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chapter。31

  插上耳机,闭上眼睛,季走将头抵住脏兮兮的车窗。

  昨晚季走几乎没怎么睡,车辆启动启动后,车窗随着车辆颠簸拍打他的脑袋,但即使是这样,季走却也迷迷糊糊睡着了。

  梦境中,他回到了自己的过去。

  季走从小就是孤儿。

  小时候他不叫季走,叫季阳阳,阳光的阳——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他会叫这个名字,但如果取这个名字的人是期待他能够像阳光,那他就实在是让那个人失望了。

  季走因为没有父母,加上身体瘦弱,学习好又被排挤,所以从小孤僻,不爱讲话。

  季走无所谓,他不需要结交朋友,有一直照顾他的奶奶当朋友就行了。

  生活这样就很好,季走会好好读书和长大,找一份体面的工作,一直奶奶生活在一起。

  可是后来。

  季走记得很清楚,那是他十四岁的四月。

  四月的某一天,他被老师喊出去,等到他去医院,他只等到了他奶奶的……。

  那是一场飞来横祸。

  季走身边根本没有其他可以依靠的人,他只能老师请了假,回家自己处理事情。

  当时,季走只是一个身材矮小,头发很长,在班级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因此,他请假并没有引起多少讨论或者轰动。

  请假是这样。

  死,可能就更是这样。

  季走的名字是自己改的。

  他处理后事时,顺手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走”。

  走,就是离开这个人世间的意思。

  季走当时真的不想活了。

  但季走并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

  所以他准备回趟学校,清空自己的东西,然后再找个不打扰人的地方,随随便便死掉就好。

  因此,当季走在学校旁边的小巷中被一群混混揪住的时候,他没有任何要反抗的意思。

  季走把钱交出去,混混却不是想要钱,他们一把将钱扔了,钱在阳光中飞舞又落下,撒了一地。

  季走被混混揣倒在洒落的钱堆里,混混们抬手就准备往他身上揍。

  季走并没有反抗。

  季走睁着眼睛,冷淡地看着揍向自己的拳头。

  反抗要是有意义,命运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死都不怕,他会怕痛吗。

  然而,就在下一刻。

  那个挥拳准备揍他的混混被人提着领子一把掀开,紧接着,另一位刚才踹季走的人,被一根放长了的书包一抡,惨叫一声,歪到另一边。

  “又特么是你们。”

  一个穿着周正校服,特别好看的少年把第三个围着季走的人拉开,双脚岔开,背对季走,威风凛凛地挡在季走面前。

  地板上满是污秽,不知道多少垃圾混合了劣质小吃辣椒油混合的味道,季走就躺在这么脏的地上,看向挡住他的人。

  那是一位从背影看都非常修长挺拔的少年。

  他双手打开,拦在季走面前,单薄的背影,干净的白衬衫,头发在小巷缝隙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靠,汪平又出来多管闲事了。”

  “妈的,老子打不过他,快跑——”

  “弱鸡!跑什么跑,把你们老大喊过来单挑——”

