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番外·秦珊珊

  人和人总是不一样的。不管是实打实能够感受到的性格, 亦或者是更加玄乎一点的未来的命运什么的, 哪怕两人之间有着亲缘血脉的牵系,最终还是会走向不一样的路途, 迎来各自截然不同的人生——

  这点秦珊珊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到了。

  她生来就乖巧又懂事,还出身高贵, 是名正言顺的乌扎卡族的圣女。据说族里的大人们光是在当年给她起名的时候,就正儿八经地讨论了三天三夜, 最后慎重地挑选了“玛依拉”这个名字给她,意思是草原上最美的香花。

  秦珊珊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她要做就要做最好的那个,草原上最美的花朵算什么?要又美又香才是顶顶的好呢。

  她生来就是这么个性子, 所有的事情都要压人一头,争强好胜得让人完全不想攫其锋芒;再加上她又是乌扎卡族的圣女, 还真没多少人敢跟她对着来,所有的好东西都要被捧到她的面前任她挑选。

  时间一久,秦珊珊便悄然间养成了个说一不二的性子,总觉得普天之下的好东西都应该是自己的, 如果不是,那也没关系, 只要动手抢过来,抢到自己手里, 那么这也就是自己的了。

  所以后来, 秦珊珊在知道自己突然多了个胡人和汉人混血的亲眷之后, 内心其实是非常不乐意的。

  胡人的部族概念更重一点, 这个素未谋面的表姐打小就没在族里生活过, 秦珊珊也就跟她亲近不起来;而且这位表姐还要跟她生活在同一个帐子里,这不就意味着以后哪怕是为了面子问题,自己的好玩的好吃的也得分给她一半么?

  不过哪怕她心里的小算盘都打得震天响,也没在面上表现出多不喜欢薛书雁来,最多就是在看见族里的那些特别排外的家伙们欺负薛书雁的时候,完全漠视就是了。

  这不能怪她,委实是胡汉两族的相处日渐水火不容,就连秦珊珊自己都不太喜欢汉人呢。

  她一直觉得汉人不过是被秦皇建立起来的长城保护在里面,白白地占着这片水草丰美的土地的羊群而已。什么仁义礼智信,什么君子六艺,什么道德伦理,全都是那群腐儒用来掩饰自己的懦弱的借口罢了!

  直到那晚,乌扎卡族内乱,薛书雁一身是血地护着她仓皇奔逃了出去。

  两人的身量小,武功底子又好,沿途一路走来,只要把两人过分突兀的胡人特征遮掩住,便总有好心人愿意施舍一点闲钱,或者给一点食物让两人得以果腹,就这么一路磕磕绊绊地来到了中原,上了忘忧山。

  秦珊珊对此很不解:“你为什么要救我?我之前对你可不算多好。”

  哪怕都到了这个相依为命的地步了,薛书雁依然摆着那张从没什么明显表情的脸,说出来的话都像是在数九寒天里从屋檐上砸下来的冰棱子一样:

  “我知道,你放心,我也不喜欢你,我是会记仇的。”

  “但你是乌扎卡族最正统的圣女,如果真的想要报仇雪恨、回草原去的话,你是唯一的正统。”

  ——啊,正统。

  按照汉人那边的儒学正统,对这一套东西再推崇不过了,秦珊珊这才终于体会到了一点汉人的好处。

  “那我们为什么要上忘忧山?”秦珊珊素来都是被锦衣玉食地伺候着的圣女,陡然让她这一路奔波颠沛,早就一只脚都跨进鬼门关、剩下的另一只脚都抬起来,随时准备也迈过去了,但是为了保持清醒,她依然在强迫着自己维持最后的神志,问道:

  “你跟这里的人有什么交情不成?”

  薛书雁背着她,迈上了妙音门的第一阶台阶:“完全没有。”

  “但这可是妙音门。”

  宽阔平整的青石阶一眼望去望不到头,就这样绵延不绝地隐没在了崇山峻岭和浩渺的云烟里。秦珊珊半昏半醒间,终于发现自己之前的思想好像委实过分狭隘了一些:

  原来汉人的那套礼义道德,果真是有可取之处的。

  这不是懦弱,也不是逃避,而是泱泱大国一统九州、君子之德遍及四海之下,历时多年的沉淀,是人性里最好的东西的集合。

  这种集合使得无数受苦的女子终于敢挺直腰板站起来,反抗素来的“以夫为天”的教条;也使得年幼的薛书雁哪怕人生地不熟,一样能够千里迢迢投奔妙音门。

  ——而这些东西,都是常年生活在马背之上,用刀剑说话,靠劫掠和游牧为生的胡人,再过多少年都积淀不下来的好风骨。

  当秦珊珊生死不明地昏倒在妙音门门口的时候,她依稀还能听见薛书雁在那扇门前一字排开、眉目凛然的四位护法的面前狠狠地叩响了头,声音响得让秦珊珊都觉得自己额头有些痛了,也不知道是错觉还是发病所致:

  “素闻妙音门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今贸然前来求援,乌扎卡族圣女生死只在旦夕,还请助我们一臂之力!”

