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不同247

  “灾民到了京城,总会想办法处置,还是那些治标不治本的笨法子罢了。”

  许薇姝伸手拉着自家男人找了个树墩坐下。

  凉风习习,宝琴亲自奉上香茗两杯。

  “能应付过去吗?”

  许薇姝慢慢靠近方容的肩膀,细语。

  方容揽着她,嘴角露出几分笑意:“要是我应付不过去,咱们只能私奔了。”

  他还有力气调笑,许薇姝就当没事儿。

  方容心里当然明白,义王突出奇招,这下子可够狠辣的,不用万岁相信,只要有那么点儿含糊不清的证据,那就是逼他去死!

  而世上之事,最怕的就是怀疑,有些事情没有根据,可一旦你起了疑心,那就越来越像那么回事!

  他那位皇爷爷,正是最相信空穴来风未必无因的一个,现在他还不肯信这种荒谬之事,但只要他继续查下去,哪怕有一点点怀疑,对于义王来说,就足够了。

  方容眯了眯眼,这种事上,绝不能被动防守,要让对方有大动作,才好收拾残局。

  章和死的冤枉,不知道章梁氏要不要给他报仇雪恨!

  天上忽然阴云密布,开始下雨。

  方容随手撑开伞,挥退那些围上来的宫人,自己斜着妻子的手,慢悠悠去逛花园。

  太孙和太孙妃在雨中漫步,到是够浪漫,宫人们却个个苦着脸,这要是着了凉,谁能担当得起?

  皇帝那边也得了消息,登时失笑:“这小子到心宽,也会讨女孩子欢心,像我。”L

  ☆、第二百八十一章 奇葩

  章府

  章梁氏一身缟素,跪坐在佛堂里抄经。

  都说女要俏一身孝,章梁氏却是半点儿俏丽的模样都显露不出来。

  丫鬟给她送的饭菜,每次都是怎么送进来,就怎么端出去。

  几个丫头跟着垂泪,哭得眼睛红肿,眼下年景不好,遇上个好主子不容易,她们这些当丫鬟的,一身荣辱都系在主子身上,自家夫人不好,她们又上哪儿找好去?

  “再这样下去,恐怕……”

  章梁氏的奶嬷嬷咬了咬牙,想着怎么也得让夫人想开些,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英姐儿着想。

  要是夫人有个好歹,靠老夫人,还不把英姐儿给生吞活剥了,有英姐儿在,虽然是个女孩子,但养大了让她招婿,也不至于让老爷断了香火。

  正发愁,不知该如何劝解,好歹让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吃点儿东西,外面就有个小厮连滚带爬地爬进来,“嬷嬷,嬷嬷,大事不好了……”

  嬷嬷皱眉,脸上一黑,怒道:“嚎什么!”

  往日里下面人都怕这位黑脸,今天却顾不上。

  “……外面来了个小妇人,还带着个三岁大的男孩儿,说那孩子是咱们老爷的!”

  嬷嬷:“……”

  话音未落,章梁氏一脸苍白地从佛堂里出来。

  她看着还算冷静,一抬手,止住那小厮的狂呼乱叫,低声道:“先把人请到客厅。”

  章梁氏整理了下衣服,举步就像客厅走去。

  嬷嬷也没说什么。

  她了解自己教养长大的孩子,章梁氏自小就与众不同,嫁给章和之后。更是性子古怪,从不管章和在外面花天酒地,哪怕家里头,也乐意供养一些美貌女子给自家男人留着。

  按照章梁氏的话说,她嫁给章和,是为了报恩来的,章和对她来说。不只是一个丈夫。同样如父如兄,两个人的关系,除了是夫妻。更是亲人。

  当年章和靠着自己的鲜血,把濒临死亡的章梁氏救回来之后,章梁氏的心里,章和就不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男人了。

  嬷嬷以前从不觉得这样古怪的关系有什么不好。夫妻算什么?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可两个人的感情。超越夫妻,成了真真正正的一家人,如父女,如兄妹。那就完全不一样了,至少能保证自家的女孩子,一生快活无忧。

  女人生活最痛快的时候。无疑是在家里,章梁氏嫁给章和。被宠爱得和在家里头一样,外人都说她碰上个恶婆婆,日子没法过,可老爷去之前,从没让她受过半点儿委屈。

  那个婆婆,嘴巴不干不净的,就是个寻常乡下妇人,要是自家夫人想应付她,那哪怕有婆媳的名分在,夫人也吃不了亏。

  如今夫人任凭她骂,不肯还口,那是心如死灰,再也没力气计较了。

  嬷嬷叹了口气,她本来以为,天底下的女人,简直没有一个比她家夫人更幸运,老爷虽然年纪大了点儿,可还知道疼人呢!

  可惜啊!

  这福运只有如此短的时日,夫人今年才三十岁,后半辈子可不能一直这么过!

