼问。

  中年男人上下打量了童彩花一眼, 耐心的解释:“这宅子的主人把宅子卖给我了。”

  卖了?童彩花第一个感觉就是不相信, 纵使席真珩已经好几年没有回来过了, 但她也不相信他会把这老宅给卖了。

  可眼前的一切又让她不得不相信。那中年男人看出童彩花情绪的低落,出言安慰:“你是在这干活的吧?真是可惜了。”

  童彩花扯出一个无力的笑容,失魂落魄的回了家。

  叶红裳见她突然回来还有点儿惊讶,进了屋之后问:“彩花你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嫂子......席真珩家卖了。”

  叶红裳也是一脸错愕,皱着眉头:“怎么突然就卖了, 真行这是真不回来了吗。”

  童彩花摇头,她这么多年都养成习惯每天下午去的地方,这突然就没有了。说不难过才是假的。

  过年那天,村里各处都是张灯结彩, 从一早上开始鞭炮声就响个不停, 童梓岳穿着一件小棉袄叫童彩花起床。

  一家人从早上开始吃的就格外丰盛, 昨夜刚下了一场大雪,天气冷的厉害, 哪怕是在屋子里都有点儿让人瑟瑟发抖。

  童彩花咬着猪蹄, 伴着屋外的鞭炮声开口道:“爹,嫂子。咱们家过完年就搬镇上去吧。”

  叶红裳的手微微一顿,“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了?村里不挺好的吗。”

  “好啥好啊, 这村里什么都没有,咱家也没什么亲戚在这儿。”

  “搬家太麻烦了。”叶红裳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也有点儿想要去镇上看看。这几年他们家已经攒了不少钱,若是搬到镇上去, 以后接生意也更省事。

  “这有什么麻烦的。”童彩花歪头看着童父:“家里都是些破烂玩意能扔就扔了。况且去了镇上的话,无论是爹的腿还是娘的疯病,都可以找人治了。”

  童父倒是习惯了自己这一双破腿,只是每到阴天下雨的时候还会疼痛难忍。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咱们家也不能一辈子困守在这小乡村里不是。”

  童彩花趁热打铁,又把镇上的诸多好处说与了二人。一顿饭下来,童父叶红裳二人,也动了心。

  过了十五,这个年基本也就算过完了,如今天冷路滑,童家人说定了等到开春之后就正式搬到镇上去住。

  至于房子的问题,就先托付给张老板解决,张老板知道这个消息高兴地不行,很快的就找好了一户距离他铺子很近的老宅。只等人搬过来。

  三月初十,清明前两天,童家人带着大包小裹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好长时间的小破屋。至于李响童彩花嫌烦,早就在去年把卖身契撕了打发他离开了。

  临行之时,村长还带着几个村民来送了他们,童彩花和钱大爷多说了两句话,还让他若是以后有事就给自己写信。

  童家一家子的老弱病残,路上耽搁了不少时间,初十早上走的,清明第二天的中午才到了镇上。

  童梓岳是第一次来镇上,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晃了眼,看什么都新鲜。这也让童彩花想起来自己第一来镇上的时候。

  马车直接将他们送到了新宅子大门口,据张老板信上所说,这是他好友闲置不用的空宅,正好让童家人住,租金便宜到不行。

  童彩花对此还有过怀疑,张老板这么个奸商,真会做这么好的事,不过她们一家人生地不熟的,现在也没别的选择。

  老宅的位置很不错,出门往前走一段就是主街,无论是买什么都很方便。

  宅子虽不算特别大,但是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不需要他们另外添置。以前一家人都要挤在一起,可现如今每个人都有了自己单独的屋子。

  童彩花本想选个最小的院子住下,但叶红裳却让她去了仅次于正房大的东厢房。

  放下行李,童彩花环顾着自己的新房间,心里面美滋滋的,终于不用再挤在一个只有床和柜子的小房间了。

  刚开始童家人住在这么大的屋子还很不适应,适应最快的反而是大黑狗黑黑,它有了能够尽情撒欢的地方。不过他们住了个十天半个月,也就都习惯了。

  张老板还是第一次见到叶红裳本人,颇为吃惊拥有这样好绣工的人居然会是这么一个美貌的女子。

  这几年来,叶红裳和童彩花凭借着精湛的技艺,渐渐在镇上也积累了一批回头客,谁让她们绣的衣服花样别致,颜色也格外丰富亮丽呢。穿在身上,街上的人都看个不停,可满足了不少妇人的虚荣心。

