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边

  众人齐齐望去,说话之人是一位约莫六岁的男孩。他穿着绿色的长袍,看起来价值不菲,金冠、金簪束发,都足以说明他不是一位普通人家的孩子。

  宋榆雁仔细地扫视他的脸,肌肤白皙,一看就是温室里养出来的富贵小少爷,他有一双漂亮的碧绿色眸子,小巧玲珑的鼻子,鲜红的唇。

  像一个女孩子。

  通身的气质看得出其出身高贵,但是他的开场白实在是充满了流氓的痞气。

  “他是无辜的。”红润的唇微张,男孩的语气充满了笃定。

  宋榆雁看到了一排整整齐齐的白玉牙。

  似乎感觉到了有人一直死死地盯着自己看,男孩不解地回头,看见了宋榆雁。

  “什么无辜的?这人手段凶残,想想置这个乞丐于死地。”宋榆雁一听,顿时失望透顶,还以为他是帮着自己的,却没想到也是一个无知之辈。

  男孩友好地笑了一下,走了过来,而宋榆雁依旧把他给盯着,红色的眸子充满了愤怒。

  也是个脾气差的,看着宋榆雁气鼓鼓的模样,男孩皱了皱眉,直接伸出手来拍了一下宋榆雁的头,道:“喂,你误会了吧,我说这个乞丐是无辜的。我都看到了,是这个男的使坏在先。”

  言下之意,我站在你这边。

  宋榆雁被这一拍,一个激灵,睁大美眸看着放肆的还没有自己高的男孩,不敢置信道:“你相信我?”

  男孩没有理她了,直接走到打趴下的男人面前蹲下,痞里痞气地说:“那个小乞丐可怜兮兮地走过这里,却突然被他一把抓住。然后就开始像个泼妇一样,说自己的金条被他偷了。诶,臭男人,你觉得一个饭都吃不饱的小乞丐偷你这金条有什么用?”

  “他,他偷来卖了买东西吃啊!”被戳穿了心思似的,男人一阵心虚,大声地说话,妄图欲盖弥彰。

  “啧。”男孩站了起来,伸出小脚踢了踢他的手,“看来你刚刚来这里定居。”

  “大城主早就明文规定,金条不能直接使用。所有的金条要用,必须先证明这是你的金条后去城主府旁边的当铺兑换银两,且该当铺仅此一家。”男孩不屑地拨了拨他的脸。

  “这过程复杂至极,需要经过层层审查,能用上都得花费不少时间。因为其中太过浪费时间,现在皇城中的居民,家中基本没有金条了,就算有,也是锁在家里的保险房中。”宋榆雁接过话,冷眼看着脸色越来越难看的男人。

  “你觉得一个小乞丐,有什么能耐能够冒着生命危险去偷到你的金条,然后经历繁琐的工序换成现金去买东西吃?走完所有程序,我看他都饿死了!”男孩仰起头,居高临下地看着男人,不屑道。

  “所以你不就要骗人了!”宋榆雁再次接过话。

  “原来宋小姐是在救人啊……”

  “人之初性本善,其实她也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还是有善良的心在。”

  “人家做了好事,我们真不应该误会她啊,还是一个小孩子嘛,真是不应该啊……”围观群众显然被说服了,纷纷恍然大悟地点头。

  宋榆雁第一次有种畅快淋漓的感觉。

  以前她做事基本不费什么口舌,别人惹她不爽了抄起家伙就干,先打一顿,后续的事她才不想管,反正爹爹和延君哥哥会帮她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的。

  就连行侠仗义,她也是这般,很多人不了解情况以为她目中无人肆意妄为,所以她做什么别人都认为她是在使坏。今天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理解。

  想想都有点小激动。

  “说说吧,你为什么要诬赖一个小乞丐。”男孩问。

  “我没有……”男人心虚得很,目光闪烁。

  宋榆雁眼睛一眯,她怎么就觉得自己没有把这人抽怕呢?

