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肉类在兽人部落里是重要资源, 捕猎来的肉大多数时候都按照人头和功劳分配了下去, 一些大部落还会专门储存一些肉类,用盐来腌渍保存。

  所以这里的肉,种类多种多样、储存方式也不一定, 但生物状态都是一样的——

  完全失去活性的。

  简而言之, 都死透了。

  斯南盯着自己眼前这只圆圆眼睛的白兔子, 它可能是这个深夜里, 部落还活着的唯一食用动物。

  白兔子有一双黑色的眼睛,这让它有别于很多食用兔,呈现出一种宠物兔的柔软和天真,甚至让人觉得天然带有“无辜”和“委屈”的表情。

  斯南在这样的眼神下,用堪称慈爱的表情翻箱倒柜找到了一些蔬菜,从中挑拣了一些水分含量没那么高的, 喂了一些给兔子吃。

  这样的环境下,尽管兔子并不能吃太多含水的蔬菜,斯南也只好将就。

  同样一只兔子, 如果它能生在现代的养殖场里, 哪怕是一个条件稍微好些的地方,斯南也至少能给它调配出十几种粮。

  牧草与兔粮、蔬菜的完美搭配, 可以一周不重样。

  完美的兔粮要用一定比例的糖水混合,豆科类牧草补充大量蛋白质,在它们的饮水里加入足量的氨基酸补充液,保证每一只幼兔都能长得白白胖胖,健康快乐。

  斯南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 不仅熟背了“致富经”中的所有资料,甚至还在心中规划了一个巨大的养兔场,里面至少要包括幼兔运动场、成兔休憩玩耍和住宿的地方、排泄通道……

  “真可怜,凑合吃吧。”斯南摸着兔子,十分爱怜地代替它接受了这个现实——

  不管是漂亮的养殖场,还是美味的兔粮,兽人星球的兔子暂时都没有机会享受了。

  它们注定要暂时放弃成为兔界富豪老爷的享受,变成下乡体验生活的可怜小崽子。

  就像斯南自己,现在不得不接受暂时贫乏和原始的生活一样。

  “从某种意义上讲,小家伙,我们现在是一样的了。”

  而睡觉前,斯南在进入梦乡的前一秒,想到了送这只兔子来的人。

  这里的条件这么差,不知道以对方的脾气,能不能受得了。

  希望他不要把山洞清理掉一层石头就好。

  这种很有可能发生的想象让斯南睡觉前还带着笑容,所以他并不知道,有个影子在他睡着之后跳到他身边,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以兔子的形态窝在他身边睡着了。

  毕竟某只兔子还不想挨揍。

  所以斯南第二天醒来时,兽皮下的怀里就揣了一只兔子:)

  他发现原本被他用简陋的栅栏关在角落里的兔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钻出来了,居然没有趁机逃走,反而钻进了他简陋的“被窝”——斯南姑且认为是这里很暖,吸引了那只兔子。

  事实上,这只兔子本身的体温也高于人类,冬天抱着一只毛茸茸暖绵绵的保温兔在怀里,让他昨天晚上睡得还不错。

  斯南迷迷糊糊之间,看到兔子钻出个脑袋来看着自己,一根耳朵竖起,另一根耳朵半垂下来,有点呆萌可爱,忍不住用手揉了揉这小兔子的脑袋。

  小兔子后腿一蹬,似乎准备下床离开。

  实际上也是这样,某位热心暖被窝的程先生占便宜的时间不能太久,他白天还要出去露面,毕竟还是兽人捕猎队的中坚人物。

  该换那只替身兔来扮演白天的角色了。

  该死。

  当程先生后腿蹬起来,却没有如想象中一样矫健地飞跃出去,反而感觉后腿被什么东西抓住了的时候,他就觉出一些不妙。

  在关键时刻,斯南在神志不清的迷糊中表现出令人惊讶的敏捷,牢牢地抓住了逃犯兔子的后腿。

  然后一把把兔子塞回兽皮下,以一个霸道的姿势抓在怀里,感受着刚才差点消失的热度。

  真暖和!

