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番外(五)

  【2011年6月3日 / 晴天 / 星期四】

  我今天又在平道走廊旁遇到了他。

  目送着他擦着我的肩膀而过,先行我一步敲开教授办公室的门。

  今年的夏天来得有些早,我甚至还未从料峭寒冬中回温,烈日和湿濡的风先行一步穿堂而过,照在宋教授办公室那株半死不活毫无生机的桔梗花上。那是这片冰冷,毫无人气的空间我最喜欢的东西,某种意义上而言它与我颇有相似,永恒与无望,矛盾的存在。

  他今天难得穿了深色系的T恤,背后是我不认识的潮牌LOGO,被热夏的汗水浸湿牢牢地贴在肌肤上;他还把衣服下摆扎进了破洞牛仔裤里,显得本来就长的腿更长了些;沿着脖子而下的两颗扣子敞开着,哪怕无心也依稀可见他的锁骨,更别说我总是装作若无其事,实则有意为之地去打量。我明白这样一个劲儿地打量一个人的身体是冒犯的,于是我仓皇地低下了头,在他似乎察觉到我的视线扭过头来的时候。

  从他和宋教授的对话,再加上他眼底藏不住的倦意,他似乎是为了毕业设计的稿子熬了好几个大夜的样子。

  或许是我的下意识,但一旦发觉他有可能察觉到我直白得近乎□□的目光,我便失去了再去看他的勇气。天知道下一次能在这样近距离的看他是什么时候。

  他和我妈,哦不,宋教授的谈话很快就结束了。从后者笑意盎然和弯起眼角清晰可见的细纹而言,可见他们的谈话是愉快的,那也是自然,毕竟他是别人口中的优异孩子,宋芸教授的第一门生。我想若不是沈云淮和她没有血缘关系,并且双亲健在,宋教授一定很乐意把他纳入自己麾下成为名副其实,“天才”的接班人。

  【2011年6月5日 / 晴天 / 星期六】

  今天去复诊了。

  陈医生好像总把我当长不大的小孩儿似的,每次谈完话都让我拿颗糖吃。我告诉她,我已经二十岁了已经过了会哭着要糖果吃的年纪,虽然以前哪怕我哭得再凄惨,也不会有人给我糖吃就是了。

  陈医生说我最近好像比较好了一点,问我最近有没有什么好事,我想了很久,久得玻璃杯里的冰块都化成水滴从杯沿落下。我问陈医生,遇到了一个我总想注意他的人算好事吗?

  陈医生问我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我觉得不是。我只不过是一如既往地对所有无意识间对我释出善意的人产生了依赖,那并不是源自于左心房生机勃勃跳动的那玩意儿,而是我脑子里畸形的,不应该存在的东西。这回到我问陈医生了,我问她,我以后会喜欢上某个人吗?

  她信誓旦旦的说会的。

  我笑了,但我没信。因为我已经二十岁了,我清楚明白自己身上的障碍将改变什么,我无法沉陷于一段亲密的关系中,哪怕他会口口声声的说爱我,会用行动让我全身心信任他,我终究会害怕被抛弃,害怕兜兜转转,还是只剩下我一个人。

  【2011年6月13日 / 雨天 / 星期天】

  我讨厌夏天,不仅仅是它又湿又粘的风,且磅礴大雨从来毫无预兆,所以我连伞都没带。

  从图书馆出来,身边还有三三两两和我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女生,但很快在她们拨通了电话不久以后,就出现了名为“男朋友”亦或是“暧昧对象”的生物,撑着雨伞把人接走了。不稍片刻图书馆的大门就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决定等雨停,毕竟我接下来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儿要去做。

  就是挺可惜的,宋教授说今天他好像会过去和她讨论点东西。

  我又失去了一个见到他的机会。

  所以我说我讨厌夏天。

  【2011年8月15日 / 晴天 / 星期二】

  被陈医生发现我好久没写日记了。她问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其实没有,只不过是单纯的间歇性觉得日子平淡,毫无波澜,没有值得记录的东西而已。

  写日记的确不是为了让自己督促自己去活得更有意义,这些事无巨细的点点滴滴,用陈医生的话来说,就是希望未来的有朝一日,等我遇见了一个独一无二能走下一辈子的人的时候,能让他了解我是如何成长的。

