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男儿何不带吴钩185

  奉九是被宁铮的宠爱惯坏了,这么多年以来,他们很少争执;即使有,哪一次不是他服软,他求和?所以这次如此反常举动背后的深意,奉九只要稍微一思及,就根本不敢再深究,因为这只意味着一件事……

  宁铮心里忽然一阵轻松,眼角却是一热,酸软得简直要含不住泪,他很快站起身,转脸对着屋外萧索的冬天,只有两个小孩子玩得兴高采烈。

  海东青又在外面自在地翱翔——这只海东青在奉天沦陷的当晚就机灵地飞了出来,沿着往南的铁轨一路有惊无险地飞到了北平,虽饿够呛,但还是凶猛异常,无人敢捕;后来因为嘴太叼,不食小田鼠之类的食物,到底饿昏了。

  驻守北平的宁军士兵拾到后,看到了它的脚爪上缚着的那个刻着一个篆体“宁”字的的精铁腿箍,知道是自家总司令那只著名的家养猛禽,于是就给送了来,后来又这么一路跟到了西安。

  至于它的老冤家泰山,则早在那天晚上跟着不想离开故乡的宁家其他下人一起撤到了恩德堂院,和孤儿院里坚守的校长、老师和孩子们,深陷于敌占区,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命运如何。

  身后脚步声响起,奉九绕过书桌来到他身后,硬生生地把他挺拔的身子转过来,清冷地命令道:“看着我。”

  雪地上两个孩子玩得欢实,也顾不上看近在咫尺的这对夫妻不同寻常的神态,没一会儿,就被最会看眉眼高低的侍卫长猫着身子比了个“嘘”,静悄悄地领着走了。

  宁铮费了最大的力气,才能逼迫自己直视她的眼睛——面对着这双世间最晴明、最通透的墨瞳,这双不论何时他一见就想吻上去的灵眸,说谎变成了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

  不如不说。

  “父帅去世那个时候,我曾答应过你,永远不会离开你,但现在,是你食言了……怪不得最近都胖了,原来这就叫‘食言而肥’,古人诚不欺我。”奉九讥诮地问:“‘谎言’好吃么?”。

  奉九一气起来,睁眼说瞎话的本事也是不小——宁铮这些时日来,明摆着是日渐消瘦。

  宁铮毫无招架之力,只能被动地看着她。

  “还不说实话?好。我答应你,明天我就走,先带着三个孩子去上海,然后去美国。”宁铮神情明显一松,奉九暗暗咬牙。

  自从得知奉九几天后真的要带着孩子们离开西安,震惊的媚兰回过神儿后,马上想到让奉九再象上次去欧洲那样,也带着他们家龙生一起走,奉九自然求之不得。

  “你放心,我们肯定会过得好好的。我想,我还会再嫁,而且很快。”奉九轻松地说,宁铮的神色立刻变得狰狞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瞪着奉九,奉九冲他点点头,“这次,我一定要找个称心如意的,跟我差不多大的,最好是同岁,或比我小的也行。不信?”奉九一笑,“看看漓漓,她现在跟容先生过得不知有多好,还跟我说——早知道第二次婚姻会如此幸福,应该更早点跟我二堂哥离婚才是。”

  郑漓于今年六月嫁给了广东豪门之后,上海一家大保险公司总经理容协元,比她小了两岁,两人恋爱一年。

  他们志趣相同,她和唐奉允的两个儿子也时不时被接过来与她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容协元对两个男孩子也很好,带着他们一起去看电影,逛动物园,生活得很是惬意,甚至与大爷大娘的关系也变得比以前融洽起来。

  “你敢——?!”宁铮的眼底蓦地腾起一片血雾,以至于面前微微笑着的奉九的脸都变得有点模糊。

  “为什么不敢?都离婚了,你管我?你凭什么管我?”奉九自顾自地说着,这个狠心的小女子,向来不惮于向他最柔软的胸口插刀子。

  “会是,韦元化么?”宁铮强忍着问出来,这个时候,他的脑子,全乱了。

  “……可以啊,可以考虑——他比你年轻,人那么好,长得不比你差,到现在还未婚,还……”奉九忽然想起虎头那个猝不及防的吻,不禁呆了一呆,闭了嘴。

  宁铮见此情形立刻妒火中烧:和韦元化打架那次,就是因为觉得他已经和奉九发生了些什么,倒不至于非常过分,即使他坚决不承认,但总之不会是水过了无痕。

  “你们到底做过什么?!”

  宁铮一把掐住奉九的腰。

  “……他只是吻了我的额头而已,不过是趁我不注意,算不得什么的。”奉九声调低了不少,一边挣扎着。她的腰都要断了,宁铮的力气大得吓人。

  不过一想到宁铮的话,奉九原本的心虚立刻烟消云散。“这你就受不了了?等我嫁了他,我还要给他生几个孩子呢。可怜的虎头,等了我这么多年,如果我能跟他结婚,也算是对得起我们从小到大的一片情谊。”

  奉九其实并不知道韦元化对自己的感情,只不过,话赶话的,现在成了她支撑颜面的救命稻草。

  宁铮话都说不出来了,他只要稍微一想,心口就像要裂开了一样,痛不欲生。

  奉九却还是不肯罢休,“王尔德虽然经常说混账话,但有一句还挺有意思的,想不想听?”

