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娇蛮

  “小姐。”

  宋榆雁的身前跪着一位侍卫打扮的男子,一袭黑袍有些凌乱,灰尘扑扑。

  埋下的头让人看不清他的脸,只能感觉到通身的冰冷气息。

  微微行礼,声音如同其气质一样冰冷入骨,他低声道:“事已办妥。”

  “嗯。”宋榆雁点点头,挥了挥小手,“下去吧。辛苦你了。”

  “是。”侍卫退下了。

  宋榆雁拿着书正在看,静坐了片刻,只觉得浑身难受,刺眼的阳光即使透过窗户也无法敛去半分光芒,闷热的天气让她有些烦躁。

  “啪!”大力地把书本砸在桌子上,宋榆雁皱着眉头,完全忍不住发脾气的冲动,“连儿,我热!”

  “......”

  回答她的是一片寂静。

  叹了一口气,宋榆雁无奈地站起身来。

  她怎么忘了呢,白连私会情人被抓,差点被老管家打死,现在已经被她送走了。笨拙地拿起茶壶,为自己倒了一杯茶,茶没倒进茶杯里多少,大部分洒在桌面上。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倒进半杯,宋榆雁气鼓鼓地一口闷。

  “呼~毕竟还是从我出生的时候就跟着的小侍女,这么白白送给了一个男人......”她撇撇小嘴,一时间竟有些惋惜。

  走到房间外的院子中,她抽出腰间的长鞭,豪气道:“来吧!”

  右手狠狠一抬,长鞭随之舞动,然后往左边一挥,鞭子则不差分毫地捶打在一块小石头上,石头顷刻间碎成两半。

  她的动作丝毫不拖泥带水,尘土飞扬之间,挥舞着的是宋榆雁灵活的长鞭。变换着招式摔鞭,力道十足,极富英姿飒爽的美感。

  “嚓。”绳子断裂的声音响起,宋榆雁急急地停下动作,发现上面竟破损了几处。

  她从三岁开始练鞭,在没有内力的支撑下掌握了好几套鞭法,虽然技巧娴熟,力量却始终不够。

  这根鞭子是爹爹特地为她量身打造,长度适合她的身高,也可以将她的力量扩大化。

  因为她家很有钱,花钱买东西一向毫不手软,很多东西用了几次甚至一次就丢了。但这根鞭子太过合适她,一直没兴趣去买一条新的,用了近三年了,感情还是蛮深的。

  她有些心疼地摸了摸,只觉得鼻间酸酸的,道:“撑了三年了,你也该休息了。”

  拿着一截残鞭,宋榆雁往大殿跑去。她能忍住泪意,却忍不住想要找爹爹倾诉的念头。

  屋顶之上,方才离去的侍卫去而复返。他一动不动地站在砖瓦上,冰凉的眸看着宋榆雁的离去的背影,待宋榆雁的身影完全消失后,他飞身下来,捡起一截宋榆雁丢下的残鞭揣摩片刻,揣进衣裳中,也没了踪影。

  大城主府大厅——

  约莫十来人坐在下方交谈着。

  “诶,贤弟不必多言。”主座上的男子抬起了手,止住了略微有些吵闹的大厅,“我既然已经了解了大致情况,就不会坐视不理。这件事情各位尽管放心交给我,我定不负众望。”

  说话之人衣着华丽讲究,暗金色的袍子低调奢华,让正值而立之年的他显得愈发稳重。此人面相是比较刻薄的,嘴唇很薄,眼睛狭长,但锐利的眸子闪烁着精明,有种让人安心的自信。他的下巴处有一道陈年老疤,细长的一道像是被利刃划出的。

  此人便是宋国大城主宋封。

  宋国历代以来都实行类似于郡县制的管辖体系,名曰:城主制。将整个国家划分为大大小小的一百二十块,分给一百二十位贤人掌管。而宋封管理的是宋国皇宫所在的城市,也就是皇城,所以称之为大城主。