  汪平拎着书包刚准备追上去,才跑一步,他就忽然想起什么,回过头,转身把自己的手递给躺在地上的季走。

  季走愣愣地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那只手。

  那只手纤细,漂亮,甚至有点像女孩子手。

  最重要的,是那双手非常干净。

  季走的手刚才蹭到了污秽的地面,现在满是脏污,他不想去碰汪平。

  汪平不知道这个看上去瘦瘦小小的学弟心里在想什么,他反正是毫不嫌弃一把扯住学弟的手,把他往上一拉。

  季走冰冷的手指和汪平的手指接触的刹那,一股惊人的暖意,席卷而来。

  “学弟,你没事儿吧?你赶紧去校医院处理一下,我去追他们给你报仇。”汪平把季走拉起来,给他拍了拍灰,又把身上的纸全丢给他。

  汪平笑起来:“你别怕他们,一群弱鸡,来一个我打一个——以后再有人欺负你,你就到高二十六班找我,我叫汪平,我罩着你!“

  汪平一边说,一边瞄了一眼快要跑不见的人,书包往身上一挂,拔腿就跑。

  小巷外,是春夏之交盛放的阳光。

  汪平跑进外面灿烂的阳光之中,又在明晃晃的光里面转身,对在小巷中,愣愣站着的季走挥了挥手。

  “高二十六班!汪平!记住了啊!!”汪平大声喊。

  阳光把汪平本来就很白的皮肤照得通透,把他本来就有些棕的发尖变成金色。

  一道光在汪平身后。

  这道光就这样强势地撕裂了季走灰暗的生命,刷地探了进来。

  汪平说完追着人跑远了。

  季走在巷子里站了很久,然后慢慢蹲下来,要捡地上散落的钱。

  季走才伸出手,连钱的角都没有触碰到,就感觉有水从自己眼眶里面滚出来。

  先是一颗,然后无数。

  季走蹲在地上,抱着双腿,嚎啕大哭。

  这是他这几天以来,第一次哭。

  之前他想,他反正都要死了,就不需要哭了。

  可是——

  不想死。

  季走不想死。

  他想活着。

  活着真的好难,但他有光了,他不害怕。

  ·

  后来,季走把所有的钱都捡了起来,他狼狈地回到家里,吃饭,睡觉,起床上课。

  后来,季走真的去找了汪平。

  仅仅进展到走到汪平教室门口这一步。

  走到汪平的教室门口,季走按住门框,顿住脚步;隔着教室门往里看,季走一眼就能看到汪平。

  汪平站在教室倒数第三排,一张脸漂亮得让人,最普通的教室因为他在,都好像变得闪闪发光。

  几个长得在寻常人类别里也算帅气的学生簇拥着汪平。

  “你又去外面和混混打架了?”戴着眼镜的帅气男生说。

  “你能不能把这个事情形容得美好一点。”汪平一口可乐咽下去,瞪着男生,“我是锄强扶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OK?”

  “难道你看得惯你的学弟学妹……以及一些学长学姐们被外面那群杂碎欺负咩?”汪平质问他。

  “就是,你不要和书呆子计较。”一个穿着运动裤,校服没扎好的男生勾住汪平肩膀,笑得很阳光,“我支持你啊,下次打架叫我。”

  “学校里那么多被混混找茬的人,你真的以为你管得过来?”戴眼镜的男生摇头。

  “怎么管不过来,擒贼先擒王,明天就去和弱鸡们的老大对线。”汪平喝了口可乐,高挑眉尾,非常嚣张。

  后来季走才知道,其实他并不是汪平救过的第一个人,当然,也并不是最后一个。

  当时学校里不知道多少人躲在一把名叫“汪平”的保护伞下。

  这些无能为力的人一直躲到汪平和外面的混混头子打了一架,不打不相识地变成好朋友,这场校园暴力,彻底偃旗息鼓。

  那一天,季走默默缩回了扒在汪平教室门上的手。

  不合适,没资格,不应该。

  季走在想——现在来找汪平哥,你究竟想要他怎么样呢?如他所说,罩着你吗?

  季走不能接受自己是用这样不平等的姿态和汪平哥见面。

  如果要见面,他一定要以很好的面貌,能够与他并肩时,能够保护他时,他才会见汪平哥。

  季走转头就走。

  从那天起,季走开始更认真地读书。

  上天没有给他幸福的人生,但是给了他很好的头脑,季走次次周考,都是年级第一。

  季走才初二,但即使是做高一的题目,也能考到一种不可思议的分数。

  季走一边读书,一边悄悄地和汪平偶遇。

  最经常见面的地方是学校外面的猪脚饭饭店。

  汪平对这里的猪脚饭非常热爱,每天晚自习前都跑过来吃。

  开始时,汪平和那天在教室的两个男生一起吃饭,后来加个混混头,四个人吃饭。

  几乎是每天。

  以汪平为中心的一群人打打闹闹,为了吃猪脚饭应该加红剁椒还是绿剁椒而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互骂傻逼。

  他们坐在猪脚饭店中央的位置,几乎看不到在角落中,安静吃着饭的季走。

  当然,季走也并不希望汪平哥看到他。

  看一眼汪平哥,是他贪婪的奢望,也是他对自己每天努力的奖励。

  但除此之外,他坚决不允许自己再用弱者的身份和汪平见一次面。

  然后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似乎并没有任何特别的事情发生。

  市内非常优秀的学校不知道从哪儿弄到了季走的资料,想要把他挖走,直升高中,好好培养。

  季走毫不留情,直接拒绝。

  至少,在汪平哥上大学之前,季走一定不会主动离开他。

  而未来,季走会看看汪平哥去了哪里,然后和他考一个大学——那时候季走肯定更高更帅更有力量,他会变得非常好,变得能够保护汪平哥。

  如果,那个时候汪平是单身,季走一定会追他。

  但如果汪平不是单身,或者追了,汪平还是不喜欢他。

  季走想过这种可能性。

  最后得出结论——那只要汪平哥开心就好了。

  季走甘心做朋友,甚至甘心做路人,甘心什么都不要,偶尔在汪平哥困难的时候,拔刀相助,就像那天小巷里汪平做的那样。

  季走想了很多不该他那个年龄想的事情,喝掉一杯一杯的牛奶和美式咖啡,认真读书,每晚感受到身体长高的疼痛。

  一个暑假后,季走如愿以偿变高变帅,新学期走进校园的刹那,班上几乎所有女生的目光都在他身上停留。

  一切都在按季走计划进行——吗?