  但我想我不会让任何人看到这本日记,更别提往后余生和现在别无一二,不会有人陪我走下去。

  【2011年10月27日 / 多云 / 星期五】

  我知道我这本日记里全是毫无意义的废话,但我想今天不会是,至少今天所发生的事,会是我以后想无数次重新翻阅的。

  今天我在图书馆巧遇了就坐在我对桌赶稿的他。

  马上就入秋了,可他还是穿得很清凉,他似乎不久之前去理过来头发,鬓角剃得短短的,衬得整张脸更是棱角分明了。他画得并不怎么顺利,对着电脑直皱眉头,就在他叹了我观察他以来的第五口气,他站起了身,离开了座位。

  我把手伸进背包里,本来想买来当作早餐的那瓶牛奶已经不冷了,变回了常温,湿漉漉的水珠打在我的手心顺着掌纹流到了指尖。我握着它好一会儿,那似乎已经不能称之为常温了,它被我手心的温度沾染得有些温热。

  我最后还是决定把这瓶牛奶送给他,趁着他不在的时候。

  我写了一张小纸条,

  「夏末秋初,按部就班,事物皆有序,时到迎刃解。」这是我唯一能琢磨出,一点点真情实意的安慰了,我希望他一切顺遂,毕竟成功很难。

  本来我还在落款处夹带私心地写了个“宋”,但我最后还是划掉了,有些用力,纸都被我划破了。我不晓得那瓶奶最后他有没有喝,纸条他看没看见,这些对我而言都不太重要。

  【2012年7月13日 / 晴天 / 星期一】

  暂停了好一段时间,我终于又提笔翻开了这本日记。

  其实挺好笑的,关于我自己,我没什么好赘述的,倘若以后我死去,墓碑上的墓志铭我大抵只会写下——独来独往,四个字。但是对于他不一样,今天是他的毕业典礼,今天以后他即将去到大洋彼端,我触手不及的地方。

  我用了很多个月的时间去想,甚至不避讳地和陈医生说,我至始至终都不懂我是不是喜欢着他的。我会想目光里满溢他的身影,也会希望他的笑容因我而起,也想抚去他眉间忧虑,可我独独不会,希望他属于我。这种叫喜欢吗?我不知道。时至今日我仍然无从得知这种莫须有的,不晓得从何定义的情感。

  我和陈医生说:我不想拥有,因为有拥有就会失去;只要从来不属于自己,那谈何去留。

  今天我干了一件大事。

  我给他献花了,并不是烂大街的向日葵,我送他一大束玫瑰。当下我还能听见那些周围的学长姐们谈论着,玫瑰不是送情人的吗,我感到羞赧,刚想抽回递出去的花束,他却先行我一步拿走了。花在他怀里,朝着他浑身上下最有生机的地方绽放着——他的左心房。

  他低声对我说:“谢谢。”

  他说他很喜欢。

  我颤抖着声音,祝福他前程高朗,风雨兼程也终得彼岸;他笑着对我说,也祝我以后余生平安喜乐。我想他是记得我的,那日在课间空无一人的走廊里潸然流涕的丢人学弟;记得他所说过的那一句,长此以往平安喜乐;记得我叫宋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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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淮合上书皮扉页都早已泛黄了的日记,望着窗外层叠山峦的后方日落下的最后一抹余晖,一时之间有些出神。

  他不自觉地弯起无名指,用拇指摩挲着指节根部冰凉的圆环,那是他们的婚戒,他还记得和宋以乐求婚的那一天,他们像往日一般睡在彼此身旁,闻着宋以乐此起彼伏平稳的呼吸声,沈云淮从抽屉里拿出了那蓄谋已久的婚戒。

  他很轻很轻地挚起宋以乐的手,把戒指缓缓地推到了无名指根部。没有多余缀饰的银环在头溜进来的月光照耀下栩栩生辉,光芒在上头溜了圈儿,最终隐进阴影里。

  “沈哥吃饭!”

  宋以乐在楼下喊得大声,惊得原本在他腿上打盹的猫突然地就跳了起来,钻进了桌子底下。

  沈云淮回过了神,把日记收进他书桌的抽屉夹层,上了锁。

  白日有尽处,长路终归家,而我拥有你的余生漫长。

  作者有话要说:

  搬完啦!

第31章 番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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