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番外

  杂七杂八的番外小合集

  1.(多年后的一个小日常)

  梅雨季节。

  软绵绵的天气让人做任何事情都提不起精神, 连云都是灰蒙蒙的,带着整个世界的格调都跟着暗了下来。

  顾迟感觉自己最近有点欲醉欲仙的状态,时不时地晚上通宵游戏追小说, 白天就是与被子的无限缠绵, 再加上厚重的遮光窗帘隔绝了与外界信息的一切沟通, 昼夜就能合情合理地不分了。

  然后, 手机响了。

  但是手机丢在了书桌上。

  如果要爬起来接电话,顾迟首先得把自己的腰从被子卷里弄出来, 头从枕头底下拔出来,然后勾下身子去床底找拖鞋,再顶着一头鸡窝,行走到距离自己接近三米的屋门边。

  中间还有一张的电脑椅立着。

  这样一圈想下来,顾迟翻了个身, 再拿起身边的另一个枕头抱在怀里,把自己卷缩成一团, 果断放弃“长征”。

  等等……

  等等!

  几乎是在同一时刻,顾迟猛地睁开眼睛,思考这张电脑椅为什么会出现在路中间。

  钟从余有强迫症,不把东西收拾好就会睡不着, 由这一点可以证明出这家伙昨晚没有在家里过夜, 他不在家里过夜的原因只会是医院的工作安排!

  今天几号来着?13,对,小余儿每个周六晚上都会值夜班,然后休息一整天, 现在的时间点就是他下班回家的时候!

  手机响了一次就再也没拨进来了, 可以判断出不是王大串那只催命鬼,所以……

  “卧槽!”顾迟一个激灵扑腾起来, 几乎是连跳带蹦地瞬移过去,连和电脑椅面对面撞上都不介意了,急忙解锁界面,把电话拨了回去。

  “喂?”听筒内钟从余平稳的声音传来,“醒了?”

  顾迟瞄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十点四十了,不太好意思说没睡醒。

  “出神了,看来没醒。”钟从余轻笑道。

  每次都是这样,钟从余不会放过顾迟的每一个细节,从日常生活中抽茧剥丝出来,稍微动脑便能推测到位,堪称了如指掌,随意的眼神都能知道他要干嘛。

  顾迟干脆破罐子破摔,扶好电脑椅往上一坐,尾音上挑:“对啊,你都知道了还问,就是你的电话把我吵醒的,春宵一刻值千金,说吧,钟医生,该怎么赔偿损失?”

  顾迟内心窃喜,总算搬回一局来,等着看对方的好戏。

  钟从余先是装出一副认真思考的样子,停顿两三秒后:“我想想,房子,车子,存款,工资,分红……都是你的。”

  顾迟溜达去厨房接水喝,声音嗡嗡的:“嗯嗯嗯,对对对。”

  “但可惜啊,你是我的。”钟从余突然把声音压低沉下来,“顾老板,赶紧收拾收拾,我开车回来接你,上个月说好给你看一个新门市的,今天下午就劳烦你跑跑腿了。”

  “噗——!”

  顾迟差点被水呛死,大跌眼镜,还有些回不过神来,“你,你说什么?”

  这是他会说的话吗?

  完了完了,这个年代被妖怪附体了报警有用吗?

  “出门,下楼。”钟从余一秒变回正经,“早饭就给你带了杯豆浆,凑合吧,待会儿直接吃午饭,挂了。”

  “好嘞!”顾迟终于松了口气,准备转身去衣柜里找衣服。

  重新在一起的第二年六月中旬,顾迟算了算门市的账户,决定把店搬去商业街的最中心地带,扩大营业,离家近,离医院也近,可以让钟从余午休的时候跑过来吃午饭——这人口味挑,并且有许多毛病习惯,宁愿蹲在办公室泡方便面也不去食堂吃大锅饭。

  王大串也同意,他觉得一来发展前景会更好,能更加跟着主流走,二来能让楚婷婷吃喝玩乐逛街更方便。

  两人一拍即合,立马开始着手准备。

  顾迟突然想起前几天在马路对面的服装店里买了一件衬衫,老贵老贵了,是市场标准价后多了个0吧,但确实好看,特显腰段和大长腿,线条流畅的一逼,有对象的人嘛,得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形象问题!