  章梁氏进了客厅,注意力第一时间放在那个孩子身上,眼睛隐约发亮。

  她一眼就知道,这孩子必然是章和的无疑。

  眼睛长得特别特别的像。

  章和相貌一般,只是寻常,但那一双丹凤眼却风流多情,看人一眼,就和有小钩子似的,能勾魂!

  “你想要什么?”

  章梁氏深吸了口气,看着同样一身缟素,却年轻得多,也美貌得多的女子。

  那女人抬头,目光阴冷,把孩子往章梁氏身边一推,就道:“夫人养着他就行了,你是让他认祖归宗也行,不让就看在老爷的份上,给他口饭吃,至于我,我总不能让老爷背着污名枉死!”

  章梁氏一愣。

  那女人根本不等她追问,磕了个头,站起身就走,她连忙让小厮去拦阻,却不曾想,这女人的速度很快,力气也不小,愣是冲出了大门。

  她连忙追到门口,人已经不见了。

  “嬷嬷,老爷在外面有……女人?”

  嬷嬷皱眉,却真不敢肯定没有,主要是她们家老爷在女、色上,实在不够节制。

  一般只要是人,就都有毛病,就说他们家老爷吧,能文能武,为人仗义,性情宽厚仁慈,是个好官,好丈夫,孝顺儿子,哪里都好,就是贪花好色。

  也幸亏老爷运气不错,碰上自家夫人这样的媳妇,不管他外面多少女人,一点儿不在乎,又不是那种冷心冷情,眼里没丈夫的人,这才没闹得家宅不宁。

  “或许真养了一个。”

  章梁氏叹气:“若是真喜欢,怎么不接回家,正正经经地做个妾,难道我还能薄待了她!”

  “怕是老爷担心,那个男孩儿进了门,对咱们英姐儿不好,也对夫人不好。”

  章梁氏闭上眼,眼角渗出一丝泪珠。

  她隐约记得,是听老爷提过,老爷说他的年纪大,比自己大了十几岁,肯定要走到前面,可惜自己又没生个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万一要是纳了别人进门,再生个孩子,将来有个万一,他担心妻子过得辛苦。

  哪怕章和是个男人,他其实心里有数,要是以后当家做主的人不是亲生儿子,那日子恐怕只有面上荣光了。

  想到这个,章梁氏又忍不住大哭。

  许薇姝前几日看了关于章家这一家子的调查报告,也不能不承认,像章梁氏一样有这般奇葩想法的女人,天底下少见得很,实在是想象不出来,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要说有感情,居然真不在乎丈夫在外面有人,可要说没感情,她能为丈夫做到今天的地步,天底下百分之八十的妻子绝对做不到,还得是恩爱夫妻。

  这会儿,那些报告就摊开放在书桌上。

  许薇姝抱着笔记本给记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章梁氏和章家属于非常规的一个类型,值得大书特书一番。

  许薇姝的记性虽然好得很,但也不是永远不会忘记,而且她自从教书以来,就习惯备课了,读书就写读书笔记,教课也要整理自己的教案,现在遇见比较有趣的调查报告,她也写下来。

  或许很多年之后,她写的这些东西都会成为非常重要的史料。

  指不定她要是再穿一回,回到后世,就能在博物馆里面看见自己的手书。

  到时候指着那些东西给自己的朋友瞧瞧,一准儿颇为有趣。

  许薇姝在这个大殷朝生活的时日久了,到越发放得开,越活越轻松,即便外面刀光剑影,她的日子总是悠闲而愉快。

  很难得,方容这几天哪儿都没去,就整日在书房陪她。

  许薇姝也就是只表现出很高兴的模样来,闲来无事享受难得的清闲时光,喝茶、品酒、赏花。

  这家伙很自觉,除了呆在东宫,哪儿也不去,连万岁爷也不见。

  往日皇帝每天至少有两个时辰,让方容呆在他的御书房,交给他一些政务,让他去处理,如今那种冷淡,但凡揣摩万岁爷心思的都能看得出来。

  宫里一时传言纷纷。

  东宫好些下人都十分不安。

  玉荷她们几个大宫女气色也不好,连宝琴都忍不住老在许薇姝面前转圈圈。

  方容却老神在在,宠辱不惊,他镇定自若,东宫的宫女太监们也冷静了些。

  消停日子过了大约十几日,方容见宫里安安静静地,就大方报备,然后准备带着许薇姝去打猎。

  “为什么要穿黑色的?这会儿天气正好,合该穿点儿鲜亮颜色才是。”