  他默默地凝视着她,奉九自顾自地往下说:“‘婚姻走到尽头,软弱者哭个不停,坚强者马上去找下一个,而聪明者……聪明者早给自己预备了一个’。我们俩不错,都是聪明人。”

  宁铮的手猛地上移到她的双肩,狠狠攥住,一双深幽幽的眸子忽然带出了一股子可怜来,好像在恳求她不要再往他心口插刀子了。

  可奉九是什么样的女人,被惹急了时最是个心狠的,“我唐奉九,如果下定决心对一个人,从来都不会——三心二意。你以后,对我而言,什么都不是……”

  宁铮的手无力地松开,垂下来——他是她的丈夫,曾经,她用这张他亲吻过无数次的嫣红双唇在意乱情迷时柔声倾诉,说他是她两个孩子的父亲,说他和孩子们是她的全部;可现在她却用同一张漂亮的小嘴儿告诉他,他以后什么都不是。

  万箭穿心,不过如此。

  一股腥甜蓦地涌到喉头,他呕了一下,又呕一下,迅疾强咽下去,但还是有一丝血迹来不及下咽,渗出了嘴角,缓缓淌了下来。

  奉九吓了一跳,瞠目结舌,再也说不下去。

  “怎么不接着说了,不是说得挺痛快的么?”宁铮意识到奉九已经看到了,也就不再遮掩,掏出手帕,慢悠悠地擦掉了血渍。他的手微抖,唇瓣张合间,雪白牙齿上沾染的血渍隐约可见,望之惊心。

  宁铮到底把手帕塞回了口袋,淡淡地说:“好了,就这样吧。至于离婚声明——”

  他边说边转身想回到座位坐下,奉九忽然快步上前,猛地搂住他的肩,毫不嫌弃紧紧地吻住了他。

  宁铮强装的镇定立刻如泥牛入海、雪遇骄阳——他向来连她一个浅浅的微笑都抵挡不了,更何况是一个从未有过的炽烈的吻?

  他条件反射似地搂紧了她纤细的腰,两人紧贴在一起,喘息相接,唇齿缠绵。

  他们不约而同地想起上一个血腥的吻,那是什么时候?又为了什么?

  那一次,宁铮虽然肉体上痛极,但内心是欢愉的;这一次,正相反,他的心,好像已经痛到碎裂成几瓣,也懒得用针线补补掇掇,反正不知还有多长的余生,只能是将就用了。

  他们相拥着,跌跌撞撞地进了与办公室相连的小休息室,急切地撕扯着对方的衣服,急迫地想立刻感受到那个一身光润,熟悉到了极点、美好到了极点的,爱人……

  一对成婚已经十年的夫妻,好像又回到了初初圆房的情形:耳鬓厮磨、缠绵不休……

  再也不知是否来日可期,再也不知是否还能重逢,就如他们在布莱顿分开那次一样,还未分别,就已想念,入骨相思,即使刮骨疗毒,也早已无药可医。

  天已大亮。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人进来打扰。

  奉九后来累极,仍在沉沉昏睡,忽然一下子就醒了过来,伸手一摸,旁边空无一人。

  她翻身坐起,颇有头晕目眩之感,却好像仍有一个甜蜜到让人窒息,卑微到令人心碎的声音在她耳边絮语着:“卿卿……别忘了我……”

  门一开,穿戴整齐的宁铮已经走了进来,他坐在床沿,拿住奉九正抚在额角的手,轻轻一吻。

  奉九这才发觉,她的手腕上,不知何时被套上了一只从未见过的金镯子:一只凤凰,柔媚着身躯,奋力昂起的脖颈却又透出一味倔强和骄傲,静静地栖息在她莹润的手腕上。

  奉九当然记得这是什么:那次在涿州城外的破庙里,宁铮就说过,要给她再打一只镯子,曾经,她以为他忘了的。

  终于,这只凤凰来了,只不过,是在这种时候。宁铮随后摘下了她无名指上的凤戒,又摘下了自己手指上的那只虎戒,郑而重之地用手帕包好,放进贴身的口袋里,随即俯身亲了过来。

  “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许回来。”好半天,一直眷恋地啄吻她的红唇的宁铮才艰难地开口。

  奉九伸手,以指尖细细品读他的眉眼,十年过去了,长眉如剑,墨眸如渊,还是清俊如斯,“岁月不曾败美人”,原来对美男子也是适用的。

  不过,他的眉心还是出现了两道深深的纹线,面相上说叫“双阙纹”,说明这个人个性刚硬耿直,做事不达目的不罢休;也叫“抗上纹”,自来不喜欢被人管束。

  这十年间战场上的南征北战、征伐杀戮,政坛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虽慢慢风化了他原本少年般的俊秀,但同时也给他周身增添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就好像这“双阙纹”一样,是来自十年沧桑额外的慷慨馈赠。

  奉九垂下手,好一会儿才说:“……好,我答应你。”

  她坐起身,平视着宁铮,“瑞卿,我知道,你是遇上了天大的难事……你尽管放开手脚去做,我不会让你有所顾虑。你放心,孩子们我会照顾得好好的。以前,总是我在家里等着你,等你回来。但这一次,是我离开你……至于我还会不会一直等着你……再说吧。”

  宁铮一怔,接着苦笑起来,这才是他爱得巴心巴肺的女人,她是如此的独一无二,不可作伪——从没有人百分百地掌控她,她的精神始终是独立的,自由的。失落感瞬间消失不见,他的心头反而涌出一股骄傲。

  “九儿,希望你能体谅我的苦衷。如果事情顺利,天涯海角我都会去找你……还记得吉将军被处决前作的那首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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