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捡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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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昀把裤腿上的水拧干, 随即两条腿打开, 大咧咧的在季旆面前晒着太阳, 季旆觉这姿势不太雅观,随即又觉看似很舒服,便也打开了双脚,惬意的晒着太阳。

  想起以前在眠山的时候, 自己与赵鄞呈北月三人经常逃过那些护卫的眼神,跑去对面山脚的大河里打鱼,日晒雨淋风吹雨打绝没有半天耽搁,那时候也喜欢这样叉开腿晒太阳。

  是什么时候,自己开始变得注重这么多了

  一定是秦似。

  一定是因为她,自己想要在她心中保持最完美最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气宇轩昂一表人才的形象才会如此。

  此时的季旆,完全没意识到自从自己见了秦似, 就开始变了,变得开始有了小心思, 开始喜欢胡思乱想,开始喜欢…莫名其妙就涂颜色。

  “你的鞋怎么跑河里去了?”

  方昀一句话把季旆的思绪拉了回来, 他稍理思绪,正色道:“方才想在河边洗洗上面的泥土,怎知一下子脱手了,索性这河水不是很湍急, 否则今晚就要光着一只脚回去了。”

  方昀听后连连点头,“我怎么觉得你不是因为脱手呢?南溪镇的姑娘那容貌可是十里八乡都出了名的,我看你是因为忙着偷看那些姑娘所以才把鞋给脱手了吧?”

  “怎么会?拙荆不知比她们好看上多少倍, 二者无法相提并论。”

  眼见季旆信誓旦旦,方昀不禁有些好奇这人的媳妇究竟有多好看。

  自己十八年来那是见过不少的大家闺秀民间绝色,不过见面前这人气度不凡且如此夸赞自家的媳妇,不免让人感到好奇。

  “是吗?那尊夫人可曾在身边?”方昀好奇地问道。

  “在啊。”

  季旆点点头。

  方昀想起来,这人自己在余大人家门口见到过,只是自己一下子没想起来,既然和余大人相识,那想必来头也不小吧,但是他来头大又有什么用呢?他媳妇自己还不是照样看。

  “那想必二位生活一定幸福美满,有公子这般良人陪伴在佳人身侧,真是教人艳羡无比啊。”

  方昀本想客套几句之后离开,然后悄咪咪跟在这人身后去偷看他媳妇,谁知道这人一接上话茬,就没想停下来,使得自己不得不继续问下去。

  “你也可以去找一个绝色佳人成亲啊,这样你就不用羡慕别人了,对了这位公子,我认得一些资质上佳的大家闺,不知你是否感兴趣?”

  季旆笑着把湿哒哒的鞋子穿上,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方昀,方昀抬头,被阳光刺到眼睛,他捂着眼睛,从手指缝里看着季旆,总觉得这人就像是太阳下的神明,给人一种若即若离之感。

  明明很好相处,可又总觉得与他相隔万里。

  不过君子之交淡如水,一饷聚飞蚊,自己是很想看看被他吹得如此高的媳妇到底长什么样子,但也不见得自己很愿意在这件事情上花时间。

  等八月十五一过,自己就要被老方赶出家门赶去京安城了,能在南溪镇看漂亮小姐姐的时间可是越来越少了,要抓紧时间,免得去了京安城就忘记了南溪镇的小姐姐们。

  都听说京安三绝的美名,但是没有机会见上一面,实在有些可惜,而且三绝中一绝入了土,一绝下了狱,另外一绝,似乎不在京安城了,讲道理,自己真想见见这还在世上的这最后一绝。

  说起京安,墨敛居那几个姑娘似乎就是京安城来的,那夫人的确好看,她那两个姑娘也是顶好看,讲句实在话,要是这位公子所说的媳妇没那个姑娘好看,那这个公子估计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罢了。

  脑袋乱七八糟的想了一堆,被季旆一句话打回了原形。

  娶妻?

  哦。

  你做梦。

  哥哥我才十八啊,大好年华,为何要结婚

  “这位公子,实不相瞒,我有难言之隐,我…不喜欢女人。”我好龙阳。

  “……”

  季旆这会真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原本自己接话不过是出于礼貌,自己不过是为了秦似而来,若不是刻意一些,教人识了去,往后出行也是难办。

  走到哪都有人跪下来给你请安,单说“无须多礼”四字也会累得够呛。

  “那还真是……对了方公子,还没多谢你帮我捡到了这鞋,拙荆肯定等急了,还先告辞了。”

  季旆朝方昀一揖,下了原石准备离开,方昀突然出声叫住季旆,“不知公子何名下次见到你我总不能喊你白衣公子或是…那个公子吧?”

