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番外之日常

  叶宁生了女儿,过了一年仍然无孕,既然已经有个丫头了,可见不是不能生的。

  霍连城倒是不紧张,只是有些担心她的身子,便带着她一同去了镇上看诊,大夫说她本来身子偏寒,调养的好些了才怀上了孩子,可生了孩子损了气血,只怕要慢慢调理。到也不必太担忧,还是能生的,只是子嗣有些艰难,需要费心调养罢了。

  听着这话,他的心头便有些紧张起来。生不生孩子倒不怕,只是她身子不好,会不会有什么影响,不知可会损坏寿命否。

  心头暗暗下定决心,不叫她干活儿,连冷水也不要碰了。

  回去之后,他将这一想法贯彻到底,叶宁彻底被养成了个废人。

  也不知是叶宁描述的太美好,还是霍连城想要满足她的心愿,后来,霍家宽广的院子里多了两棵大树,再后来,两棵树之间多了一个秋千,走路还走的不很稳当的霍家小丫头就坐在上头,咧着嘴大笑着由爹亲缓缓推动着,那副傻乐的模样,瞧得叶宁直叹气。

  小丫头玩的高兴了,玩疯了,就睡着了,霍连城瞧着自家媳妇儿,朝她招招手。

  “怎么了?”

  “坐下吧,我给你推。”

  “谁稀罕,我又不是霍景瑜那傻丫头。”

  嘴上这么说着,倒还是坐了下来。

  “嘿嘿,你不稀罕,我稀罕。”

  见叶宁还是坐了下来,他便推了起来。

  月色下,清风徐来,只有两个人的院子,秋千在慢慢摇晃着。

  霍家丫头的名字是叶宁给起的,霍连城自个儿没念过书,不识字儿,能想到的也就是大丫二丫这样的名字,可这名字着实太俗气了,配不上他家灵秀的闺女。本来想到镇上找个秀才老爷帮忙给起个名字,可叶宁却开口了。

  “就叫霍景瑜吧。”

  景瑜这个名字太文艺,也太烂大街,看起来像是小说主角儿的名字,她本来并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可在她那个时代,受到小说的影响,年轻妈妈们都有一种情怀和诗意,觉着这样的名字文艺又好听,就像子轩、梓轩、紫轩、紫萱这些名儿一样,并没有什么特别。

  一样东西若是有钱也买不到,那就是稀罕了,可要是满街都是,那就是地摊货。

  只是生了孩子之后,她才觉得自己真正属于这个时代,再也回不去了。她试着想起自己的过往,但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在这安逸闲适的日子里,每日计算着家里该买粮食了,家里的柴火不够了,吃干的还是吃稀的,这些家长里短没有任何冲击力,根本无需动什么脑子。

  霍家人也不多,只他们一家三口,只要管好了自家里的琐事儿,也没什么费脑子的东西了。

  渐渐的,她忘记的越来越多,除了那些从小受到的教育和环境的影响留下了痕迹之外,那些记忆都变得模糊起来,也许是出于一种不可抓住的怀想,当听到霍连城要给孩子起名儿的时候,她就想起了那个有些陌生了的名字,几乎是脱口而出的。

  “霍景瑜,霍景瑜,媳妇儿你起的名字真好听,就叫这个了。”

  霍连城眼睛一亮,随后又是一脸的骄傲自豪,仿佛妻子懂得认字儿,便是他自个儿的荣耀一般。

  霍景瑜长到三岁的时候,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对什么都觉得新鲜好奇。

  这一日,娘亲带着她到了外婆家,外婆可疼她了,每回去了外婆家,外婆总会拿出烤地瓜或者一颗糖来哄她,烤地瓜香香的,糖果是甜甜的。

  娘亲和舅母坐在一块儿,两人手里都拿着针线,手指穿来穿去的,于是她也凑过去瞧着,可瞧了许久也不知道她娘亲在干什么。

  外婆说,娘亲这是在缝衣服呢。

  果然,等她睡醒了,舅母已经缝好了一件小衣裳,小小的一件儿,上边还绣着花儿,可好看了。

  舅母说这衣裳是做给她的新衣裳,她就高兴的跳起来,急着要去换上,外婆哄她不住,只好给她换上了新衣裳。鲜亮的新衣穿在身上,她巴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有了新衣裳,于是跑到娘亲跟前邀赏去了,可她看着竹篮子里的针线,一脸疑惑。

  “娘,你也给我做了新衣裳是不是?”