  没有人能低估一个人类为了赖床和取暖展现出的潜能。

  他们能在完全不清醒的情况下,靠本能按掉十五个闹铃,也能在还没睡醒的时候,凌空抓住一只兔型暖手宝。

  so easy。

  就这样,斯南和兔子愉快(?)地睡了一个回笼觉,等他醒来的时候,兔子以一个迅速和疯狂的姿势从兽皮毯子下面窜了出去,蹲在床脚的位置警惕地看着他。

  斯南甚至觉得兔子的表情有控诉的意思。

  “……”

  强行把人家按住暖被窝,好像确实是不太好的一件事哈。

  斯南心虚地转开了眼睛。

  好吧,他决定给这只兔子全屋自由的活动空间作为补偿,这次出门后只把山洞口的栅栏门关上就是了。

  斯南迅速地收拾了自己,出门准备对部落做一些勘查。

  然后他敏锐地发现,今天的部落似乎比平时要热闹得多。

  “斯南?你今天起得真早。”端着粗糙编织簸箩状器具出来的男孩,比一般的成年兽人要友好一些,羡慕地看着斯南,“平时上午可见不到你的。”

  斯南深刻怀疑这个身份以前到底给大家留下了什么印象。

  他轻咳一声:“嗯……今天怎么这么多人?”

  男孩挠挠头:“哦,今天捕猎队出发的时间晚了,听说是凯斯不见了。”

  凯斯,不就是程许之?

  斯南暗暗地记下这个情况,皱了皱眉。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希望程许之出现什么问题或困难。

  话说回来了,在这个兽人世界,程许之现在也拥有极大的优势,他能遇到什么困难,导致早上的狩猎都没法参加呢?

  想不出来嘿。

  “等等,那不是凯斯吗?”男孩的眼睛定在不远处,高兴地招呼着其他的兽人,“凯斯回来了!帕米叔叔,凯斯在那里!”

  斯南眯着眼睛看向朝阳初生的地方,一个昨天已经见过的黑发身影正匆匆走过来,几乎苍白的皮肤在阳光下镀了一层金边,有亮闪闪的光泽。

  像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像。

  “凯斯”匆匆停下来,还能听到喘气声,对捕猎队的其他人说:“刚才出了点小麻烦,我迟到了。”

  他没说谎。

  斯南看了看对方因为过于匆忙而喘息不止的动作,还有泛着粉的耳根,一切都是急速奔跑之后的表现。

  他的目光最后落在“凯斯”的头上。

  一头微卷的黑发昨天看起来还是帅气逼人的,一看就知道,某人在有限的条件下依然认真打理了自己的头毛。

  只是现在,它们微微凌乱,像是被什么邪恶的手拨弄过一样。

  斯南认真地点了点头——没错,这位先生没说谎。

  他肯定是遇到了什么不可抗力导致的困难,连头发都没梳就赶来,依然迟到了!

  只是斯南有点不明白,这事跟自己似乎没什么关系,为什么“凯斯”走的时候,用那种熟悉的复杂眼神看了自己一眼呢?

  程许之疯了吗?

  程许之:呵。

  .

  这只能算是个插曲,斯南虽然准备跟程许之摊牌,也得等他捕猎回来。

  现在,能力有限的亚雌性只能在部落里调查一下情况——当然,在别人眼里,就是“斯南”又在偷懒和闲逛,只是跟平时的偷懒形式不太一样而已。

  斯南花了两三个小时,把部落里的情况摸了一遍。

  他认为,这个星球的部落已经有了初步的“种植”概念,在这附近有一小片土地由亚雌和弱小的兽人打理。

  但他们还没有饲养驯化动物的准备。

  珍贵的粮食和其他植物并不能随时找到足够的数量,需要兽人用心养护才能得到,而肉是天生天养的,森林里到处都是野生的奔跑“肉类”,他们还没有学会花时间饲养,也没有必要。

  这个星球的动物个头普遍偏大,部落只有兽人勇士才能捕猎大型动物,其他时间,他们反而要防着大型动物冲击部落领地。

  等到春季动物发情的时候到来,即便是温顺的食草动物也会变得疯狂暴躁,甚至出现一定规模的“兽潮”现象。其他时间,如果有天气原因,如干旱、风暴、梅雨时节,都会导致一些动物的短期迁徙。

  所有的部落为了生存,不得不建在水源附近,一旦出现兽潮或迁徙,不可避免被骚扰。所以,这里的部落如同游牧民族一般,在一片区域到处迁徙,经常躲藏。他们既不能大规模种植土地,也不会养殖动物,因为迁徙的时候,这些都不能带走。

  兽人并非没有智慧,他们在这样恶劣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了开垦一小片土地,因为他们需要;他们没有大规模种植和养殖,因为投入成本太高,会亏。

  结论——养兔子在目前来说,是绝对不可能被推广的。

  绝对。

  斯南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难关,但也随之升起极大的动力和挑战**。

  他的眼神亮得可怕,脑子疯狂搜索着自己所知的历史知识。

  不就是兽潮吗?不就是居住地不安稳吗?

