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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就着一只烤兽肉,吃得香甜无比。

  之后的归程变成了两个人,有个人帮你砍柴生火、打猎剥皮,你要做的只是像一个真正的雌性一样,烤烤肉注意一下自己的安全就可以了。

  这样的日子异常的轻松,虽然陈晨几次意图自己去打猎,却被易轩拦了回来。

  那双单纯炙热的眼睛他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算了,随他去吧。

  终于回到部落的时候,时间刚刚凌晨,偷偷的打开大门回到自己的院落,看着知微阿姆怀里的三个小家伙正睡得香甜,陈晨的心软成一团。

  过了好一会散尽了凉气,陈晨才抱过三个小家伙,看他们咂咂嘴又睡过去了的小模样,笑了笑,掖掖被角,就这么看了起来。

  而屋外的易轩也终于忍不住,直接打开一个门缝就钻了进来。

  看着被窝里一家四口头挨着头齐齐笑着的样子,幸福满满的几乎快要溢出来。

  陈晨瞪了他一眼,他也不以为意,就这么呆在床边看着这一大三小,咧着嘴笑个不停,过一会,竟然得寸进尺的进了被窝。

  陈晨伸手想把他推下去,可是刚刚动作了一下,怀里的小家伙就“嗷呜”一声,陈晨吓了一跳,不敢再动,看着小家伙动动身子又睡了过去,僵硬的身体才放松下去。

  “下去。”陈晨小声说了句。

  “不下。”说完长臂一伸,直接把一大三小都搂在了怀里,陈晨不敢动,只能用眼神瞪着易轩,而易轩正得意于自己终于抱了媳妇孩子的喜悦之中,根本没注意。

  热量从身后的暖炉中源源不断的传来,陈晨懒得理这个二货,伴着深深浅浅的呼吸声,没一会竟然睡着了。

  易轩看着怀里爱人的睡颜,幸福的眯眯眼,不过一会,也睡了过去。

  日子就这样倏忽而过,陈晨和易轩之间的斗智斗勇也开展的如火如荼,具体表现为陈晨斗智,易轩斗勇。

  而结果,居然是易轩更胜一筹。

  因为陈晨在斗智的时候,易轩根本意识不到这是在斗智,该怎么二还怎么二,而易轩斗勇的时候,陈晨却比不过这个二货无比强大的耐心或者说厚脸皮,最后只能败下阵来。

  于是易轩的地盘从院子门口转移到屋子门口,从地上地铺再到床上一角,最后竟到了一个被窝。

  而这个时候,小家伙们也终于一周岁,不仅会满地乱爬,牙牙学语的说着阿姆阿帕,还迎来了他们的第一次变身。

  看着知微阿姆将好几种叶子掺在一起,用沸水煮好,再把叶子捞出来,沸水晾至温水,才让陈晨把装水的木桶搬出去。

  屋外,不仅族长易轩,几乎整个部落都来观看这三只小白狮的周岁礼。

  三只小白狮正在易轩怀里,说着“阿帕卟噜%¥#%…&”的谁也听不懂的语言,睁着明亮懵懂的大眼睛,还不知道自己将迎来几乎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

  而陈晨也到了该做出抉择的时候。

  每个雄性兽人的周岁礼都将由他们的阿姆亲手拿出圣水,由他们的阿帕亲手将他们放入水中,只有在孩子的阿帕牺牲时,才会由部落的长辈进行此事。

  而现在,就到了陈晨决定是否让易轩来为孩子进行周岁礼的时候了。

  如果选择易轩,那么也就意味着,从此以后的人生,他们就是一家人,祸福同享,休戚与共。

  而如果不选,看着易轩那双和孩子们如出一撤的明亮眼睛。

  “你来吧。”

  易轩呆呆的看着陈晨,好像没听清在说什么,他刚才听到了什么,这是真的吗?

