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3

  没有红太狼,依旧是鹅毛似的大雪,风还渐渐大了起来。

  灰太狼悻悻地缩回墙角。再摸出一根火柴,在外壳上擦过。糟糕,火柴头受了潮,点不起来。灰太狼急了,使劲一擦,火柴断了。灰太狼只好又往火柴盒里掏,这回,他拿出了两根。一擦,火亮了。

  光晕里,红太狼的影子又出现了。又没抓到羊,红太狼扔出一个平底锅,灰太狼赶紧躲起来。唉,都是我不好。灰太狼唉声叹气。自从来到青青草原,灰太狼还没捉到过一只羊。红太狼的眼神,渐渐由希望变成了失望,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坏。开始是巴掌,后来是摔杯子,最后变成了平底锅。

  光晕里,喜羊羊和美羊羊他们在踢球。羊,灰太狼咽了口口水,扑了出去。哎哟。他重重地落到地上,正好撞到一块小石头,门牙被磕掉了半颗。火柴也丢了。

  灰太狼趴在地上,半晌爬不起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挣扎着爬起来。雪好大,风好紧,没有丝毫要停的样子。算了,今天是抓不到羊了,回去吧。灰太狼捡回火柴,踉跄着踏上了回家的路。

  地上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雪,脚踏进去,半天也拔不出来。往日很近的路,今天看上去似乎格外遥远。还没走几步,灰太狼的力气就耗得差不多了。旁边有一棵树,灰太狼就在树下坐了坐。树叶早已落光了,但好歹可以挡点雪。灰太狼喘着气,哆哆嗦嗦地又摸出火柴,烧点东西吧,暖和了就不怕了。

  灰太狼四周看看,可是,哪来的柴呀。四周一片天寒地冻,除了雪,还是雪,连羊村的影子,也在漫无边际的雪地中失去了踪影。

  算了,点火柴吧。灰太狼拿出几根火柴,一起点燃。这回,火光大了。

  光晕里,红太狼抱着小灰灰,在寒冷的城堡里,正等着灰太狼回家。小灰灰在哭,妈妈,我饿,我饿。红太狼看看空空如也的锅,说,小灰灰别怕,等你爸回来,就有吃的了。小灰灰直哭,我现在就要吃,我饿,我饿——

  小灰灰,爸爸马上给你带吃的了。灰太狼叫了起来,跑了出去,火灭了,四周再一次天寒地冻。

  不能就这么回去,说什么也得抓只羊回去。灰太狼振作了下精神,又往羊村跑去。

  可是,羊村那么高的墙,怎么进去呢。灰太狼还没在墙角跳几下,就累了。他躺了下来,迷迷糊糊的,拿出所有的火柴,一把点亮了。

  火柴的光晕很大。光晕里,小灰太狼和小红太狼坐在小车上,小红太狼说,灰太狼哥,你要带我去哪儿呀。小灰太狼自信满满地说,我们去青青草原,那里有望不尽的草原、吃不尽的肥羊呢。小红太狼说,那我要跟着你去享福吗?小灰太狼连连点头,当然了,相信我,我的女人,我当然要给她吃最好的羊肉火锅。

  羊肉火锅。灰太狼笑了,他似乎看到热气腾腾的肉汤,闻到满屋子的肉香了。

  第二天,雪停了,太阳出来了。喜羊羊和美羊羊他们出来玩雪战。他们出了羊村。灰太狼。美羊羊叫了一声,喜羊羊他们朝着美羊羊叫的方向望去,发现灰太狼正躺在雪地里。不好,他们赶紧逃回了羊村,把门锁上。

  他们看着外面。奇怪呀,灰太狼怎么半天都不动一下呀。喜羊羊穿上了盔甲,大着胆子出来,来到灰太狼的身边,用脚踢了踢,就像踢到石块上一样。

  他死了。喜羊羊叫着,一群羊都跑了出来,围着灰太狼看。真奇怪,这只冻死的狼,嘴角怎么还露着微笑呢。

  ……

  春天的时候,小灰太狼对小红太狼说,相信我,我一定给你吃最好的羊肉火锅。

  这是一只公狼的承诺,这是一个永远的承诺。

  世世代代,永不背弃。

  看着鲁余凡的文章,以沫忽然心里有点触动。她开始动笔写一封信。

  鲁老师:

  您一定不会想到有一个陌生的女孩今天会坐在这里给您写这样一封信。

  小时候妈妈教我读书认字时,我便调皮地指着一个个汉字对妈妈说,这些字多像一个个长得不一样的芭比娃娃。妈妈说不仅长得不一样,而且它们中的每一个都还有自己独一无二的表情和想法呢!

