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等到宋之漫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回到自己的房间了。

  她收拾了一下,就下楼觅食去。正巧,下楼的时候宋鸿渊回家了。

  宋之漫一个猛扑扑到宋鸿渊身上,撒娇道:“爸爸你回来啦,我好想你啊。”

  “哟。”宋鸿渊把她接住,放她下来站稳,伸手比划了下她的个子,笑着说:“嗯,长高了。”

  宋之漫点点头,“我现在有163了呢,”她顿了顿,有点气馁:“宋小四都已经182了,他个子长得好快啊,我都只到他下巴了。”

  宋鸿渊笑:“你是女生,他是男生,不好比的。”他问:“吃晚饭了吗?”

  宋之漫摇头,讨好的说:“爸爸,给我煮碗面好吗?”

  “好,我家大小姐发话我哪敢不听啊!”宋鸿渊放下公文包,捋起袖子就往厨房走去,打发走宋之漫,“你在外面待着,等爸爸煮好面再叫你。”

  ……

  吃完了面,宋之漫炫耀似的拿出吴继荣送给她的礼物。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宋之漫在南镇发生的趣事,时钟便指向十点。

  到最后,还是宋鸿渊打断了意犹未尽的宋之漫,温声说:“时间不早了,后天就上课了,你要调整好作息。”

  宋之漫撅嘴:“爸爸,我还想和你聊聊天啊。”

  “不行了,已经很晚了。”宋鸿渊的作息向来很规律,他起身,俯视宋之漫,“以后可以慢慢和爸爸说,但今晚必须要休息了。”

  无奈,宋之漫只得应下。

  ……

  开学就是高二。

  宋之漫和宋斯南的班主任这个学期换成了陈建斌,报道的时候宋斯南一脸呆滞。

  在他边上的宋之漫,看到他的表情,同情的拍了下他的肩,说:“我看你可以做一套数学试卷冷静一下。”

  宋斯南没理她。

  等到全班人都来齐了,陈建斌在上面发言的时候,宋之漫感觉到身后有人拿笔在戳她。

  她往后靠了下,低声问他:“你干嘛呢?”

  就看到从身后伸出来一只手,上面写了一排字:“给我一套数学试卷,我想冷静一下。”

  “……”宋之漫憋笑,从书包里拿了本练习题,放在他的手上。

  她转回头的时候,刚好看到封嗣扭头过来,两个人的视线对视,宋之漫对他弯了下唇角,封嗣报以一笑。

  下课的时候,宋之漫和封嗣在走廊上又遇到,两个人就靠在栏杆处聊天。

  封嗣:“暑假过的怎么样?”

  宋之漫:“还不错,我们在南镇过的暑假,那地蛮好玩的。”

  封嗣:“我们?”

  宋之漫:“对啊,我和宋小四,我俩一起去的。”

  封嗣:“两个人在一起,是会过的不错些。”

  他的情绪有那么一瞬间的低落,被宋之漫捕捉到了。她琢磨了下,问道:“你呢,暑假过的怎么样?”

  封嗣看向远方,淡淡的说:“一个人在家里看书,晚上的时候会出去夜跑,周末的时候去爬山,还不错。”

  他淡笑,漫不经心的说:“没有你们有趣,不过,我习惯了。”

  他的漫不经心像是一把小刺刀,一点一点的往宋之漫的头皮上割,割的她头皮生疼,然而,比这更疼的是她的心。

  爬山那天,封嗣似乎是一个坐拥城堡的王子,身边有佣人、保镖、司机。

  他谈吐大方,为人谦逊,完美的这世上再难出其右。

  可是今天,当他说着暑假时的生活时……

  令宋之漫都忍不住为他心疼。

  宋之漫抬头看他,问:“你家里人呢?”

  封嗣云淡风轻的说:“他们啊,太忙了。”顿了一下,他笑:“每天都飞来飞去的,没有时间顾及我。”

  见她耷拉着脑袋,封嗣安慰她:“做生意都是这样的,没办法。”

  宋之漫小声说:“那你可以和他们一起啊。”

  封嗣摇头:“不了。”

  往后的几十年的时间里,大概都要和他的父母一般东奔西走,现在又何必提早体验那种生活呢?

  其实说来也是可笑,明明未来的生活一眼就能看清,为什么现在还这么努力呢?

  他以前不明白努力的原因。

  直到遇见了宋之漫。

  封嗣低头,看向宋之漫。

  她刚好抬头看他,笑靥如花:“阿嗣,以后要是放假了,我们一起玩儿吧。”

  封嗣犹豫,“这、不太好吧?”

  宋之漫:“没什么不好的啊,你、我、合欢还有宋小四,我们四个人可以一起玩啊。”

  见他仍是在犹豫,宋之漫大概能想到他的顾虑是什么,立马拍胸保证:“你放心啦,宋小四不会有意见的。”

  “还是算了,我怕到时候……”他欲言又止。

  宋之漫立马说:“你不相信我吗?”

  “当然不是。”

  宋之漫:“那不就好了,说好啦,到时候,我们一起玩。”

  封嗣迟疑的点头。

  两个人又靠着栏杆。

  是啊,直到遇见了宋之漫。

  如果不站在高处,她又如何能看到自己?