  “一件就够了,你当做衣裳不要钱哪。谢过你舅母了没有?”

  “谢谢舅母。”

  “客气啥,都是一家人。”

  晚上回去,霍景瑜执意穿着新衣裳,见着了爹亲,就跑到爹爹跟前,转了两圈。

  “这是舅母给我做的新衣裳,爹,好不好看?”

  叶宁走在后边儿,嗤笑一声。

  好个臭美的小丫头。

  直到后来,霍景瑜才知道,她娘亲不只不会砍柴,不会做饭,还不会做衣裳。她从未见过娘亲干什么活儿,顶多就是摘摘菜,那肯定是不会的。

  娘亲可真笨!

  日子悄然过去,李氏瞧着自己的外孙女儿,心里也是高兴。虽然心里有些重男轻女,可这也是自己的亲外孙女儿,自然是疼的,尤其是霍家只得了这么个丫头,叫她心头有愧。

  听人说起隔壁村有个妇人一连生了四个儿子,她便特意去了一趟,花费了些银子,才得了一份生子秘方,回来便与女儿说了。

  “你这身子也调养的差不多了,你家丫头也大了,也该再要个孩子了。你瞧瞧,如今你都多大岁数了,再不生只怕以后想生也生不出来。”

  叶宁心里摇头想笑,她倒是想告诉李氏女子三四十岁仍可生育,只是年纪大了不利于身子恢复,而且有些危险罢了。

  不过也不知道怎么,她仍认为有没有孩子不要紧,也不认为一定要生个儿子出来才能继承香火,可她如今却想为那个男人生个儿子了。

  古代人重子嗣,而且看重香火传承,重男轻女的思想很严重,可她除了生了个丫头之外,此后再无动静,与叶家一对比,霍家着实是冷清了些。本来就没有长辈在,孩子也只得了一个。若非洛景瑜就是爱动喜欢闹的,会更冷清。

  因着这件事儿,村里人仿佛抓到了霍连城的把柄一般,暗地里悄悄笑话他,娶了个媳妇儿却只得了个丫头,连个儿子都没有,这霍家的香火怕是要断了。

  “听说城里那寺庙十分灵验,要不咱们也去上个香,求个签吧。”

  如今,叶兆安也算是做出门道来了,叶家、霍家都小有薄产,也不要看天吃饭,田地并没有多种,而是买下来交给别人种了。那年洪灾之后,大家都欠缺粮食,而叶兆安出去了两三趟,弄回来一些粮食和银钱,于是提出要买了他们田地的事儿,大家为了撑下去也都一一应了。

  不过李家村的田地本就不多,如今买下来了,叶家和霍家也不过是个小地主。而且为了不为人诟病,田地还是给他们种了,只要交租子,后来有些人赞了些钱,想把自家的地买回去,叶家也没有不应的,只多收了一些,还是比照当时的地价的。

  因着这些事儿,叶家和霍家在李家村算是出了名儿了,连带着叶兆安的那个小团队,都富了起来,成了很多姑娘想要嫁过去的对象。

  不过,有些人还是没能把田地买回去,就一直做佃农,叶家、霍家也只种自己原来的那点儿田地,再加上收租子收回来的粮食,也够吃了。

  如今李氏也是清闲的,不再那样劳碌之后,脸色也好看多了。

  母女俩约定了要去上香,许娇娇也要去的,至于护送一干女眷的人,自然是霍连城了。

  三个妇人跪拜在佛像前,凝神跪拜,叶宁握住了签筒,摇了摇,一根签便掉了下来。

  “这是?上上签呀。”

  “看来这回定能如愿。”

