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太学17

  这时有书生提议道,“如此美酒,如此美味,再得添点节目才得趣。方才我们行了一番酒令,这作诗作的最好的和最撇的,不若给我们来点余兴节目?”

  说到作诗最撇表演节目,邓煦顿时跟触了雷似地蹦起来道,“为啥作得最好的和最差的都要来,这是什么道理?!”

  “这诗作得撇,当然是算作惩罚了;这诗作得最好的仁兄嘛,定然高才,表演什么节目都是好看的,自然也是为我们大家谋福利。”

  这么一解释,众人都觉得颇有道理,便在那点评谁的诗最好,谁的诗最撇。

  邓煦率先跳出来道,“这诗最撇的,当然要数沈末沈贤弟了,压根没作诗嘛。”

  大家纷纷点头应是。

  苏瞻站出来帮着说话道,“可沈贤弟这酒敬得干脆又豪气啊,相比起来,该罚的是你才对。”

  邓煦一脸不服,沈末自然也不想表演什么余兴节目。

  李狄拍板道,“既然如此,不若邓公子和沈三公子一道表演节目罢了。”

  众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再加上有五皇子发话,一致赞同。

  轮到评最好的诗倒争议颇多,有的觉得范雍的心怀苍生应属最好,有的觉得冯京的最苍劲悲壮,也有的觉得沈初的最负豪情。

  沈初一脸懵逼,心道我谢谢您嘞,还是放过我吧,真让他去表演,他也没啥才艺拿得出手啊。

  几方意见争持不下,范雍道,“我们这番行酒令,还是应该切题为佳。我与冯公子都以冬切题,并未提及西山梅林之景,倒是沈贤弟千里江山雪里红,颇为应景,有不失大气磅礴之势,应当评为最佳才是。”

  这番评价并未非要评出个高低,只是从切题角度不同分了个高下,大家一时都觉得颇为信服。

  除了沈初,觉得这挚友的好意,还真是让他很为难啊。

  而且在座人也都能看出,沈初这诗,还颇有和王勒针锋相对的意思,王勒拿他相貌和出身说事,他便暗讽王勒之流是白目,胆子颇大,但也颇为率性。

  不过范雍回避了这个问题,再加上除了王勒沈庄之外,本来对沈初的才学就很佩服,所以将他的诗评为最佳也没意见。

  至于王勒和沈庄虽心有不满,但也没法站出来说啥,五皇子都说沈初的诗好了,他们还不服,虽然他们瞧不来沈初,和五皇子交际也不多,但是一个皇子,尤其一个军功赫赫的皇子,他们还是不敢明面得罪的。

  方才李狄将沈末称呼为沈三公子,便是认了沈初两兄弟在宁远侯府的身份,不仅是沈庄在这不敢说啥,就算是宁远侯沈容站这了,也只有听着的份。

  李狄道,“沈公子的诗的确上佳,不过孤常年在边关征战沙场,冯公子所作的诗同样让孤颇为动容。不若将沈公子与冯公子一道评为上佳,也都要出一个节目好了。”

  围观群众乐于吃瓜,纷纷拍手叫好。

  如果换了习惯了这种场合的其他人,这都不算啥。但是

  这四个被打包的当事人,还真觉得自己是被赶鸭子上架。

  众人起哄道,“沈公子才学不凡,想必琴艺也特别高超吧?不若给我们弹奏一曲可好?”

  沈初老实道,“在下不会弹琴。”不过要是想听小曲,他倒是会不少现代的流行曲,实在逼得太急了给大家来首阳光彩虹小白马也不是不可以的。

  众人都以为他是谦虚,他越是谦虚,他们就越是不想善罢甘休,就连沈末都到,“哥,你来弹琴,我来舞剑,也算是满足大家要求了。”沈末虽然没看过他哥弹琴,但在他认知里,琴是君子六艺之一,他哥怎么也是会的。

  大家纷纷道,“这个提议好!”

  沈初拿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道,“那在下就献丑了,觉得难听可不要怪我。”

  众人洗耳恭听,一副期待的样子。

  沈初起身坐到琴前,一拂衣袖、起好架势,众人已经做好准备欣赏美妙的琴声了。

  沈末也已拔出剑、起好势,只待琴音响起,便和琴而舞。

  “滋、滋啦——”

  刺耳的琴音灌入耳膜,众人纷纷捂起了耳朵、皱起眉,待势而发的沈末差点趔趄一下摔倒。

  “噗——”李狄忍不住笑出了声。

  沈初跟小孩子一样,刚碰到琴还是蛮新奇的,虽然不成曲调,但是能发出声音。等到回过神来发现大家嫌弃的表情,无奈道,“都已经说过我不会弹琴了,你们偏不信。”