  在那一刻,他终于明白努力的原因。

  为了遇见她。

  这一整个暑假,他在那偌大的别墅里,如往常般生活。看书、写字、画画、弹琴、打游戏、吃饭……无数的瞬间里,关于寂寞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要是宋之漫在就好了。这个想法在出现之后就喷薄而出、再难收回。

  如决堤的江水一般,卷席着寸草不生的大地。

  他像是在沙漠中行走已久,未进半分水的旅者,偶遇河塘,内心欣喜若狂,像是位瘾者一般,汲取着难得的水源。

  他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说服自己并不喜欢宋之漫;

  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接受了自己真的喜欢上了宋之漫的事实。

  他早熟,十二岁的时候就已读懂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他那时便深信,最忠贞、最狂热的爱情都将是过眼云烟。

  他的家庭也让他明白这一点。

  他的父母并无任何感情,强强的联姻让他们结婚,两个人因为工作的原因总是在各个国家跑,留给封嗣的,无非是钱,以及一堆尊敬他的佣人。

  可是,这些想法,如今通通推翻。

  只因为一个人。

  ——宋之漫。

  封嗣坐在教室里,余光看着宋之漫认真做题的神情状态,想着自己刚刚故意说出口的那些话,突然有点难以言表。

  到底是使了些不光彩的手段。

  让她对自己多了更多的关注。

  但那又怎样,人心这种东西,很难说清。

  如果非要说清,那不过是因为在乎。

  封嗣想,宋之漫是在乎他的,在他说那些话之前就是。虽然只是同学之间的在乎。

  但现在,她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朋友。

  人在无意识之中流露出的感情最为真实,就像刚刚她的心疼,真实到,连封嗣都觉得自己的心被狠狠剜了一下。

  ……

  高二的课程比高一的多了许多,一中的高二像是高三一般,除了体育课,其他的非高考的课程都被取缔掉了。

  因此,学生们唯一的娱乐的时间便是在体育课上。

  宋斯南一下课就招呼了几个人跑去篮球场打球了,宋之漫和苏合欢对于这种课兴趣缺缺的,两个人在最后两分钟才出教室。

  等到了操场,体育老师也不见人影。

  估计又和别的体育老师瞎聊去了。

  但也不能回教室,陈建斌虽然严厉,但是每次体育课都会督促班上的人来上,并且要是被他看到有人在教室里偷懒的话,非得要把他抓到操场上跑个一节课不可。

  宋之漫和苏合欢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无奈,坐到篮球场的看台处聊天。

  两个人聊的热火朝天的时候,突然有人叫了声“苏合欢”。

  宋之漫和合欢噤声,往出声地看去。

  是路放。

  宋之漫微蹙了下眉,问:“你找合欢,有事吗?”

  路放脚下踩了个篮球,闻言,把球往边上一踢,笑着说:“我找的是苏合欢,宋之漫你说什么话呢?”

  宋之漫站起身来,两个人一个在看台上,一个在看台下。

  她俯视路放,倒有点睥睨众生的感觉。

  宋之漫说:“路放,你找合欢干什么?”

  路放置若罔闻,他看向合欢,用带着青春期的沙哑嗓音说:“小姑娘,我找你有事,你能下来吗?”

  一听到他故意压低了嗓音,用着略微蛊惑人心的低音炮说话的时候,宋之漫内心一阵恶寒。

  她拉住苏合欢的手,摇头:“别下去。”

  合欢皱眉,“我不下去。”

  路放又说:“小姑娘,不下来吗?”

  合欢看向路放,说:“你有什么事吗?”

  “有。”见她没有下来的打算,路放收回手,两手插兜,宽松的校服在他的身上莫名的有些许清风朗月的气味,他说:“小姑娘,你再不下来,我就上来找你了。”

  宋之漫低下了声音:“路放,你过了。”

  路放:“我怎么过了,我没招你也没惹你啊宋之漫。”

  宋之漫冷下脸:“路放,她是我朋友,你好歹也要看在我的面子上不是?”

  路放嘲讽道:“你的面子?宋之漫,你过了啊。”他说,“我不过是喜欢上这位小姑娘,还要看你的面子?”

  “你!”合欢涨红了脸,“你胡说什么呢!”

  路放看她,眼里多了几分调戏,“我在说什么,小姑娘你是没听清呢,还是说听清了在装不知道呢?”

  话音刚落,路放头上就被远处抛来的球给重重的砸了一下。

  他捂着后脑勺,盛怒:“妈的,谁砸的,给老子出来。”

  不知什么时候到他身后的宋斯南,眯着眼,看他,痞气的说:“老子扔的,怎么了?”

  路放捡起那球,狠狠的往宋斯南的方向砸去。

  宋斯南闪身一躲。

  接着,眼角看到又是一颗球飞来,砸向了路放。

  还未反应过来的路放肩上被人一砸,恼羞成怒的大吼:“谁砸的,妈的!”

  远处站在篮球框下的封嗣微笑,“抱歉,手滑。”

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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