  可薛书雁都为秦珊珊做到这个份上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也不见多缓和。

  薛书雁是个面上不显可心里特别会记仇的家伙,秦珊珊则是内心有愧,可又觉得薛书雁毕竟是个混血,所以她的这点有愧,就被稀释了又稀释,变成了这样的想法:

  若以后我掌管了乌扎卡族……便什么也不和表姐抢就是了。我最多就做到这一点。中原里好像有个词是专门为这样的人准备的来着,怎么说?哦,对,忠臣。

  ——这是见了什么好东西,都想死死握在自己手里的秦珊珊能做出的最大程度的退让和感激。

  然而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人算不如天算。

  在妙音门里看到年幼的杜云歌,怯生生地从四位护法的身后探出头来的那一刻起,当时还叫玛依拉的秦珊珊就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里“咯噔”一声响。

  而且她很清楚,这种感觉可不是什么重病未愈导致的,她就是很单纯地看中了杜云歌的这张脸:

  完了,她怕是要说话不算话,再跟薛书雁抢上这一次了。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没能抢得过薛书雁,也是最后一次。

  就这一次,终究还是成了她心里无论如何都越不过去的一个槛。

  四位护法想要把这两位乌扎卡族的外人留下来的原因很简单:

  往远了说,杜云歌需要一个帮手,一个无依无靠、只能听从妙音门门主指令,身手高强忠心耿耿的帮手。

  乌扎卡族的圣女最终还是要回到草原上去的,这就不说了;但是她身边的那个混血可真是在合适不过的人选了,就算是云暗雪本人也不能拍着胸脯保证,这个年纪的自己,可以在带着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累赘的前提下,从塞外一路行来忘忧山,还什么大事儿都没出,最多只有点皮肉伤。

  往近了说,杜云歌需要几个同龄的、能带给她新鲜感的玩伴。

  于是秦珊珊和薛书雁便理所应当地住了下来。在夏夜霜的调理之下,秦珊珊没过多久便完全好了,便跟在她一眼相中的杜云歌身边跑前跑后,满嘴的甜言蜜语把杜云歌哄得那叫一个开心,毕竟秦珊珊要是真的很想讨一个人的喜欢的话,她往往都能成功。

  因此后来秦珊珊离开的时候,杜云歌反而是最舍不得的那个了,拉着秦珊珊的衣角抽抽噎噎的,说玛依拉,你以后可千万不要忘了我,你以后一定要回来继续找我玩啊。

  秦珊珊笑着摸了摸杜云歌的头发,不着痕迹地往薛书雁那边看了眼,觉得自己的示威肯定恰到好处,肯定能够让薛书雁自己识相地不要再跟自己抢小门主了:

  她不好看,至少按照中原人的审美来看,这可不是什么能让人生出亲切感和依赖感来的面相;她口齿又不伶俐,不会说好听的话,别说和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自己相比了,就是跟普通人比,薛书雁也是寡言少语的那种家伙;她又没什么身家,在妙音门里完全就是个外人,根本就不可能攒得下来迎娶妙音门门主的资本。

  种种因素罗列下来,秦珊珊得出了一个很轻率的结论:

  薛书雁不是我一合之将。

  于是她放心地走了,心想只要她平定了乌扎卡族,她就年年都要把杜云歌接到自己的身边来小住,这和走婚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么?

  只是秦珊珊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去,便是数年。

  在这数年里,明明说好了一定不会忘记她的杜云歌,竟是半点音讯也没有往乌扎卡族传的意思;反倒是秦珊珊安排在中原的人,老老实实、源源不断地为她一直传送着妙音门门主的情报。

  其实这本来也没什么,负责传情报的人兢兢业业,不管多小的事情,只要与杜云歌相关,便必然要呈给秦珊珊看;可最让秦珊珊生气的是,但凡是跟妙音门门主有关的事情,便肯定跟“薛书雁”这三个字脱不开干系。

  这三个字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秦珊珊的眼中钉肉中刺,气得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那叫一个不顾形象、咬牙切齿,心想这家伙怎么隔了这么多年,还要如此锲而不舍地给我添乱!迟早有一天我要亲自去拐走云歌!

  秦珊珊和薛书雁还是有那么几分相像的。

  不是说容貌上,而是说性格上,毕竟薛书雁的那一半的胡人血统和纯血的秦珊珊还真有那么几分渊源。因此在看着源源不断送入乌扎卡族的、关于杜云歌和薛书雁的情报,秦珊珊一时间恨得那叫一个咬牙切齿,心有不甘:

  我不比那个死人脸好吗?我难道不比她好看一万倍吗?凭什么她就能陪在云歌的身边,她的名字就能够和云歌的永远都相提并论,而我只不过是塞外的圣女,恐怕还早早就被她抛去了脑后的那种?