  “鄙姓禾,单名一个怀字,方公子喊我禾怀便可。”

  “禾怀,禾公子,在下家中还有些事情,先告辞了,等他日有机会,定于禾公子畅谈一番。”

  二人在原石边分手,季旆沿着来时的路往墨敛居回去,方昀则是沿着羊肠小道回了方家,要是老方半天不见自己回来,又要叫嚣着给自己先说上一个媳妇安安心了。

  秦似见季旆去了半天也未曾回来,不禁有些担心,季旆倒是不至于蠢到会迷路,但也有可能会走错路,或者,被河边的小姑娘给牵住了心神。

  北月和赵鄞呈带着余暄和余夫人,四个人满身大包小包的东西进了墨敛居,秦似一下子有些懵,赵飞骊和姬雪凌连忙帮几人将身上的东西拿下。

  余夫人和赵飞骊关系要好,一见到赵飞骊她就上前握住了赵飞骊的手,又惹得余暄暗中不快。

  “夫人,这是我家公子命我二人前去采买的,说是今晚在你们这一起吃顿饭,还麻烦几位夫人忙活一下了,毕竟我们从未下过厨,就是给你们打下手,估计你们也嫌弃。”

  北月将所有东西都提进了厨房,随即坐到时鸢身边帮时鸢分拣料草,两人相视一笑,赵鄞呈很知趣的躲开来。

  赵飞骊携姬雪凌和余夫人往厨房去,现在还未接近午时,午饭还未做好,先简单吃个午饭,再准备晚上的饭宴。

  赵鄞呈无聊的走到菜园外,秦似见赵鄞呈来,便让他进园帮忙,自己决定去找找季旆,免得这人掉了女子的温柔乡里再也出不来。

  秦似沿着季旆刚离开的方向走去,还没走到一半,就看见了芦苇荡里那抹向前的白影,便原地停了下来,等着那人上前。

  季旆抬眸一望,看见了那抹艳丽的红影在不远处驻足观望,嘴角勾起一抹笑来,加快脚步往秦似走去。

  “囡囡。”

  “殿下——!”

  一个柔肠万千,一个焦心无比。

  秦似三两步跑到季旆面前,抬手擦去他额头上的薄汗,季旆微微一愣,随即擒住了秦似的手,秦似想缩回来,却没办法。

  “你干嘛?”

  秦似觉得自己又一次问了一个糊涂的问题,要是季旆再像刚才那样回答,那自己就可以跳墨河自尽了,虽然,墨河水不深,淹不死人。

  “方才鞋子被水冲走了,我沿着河往下,遇见了个故人,就闲聊了两句。”

  季旆将秦似的手放于鼻尖处,深吸一口,随即含笑道,“囡囡这调香的手,都已经染上了料草的香味了。”

  秦似不动声色地从季旆手中抽回自己的手,脸上带了些许揶揄的笑,“殿下,你可知我这手上,沾上了何?”

  季旆摇摇头,秦似故作神秘地继续道,“我的手,方才和殿下的鞋子一样,可是受过猪粪洗礼的哦,香什么香。”

  季旆的脸都绿了。

  秦似笑,正欲轻启朱唇,随即感觉到一阵窒息,随之而来见到的便是季旆那张放大的脸,一瞬间有些想不明白。

  自己和季旆现在这个样子,叫什么?

  男未婚女未嫁,却床也上了无数次,亲也亲了无数回,摸也摸了无数晚,这叫什么?

  偷情?

  可是两人又未与他人成亲,怎叫偷情。

  秦似想了想,没想到该如何形容二人之间的关系。

  良久,秦似推开季旆,使劲擦了擦红肿的嘴唇,“季旆,我警告你,下次亲我你再伸舌头,我就咬断你的舌头!”

  季旆眼角淡笑,恐吓他?就凭她?

  “囡囡,我知道你在想,以你我二人现在的关系,到底算什么,既然你问了,我就告诉你。”

  季旆牵起秦似的手,往方才自己与方昀岔开腿晒太阳的圆石方向走去,两人并肩而坐,秦似将头微微靠在季旆身上,难得的静谧清幽。

  “囡囡,你知道吗,五岁的时候,父皇把我送去眠山,那时候,我一直以为,我有一个全天下最疼爱我的父皇,也有一个最爱我的母后,最起码,我离开之前,她不是那个样子的。”

  季旆说这话的时候,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秦似伸出手去,想要留在那美好于指尖之上。

  还没触及到季旆的长睫毛,秦似便缩回了手。

  今日的季旆未戴他以前最经常戴的那白玉冠,墨发不过是随意披肩散落,月白底暗银纹锦袍,外披了一件沙质的白色外裳,这一身,在灿烂的阳光下显得名贵绝伦,但是更令她惊艳的是季旆的容颜。