  虽然这形象总是阴晴不定。

  “就你了。”顾迟取下来抖了抖,“走,跟我一起去撩小余儿。”

  刚说完这句话,楼下的客厅突然传来一声剧烈地玻璃碎地声。

  紧接着就是第二声。

  第三声。

  砰砰砰咚!

  一团白色的身影飞驰而过。

  是那个猫大爷!

  猫大爷无论是神色还是动作都和钟从余如出一辙,是顾迟一年多以前为了臭不要脸地强行入侵对象领地请来的的僚机,它大多盘踞在楼下,复式性的房子,底层大多都是客厅饭厅厨房厕所阳台一类的组合,因此也是杂货堆得最多的地方,可能只需要用大尾巴扫一扫,就能酿成史诗级拆家灾难。

  现在僚机已经没有用了,惨遭嫌弃。

  “猫,大,爷!!!”

  虽说嫌弃,但是丝毫不妨碍这位主子的继续翻天覆地,顾迟刚挤着拖鞋跑下楼,就看见带毛的四角动物立在一堆玻璃渣中间。

  壮烈牺牲的是前几天才到买回来的茶具。

  “小心玻璃渣!别动!”顾迟在背后的突然一声吼吓得它猫炸了。

  猫大爷嘴里“嘶嘶嘶”个不停,把爪子往后撵,反感却不是顾迟,而是脚边这一堆来历不明碎渣子,果真站在原地没动。

  既倔,又怂。

  “……”

  顾迟一脚踏进去把落难的主子捞出危险区,一边捞一边骂:“你有本事摔有本事就自己收拾啊,给惯的!该!跟你爸一个德行!瞪我干嘛?不服赔钱啊!咱们把进口猫粮换开水煮白饭行吗?!”

  “喵!!!”

  抗议!

  “你这小子,长德行了是吧!?”顾迟把他丢在地上,眉头一皱,“滚,边儿去,碍手碍脚,今天你爸爸不在,看我带会怎么收拾你。”

  猫大爷似乎有点反抗的意图,站在楼梯口瞪眼观望了一番,但经过对比敌方和我方气势,以及撕逼后双方靠山的偏袒程度后,十分有眼神地选择了好汉不吃眼前亏,溜了。

  顾迟翻了个白眼,不和四脚动物一般见识,转身去阳台拿扫帚。

  可还没等把玻璃渣扫干净,楼上又发出一声清楚的——“砰!”

  又来???!

  顾迟来不及扔下手中的东西,直接拽着一起两三步跑上楼,然后便看见了这一幕刺激性场面——昨晚一边打游戏一边喝的啤酒罐没来得及扔,猫大爷往上跳的时候不知道用哪只脚蹭着了,易拉罐咕噜噜地滚在一边,里面残留着的液体打泼在刚拿出来的那件衬衫上。

  对,就是那件老贵老贵的,但是穿着老好看的……

  顾迟:“……”

  手机,论老猫的花样吃法。

  一分钟后,楼上传出人和猫撕心裂肺的打闹声,若不是楼房的隔音效果好,估计邻居会被吓得拨打人民警察快线号码。

  顾迟没有这只畜生灵活,桌凳腿间磕磕盼盼总是抓不到,嘴里骂骂咧咧,气得头顶冒烟,但畜生也干不过大块头人类,暂时没法脱险,战线越来越长,只守不攻,消磨时间。

  “狗养的,你给我等着!晚点收拾你!”

  眼瞅着钟从余就要回来了,顾迟懒得继续计较,随便抓了件外套套身上后再把残骸打扫干净,就出门了。

  此时此刻,钟从余正在核对一些中介发来的信息。

  顾迟锁好门后往下瞄了一眼,刚好瞧见了他。

  顾迟徒然微微愣了一下。

  老样子,没变,和十年前还在当高中生的场景突然重叠了。

  那时候顾迟是个名副其实的赖床鬼,他能十八小时连轴转不喘气却不能做到早一分钟从被窝里爬出来,早上的状态通常是钟从余先起床,洗脸漱口收拾自己,再叫顾迟起床,然后溜达下去在早点摊钱排队买早餐,确保赖床鬼不会为了那一两分钟的瞌睡而虐待自己的胃。