  这些话就像一颗小种子在我的心里慢慢地发芽,使我一直朝着一束光快乐地成长。虽然我不知道这束光从哪里来、是怎么样的颜色,但我能确定的是我真的喜欢那种自己心里的话被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在白纸上的感觉。

  我并没有什么大的野心和志向,如果用心写下的文章能被更多的人看到那便是我最骄傲的事情。我的初中语文老师便是一个很好的老师,我好几篇发表在《语文小报》上的文章都是她帮我修改投稿的,慢慢地我发现她于我而言,比普通的师生关系更好,应该是一种亦师亦友的关系,吼吼。

  以前我不是很相信“清谈不觉迟,恍然过三更”,但初中的语文老师改变了我这一看法。如果高中三年能加入文学社,遇到更多有共同的爱好又能为了梦想一起奋斗的朋友,该是多快乐的事情呀。

  我知道入社是要经过考核的,所以这封信里没有别的想法,只是想让您看到我单纯而上进的心。

  相以沫

  当第二天寄出信的那一刻,以沫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什么很重大的事情似的,“嘻嘻”地笑了。

  由于夏丛熠的妈妈要去宁夏做生意,所以他在中考录取后就去了宁夏。加上同学们又都各有各的事情,在中考录取完之后,好像一下子多出了很多时间,以沫只得想办法去打发它了。

  七月的一天,以沫到同在象城二中读书的表姐笒笒家里玩,无意间看到几张《五河简报》,眼睛一亮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乱蹦乱跳。

  “姐姐,这张,可不可以送我喔?”

  笒笒好像有点舍不得,以沫忙像一只小兔子一样乖乖地贴了过去。

  “姐姐,就知道你最好了嘛……”笒笒最受不了以沫的这招“肉麻计”,于是乖乖就范了。

  哈哈,顺利到手!

  “姐姐,你怎么会有金鳌文学社的简报呢?以前也没听你说过你是文学社的呀,你一理科生……”以沫边说话边把一颗葡萄连皮带籽地咽了下去。

  “这个呀,我同桌是文学社的,她上完文学社的课带回来的简报我每次都拿来看看,有时候看着喜欢的就顺手牵羊牵回来了,哈哈……”

  哦,原来如此啊。

  回到家,以沫马不停蹄地开始研究那玩意儿。

  纸质比较好,颜色比较柔和,墨比较纯,都是文学社原汁原味的气息。

  好像还挺牛逼的,以沫心里酸溜溜地想,不过再牛逼人家也还没收我呢。

  上次从百度上看到文学社每期的简报上都会印着很多社员的文章,不过,从笒笒那儿拿来的这几张基本上都是苏幕遮的文章,只有一两个其他的名字,以沫只是略微一眼瞟过。

  看来这个苏幕遮应该是文学社里的老大,嗯,以后要和她搞好关系,以沫突然觉得这样的想法很不好。

  嗯,以沫不喜欢这样的自己。还是要靠实力,对,还有能力,不然和谁搞好关系都没用!

  坐在地板上研究这一堆的简报。月光温柔地匍匐在脚边。

  夏雨!!!

  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以沫彻底蒙了。

  以沫急忙敲了敲自己的头,看看这是不是梦。啊……痛!

  这才急忙开了灯。夏雨。这个名字依然安安静静地躺在简报上。

  这?这?!

  会不会是同名同姓呢?会不会就是那个101呢?这个夏雨该不会是101失散多年的哥哥吧?或者是,101他妈当年超生了就把这个夏雨送人了,为了多年以后还能再找回来所以也取名叫“夏雨”?又或者是……

  无数个问号在以沫的脑子里横冲直撞。

  以沫看着“夏雨”这俩字发了好长时间的呆。就连这个叫夏雨的人写的文章以沫都没看,就光盯着这俩字了。

  脑子终于缓过神来了。借着夏夜亮亮的月光,以沫安静地把那篇署名为夏雨的文章给读了几遍。题目叫《奢望》,写的内容有点沉重,关于家庭,关于一段无望的感情。

  “妈,我——”