  许娇娇也笑。

  回城的时候,许娇娇还拿这事儿打趣霍连城。

  也不知道是那生子秘方真这么管用,还是那支上上签的缘故,叶宁回去后不久便传出了喜讯,生下了李氏期盼已久的外孙子。李氏便说灵验,说是过些日子必定要回去还愿。

  叶宁跟着霍连城去镇上的时候,一辆宽敞的大马车隔着人群从一旁驶过,车上的人抬手稍稍掀开了帘子,仿佛瞧见了什么有趣的东西,原本就含笑的面庞笑意更深,很快又把帘子放下了。

  “真是令人伤心呐,本公子竟然被抛弃了,要送回京城作为质子。”

  说的好听是天子脚下,晋亲王府世子,可要真算起来,也不过是皇上留在京城控制晋亲王的棋子。

  只是,没料到他的皇叔当了那么多年的皇帝还是一样天真呢。

  不过,相较之下,比起让那些年轻力壮的皇子们上位,还是皇叔来当比较合适,毕竟顾忌的多,而且寿元也没多长了,还好拿捏一些。至于那些蠢蠢欲动的皇子们,虽然他不怎么放在眼内,可初生牛犊不怕虎,被人烦着总是令人生厌的。

  父王是为了一时意气去了南屿,可凌誉那个蠢货怎么也待在那儿了。

  也罢,想必此番入京也是很好玩的,现在皇子们都长大了,可皇上也还正直壮年呢,没个十几二十年,甚至更长久,皇上还不会死,那些皇子可不见得愿意等这么久。

  若是将这一池水搅乱……

  凌浩眯起眼,对这次入京倒是有些期待了起来。

  冬日到了,冷冷的寒风带着湿气,入骨的冰冷带来刺痛感,李氏早年泡冷水泡多了,在这样的气候下,脚踝、膝盖就有些难受了,腰部虽然也不大舒服,但主要也就是腿脚的问题。

  去赤脚大夫那里去了膏药贴回来,就让儿媳给她贴上。

  叶宁也是头一回见识到古代的“狗皮膏药”,不似现代那样用料讲究,是既简单的一块黑膏药,在贴上身上之前,还得先烤烤火,让它稍微软化一下,才好贴住了。

  黑漆漆的膏药,一不小心黏在手上就很难洗掉,让指头变得黑黑的也很难看很难闻。

  霍连城外出了,她没什么事儿干,就带着孩子回娘家坐会儿了,一个人住在家里也无聊。

  等霍连城下午赶回来时,先是奉上两盒点心,然后就坐了下来,也不着急回去。李氏喊他们今天吃过饭再走,他也都应了。

  待吃罢晚饭,坐了一会儿之后,他们一家子才告辞回家。

  叶宁早就看到霍连城背着的小包袱,只不知里边儿装了些什么,想来也不过是些吃的或玩具什么的,他若是去镇上,就总会买些点心给她解解馋,蜜饯太甜,她不爱吃,可他也会买上一些给家里的小孩子时不时的吃上一颗。

  肉包子、糖葫芦什么的,更是孩子们期盼的美食,只是不一定每次都买罢了。

  有时叶家做了包子,便会拿过来一些,叶宁厨艺不佳,即使特意跟李氏、跟许娇娇学过,也是不成样子,再说霍连城也不要她做饭,如今他的厨艺是愈发好了,只是很多费工夫的仍是不会做。

  霍连城将包袱打开,将要给孩子们吃的、玩的拿出来给他们各自拿着,当然不会落了叶宁的份儿,不过在包袱底下,还有几本图册和文房四宝。

  他还记得她喜欢写字儿,记得当日给她买纸练字的那会儿。

  “怎么买了这些?”

  “家里也不缺这点儿银钱,你不是爱写字儿嘛,如今丫头也大了,你也可以教教她。”

  要不是学堂不收女子,而那些夫子又多有些清高,而女夫子罕见又贵重,他还真想请个夫子回来,教他们认字儿,想着自己可以看见一大两小坐在那儿规规整整的写字儿,就禁不住有些乐了起来。

第92章 番外之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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