  “爹!”宋榆雁风风火火地走到了大厅门口。

  “小姐。”老管家见到她,淡淡喊了一声。

  老管家今年五十有二,比宋封年长整整二十岁。他是宋封唯一的心腹,从宋封还未当上大城主前就一直跟着他了。

  宋榆雁很不喜欢他,所以到现在也不知道老管家姓甚名谁。古板的面容让宋榆雁想起白连二人的惨样,她理都不理这个老古董,径直跑向宋封。

  大厅够大够宽,足够她跑很长时间了,而她一进来整个房间都安静了,在座的所有人都识趣地闭上了嘴。

  宋封眸子中的锐利瞬间被温柔所替代,宠溺地看着跑来的宋榆雁,待其到跟前时,连忙伸出手来抱住她小小的身子,低声让她小心。

  “爹爹……”宋榆雁依赖地搂住宋封的脖子,稳住小身子。

  “雁儿,爹正在和客人们谈事呢,直接跑进来,也不通报一声,多没有礼貌呀?你怎么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都没有?”虽是责备的话,却没有一个人听出责备的语气。

  宋榆雁满不在乎地眨眨眼睛,从腰间抽出满目疮痍的长鞭,递给宋封看,语气有些哽咽,撒娇道:“爹爹你看。”

  “原来是鞭子烂了。那让连儿带你去重新买一根喽。”宋封哭笑不得。

  “连儿已经走了。而且她也不会选嘛,谁都比不上罗成叔......”宋榆雁眼泪汪汪的看着宋封。

  宋封一愣,心想大概是白连犯了什么错被管家处理时又被宋榆雁救出去了吧。想着她的后半句话,宋封淡淡一笑,这丫头一直把罗成当作偶像,打小就佩服得紧。

  宋封挑了挑眉头,恍然大悟地说:“怪不得平常难得找爹爹一次的你今日这么主动呢,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想罗成叔带你出去不是一天两天了吧?”

  宋榆雁笑着看他,眼中充满了期待:“答应?”

  宋封摸了摸她的头,对着身边站着的高大男子道:“罗成,你陪小姐去吧。你对兵器了解颇深,帮小姐选条趁手的鞭子,价格不必考虑。”

  “是。”罗成恭敬地点点头。

  “爹爹万岁!”宋榆雁开心极了,直接从宋封的腿上跳下来,牵着罗成就跑了出去。

  她早就想让罗成叔帮她选一条好看又好用的鞭子了!

  “继续吧。”宋榆雁走后,宋封沉下脸,恢复到了方才的模样,“修平,把门关上。”

  老管家微微低头,走到门前,将宋榆雁推开的门关上了。

  ————

  皇城不比其他地方,是宋国最为繁华的都市,这里的每个店铺都由宋封亲自审核、检查、授权,质量最优,当然价格也不便宜。皇城里住的多是皇亲国戚,还有不少富甲一方的商人,就连普通的平民都不会是那种穷困潦倒的。

  罗成打算直接带着宋榆雁去全城最好的兵器铺去挑选鞭子,宋榆雁却拉着他四处逛。

  一路走过来,走在大街上的人们看到宋榆雁,立刻慌忙地让路,生怕她一个不顺眼抄起鞭子就抽。

  自她记事以来,每每上街游玩,别人都不敢搭理她,因为她不仅是大城主之女,还习得一手好鞭。

  只因她一向爱管闲事,动起手来绝不听劝,遇见一个她认为的坏人抄起鞭子就抽,经常把一些无辜的人打得半死。流言蜚语传来传去,世人都知道大城主有个娇蛮任性的女儿了。

  宋榆雁早就习惯了,漠不关心,毫无形象地拿着刚刚烤好的鸡腿在啃。

  作者有话要说:

  (2)战争

  战争题材也会让我比较亢奋。无论是传说中五彩灵力的碰撞、还是古时兵刃的敲击、亦或者是近代枪杆的对决,都能让我目不转睛甚至忘记呼吸地去观看,去欣赏。

  我太喜欢军人了,他们抄起武器,艰苦训练多年,即受任于败军之际又奉命于危难之间,奋勇厮杀,受伤与辛苦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

  前面是冰冷残酷的敌人,后面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是军人们要拼死守护的人。

  这幅以军人为黄金比例分割线,百姓与敌人被分割两边的画面,无论什么时候想起都令我激动澎湃。

  多希望,多希望他们能步步紧逼,势不可当,所向披靡地,战胜敌人。然后拖着沾满血的战袍,喝上一口温热辛辣的酒,大口吃肉,扎扎实实地睡上一觉,醒来后生龙活虎,继续保家卫国。

  第一次写书,描写不够细致,若有不妥之处还望朋友们斧正,这是大家同我对军人的尊重。

  万分感谢!

  这就是我心中最为澎湃的存在。

  ——————老老乌龟2018.7.25

第3章 娇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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