  “什么事?”伴随着略带沙哑的声音,妈妈转过身,枯黄如蜡的脸上,皱纹如螺纹般遍布,黑发中已依稀可见几根青丝,特别刺眼。

  一阵沉默。

  “没事。”我转身,缓缓上楼。

  其实,我是想跟她说要一台电脑,不过我没说。

  十一年前,我刚来到这座城市。有一天,我在街上的商店里看到了一辆电动车,一辆十分精美的电动车。我喜欢它,然后拽了拽妈妈的衣服,指了指那辆车。她皱了皱眉头,没搭理我。我当时就哭了,哭得很大声,把全商店人的眼光都吸引了过来。她拉住我的手,头也不回地把我拖出了商店。就这样,她把我带回了家——那个湖边的破矮房。进门之后,她松开了我的手,还是没回头。我还是一直哭,一直哭。不知过了多久,等我哭累了,才发现她还是站在原地,背对着我,一动不动。那种气氛让我有点害怕,我就彻底不哭了。可等我不哭了之后,她的身体便剧烈地颤抖,然后又急忙进了那个又小又窄又暗的卧室,自始至终,我没有看清她的表情。最后,我看到的是地上一摊冰冷的泪水。

  我走到了第七级台阶,正是转角处,侧脸看了看楼下,自嘲地笑笑。我明白,我明白她的难处,所以决定不再奢望,我已经长大了。

  我已经长大了,从十一年前的那天起,我就长大了,如同刀刻在石板上一般深刻的那天。

  其实,人长大不是一个过程。长大的过程,是成熟;而长大,不过是一瞬间,一句漫不经心的话,一幕市井街头的闹剧,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都可以让人在一瞬间长大。

  从那天起,我真的是长大了。我不再向他们撒娇,也很少跟他们说我需要什么,看到爸爸给弟弟夹菜吃,我没有噘着嘴表示不满;爸爸洗澡没关门,我也不会故意推开门,给他一个“惊喜”;在弟弟跟我一样喜欢上某样东西时,我总会拱手让给他。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我相信,世上很多事情要去做,并不需要理由。

  我常常笑,笑声很大、很放肆,因为我要让大家都知道我爱笑。我不想让身边的人太过担心。

  我常笑,但不代表我爱笑。事实上,我是一个很冷的人,冷到骨髓里。无论是小学和我朝夕相处了五年的玩伴,还是初中同窗了三年的同学,在过了一个暑假之后,我全都可以忘得一干二净。这并不是刻意地去遗忘,而是当你怀着“他们不过是路人”的想法,他们就自然在你脑海中销声匿迹了。

  无论是人还是事,当你无所谓它们是否存在时,就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

  我在乎的是自己的亲人,也就是我身边的人。所以,我常常想,要是有一天,他们都不在了,那我还留着干吗?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我高一时的班主任,她常常对我们说,你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要好好学习,长大了做自己的主人。

  她自己就是以这种心态去活着,所以她活得很自在,因为她知道自己是自己的主人。而我活得很辛苦、很累,她相信的,我不相信。

  我只知道,命运的手掌真的具有翻云覆雨的能力。

  跨过了最后一级台阶,把手从冰冷的铁管上收了回来。我没有开灯,只是沿着墙壁缓缓地走向房门,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习惯在黑暗中的感觉了,甚至,我还喜欢在黑暗中听到自己紊乱的喘息声和心跳声。是的,我喜欢黑暗,喜欢那种一片混沌的感觉。

  打开房门,依旧一片黑暗。我没有开灯,只是凭着感觉来到了窗前。窗外,没天没地的黑暗,仿佛和房内的黑暗编织成了一张大网。远处,有几丝闪动的灯光,朦朦胧胧,它是始终无法到达我面前的,这是命。

  有一种人,能很容易地过滤掉生活中的所有阴影,无视命运的流离与人际的隔阂。我注定不是那种人。

  早些时候,我就很想买一台电脑。那时的目的是为了能玩游戏,不过我没跟他们说,一来是因为我知道这只是我的奢望,二来如果让他们知道我想玩游戏,这会使他们担心。我不想让他们担心,毕竟他们是这个世上,至今为止,我所在乎的人。

  而这次想买电脑的目的,是为了一个女孩,她和我,有着一样的爱好,还有近乎一样的性格。我相信,两个有着相同命运的人,一定能互相取暖,互相搀扶着对方走到更远。

  我承认,我对她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愫。但我很清楚,这只是我的又一次奢望罢了。我和她是天南地北的两个人,她有着上北大、清华的资本,而我却还在为着考三本而苦苦挣扎。她的性格虽然有一丝冷漠,但仿佛有一种空谷幽兰的气质,与生俱来,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而像我这样的人,在人群中一抓就是一大把,没有个性,没有相貌,没有健康,我比平常人还不如。

第2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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