  对于自家圣女有的时候可以在奇奇怪怪的地方究竟有多执着,乌扎卡族的部分老人们可了解颇深。可是再怎么执着,咱们眼下式微,又不能冲进中原去把人家的门主给绑过来,没办法,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在秦珊珊的耳边劝:

  “圣女啊,小不忍则乱大谋。”

  “先不说你到底能不能真的去中原抢人,就算能,也要看看人家愿不愿意跟你走吧?”

  “再说了,你喜欢什么东西,也不过是那么一两天的事儿。你对人家妙音门的门主念念不忘,无非是因为她是你得不到的东西就是了。如果你真的去把人抢过来,保准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像对那些你喜欢过的名琴古画、金银珠宝之类的一样,把人放在一旁晾着,那反倒不美了。”

  秦珊珊心不在焉地“嗯嗯嗯”点着头,阳奉阴违的本事已经修炼了个十成十:

  “我知道。”

  知道归知道,心里怎么想,就又是另一码事了。

  再往后那么多年,从中原往塞外草原传的消息越来越多,可杜云歌还是一封信都没给秦珊珊寄过。

  也不知是因为年岁渐长,慢慢地忘记了儿时的玩伴,还是因为薛书雁已经在悄然间默不作声地把她整个人的时间都占据了,让她就算记得秦珊珊,也没空写信过来。

  ——秦珊珊对自己的心机程度很有信心,于是她单方面认定两者皆有。

  人的记忆是最靠不住的东西,有的时候秦珊珊自己都会觉得,那短暂的、曾在忘忧山借住过的日子,只不过是一场过分美好的、虚幻的梦境而已。

  时间到了,梦就该醒了。

  可是她在案牍间一抬头,便能看见关于妙音门的情报摞得越来越高,便又咬着牙开始劳作,也不知道是为了自己,为了整个乌扎卡族,还是为了去中原把那个说话不算话的小姑娘拎过来,揪一揪她的小脸儿问道,你是不是忘了你的玛依拉呀,我的小门主?

  有的时候她实在累了,不想再去应付那些似乎无穷无尽永无休止的事务了,便会去河边散心。

  通常这个时候,塞外第一美人就会完全不顾形象地恹恹趴在河边的大青石上,闷闷不乐地往河里丢石子儿砸鱼,一边砸一边念叨,说小骗子,杜云歌你这个小骗子。

  可等到秦珊珊长到这个能被冠以“塞外第一美人”的年纪的时候,有些应酬,她也终究无法脱身了。这些应酬来得急,又避无可避,所以一旦看见帐子里没人,乌扎卡族的老人家们就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叹着气出门找人了;等好容易找到之后,少不得又是一通抱怨:

  “我的好圣女呀,您怎么也不梳洗梳洗?瞧瞧你现在的样子,怎么能出去见人哟!”

  秦珊珊看着遥远的黛色的天,突然就很轻很轻地笑了一声,都带出些咬牙切齿的味道来了,可是最终还是放缓了语气——毕竟她知道自己不像自己的那半个血亲那样,是真的打心眼儿里喜欢杜云歌——自己的“喜欢”更类似于一种执念,或者就像明察秋毫的老人们说的那样,是想要去拥有漂亮东西的本能。

  这便让她不管想说什么,都有点理不直气不壮的意味,最后也只能抱怨了声:

  “有什么梳洗的必要呢?来来回回也就是那些人。”

  ——杜云歌这个说话不算话的小骗子终年不至,她塞外第一美人便终年素颜朝天,间或蓬头垢面,心若蓬岛。

  那时,她还不叫秦珊珊。

  直到后来,她惯用了的那个汉人琴师特别会察言观色,看她对中原文化喜爱得很,便打着“方便圣女日后和门主亲近”的旗号,给她用那把琴的名字起了个汉人名:

  “‘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何用珠玑相映照’,用来形容美人再合适不过了。圣女请看,不如就叫秦珊珊如何?”

  秦珊珊当时已精通汉文,一听就觉得这个名字起的真不错,心想这个琴师一看就是有大学问的人,便挥了挥手,让人赏给了他不少好东西。

  结果她心头上的这点子高兴劲儿还没完全过去呢,转眼将便看到了下一句话,当场就扎得她心里生生一疼,五脏六腑都要抽搐着纠结在一起了:

  韵胜形清,自有天然好。

  这话说来别有讲究,一切的起因,都只不过是那把九霄环佩。

  秦珊珊一直都有点心虚,因为这把琴不是她的,便连带着这个名字也似乎不是她的了一样;而以后等她把乌扎卡族管理好了,能得空偷闲去中原,再用这个名字结交到的杜云歌,这么算来,岂不也不是她的?

第97章 番外·秦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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