  只要能让他推广养兔,就算是要把兽潮中的雄性动物全都绝育了,他也会试一试的。

  于是,在一下午的调查之后,斯南终于有了初步的目标——

  推广养兔=降低养殖成本=解决部落定居问题=建造一座可以抵御兽潮的城池。

  斯南轻叹一声。

  难道他养个兔子,还得先在原始世界争王称霸不成?

  好难。

  斯南默默叹气,心里已经从“古代城池夯土建筑形式”、“护城河的挖掘与养马墙建造”、“峭壁与河流的天然军事佳地选择”思考到了“养一座城的人需要提供多少食物”。

  给这么多人提供吃喝,好难。

  至于其他问题……在斯南这个擅长守城的华夏人后代眼里,都不是问题。

  建城非一日之功,斯南决定先教部落里的人做拒马,至少可以放在进入部落的入口处。

  这种交叉的木头组成的沉重装置,好处是仍然可以移动,而木头上安置的尖刺对外之后,能抵挡大多数动物的冲刺与窥伺,在古代和现代战争中都是常见的东西,斯南在电视上见过很多。

  最重要的是,现在部落连个像样的大门都没有,每到晚上都要有人巡逻,横一根木头做栏杆就算完了,连狐狸都挡不住。

  而且斯南想着,建造这些有用的部件,至少能让他在部落人眼中的形象变得好一些,以后才好提别的。不然上来就让大家一起跟他建城——他们疯了吗?

  建城只是一方面,斯南当然要把自己所能教给兽人的东西,全都教给他们,提升兽人的整体生活水平。

  只有这样……

  他才能早点给他的兔子们盖起像模像样的养殖栏。

  .

  捕猎队今天的狩猎结束时,太阳已经快落山了。

  一群虎豹熊等兽人以兽形撒欢般往回跑,一边跑一边说:“今天出门晚了,还好收获不错,不然天黑了必须要回部落,没有猎物可就丢人了。”

  后面跟着几个沉稳的人形兽人。搁在以前,他们也不吝于展示一下自己的兽形,在晚风中扛着猎物奔跑一会。

  不过,年轻的兽人们余光瞟了瞟隐隐站在中间的黑发兽人,对方从来没有变成过兽形。

  凯斯是这个捕猎队毋庸置疑的中心,虽然他是外来的兽人,部落的流动性总是很强,所谓外来人也不过是晚来了两年而已,而凯斯能在更短的时间内成为领导者,可见他的能力。

  年轻兽人都把他当做学习者,所以现在,也学着他的样子不肯变成兽形,显得更加沉稳斯文一些。

  跑在前面的虎形兽人回头看了看,流露出一丝丝的羡慕甚至是嫉妒:“那个家伙啊……”

  他以前觉得自己会成为捕猎队的老大来着,他也一直用这样的高标准来要求自己。

  可惜运气不好。

  虎形兽人服气是服气的,可出于一种隐隐的遗憾与不甘愿,他还是保留了自己的某些小骄傲。比如每次狩猎结束后,他才不会像其他幼稚的年轻人学,依然会保持自己的习惯,变成老虎撒欢奔跑。

  老虎的叫声在树林里传出去,许多中小型野兽听到了,都四散而逃。

  “吼——”

  “吼——”

  这声音离部落越来越近。

  然后……

  “吼嗷嗷——嗷呜嗷呜!”

  “呜呜呜嗷嗷!”

  前方那些快乐奔跑的兽人,突然传来了一阵撞车一样惨烈的混乱而迅速的叫声。

  甚至连小兽人遇到危险时,一时受惊的尖锐叫声都出现了。

  “怎么了?”

  “前面是不是发生了什么?”

  “部落!快回去保卫部落!”

  有兽人变成了鹰的模样,高飞向前侦查情况,并前往部落报信。

  只是部落里……似乎一片和平。

  雌性带着孩子,老年的亚雌正坐在石头上分派工作,留守在部落里的兽人看起来有些疲惫忙碌,不是在忙着将硬木削尖,就是在用草绳捆绑些什么。

  但看起来还是一片劳作的平和景象。

  所以到底发生了什么?

  后回来的兽人跑到部落外面,总算是发现了改变——

  几只跑在前面的狮虎兽人表情惊恐,大概是之前冲得太快,等到刹车时已经有点来不及了,所以后面撞前面,滚成了一个混乱的圆球。

  “圆球”哀嚎着。

  “该死的你踩到了我的尾巴!”