  她以前从未觉得,季旆有这般好看过。

  男子的容颜似斑斓壮阔的人间美景浓缩而成,凝聚与他的眉宇之间,瞬间惊艳了这万里河山。

  那眉微微上挑,精致得如同可以修理过的羽毛一般,嘴唇微勾起的弧度堪称一绝,犹如出自马良之手,当视线往下移去,对上他那双含笑的狐狸眼时,万物失色,天地间只剩下那墨玉眼眸中的光辉。

  也许,是因为季旆对自己敞开了心怀的缘故吧,秦似心想。

  “五岁之前,一直都是父严母慈,他们两人扮演着最普通的父母的角色,那时我一度以为,自己真的就是天之骄子,出生在帝王之家,生来就是嫡长子,在立长不立贤的南唐旧制之下,我占尽了优势,加上年幼聪慧,储君之位非我莫属,后来,我四岁的时候,真的就被父皇立为了太子,你知道吗,那时候的我,从未想过,想要置我于死地的人,是我原本以为对我最好的人。”

  秦似静默地听着季旆的话,她不想插嘴,也不能插嘴,是啊,她最爱的男人,被他最亲近的人,伤了给体无完肤,可他从不能和别人说起,他是一国太子未来储君,自己这个位置不仅有皇弟们觊觎,还有着一干外戚也虎视眈眈,他若是稍微显得力不从心一些,那么,死的就是他季旆。

  “五岁之后,母后...她身边的一个嬷嬷不忍心看着我被如此对待,便将她对我做过的事情绣在了衣裳里,那时候是冬天,谁也不会想到衣服的夹层里会有东西,她生病了,病得很厉害,在听说我安全回京之后她便去了,她将那件衣裳托付给了康稷,康稷转交给了我,到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一切都不过是假象罢了,她何曾想过要与我母慈子孝,不过是想我死罢了。”

  秦似抬眼看了季旆一眼,季旆不着痕迹的擦去了眼角那一滴泪,继续着自己的话。

  “十岁那年,我在雪山碰到你,我其实不是被掳走,而是被救走,你知道吗,那个救了我的人,替我中了毒,替我去死了,他的尸身,在你我躲藏的那个山洞后面,他也许到死都想知道我有没有安全出去,他骗我说,他要为南唐做最后一件善事,那就是留我一条性命,后来他离开了,他应该是不希望自己死在我面前吧,不想吓到我,虽然我也不会被吓到。”

  “带你下山之后,我就晕过去了,等我再醒来的时候,你已经不在了,我问他们你去哪了,他们说你被秦家人带回去了,我记得你鼻尖处那一点若有若无的红痣,于是在见到之敬的第一眼起,我就对他莫名喜欢,也许是因为你的缘故吧。”

  季旆淡笑一声,转头看着秦似,秦似抚上自己的鼻尖,自己鼻尖处这颗红痣,不细细瞧,是看不见的。

  “所以你一早就知道了赵鄞呈和我的关系?”

  季旆颔首,“但凡有些心思的人早就看出来了,只是之敬这人一心都在了‘如何进入玄镜门’‘如何打得过北月’这些小事上了,哪有心思去管自己真的有个妹妹。”

  秦似一晒,确实是,自己第一次见到赵鄞呈的时候也感觉莫名的熟悉,但始终对这种莫名的熟悉感没有思绪,自己也没有办法让人去查,所这份亲情一直拖到了一年前才相认。

  “殿下的意思是,你在那一年,就喜欢我了?”

  秦似指指自己,又指指季旆,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季旆伸手捉住秦似的指尖,“我不是说过,我为数不多的思念了,你占了绝大部分。”

  他长吁一口气,将秦似揽进怀中,下巴抵在秦似的额头上,轻轻地蹭,秦似感觉季旆下巴的胡须又多了,一会拿之前归浊用的给他用好了。

  “我五岁被种红妖蛊,十五岁中蚀骨散,这期间的十年里,我怎会不知红妖是情蛊,每每夤夜,你都会出现在我的梦中,虽然只是你那五岁的脸,还缺牙齿,但是你的出现,却会令我的梦无比的安心,再醒来的时候,亵裤是湿的,我就是在不经人事,也该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秦似耳根子开始红,一直红到了脸上,随即脖子也跟着红了起来。

  太羞人了,自己居然被这人肖想了这么多年。

  季旆满意地看着怀中人的反应,加重了手上的力度,恨不得把秦似融进自己的血肉之中。

第66章 捡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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