  “这位小少爷……”这时从店铺内走出来一个男人,气宇轩昂,一身正气,他简单地做了自我介绍,表明自己是这家店铺老板的身份。

  “他是我的远房亲戚,因为店里缺人手才叫他过来,谁知这家伙改不掉在乡下的养成的恶习惯,经常偷钱去换钱玩乐。今天他办事时正好我回来了,他一着急就想到了个法子脱身,把偷金条的事诬赖给这位小朋友。是我管教不严,还请二位见谅,我定不会包庇,稍后就送他见官。”他简单地讲述了原因。

  “原来是这样。”宋榆雁表示了解。

  男人彬彬有礼地道谢,随后去喊人送贼人见官。

  男孩随意地扫了宋榆雁一眼,道:“话说你这个人,把他打成这样,医药费可由你出。”

  宋榆雁拍了拍小胸脯,道:“没有问题。”

  她对罗成说道:“罗成叔,就麻烦你带他去医馆了哦。事后和店家一起就把他送去官府,把情况说清楚。”

  罗成听这话,皱着眉头道:“小姐,我要是走了,您的安危.......”

  “诶!”宋榆雁打断他的话,她转了转眼睛,指着就欲离开的男孩道,“我就跟着他走。没事的!”

  男孩离开的背影一僵,气急败坏地转过身来道:“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别跟着我,我忙得很。”

  宋榆雁扬起小头颅,噘着嘴道:“现在认识了!我叫宋榆雁!你给我好好记着!”

  “嘁。”男孩失去兴趣般的离开。

  “诶,你别走啊。”宋榆雁连忙追上,还不忘对罗成说道,“罗成叔,这事就交给你了。”

  罗成抬了抬手,也知道自己拦不住她,只得作罢,以宋榆雁的“凶名”,应该不会有人这么大胆子去公然伤害她。

  留在原地的人群响起了轰雷般的掌声,他们认可了宋榆雁。第一次被外人真心表扬,宋榆雁忍不住红了小脸。

  跟上了男孩,宋榆雁才看到他身后跟着不少侍卫。心里的安全感更甚,跟着男孩在大街上走着。

  有这么一个称心如意的人跟着,还有一群保镖,谁不干?

  宋榆雁走路的动作愈发地阔气,仰着小下巴,特别地滑稽。

  作者有话要说:

  (3)兄弟

  兄弟之间的大义大爱,是很多文学作品都会用来勾勒文篇的,不仅如此,影视作品也常常用此来打动观众。

  蛮不好意思的,我对此毫无抵抗力。

  哈哈,这是我的死穴,一看必哭。

  不像女娲情节与军人、战争情节,我是从中考的前一段时间才开始“感染”。当时为了中考,每天必抽时间恶补《水浒传》,实体书与电视剧双管齐下。

  一开始是为了考试,但看到后面竟发现自己深陷其中。

  水泊梁山,英雄汇集之所。

  梁山好汉,着实令人敬佩。

  我太喜欢劫法场的情节,太喜欢众人一起齐心协力去做某事的过程了。

  当时的宋江,本以为自己死到临头,却看到这么一大群好汉好兄弟齐齐拿着兵器,劫了法场,救他于夺命刀之下,他得多激动?

  我要是他,得当场晕过去。

  不过真正的好汉可没有我这么软弱,哈哈。

  我家里有水浒原著,无论是古文版还是翻译版,儿童版还是成人版,插图版还是全文字版,都有。

  只是朋友过生日,启蒙堂表弟妹们,送出去了大半,如今只有古文版还留在书架上。

  不过,也够了。

  “棠棣之花”指美好的兄弟情义,它会贯穿于后面的情节之中。

  各位可能会因为青芜而对我所谓的兄弟之情感到怪异,但是在我看来,兄弟之情并非全指男子。

  不然为何一百零八众好汉中会有扈三娘、母夜叉?

  “兄弟”是一群惺惺相惜的人,不论性别,合得来,一起做事,互相帮助,都是“兄弟”。

  或许过于矫情,但这是我心中最为向往的存在。

  ——————老老乌龟201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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