  “你才是,快把你的嘴从我的后爪子那里拿走。”

  “谁愿意啃你的臭脚,你这个十天不洗澡的家伙。”

  “这到底是什么该死的玩意儿!吓死我了!”

  最后,大家的控诉纷纷放在了眼前那个绿油油的、看起来像一株安全的藤蔓与灌木组成的墙壁样东西上。

  这看起来近两米的大家伙,用木头组成了支架,牢牢卡在进入部落的窄道中间,两边都是这边山下石头垒成的陡坡,一个天然的部落大门。

  藤蔓装饰着它,但仍然能看到里面被削尖的硬木——兽人们认得这些东西,他们制作的弓箭与标枪都是用这种硬木削尖做出的。只是这些硬木,显然看起来要粗得多、简单得多。

  是一个临时制作而成的,还透露着简陋的拒马。

  但是杀伤力肉眼可见。

  “这……也太凶残了。”后来的兽人不顾同伴团成球的哀嚎,专心地走到拒马面前观察,用手蹭了蹭那些狰狞的尖刺,流露出兽人的新奇与兴奋,“刚才莱斯要是冲快一点,就被扎透了!”

  莱斯就是那个虎形兽人。

  他正狼狈地卷在最下面一层,十分艰难地喘了口气:“你给我住嘴!”

  不过他也在心里默默下定论,下次一定要变成人形,再也不用兽形随便回家了。

  特么的回家都这么危险!

  不过,兽人们虽然有了这些小小的遭遇,但整体上还是高兴于这个大家伙的出现。尤其是发现这个拒马可以被搬动,只要解开捆绑的绳子就能被人合力推到一边时,他们更高兴了。

  这大概是这个部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门”。

  “这样凶残的玩意儿,该不会是老特里科叔叔的主意吧?他以前可是部落里的‘屠熊勇士’!”虎形兽人莱斯很快就忘记了刚才的悲愤,开始大加夸奖。

  “为什么不是小特里科,虽然他年纪还小,但已经出过几次野外了,是个聪明的年轻人。”另一个兽人反驳,“而且他遭遇过很多次老虎与野狼,知道那些跑得快的家伙应该怎么对付。”

  这几个兽人们提出的选项,无一例外都是部落里的勇士,而且都是出名的……凶。

  他们想象了一下,这样看一看就觉得浑身疼痛的巨兽,不仅给野兽带来了极大的威慑,也给他们兽人带来了很大的心理阴影。

  不是狠绝的勇士,绝对不能扛着本能做出这种可怕的东西!

  要知道,他们虽然在野外捕猎都是不眨眼的,但回到部落变成兽形,也会爱护自己柔软的脚爪,舔舐自己油亮的皮毛,甚至跟那些凶猛而狡猾的野兽惺惺相惜。

  兽人的本能让他们想象不出那些能伤害和威慑“兽”的东西——那也是他们内心的恐惧。

  所以,当他们知道答案的时候,都震惊了。

  “是斯南。”老兽人特里科淡定地表示,“天知道,当他告诉我这个点子时,我有多么震惊——原来最勇猛的兽人就在我们身边。”

  老特里科绝对不承认,在看到斯南拿来的那个“小模型”时,他吓得缩了缩尾部幻肢,也不会说他的儿子当时差点吓得舔爪子。

  果然,最毒不是雄兽心。

  是那些没有毛毛的兽人。

  一时间,斯南的点子被部落认可,雌性和亚雌性倒是还没怎样,他已经先得到了所有雄性兽人的敬畏。

  真的猛士。

  只有一个雄性兽人没心没肺,甚至还在晚上的时候,试图再一次拎走替身兔,跑去跟猛士先生同睡。

  但是在这之前,猛士先生已经先找上门来了。

  “我要跟你谈谈。”斯南站在程许之面前,仰头看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程许之怎么变成兔子给自己套上套的#

  程先生先把绳子套上,然后变成兔兔,用jio踩住绳子一边,使劲一扯就拉紧了。

  嗯,穿着的兽皮就被他顺脚藏在门后的草丛里。

  于是有一天,早上程先生还没来得及换替身的时候,斯南出门了,且恰巧在草丛里看到一件尺寸很可观的衣服。

  嗯?谁半夜到我门前裸奔?兽人这么这么豪放?

  昨天让大家rua兔,结果一个个给我吃兔兔不吐兔子皮……那今天请大家吃个麻辣兔头吧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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