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两百四十七)

  修士会大部分都和从前的运动会大同小异,翻译一下就是,还是体育生的天下。

  试剑、角力、御剑……

  听着也知道和道修没什么关系。

  “都交给魔修吧,他们都训练这么久了,平时总是给班级平均分拖后腿,现在是时候出一份力了。”十班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同学丁甲巫这样说道。

  很可惜,我们四班平时平均分有我拖后腿,到了修士大会,我也出不上什么力。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多去网上抄几篇小作文,增加班级总积分。

  但它们还都被退回来了。

  (两百四十八)

  据说是因为审核文稿的是张舒涵前男友的前前女友,她看都没看的,就直接:“退回、重写!”

  (两百四十八)

  这是真的很过分,所以在第三次退回来以后,王豪拉上张舒涵准备找她理论。

  王豪:“为什么看都不看的直接退我们班文稿?”

  那女生:“还问为什么?因为没过啊。”

  王豪点点头:“这样啊。”然后他就满脸懵逼的回来了。

  (两百四十九)

  以上这些,是张舒涵和我转述的。

  在我了解到王豪不仅无功而返,甚至还在那个趾高气昂的女生面前傻笑得像条舔狗后,我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拉着张舒涵再返刺激战场。

  宅男在这种时候果然派不上什么用场。

  (两百五十)

  然后……

  那女生:“你们班的怎么又来了?”

  我:“我路过,看看班级积分,你忙你的。”

  (两百五十一)

  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她长得那么好看。

  明眸皓齿,肤白胜雪。

  如果以任秋寒为颜值满分的一百分考卷,这姑娘能考九十分。

  见到后,大脑一片空白,我连我到底来干嘛都忘了。就此可见,刚刚那样真的不怪王豪。

  不过,话又说回来,张舒涵她前男友是什么运气。

  我酸了。

  (两百五十二)

  等回来以后,我又愣住了,我去干嘛来着的?

  操,中计了。

  于是,我闭气沉思,不停默念:“还没任秋寒好看呢,任秋寒你都不怕,怕她个鬼。”

  成功给自己洗了脑后,我就拉着张舒涵又去找她了。

  (两百五十三)

  我很生气:“凭什么别的班都过了,就我们班的你看都不看就退了。”

  那姑娘看都不看我一眼,头也不抬的说:“因为你们班的都是抄的。”

  听到这儿,我很不服气的说:“别的班的也都是抄的。”

  “呵。”那姑娘嗤笑了一声:“但别的班抄的都是网上找来的,而你们班抄的是张舒涵从我垃圾桶里捡走不要的废稿。”

  我:“……”

  我心中涌起不妙的预感,扭头一瞧张舒涵。

  她笑得比王豪还像是舔狗:“这样啊~”

  后来,张舒涵说她是故意的,她就是想和那姑娘搭搭话。

  至于是真的假的,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丢脸的时候,也时常喜欢找借口。

  (两百五十四)

  但当时,我脑子里就四个字:

  真的操蛋。

  我忍不住想骂脏话。

  (两百五十五)

  气得我下午不想抄稿,只想睡觉。

  结果太阳太大,我睡不着的。

  动来动去好几次,我最终拿出了手机,戴上耳机,点开了任秋寒上数学课的录音。

  听着任秋寒波澜不惊、平稳有磁性的声音,一分钟后,我陷入了深眠状态,一如我从前上过的无数节数学课。

  (两百五十六)

  然后,下午校领导查手机,路过的任秋寒一眼就看见了睡得不省人事的我外露的耳机线。

  据张舒涵等人描述,任秋寒脸都黑了。

  (两百五十七)

  再然后,冷着脸的任秋寒上来就拔了我的耳机线。

  动作干净利落,像是抓着只被掐住脖子的鸡。

  我的手机在失去了耳机线后,稍微顿了顿,然后自动选择了外放功能:

  “这是最简单的三角函数问题,相较而言……”

  这里不得不说,我手机音效不错,显得任秋寒的声音很低音炮。

  (两百五十八)

  发觉不太对劲猛然惊醒的我在睁开眼后,就陷入了和任秋寒面面相觑的窘境。

  如果是本晋江的耽美小说,那想必他的眸子里应该闪动着我陌生的光,带着七分霸道,两分愤怒,而最后一分是我捉摸不透的温情,蹙起的眉毛压抑着他想要吻我的冲动。

  在眼神的交流对抗间,我与他之间,天雷地火动,海啸狂风劫,这是宿命,也是磨难。逃不开,更躲不掉。只能互相折磨着,堕入命运的深渊。

  但很可惜,这是现实,只有他用数学折磨我的份,没有我折磨他的份。

  任秋寒的眼睛平静得像是一汪深不见底的幽潭,上面甚至还倒映着我自己,可怜、弱小、又无助的我。

  我心道,怕是要完。

  前一秒还在梦中三十杀吃鸡堪称卢老爷附体,下一秒任秋寒与我大眼瞪小眼感觉我都可以附体卢老爷了。

  (两百五十九)

  但不知道为什么,任秋寒却像是被烫到了似的,猛地转身,背着我有些迟钝的抽回了握着我手机的手。

  当然,他是带着我的手机一起抽回的。

  “抽回”这个词可能形容得不太得体,不能准确的形容出任秋寒抢走我手机时,动作时的快准狠。

  宛若强抢民女的恶霸,而我是民女无能的爹。

  (两百六十)

  任秋寒一言不发的走了,连警告我的话都没说,直接冷酷无情的没收了我的手机。

  我无话可说,也不敢说话。而且在此之前我还在种种意外下,被他没收过三次手机,习惯了。

  按照常理,他应该在会在运动会结束后,就把手机还给我,所以我其实也不怎么难过。

  (两百六十一)

  值得一提的是,在任秋寒背着我走向主席台的时候,我的余光瞥见了他通红的耳尖。

  他脸红了。

  我确定。

  (两百六十二)

  他脸红什么,被没收手机的明明是我,该脸红的也应该是我才对啊。

  (两百六十三)

  莫名其妙的。

  (两百六十四)

  不过,说真的,任秋寒的背影竟然还有点眼熟,甚至让我想起了我大哥。

  不是亲大哥,我独生子女。

  我说的是我小时候,时常会蹲在我家巷口抽烟的一个小混混。

  他叫什么我早就已经忘了,我只记得他那一头染过的黄发,好似端午的咸鸭蛋,回忆起来好像还有点好吃的那一种。

  大哥几乎是每个叛逆少年所追求的不良形象,长相帅气,还有一辆可以追求极限的摩托车。

  当年年仅十四岁时的我曾经发过誓,大哥是我这辈子最佩服的人。

  现在四年过去了,依旧如此。

  尽管我几乎都要忘了他是谁,尽管我已经忘了我为什么会这么佩服他。

  他是我心目中,任秋寒永远也比不上的人物。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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