  刚准备起身,却被一只手温柔有力地按住了。

  沈初抬头,看到李狄起身坐到了他身边,接过他刚刚不成曲调的琴音,双手划过琴弦,铿锵有力的琴音传出来,如金戈铁马、枕戈待旦,瞬间引人入胜。

  沈末惊诧了一瞬,却被这琴声激起了剑意,顿时飞出亭外,在山谷的树林间凭剑起舞。

  忽而如狂暴的北风过境,阴风怒号;忽而如千军万马奔腾而过,奋勇厮杀;时而激烈、时而高昂,突然一声雄鹰的嘶鸣从万里高空划过,万籁俱寂,仿佛只剩下死亡的寂静;瞬间直转而下,如急促的暴雨,冲刷在漫漫无垠的黄沙之上,尸骨遍地,血色未干。

  而沈末的剑气也随着琴声震得红梅白雪簌簌,瞬间如置身雪海花雨之中。

  众人一时都看呆了。

  因为李狄的母亲是北胡人,他的眉眼要比一般人深邃许多,再加上那高挺的鼻梁、削薄的唇,弹琴时仿佛带着凛冽杀意的神情,一切让他显得越发的迷人。

  沈初一直盯着李狄的侧脸,脸上泛起了桃色,眼神里带着明显的痴迷。他觉得自己可能是深度颜控患者,看着这么帅的大反派都快忘记呼吸了!更要命的是,李狄还侧过头一直盯着他,那勾人的视线夺魂摄魄,整个心神都仿佛被他牵引,浑然不似自己。

  沈初心道这大反派弹琴的样子怎么这么帅!

  一曲即毕,大家纷纷惊叹道,“妙绝!妙绝!”

  “如此铿锵的琴音!”

  “如此高超的剑术!”

  “吾等得见,三生有幸啊!”

  沈初:反派才是真绝色!

  毛团在脑海里道,“还有男主角也很帅好伐?”

  沈初:嗯,有道理,突然感觉男主和反派好配——

  007械质声音:“触雷警告!触雷警告!扣除宿主生命值10!”

  沈初:“我错了我错了好伐!真是要了老命了,随口一说也不行啊——”真是过时的被淘汰系统,一言不合就变成无情的机器,一点也不友好。

  李狄盯着沈初道,“不知沈公子觉得孤琴音如何?”

  沈初从和毛团的争执中蓦然回神,红着脸嗫喏道,“自、自是好极。”

  李狄:“只要沈公子愿意倾听,孤愿一直为沈公子抚琴。”

  沈初觉得自己的胸口一直砰砰砰跳,心脏仿佛都要从胸口跳出来了。

  这时,崽崽在中间用自己的小胖手卖力地鼓掌道,“哇,叔叔好厉害!啪——啪——啪——”

  沈初满脑袋的粉色泡泡瞬间被崽崽的小巴掌给拍破了。

  众人良久还沉浸在李狄琴声和沈末剑术的余韵之中,冯京笑道,“珠玉在前,我和阿煦也不必想那么多花样了,干脆给众人来个小曲得了。”

  邓煦眼睛一亮,怎么说也是纨绔子弟,虽然不会作诗,但是小曲还真是随口就来。

  冯京给他用琴声伴奏,他张口唱起了汴京城里最出名的小曲。这小曲原是歌女在酒楼茶肆卖唱的那一类,讲的是市井百姓最爱听的书生小姐情情爱爱的故事,什么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注)。

  邓煦嗓音柔和,小曲唱得蛮有韵味,尤其和他贵公子的身份形成反差,还颇带一股子喜剧效果。

  在气势磅礴的琴音剑舞之后,听点风花雪月的小曲,也算是享受。

  不知不觉,天色渐晚,众人一道打道回府。

  李狄瞧见范庸和沈初兄弟都准备上苏瞻马车,道,“沈公子不若上孤的马车吧,也宽敞些——”

  □□的马车豪华宽敞,车身是上好的紫檀木,车窗糊的是大名府上供的觳纱,四角蹲着螭吻,顶上缀着一颗明珠,两条遒蟒缠绕其上,马车帘上缀着珍珠和流苏。

  苏府的马车已经很宽敞豪华了,但是比起来肯定不够看了。

  沈初愣住了,觉得自己去坐五皇子的马车是不是有点不好,一行的沈末、范庸和苏瞻心中也各有猜测,一时也不方便开口,劝沈初去吧,觉得这五皇子看着不怀好意,劝他不去吧,这不是明摆着得罪五皇子吗——

  这时崽崽蹦跶着拉着沈初的手道,“爹爹、爹爹!崽崽要坐那辆漂亮的马车!”

  李狄还是看着他笑而不语,大有他不答应便不会善罢甘休的意思。

  毛团:“和目标人物乘坐同一辆马车,有机会获得更多的生命值和魅力值!宿主你还犹豫什么?!”

  沈初想想也是,坐一辆马车又不会少块肉,赚生命值才是顶天的大事,便抱着崽崽上了李狄的马车。

  只是那背影看着,像是破釜沉舟带着莫大的勇气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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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是欧阳修的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辛弃疾的词,咕们应该都知道啦,但我还是解释一下吧——

  崽崽日记:今天又是崽崽神助攻的一天呢——

第23章 太学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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