  “你来。”陈晨把木桶放在易轩面前。

  易轩看着陈晨,没有先把孩子放在水里,而是狠狠抱住了面前的这个人。

  他们,终于是一家人了。

  他是他的了。

  孩子被夹在中间“嗷嗷”直叫,易轩却激动的没有理,只顾着眼前这个人。

  直到那双大脚被狠狠踩了一下,他才回过神,看着陈晨恼怒的抱过孩子,尴尬的挠头。

  “我来,我来。”

  再次抱过孩子,小心翼翼的放在水里,看着三个小家伙不断的挣扎,却狠心的依然把他们压制在水里。

  这是每一个雄性兽人的成长所必须付出的疼痛,它可以让我们更加灵活更加强大,想要以后拥有更多的猎物更好的雌性,这些都是必须经历的。

  时间过了整整半天,直到水里的绿色全都消失不见,陈晨才从已经凉透的水里抱出赤。裸着身体的三个小家伙。

  白皙娇嫩的皮肤,两颗葡萄一样漆黑灵气的大眼睛,小小樱花般的唇瓣,还有那一头银色的小卷毛,真是说不出的可爱。

  易轩族长和知微阿姆都围了上来,而部落的人看着族长一家的样子也识趣的没有上前打扰,各自散开回家了。

  知微阿姆和族长一人抱着一个,再加上陈晨手里的这个,易轩空着怀抱看着三人,最后只好把陈晨一把抱在怀里,陈晨微挣了挣,就随他去了。

  “你是我的了。”

  “恩。”

  “你是我孩子的阿姆。”

  “恩。”

  “我是孩子的阿帕。”

  “恩。”

  “我喜欢你。”

  “恩。”

  “我们再生一窝崽崽吧。”

  “恩……恩?滚!”

  易轩被一脚踢开,却还咧着嘴傻乐着,看着陈晨怀里的小家伙好奇的看着他,伸手逗弄着。

  “让你阿姆给你生弟弟好不好,再生一窝小弟弟。”

  “易轩你给我滚去做饭去。”

  “再生一窝吧。”

  陈晨看着眼前这个人,突然后悔刚才点头点的太轻易,易轩你个混蛋给我去死吧。

  最后一拳打出,易轩终于灰溜溜的去做饭了。

  而族长阿帕和知微阿姆看着这一幕,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时间又过了半年,陈晨在不断的防守中终于失足,跟易轩滚了床单。

  尽管那天早上易轩再次被陈晨烙印了两只黑眼圈,但是心里的满足却让整个人都斗志昂扬,那都是爱的证据。

  两只手臂一只一个,脖子上又骑了一个,易轩就这么带着三只小家伙去阿帕阿姆那里遛弯了。

  连村里的隐隐的笑声都不在乎了,哼哼,你们懂什么,除了我自己,谁也不知道我媳妇的好,嘿嘿嘿,你们这群光棍羡慕嫉妒去吧。

  遛弯回来,陈晨已经做好了饭,看着再次出现的没见过的吃食,易轩口水隐隐闪烁。

  媳妇做的东西都好好吃,好想嗷呜一口全部吃掉,又想一点一点慢慢嚼,好矛盾啊,怎么办,真是太幸福了。

  三只小家伙已经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开吃了。

  易轩拿起筷子,不灵活的摆弄几下,想要扔到一边用叶子抓着吃,却接收到陈晨闪烁着寒光的眼神,扔筷子的手一僵,只好拿回来,慢慢的夹着吃。

  看着桌子上的肉在小家伙们灵活的筷子使用中慢慢减少,易轩说不出的心痛,你们这群不尊老的小破孩子,忘了刚才谁领你们出去玩了吗,不能等阿帕一起吃吗?

  可是却只能苦逼的拿着还不太会使的筷子,心痛的看着最好吃的肉肉被那群小破孩吃光,只剩下那些奇怪的青菜和水果。

  虽然媳妇炒的青菜也很好吃啦,但是他还是更喜欢吃肉啊。

  唉,他什么时候可以不用筷子吃饭就好了。

  吃过饭讨好的去刷了碗筷,看着媳妇在树荫在纳凉,远处三个小家伙正闹着玩的欢快,笑着在媳妇的旁边坐了下来。

  这样的日子才是幸福不是么。

  64·番外 易轩

  我叫易轩,是一个强壮的白狮族雄性兽人,可是我见过豹子,见过狼熊,见过老虎,却惟独没见过除了我和阿帕之外的白狮。

  阿帕说,“我们的族群不在这里,而是在遥远遥远的北方,那里冰天雪地,气候寒冷,到处白茫茫一片,只有最强大的种族才能在那里生存。”

  “冰,雪,那是什么,”

  阿帕只是摸摸我的头,“那是一种很凉很凉的东西,冰是透明的,是凝固的水,而雪,是一种和我们的颜色一样的东西。”

  我似懂非懂的点头,“那我们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呢?”