  开学当天,全校被一个爆炸般的新闻点燃了。

  汪平去北京了!

  他决定备战艺考,进入演艺圈活动。

  季走站在高三十六班的门口,看了一眼已经空荡荡的汪平的课桌,再一次转身。

  后来的事情,除了动机,其实广为人知。

  季走寻找了全国几乎所有在公开招募演员的导演,不管大的还是小的,他都投简历过去试镜。

  最后,他和带着他去了威尼斯那位导演结识。

  季走用自己的演技,以及未来会再免费为导演演一部电影的代价,拿到了他成为影帝的剧本。

  季走的演技根本不需要磨练,他从小就尝遍了人间百味,知道每一个人该是什么样子,所以,他自然而然地成功。

  史上年龄最小的影帝。

  天之骄子。

  媒体堆满溢美之词,似乎要把他描述成一个神。

  但没有人知道,季走的影帝只是为了能够靠近一个人——一道光,某个下午,照亮过他的光。

  钱,地位,双男主剧本,季走一个一个的得到,又一件一件地交换出去。

  终于换回照亮过他的光,回到了他的身边。

  季走缓缓睁开眼睛,疲惫地看着自己抵靠的车窗。

  车窗不知道多久没擦了,一片脏兮兮的灰,几道雨的水痕滑下,连水里都是泥浆。

  车里已经没有人了,空荡荡的。

  城市道路上也没有车,不算宽阔的路上,也空荡荡的。

  季走满身疲惫,他不想动,觉得心里很空很冷——每次他扫完墓都会这样,当初那种想要一走了之的疲惫感席卷而来。

  “终点站到了。”车子一个急刹,停靠站台,司机粗噶的声音传来。

  季走起身,满身灰暗,沉默着从后门下车。

  下车时,季走耳机里面的歌跳到另一首。

  “偏偏秉烛夜游,午夜星辰似奔走之友,爱你每个结痂伤口,酿成的陈年烈酒。”

  季走下了一级台阶,看见不远处有一个蛋糕店。

  买个蛋糕回去吧。季走想。昨天心情不好,汪平哥来找自己,也没说太多话。

  今天要去和他道歉。

  “入喉尚算可口,怎么泪水还偶尔失守。邀你细看心中缺口,裂缝中留存温柔。”

  季走踏下公交车最后一级台阶,偶然抬起头。

  公交车站也是灰色的,经年累月的灰尘扬在贴了广告和公交车信息的橱窗上,竖起来的一根铁杆锈迹斑斑。

  一捧灰色之中,公交车的简易坐凳上,坐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人。

  白羽绒服干净蓬松,和这个灰扑扑的公交站格格不入。

  季走随便一瞥,正准备走,忽然顿住脚步。

  “此时已莺飞草长,爱的人正路上。我知道他风雨兼程,途径日暮不赏。穿越人海,只为与你相拥。”

  季走难以置信地看向坐在那里的人。

  虽然兜帽遮了大半张脸,但是仅从露出的下巴和漂亮的嘴唇就能够辨认出——

  坐在这里的,是……汪平?!

  汪平没发现公交车到站有人下来,他插着耳机,应该是在听歌,低着头,脚打拍子。

  季走愣在雨中,没有喊他,安静地看着坐在那里的汪平。

  公交车缓缓开走。

  随后,这个站台上除了他们两个,就再也不剩其他人。

  季走站在那里看他,心里和眼睛除了汪平,也不剩其他人。

  汪平听歌听得陶醉,摇头晃脑,抬起头偶然一瞥,忽然瞥见了站在原地,手脚僵硬的季走。

  汪平一把扯掉了自己的耳机,立刻绽放出一个笑容,随后一跃而起。

  “此刻已皓月当空,爱的人手捧星光。我知他乘风破浪,去了黑暗一趟。感同身受,给你救赎热望。”

  季走看着汪平快步向他跑来,忽然感觉天地之间所有的颜色在这一瞬间往公交站疯狂涌来,把一切灰赶跑,替换成光鲜亮丽的色彩。

  汪平小步跑到季走面前站定,手背身后,眼睛弯弯,侧着弯了弯腰,歪着脑袋。

  “季走!”汪平说,“我等你好久啦!”

  “我们出去玩吧!”

  作者有话要说:  我感觉今天想说的都在文里了。

第26章 chapter。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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