  这点也是要多归功于童彩花,她毕竟是个现代人,将现代的一些花样融合到绣品中。自然脱颖而出。

  从去年开始,不光是镇上有钱的妇人家会来订做叶红裳童彩花制作的成衣,就连京城都来了几单生意。给的价钱那叫一个高。

  童彩花开始有意减少了接单的数量,有些东西越是供不应求,价钱才越会抄起来。她们名声已经打响出去,之后慕名前来的不会少。

  在镇上住习惯了,童彩花便带着童父去了附近最好的医馆看腿。大夫说童父的腿疾虽然不能完全康复,但想要摆脱拐杖是有可能的。只要按时服药,并且定期到医馆治疗。

  这么多年童父活的浑浑噩噩,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差点儿热泪盈眶,要不是在女儿面前觉得有些丢脸,怕不是要直接泪洒医馆。

  童彩花本来以为来了镇上会变得非常的忙,不成想反而比以前生活的要更加清闲。每天绣花的时间也没多少,其余时间就只有看书。童家人虽然还奇怪过她怎么认识字的,但都被她给蒙混过去了。

  以前的那个傻子童彩花再也见不到一点儿踪影。

  春雨绵绵,童彩花踩着地上的水坑去张老板的店里拿布料,进了店却不见张老板人,就连熟悉的店小二都没了踪影。

  柜台处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正低头打着算盘。一袭青衫,身材偏瘦。长相清秀儒雅。有点儿类似方林的气质。

  说起方林,他当然是最高兴童家人来镇上的人了,他等了叶红裳四年,也不介意再等四年。

  那年轻男子听到声音抬起头往门口看,就见一个穿着桃色衣衫的可爱少女站在那里,一双大眼睛正看着他。

  少女声音清脆洪亮:“张老板在吗。”

  “我爹和小二出门采购料子了,你是?”

  爹?童彩花一下反应过来了眼前这人是谁,这就是几年前张老板曾经说过的,和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儿子张汝轩了,如果说张老板的身上布满了铜臭味,那么他儿子就是浑身书卷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儿。

  “我是童彩花,你爹没和你说过我要来拿料子吗。”

  张汝轩看着童彩花脸一红,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抱歉的笑了笑:“是你啊,常听我爹提起,料子我现在给你拿。”

  童彩花摆摆手:“不着急,正好我再看看丝线。”

  她在店里头闲逛着,一会儿摸摸这个一会儿摸摸那个,心里盘算着明天的衣裳应该描个什么样子比较好。

  张汝轩去旁边找料子,找到之后抱着料子正要叫童彩花。就见童彩花低着头抚摸桌上的布料,神情认真,乌黑的长发垂落在肩头,撒在布料上,似是比那绸缎还要滑上几分。

  童彩花心里大概有了图案,抬头就看见张汝轩傻愣愣的盯着她。

  她没忍住噗吱一笑,走过去接过他手中的布料,张汝轩反应过来,脸上泛红。

  “失礼失礼。我不是有意要盯着姑娘看的。”

  童彩花自然不会和他一般见识,告了别没有多待就离开了铺子。

  这一回家,开了大门,童彩花听见院子里传来了叶红裳的笑声,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

  她将布料先放到了主厅,进了院子就看见叶红裳正在和一个年龄相仿的妇人坐着聊天,那妇人她认识,正是隔壁孙家的媳妇周氏。

  周氏在他们一家刚搬来那天,就过来打了招呼,是个开朗爽快性子的人。以叶红裳的个性来说,很少会去和别人主动攀谈。就得是周氏这种人才可以。

  童彩花自然是乐得叶红裳有自己的交际,省着每天待在家里除了绣花就是做饭。

  叶红裳见童彩花回来了,高兴地站起来,向周氏介绍:“这是我小姑子彩花,彩花,这是周姐。之前来咱们家打过招呼的。”

  童彩花点头冲着周氏打了个招呼。

  周氏一看见她,脸上就笑,热情的开口:“彩花是真漂亮啊,那天我看了一眼就喜欢得紧。要是我家那丫头以后能像你一样漂亮该多好。”

  叶红裳也笑:“周姐,你家姑娘白白嫩嫩的多可爱。女大十八变,彩花也是大了才变得好看的,以前又黑又瘦的。像个小猴子。”

  童彩花站在一旁,也不知道叶红裳到底是在夸她还是损她。她在看着周姐,心里总觉得怪怪的,好像是忘记了什么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童彩花:太有魅力的人,到哪儿都是罪过

  席真珩:忍不了了,快让我出场

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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