  阿姆温柔的看着我,“因为他们不要阿帕和阿姆在一起,想要用阿姆换取度过死季的机会,所以阿帕和阿姆就逃出来了。”

  “逃?他们会把阿帕阿姆抓走吗?”

  “不会的,我们走了好远好远,他们再也找不到我们啦。”只是那眼神带着的悲哀,年幼的我却看不懂。

  “那就好啦~”

  阿帕阿姆看着瞬间高兴的我,也笑了起来。

  之后是漫长的生长期,我跟阿帕一起出去打猎,看着阿帕威风凛凛的咬死一只又一只的猎物,心里羡慕不已,我以后也要成为阿帕一样强壮的兽人,守护部落。

  是的,部落,其实我小时候这里还不叫部落,也没有这么多人,可是最近越来越多,许多人都叫这里部落,叫阿帕族长,我也就这么叫了。

  他们说守护部落就是守护那些自己很喜欢很喜欢的,对自己很好很好的人,所以我要守护部落,守护阿帕和阿姆。

  部落的名字叫丘山,阿帕说因为这里是一个凸起来的山脉,所以叫丘山。

  虽然不理解,但我还是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丘山这个名字。

  后来,一次打猎的时候,阿帕受了很重的伤,那是我第一次那么惊慌,阿帕在我心中像是神灵一样,这次居然流了这么多血。

  我们用最快的速度把阿帕送回部落,在阿姆的治疗下,阿帕的伤好了很多,可是却留下了很严重的后遗症,阿帕从此再也不能打猎了。

  一个不能打猎的族长。

  一部分人起了异心,不愿意再跟着阿帕,养一个没用的废人,他们分裂出去,另组成了一个部落,名字叫常山。

  我曾阻止过他们的离去,阿帕虽然不能打猎,可还有我,我已经十四岁了,可以打猎了,我一定不会比阿帕差的。

  可是他们不相信一个小毛头。

  即使后来我用自己的行动和那丰硕无比的猎物证明了自己,他们仍然没有回来。

  部落渐渐安稳起来,阿帕虽然不能打猎,但是他会的东西还是很多,那是那些兽人永远学不会的,阿帕说那是智慧。

  嘿嘿,其实我也知道,但是为了维护阿帕的权威,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用冲动和憨厚伪装自己,我把自己当成一把刀,而不是持刀的人。

  又一次到常山部落换取物品时,我是不开心的,虽然知道这是因为两个部落临近,如果闹僵,对谁都不好,但是我真的不想看到那些脸,我始终记得这些人不顾伤重的阿帕,骤然离去的冰冷表情。

  冷着脸吃了一顿饭,可是身体却不知为何热得不行,只好先行离开,没想到却被夏言缠上了。

  情果?竟然是情果?

  我愤怒的掐着夏言的脖子,那一刻我是真的想要掐死他。

  卑鄙的常山族人,想要嫁到丘山部落来么?妄图通过我掌控丘山部落?这不可能。

  没想到就在快要掐死夏言的时候,却冒出来一个程咬金,那个常山部落第一勇士慕行,我知道的,是个流浪的孤儿,被常山族长一手抚养长大。

  他的武力虽然逊色于我,但是我现在状态不佳,只好先放过夏言,冲着林子的深处奔去。

  后来的事情已经没有了记忆,第二天早上我就带着部落的人回家了,我和夏言都知道,这种事不能外传,无论是情果害我还是我要杀人,都是不能宣之于众的,于是事情就这样瞒了下来。

  后来,在部落的门口,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到了小晨。

  第一眼望去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奇怪的直觉,这就是我要找的人,不同于那些娇气做作的雌性,一个像阿姆一样的人。

