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翌日早晨,燕京市京郊别墅区。

  隔一道距离便有警亭站岗,足见保卫森严:这里是燕京房价最高的一带别墅区。其中所住屋主,非富即贵。

  沿途树木均高大葱郁,如茵绿树极大程度上滤过了噪音与喧扰。车辆一路行驶过来,寂寂无声。

  传闻开发商当日看中这片区域,不只是因为此处依山傍水,更因为有玄学大师断言,这一带是京城龙脉所在,极好的风水。

  是而开盘后有市无价,出再高的价格也是一户难求。

  缓慢驶入,车速并不快,严志在前方开着车,后方宋诗画微扶着太阳穴,阖着双目宛如假寐,一脸是倦怠模样。

  只是忽然,她抬手,摇下了一半的车窗。清风并着草木香与啁啾鸟鸣一并涌入有限空间内,令紧绷的神经也松弛些许。

  舒服了不少。

  严志察觉,客气提醒一句,“风冷,夫人。”

  宋诗画静静垂眸,半晌,“我想透透气。”

  严志便也不再说什么,只是速度微加快,在别墅的入户门前,长款的宾利徐徐地停了下来。

  下车,严志要去开一侧的车门,见宋诗画已经自行出来,又要上前去扶。然而女人只是双手垂下,平视了严志一眼,语气冷淡,“我自己走走。”

  严志低头,毕恭毕敬应声,“是,夫人。”

  只是答应完了,他又道:“您有心脏疾病,不适宜在低温下活动太久……”

  “知道,我就是真倒下了,韩医生也会第一时间收到消息和定位,”她含糊地说着,低首去拨动手指上一枚素戒指,忽而一笑:“我这条命可金贵着呢,怎么能说没就没了。”

  严志,“……”

  然而宋诗画显然也不期待他会给什么回应,转身离去了。行走在两侧空旷的草坪与树木间,她一身风衣利落干脆,其中裹着套裙,装束打扮贴近如今职场高管女性,背影与行动皆优雅得体。

  也有落寞于无形,弥散。

  摇了摇头,严志笔直向别墅走去。

  这位陆夫人,也是宋女士,同时是书香的后代,首富的妻子——如此之多的头衔与光圈,然而示外,她却始终是温婉得宜。

  她的每一句话,每一动作,甚至是一个微笑,都让人挑不出分毫的错误。

  她优雅,从容,风度翩翩。

  又温软,和婉,与人为善。

  因而也风评极好,世人皆云她是二十一世纪的名流,精神上的头号贵族。

  只在私下里,才是极冷淡而厌世的,如刚刚那般。

  ……

  随着雕花正门入眼,严志将思绪些微收敛。

  登堂入室,室内格局空间极大,其中一整面墙全数由玻璃构成,几步台阶后即是绿草如茵的庭院。因而采光极其充足。

  上二楼,绕过数间房间后,在一扇门前驻足,严志理了理领带,抬手叩响。

  “进来。”

  开门,入目是清一色的红木全木装修,暖色调明亮干净,只是阔大一张的红木桌后,中年男人投来的视线却是冷清。

  他眉峰偏高而蹙起,是硬朗而冷峻的五官。

  一张能让十四亿人记住的脸。

  曾经——或许也是如今的首富,S.T.集团前任董事会主席,陆政。

  严志低眉走到桌前,站定,微躬身,“陆先生。”

  陆政应声,严志便如能记诵般地道:“夫人这次拍了一件明万历青花松竹梅瓜棱罐,六百七十五万;一件达达主义画作《钟摆》,一千二百四十五万;一件……”

  忽然的停顿,是因为陆政摆了摆手,眉间隐有不耐,“这些下次不用跟我说了。”

  “好的。”严志无任何异议地答应下来,心里却闪过一丝滋味。

  世人皆道首富夫妻举案齐眉,又有谁知此举案齐眉非彼举案齐眉。

  成语书里的举案齐眉,永远只生活在成语的世界。

  永永远远。

  旁人只知陆夫人是慈善业界古道热肠……然而归结事实,这位一生身膺富贵尊享繁华的女人,不过是借着乐善好施的名头在挥金如土,以此来无声示怨自己的丈夫。

  严志心里轻微摇头。

  明明不是凡俗夫妻……

  可到头来,竟连凡俗夫妻都不如。

  失神不过半秒,严志很快回神,“陆先生,公子昨晚也在。”

