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念、妄想

  白玫从来都没决定自己做错过什么,哪怕就算不符合伦理道德,她也没觉得她做错。

  她甚至还觉得自己有些伟大,是怎样一个女人可以大义灭亲在背地里筹谋着杀了自己不是人的丈夫?也就只有她了。

  她将映雪涯越抱越紧,就像在抱着一个毫无知觉的布娃娃,将平生最大的劲儿给揉了进去。

  映雪涯虽然晕了过去,但他还是有点知觉的,呼吸不过来,连贮藏在肺部的空气也被压缩,他还是缓慢地睁开了眼睛。

  说不出话来,只能盯着这个漂亮的疯女人。

  白玫笑了一声,摸上了挂在映雪涯脖子上的枷锁,她说道,“很快,你就能解放了,别急。”

  声音温柔得不像是囚禁他的那个人。

  映雪涯感受到了一股他从来没有感受到的充涌的情感,像是在他曾经在雪涯上看见过的——那无休无止的大雪一般激烈而动荡的情感。

  她究竟是想要干什么?映雪涯不清楚,他在陌生的环境里待久了,好久没有看到自己熟悉的人,他的心中莫名其妙得诞生了一股冷意,他不知道该将这样令他发抖的感情叫做什么,他只知道自己的欲望是想见到江岩。

  被禁锢的声音无法发出来,映雪涯挣脱开了白玫的拥抱,躲进了角落之中。

  白玫看到了小小的人影,只觉得有趣。

  自己察觉到了自己的恶趣味,白玫摇了摇头,待在这不见天日的鬼地方久了,连内心都变得有些扭曲了。

  白玫看了看映雪涯,伸出了手,又将手缩了回去,离开了房间。

  江岩被柳枫关了起来。

  说实话,对江岩来说,关他的这间小屋子,是他这辈子都没住过的好房间——被子是丝和绸做的,桌上是上好的梨花木,房子里还装了两个一看就很贵的花瓶,上面插着几株假花,假花后面挂在一幅酸味十足的字,倒是有文人墨客的情调。

  但江岩想当的是少侠,不是书生,这些摆设,对他来说与他郊外的那个帐篷没什么区别。

  他醒来的时候,就躺在那张绸缎子床上,身上的伤口已经被包扎好了,不流血了。

  江岩还在想着心中的人,他肯定不喜欢这里,他肯定要把他救出来。

  是他江岩,将那朵生长在高山之巅的雪莲花采了下来,让他沾染了人世的风尘,可江岩觉得映雪涯不会后悔,他江岩也是。

  虽然还不明确下一步该如何去走,但是江岩下一个目标就是见到映雪涯,将他救出来。

  滑溜溜又温暖的被子裹在自己的身上,让江岩有了种不真实的感觉。

  窗外大雪纷飞,窗内的人也飘飞了自己的思绪。

  就在郊外不远处的片树林之后,是与城内完全不一样的景色。

  靠近那池子的地方,已经长不出任何的植物了,但稍稍远离了那池子一些,景色又变得不同了。

  血祭带来的力量被剑池里的剑吸收,或许可以叫做“消化不良”,吸收不了的力量被剑吐出来了些,火热的温度,烫焦了周围的土地,离远一些的地方,又长了青草灌木,再远的地方就是冰天雪地了,这样的景象,可谓是怪异又恐怖。

  是人血将土地吞没,也是人血将植物浇灌。

  矮个子的城主,站在炽热的风中,看着剑池中不断涌现出来的力量,眼神是痴/迷的狂热,金锦天还是在自言自语道,“只要有了这把剑,只要有了这把剑——”

  他到底是想拿剑来干什么?只有柳枫知道了。

  金月城虽然富庶,却只是一个小小的城邦,甚至比不过江湖中的几个大门派,只有他们想,金月城的富庶可以随时奔溃。

  不过——也没人对一个小小的城镇动手。

  但是自从金锦天去乐雅山参加过一次武林大会,一切都不一样了——

  或许是见过江湖上真正的大门派长的是什么样,金锦天的心里开始有了他以前不敢想的事情——就比如成为武林霸主之类的。

  不过他也明白自己的能为究竟有多少,他只是一个养着几百个卫兵的城主,怎么可能可以与一个甚至几个人数上万的修仙门派抗衡?他做不到,他将他这个梦藏在了心底

  只是在某一天,他从某人手上拿过了一把剑,将他真正的欲望勾了起来。

  这把剑浑身泛着血红,不像是正派之物——可他却被这把剑深深地吸引了,那恶魔一般的人对他说道,这把剑需要血,只有充足的血,才能让这把剑开锋。

  金锦天信了那人的话。

  一方面是他想相信,一方面是这把剑浑身散发着妖异不祥之光,让他分外喜欢。

  这把剑的血祭工作,金锦天很大一部分去拜托了柳枫。

  虽然他不是很喜欢这个死板的家伙,但他的忠心的确是天地可鉴的。

  愚忠、愚蠢,这四个字大概就可以将柳枫这个人给概括了吧。

  柳枫的确是这样一个人,当金锦天提出要祭剑了,柳枫毫不犹豫地将活人推下池子。

  这本应该是与他所学相违背的,可在他眼中——金月城第一,金锦天第二,剩下的可忽略不计,金锦天说,他是为了金月城好,柳枫立刻就相信了。

  金锦天并不是没有看出来,他的那个美貌高挑的夫人对柳枫怀有怎样的心思,可他对于情爱不感兴趣,他只想将这把妖异之剑的剑刃开锋,横扫世间,做一个武林霸主。

  他对武林霸主是感兴趣的,当初他去参加武林大会,虽然大家都一口一个地金城主地叫他,可再深入看了看与他对话的人的眼神,那是藏在眼神深处的的轻视。

  就是一个小小的边城城主,有几个钱罢了。

  他不喜欢这种目光,在城里每个人都是以最崇拜的目光开着他,怎么一到了乐雅山,他们的目光就变了?变得轻蔑起来?

  回到了城里,再迎接民众爱戴的目光之时,金锦天感受到了一股从未感受到过的羞耻——啊,也只有在这座边远小城里,无知的百姓才将自己看做了一个人物。

  金锦天不喜欢这种反差,他想——我也要让整个的江湖的侠客义士也像愚昧百姓一样,崇拜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金锦天是人渣。

欲念、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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