  后来证明,虽然我的预估有错误,但他确实是一个与众不同的雌性,恩,只是与众不同。

  知道他已经有了孩子的时候我是失望的,也想过就此放弃,但是看他一个人艰难的问着许多不懂的事的时候,那种怜惜却怎么也抑制不住。

  终于,在阿帕要驱逐他的时候——因为部落不可能养一个没有雄性只能吃白饭的雌性,如果愿意为部落繁衍后代还好,但是陈晨已经明确的拒绝了多次雄性的追求,并表示单身,那么也不能怪部落不讲情面了——我终于做了决定,我喜欢他,无论他有没有孩子。

  我提出了由我养他,阿帕只是定定的看了我许久,终于叹了口气同意了,阿帕也知道,他改变不了我的决定,即使我大多数时候都听他的。

  那两个月,我过的快乐又心酸。

  看他吃着我摘得果子,我猎的肉食,我采的叶子,那种满满的幸福感,快要溢出来一样。

  可是心酸也无比明显,因为他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不会让他知道的,他刚刚死了伴侣,我不想趁人之危。

  但是我没想到,他竟是这么聪明的一个人。

  看着他做出来的藤甲,我亲自实验过,用爪子抓了好几下都抓不开,我的爪子可是能生撕野兽,却抓不开藤甲,足以证明这种藤甲的防御性多么的强悍。

  部落的人都沸腾了,我看着小晨,心里止不住的骄傲,这就是我看上的人,我的眼光真不错。

  阿帕邀请他加入部落,看见他只是稍作思考就答应了,我的心里很高兴,这样,他就不会走了吧。

  可是我没想到随着小晨的出名竟然还带来了大批的追求者,在又一次揍了一个送他肉食的情敌后,我呼出一口气。

  不行,不能再让这帮混蛋这样下去了,我不能默默守护了,我要光明正大的站在他旁边,挡住他所有人追求者。

  之后我守在他的门口,学着别的兽人送花送水果送肉食,即使他拒绝我还是一样的送,阿帕说,他当年就是这样追到阿姆的。

  嘿,忘了说,阿姆和他的关系很好哦。

  后来是兽潮。

  那不是我第一次经历兽潮,却是我见过的规模最大的兽潮。

  铺天盖地的野兽奔腾而来,部落外的石墙被撞得轰隆作响,每一个雄性兽人都站在墙头驱赶着野兽,而我,则带领另一波兽人挡着大门。

  数不清的野兽向我冲来,我和另一些兽人死死堵着这方寸之地,他累了,他上来,轮流替换着。

  忘了有多久,身上的伤口也不知添了多久,甚至连吃饭,都是就着生肉喝着生血。

  终于,兽潮退了。

  那一刻,再世为人的感觉。

  我瘫在地上,过了好久,才恢复了些力气,拔腿向阿姆那里走去。

  小晨还在那里。

  看着他熟练地包扎上药,看着他挺着肚子艰难的模样,疼惜与骄傲交织在一起,混合成一种更加炙热的情感驻扎在心头。

  我的小晨啊。

  那次部落只死了32只兽人,虽然伤者不计其数,但是相对于以往,这个数据简直就是个奇迹,部落的人都很崇拜他。

  后来,是常山部落的投奔。

  其实我是不愿意接收他们的,但是我又知道不能不接收。

  这是道义,不能凭着自己的意思来决定。

  于是他们住了下来。

  没想到他们居然在第二天就开始散布小晨的流言。

  他们说小晨叫莫林,常山部落的人,不仅未婚先孕背叛了慕行,还不知检点陷害夏言。

  呵呵,如果说前面还可信点,但是后面,我一个字都不信。

  慕行一直都是夏言的跟班,就差没明着说非夏言不娶了,怎么可能与莫林有婚约,而夏言?他不陷害别人就不错了,别人怎么可能陷害他。

  我去问了小晨,小晨说他是无辜的,我信,他说让我帮忙找族长、阿姆河几个族人,我也答应了。

  那一天,真相终于揭晓,经历了那场兽潮,小晨在部落的声望是不可想象的,阿帕也正好利用这个借口对他们进行了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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