  每一次,顾迟只要在早餐堆积摊的喧嚣声稍微伸出脑袋望一眼,哪怕只望见了一个后脑勺,就能在这一片旧巷子中立马发现钟从余。

  干净,精神,出众,书包随意地搭在肩膀上,连每一根发丝都清晰,周围总是散发着光,想让人去追赶,想让人不顾一切地去跟上他的脚步,陪着他一起进步。

  他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属于高等层次的人。

  他也是顾迟一眼看上去就忘不掉的人。

  但现在很多也在慢慢地发生变化。

  钟从余还是那个钟从余,可他学会了停下自己的脚步,拉着想要拉的人一起行走。

  顾迟也不再会害怕自己拖累他,成为那条杨康大道上的绊脚石。

  “你……”钟从余看见顾迟朝自己蹦跶来,最后三步台阶甚至是一口气跳下来的,他下意识地张开手护了护人,再惊讶地补充前文,“怎么穿的这个?”

  “哪个?”

  顾迟走得急,没看清楚具体穿了什么衣服,被提醒后这才低头一看,看见一件蓝白色的外套。

  “……卧槽!居然是这件!”

  居然是高中的校服!

  顾迟高中的时候个子在同龄男生中比较出众,原以为发展下去会成为呼吸高层空气的人,没想到毕业之后就几乎停止了生长,十年前的衣服,现在穿起来居然只是“有点短”。

  才睡醒的头发没打理出成年后人模狗样的姿态,右边脸上还挂着几根白毛,想也不想就知道是那只动物的杰作,出门跑得太急了,配合着压了好几年的狗干衣服“复古”得正好。

  和高中时候不甘愿起床不想去上学的邋遢样如出一辙。

  钟从余像是看呆了,脸上难得露出控制不住地惊讶。

  他想,没错,就是这个人,总能在不经意之间击垮自己内心的大坝,让天生短缺的感情突然溢满,然后崩塌。

  “……模样没变。”钟从余喃喃道。

  “什么?”顾迟扯扯衣袖,他还在回味为什么自己18岁后就没长个这个话题中,没注意到钟从余眼里的变化,“家里那只猫闹的,随手一抓居然抓着这一件了,你等我上去换件。”

  “不换了。”钟从余一把抓住他的手腕,直接拉上车,“就这样走。”

  顾迟难以置信地瞪着他:“诶不是,乖乖,我要面子,奔三的人了,装嫩呢!”

  钟从余锁好了车门。

  顾迟提高了声音:“啊,你这是绑架啊!”

  钟从余已经把车开了出去。

  顾迟赶紧系好安全带:“妈呀!你真真真来真的啊?!”

  钟从余一点头:“真的。”

  他不喜欢那些整天安乐等死的居民,不喜欢那个充满着油辣恶臭的环境,但那里出了一个顾迟,全天下独一无二的顾迟,自己喜欢他的那股冲劲和不服输,是他让自己知道了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钟从余却感觉自己的脑子像是退化了一般,过往的清苦酸甜都能了调和剂,凭空剩下一个念头——幸亏当时离家出走了,不然就不能遇上了。

  幸好,这份勇敢被两人一起坚持了下来。

  2.(钟从余一个人在国外的时候)

  “嗝儿……钟从余!现在就差你一个人了,快点!”

  一位姓刘的年轻人拖着半醉的声音,在一片摇滚乐中扯着嗓门吼道,生怕小声一点就不能被手机话筒收录。

  “嗯,已经出门了,十五分钟后就能到。”钟从余在挂断电话前应了一声,锁好公寓的大门,转身在马路上拦下一辆出租车。

  晚上八点的伦敦,依旧没有天黑。

  来到国外的第三年,生活没有大的变化,每天都是上课图书馆做研究写论文,如果不是有专业书在一页又一页地留下折痕笔记,日子简直和复制没两样。

  不必波折,不用烦恼,也不需要担心今后的生存。

  仿佛却失去味道。

  而这个即将要去参加的派对,算得上是钟从余身处他乡唯一的主动社交——一群华人学生自发组织,每学期都要举行的一次集体见面会,用来迎接新生,告别毕业生。在那里可以随意说中文,聚在一起做一顿中餐,聊聊国内又发生了哪些事情。

  再……扳着手指头数数什么时候能回去。

  人都是这样,在自个儿“狗窝”里蹲着的时候呢,会羡慕外面的金山银海,觉得那个世界的空气呼吸起来都不一样,可等着真真正正地到了那块地,过了那股新鲜感,就该吵着闹着要回狗窝了。

  十五分钟后。

第78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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