  陆政淡淡嗯了一声,未曾多言一句。

  静了静,不知何处风动,摇动窗外树影婆娑。晨时光微淡,严志念及一事,想了想,还是道:“昨天晚上夫人心绞痛发作,被一个女孩帮了一把。”

  陆政抬首。

  原因很简单:若非有什么特殊,仅仅是帮忙何足挂齿。

  拿酬劳打发就是。

  果然严志道:“那个女孩是公子身边的女朋友,前几天上过一次新闻……当时我跟您提起过。”

  没有接话,一时室内是安静。

  又因着那空寂的安静,时间也如是停止了流淌般的,只有钟表走动不歇,入耳是滴答清脆的分明。

  “严志。”片刻,陆政缓慢地开腔:“那孩子……我记得是在番阳读书。”

  “是,”严志说:“番阳大学外国语学院西语系17级,今年刚考进来的。”

  陆政嗯了一声,手揉了揉太阳穴,原本冷峻的眉梢眼角有疲惫如暗影般的浮现。放下手,他略微沉吟着道:“抽个时间见一面吧。”

  严志低下头,微躬下身,“是,陆先生。”

  没有半秒钟的多余停留,言毕严志折身往门外走,走出,手又顺势将门带上。

  自那而后,门内声息消弭,便只余一片的安静。

  轻不可觉的椅轮动静,而座椅转过,陆政转首向橱窗的方向。

  在极轻薄的一层窗玻璃后,书架上零零散散陈设照片若干,新的,旧的,混在一起。

  无不是光影璀璨,荣耀平生。

  也因此,其中一张老照片混在其中便显格外的格格不入,因而突出与惹目。

  那张照片很旧了,边角处亦磨起了褶皱和毛边。亦因年代久远,像素不高,画质是轻微的模糊。

  但照片上一对人影笑颜却是分明。

  此刻若有旁人瞧见,便会发觉照片中的男主角与陆政长相几无二致,只是面庞年轻双目澄明,丝毫不见老态——自然更无皱纹和疲倦。

  倚靠在男人身边的,是气质温婉至极的女人。

  黑发白裙,也是长发长裙,唇红而齿白,微笑时露出齿关如贝的洁白。

  论长相,她也不过是中人之姿。

  唯独眉眼极其精致漂亮,顾盼而生辉,凤眸狭长、眼波潋滟。

  是风情在眼的女人。

  对着那照片,陆政凝眸,静静良久。半晌抬手,悬停在女人脸颊的上空,手是将落而未落,欲触上时,终于被一声敲门打断。

  “进来。”

  头没有回,他只是收了手。

  而待那明显区别于皮鞋的声音走入——是女人偏高的鞋跟敲击在地面。

  至此时,陆政才转过椅子。

  对着站定跟前的宋诗画。

  宋诗画亦瞧着他,意味不明地笑了下:“见到是我,很惊讶?”

  她声音不大,语气亦是平调和缓,是她和风细雨的一贯风格,只是绵里藏针,听来总多了些阴阳怪气。

  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陆政平淡道:“你学严志敲门干什么。”

  “不敲门——”顿了下,宋诗画亦止住笑,指节轻敲在桌面,略微俯身,注视着他,轻之又轻地出声:“那撞见有人睹物思人……岂不是很尴尬?”

  与她对视着,陆政面无起伏,只是唇间嘱咐:“你心脏不好,要避免情绪波动。”

  宋诗画不置可否,“要活那么久做什么?”

  “你才五十岁不到。”

  仔仔细细,她打量着他的脸:“所以呢?”

  所以她要忍受,在他身边的是她,在他心里的却不是她;

  所以她要接受,往后的余生里,他和她之间,始终生活着另一个女人……?

