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晚上我睡不着,爬起来从酒柜里拿出唯一的一瓶红酒。平时失眠我一定会在深夜喝上一罐可乐,可乐当然没有助眠的效用,只是我知道无论如何我也睡不着,黑夜、大房子、我一个人——这个沉闷又无聊的组合只能让时间更加磨磨蹭蹭。我赶不走它,只好喝点自己喜欢的东西来尽全力心平气和地与它共处。

  可由于最近睡不着的频率太高,不知不觉满满一酒柜的可乐被我喝得一罐不剩,只能由红酒陪我度过有一个失眠的长夜。

  这瓶酒大概是谁从欧洲给我带回来的礼物,我认识的人里面对酒喜爱有加的不少。可能是樊忆川,可能是刘宇和许若楠,反正不是楚悉,不然我会记得清清楚楚。

  拿了酒,我绕过酒柜拎上阿盖居住的塑料盒,坐到沙发上。把阿盖放在我的身旁,我转身面对它,一边喝酒,一边费力地凝视它针孔大的无神小眼睛聊天。我聊得心不在焉,阿盖也没兴趣听我讲,一会就缩回它的壳子里去了。我有些后悔,该买只鹦鹉回来的。

  考虑到盛过红酒的杯子一定很难洗,我直接抱着红酒瓶往嘴里灌。刘宇要是看到我这么个喝法,一定会痛心疾首地骂我不懂品酒,把好东西糟蹋了。然而我尝不出半分红酒的好,在我看来它根本比不上可乐。可乐是个时刻要求我克制的黑夜陪伴者——喝了几口就会涨得满肚子气,再喝不下吃不下别的东西,不情愿也只能去睡觉了。可红酒这玩意一口接一口,没个尽头,整瓶喝完了才算完。

  清晨我又体会到了红酒的另一处缺点——它后劲不小,搞得我头昏脑涨。正当我被一阵头疼弄醒,翻来覆去时,手机响了一下。我懒得理,可下一秒钟我恍然醒悟,想起那是我专门给楚悉设置的独一无二的提示音。由于它太久没响过了,我对它的反应迟钝了很多。

  我一咕噜弹了起来,心打桩机似的砰砰直撞。撞得我头疼脚冷手抖牙打颤,于是刚点开楚悉的信息,手一个哆嗦,不小心按到了发送键——把我那篇作为草稿储存着的怨声载道的“檄文”一字不落地发送了出去。

  霎那间我吓得扔了手机,化身为一只打洞的土拨鼠,猛把脑袋往被子里钻,恨不得这辈子就到此结束了,下辈子再折磨楚悉。

  我当了半天缩头乌龟,手机又响了。听着自己的太阳穴噗噗直跳,心滋滋地发痒,我忍不住钻出来,扑过去把手机捡了起来。

  眯着眼将屏幕送到面前,慢吞吞睁开一只眼,再慢吞吞睁开另一只,我看见楚悉在信息里写道,发张楚王八的照片来看看。​

  我张了张嘴,发了疯般躺倒在床,两条腿乱踢着转圈。这么疯了许久我才喘着粗气坐起来。因为忍不住要笑,我抿紧嘴唇,回他道,不叫出楚王八了,叫阿盖。然后发给了他一张阿盖少见的伸出脑袋的靓照。

  他自然而然地把话题从我的宠物乌龟上转移了开,问我昨天是不是去那个美术馆开幕式了。你怎么知道?我开玩笑说,你不会真的天天监视我吧。​我倒真希望他会这么做。楚悉回消息说那个美术馆主人的父亲跟我爸有生意上的联系,有同事也在,看到我了。

  我和楚悉冰冻了许久的关系一夜间恢复如常。

  他主动发来的消息对我来说是一剂灵药,有让人选择性失忆的功效。使我可以做到完全忘记这段时间为什么因他感到如此痛苦。

  是灵药却不是良药。这副药没有治愈患处的功效,只能止痛,创口随时可能恶化流脓——我心知肚明,依然愉快地接受。

  他送来的药对我来说就是深夜的可乐,我根本不在意它能不能治病,就像我知道可乐不能缓解失眠。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它。不论什么东西,产生了“喜欢”就仿佛是用黑色颜料把它美丽的表征涂了一团黑,越喜欢,就想涂得越黑,让别人分不清它的原本面貌。

  楚悉和我的破冰从来都是这么轻而易举。当然不能归功于他的温度,他一点也不炙热,如果不是我,而是遇到了其他真正结实的冰面,他肯定花一辈子也溶不开。只能怪我太懒惰,结出的冰是哈一口热气就要散架的残次品。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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