  现实不如往事,得到抵不过失去——而活人如她,也永远比不上活在他心里的那个死人。

  这些年,她已经看得足够清楚了。

  -

  天渐转凉,十一月到底时,番阳已渐有凛冬迹象。

  周六下午选修结束,从教学楼走出,外有薄雨濛濛。不见太阳而少光的阴雨天气,校内建筑与景物皆如蒙了层薄翳般的,影绰而不分明。

  两相映衬,门楼前的身影便显格外的颀长挺阔。陆知行手执着伞,通身的烟灰色系寡淡,掺在连绵冬雨中,是如水墨晕染般的色彩,如琢如磨。

  往远了瞧,当真是泼墨山水的一道风景。

  裴雯何其有眼力见,早在下课出教室时就溜号了。童谣出了教学楼,他同时走来,伞已经迎在头顶,斜过大半。

  是极其自然的姿势,浑如天天做熟了般的。

  垂眸,童谣往他怀里靠了靠。动作不过微小,只是映在相拥的彼此之间,却又是分明清晰。

  唇勾扯了些微,他才要说话。一通电话恰逢其时地打来了,童谣翻包去接:是爸爸。

  她接起,停步,身体无意稍微站直,“爸爸。”

  童春江在那头便道:“谣谣,战克他们学校组织了一次研学,下个礼拜一要到燕京来。”

  童谣嗯了一声。

  童春江,“他现在已经在番阳了。”

  童谣,“……”

  童春江,“应该马上就要到你的学校了。”

  童谣,“……?”

  随着身边的人停下,陆知行也一并驻足。无意偏眸,正对了前方,便堪堪与跟前的少年四目相对。

  战克,“……”

  陆知行,“……”

  童谣,“战克不是去燕京研学吗。”

  童春江,“嗯,不过他说想先来番阳。我听你小姨说,好像是跟他一个同学一起……大概是过来玩吧,番阳不是十三朝古都吗?”

  童谣,“……那他什么时候来?”

  “我看看……”过两秒,童春江奇了声:“他说他已经到了,现在就在你们教学楼下面。”

  忽然肩膀被戳了戳,童谣先仰眸,陆知行没说话,往前方指了指。

  童谣转眸,视线朝前:入目是并肩的少年……以及站在他一侧的少女。

  这几年战云夫妻事业安定,回国次数也渐多。上回见面是春节,至今也不过才大半年,然也就这八.九个月的时间里,目测战克已经比她长得还要高了。

  大大方方走上前,战克先叫了声,“谣谣姐。”

  童谣点头,“你来了,战克。”

  “学校做研学,正好番阳就在旁边,就过来了。”言简意赅地解释完,战克才转首去看陆知行,用的是一言难尽的眼神,语气全无好感:“你怎么在这里。”

  陆知行瞟他眼,不答反问,“你怎么也在这里?”

  “我是来看谣谣姐的。”

  “嗯,”陆知行轻描淡写:“我也是。”

  战克,“……”

  数年前让谣谣姐伤心欲绝的男人……

  敌意一触即发。然而战克臭着张脸,不再纠结,这时才把一边的女孩子介绍给童谣:“这是我同学,Mandy。”

  Mandy是西方少女西方长相,棕发褐瞳,肤很白,鼻尖两腮有小雀斑,很活泼很健康的模样。见了人也不认生,只是上前,先看了眼童谣,再去看战克,用的是带着浓厚口音的中文,“Zhan,她怎么叫。”

  也不知是有意抑或如何,Mandy视线转过,战克便也偏了头,“谣谣姐。”

  Mandy有一学一,“谣谣姐,你好。”

  自然打过招呼,Mandy又看一眼陆知行,再问战克,“他怎么叫?”

  战克散漫道:“叔叔。”

  照葫芦画瓢,Mandy转向陆知行,“叔叔,你好。”

  陆知行,“……”

  童谣,“……”

  作者有话要说:  Mandy是很久之前我写到的战克的同学,约喜欢的男孩子之前三个单词要修改八百遍;平时可以扛着水桶跑路遇到喜欢的男孩子娇弱得连瓶盖都拧不动的女生←_←

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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