  许家老太君的孝已经过了,只是自家娘娘看样子还想多守一段时日,那不穿艳色便是,还有好多可选。

  玉荷拿着自家娘娘新裁剪的黑色骑马装,一脸莫名其妙。

  宝琴也诧异。

  她家娘娘不怎么挑剔颜色,只要漂亮的都喜欢,不过,更爱银红和亮红一类,对黑色可向来不肯穿。

  许薇姝一笑,又看了一眼手里的情报消息——今日有一拨高手乔装入京,疑为忠王府暗卫。

  把东西塞回暗格里面,随手接过衣服来换上。

  缎子特别黑亮,窄袖,连镶边都是黑色,只有袖口,衣领,用银线绣出来一些玄妙的花纹。

  这身骑装还是她亲自设计,送去让人做的,缎子也是从江南带来,虽然是黑色,却是黑亮黑亮,颜色特别正,有珍珠的色泽。

  许薇姝的肤色雪白,黑色的衣服一穿出来,玉荷和宝琴都怔住。

  感觉不一样了!

  以前无论她们家娘娘也很大气,但总带着一种随遇而安的气质,形容柔美,当年在靖州,骑马杀敌,箭术如神,也只让人震惊罢了,觉得她是女中豪杰,世间难寻。

  但今日她一出来,玉荷忽然低头,宝琴也有点儿不敢直视。

  压迫力骤然增强了很多。

  宝琴有一瞬间甚至觉得,她面前的是一座山,巨大的,高耸入云,让人连看都不敢看。

  “娘娘……”

  许薇姝让玉荷拿镜子过来,认认真真整理衣襟,梳好头,什么头钗都不佩戴,轻轻松松站起身,“走吧,备车。”

  玉荷眼前晃了晃,再看过去,她家娘娘又是温温柔柔的大美人一枚了。L

  ☆、第二百八十二章 马场

  玉荷和宝琴都只当是自己的错觉。

  其实,许薇姝现在穿的衣服,就是她当年在归墟时穿的,虽然材质不同,可一旦穿在身上,当年的仙子九微便再次复苏。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穿上以为永远不会穿的战袍,只是一种直觉。

  似乎在不远的将来,她要再次身披战袍,披荆斩棘。

  只是当初在归墟,她是迫于无奈,只能战斗,眼下在大殷,战斗却是她心之所愿。

  为了追求她向往的超脱自在的生活,有时候努力必不可少。

  再说了,方容一见到她,眼睛就闪闪发亮,连脸颊都泛起红晕,耳朵根更是通红一片。

  能让自己的男人喜欢,许薇姝也高兴。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是个女人就很难免俗。

  皇宫的猎场,西山猎场不是最大的,却绝对是风景最美,野物最多,王孙子弟最爱去的地处。

  方容以前到很少过去,一来身子骨虚弱,让他骑马颠簸,简直是要了半条命,二来很小便离开京城,有很长一段时间,几乎都被人遗忘,万岁爷带着儿孙去打猎,也向来想不起他。

  现在却和以前大不一样。

  哪怕方容在宫里隐约有点儿被万岁爷冷待的意思,他也是正正经经的皇太孙。

  人还没到猎场,那边一早就打扫干净,清场完毕,饲养的那些个轻易不放出来的野物也驱赶了一堆,一群守猎场的侍卫齐刷刷出来迎接,跪倒了一片。

  杨木率先过来,清理出一片地,支上帐篷。布置守卫,对那些个过来拉关系套近乎的太监和侍卫们,也没有不理睬,一板一眼地交代几句注意事项。

  祝四斤让他干爹从树上提溜下来。

  “听着,今儿太孙和太孙妃都要到,你好生伺候好了,别给他躲懒。”

  祝四斤无奈叹气。忍不住嘀咕了句:“要巴结也轮不上我啊!”

  他觉得自己在猎场挺好。平日里事不多,那些个王孙子弟到这儿打猎,寻常的野兔山鸡。打到了也不一定要,通通便宜了他们,别人想吃肉,一年到头吃不着几回。他们是天天吃到腻烦。

  而且,要是主子们打到些大型猎物。也都是让他们给处理,处理剩下的那些边边角角拿出去都是大价钱,不知多少消息灵通的商人守在西山外头,等着买点儿死在那些主子爷们手底下的珍禽异兽回去高价出售。

  碰上好时候。祝四斤一年得的赏赐加外快,就能回乡去买房置地,让家里一家四口过上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偏偏他干爹见天想着让他得什么体面。混到主子们眼前去。

  “哎,干爹啊。到主子跟前当差有什么好?整日战战兢兢,万一出点儿差错脑袋都不知道怎么掉!咱们眼下多自在?”

  他干爹魏茂才气得吐血。

  这些个在猎场伺候的,都是官奴,大部分自卖自身,卖给内府,又不知道算是幸运还是倒霉,没挑中净身进宫伺候,做的一直都是粗活,也见不到主子,个个都是粗糙人,大字不是一个,飞黄腾达一般不用想。

  可就是这样,也不能混吃等死度日!

  “你不想想,你要是没出息,得不到主子眷顾,就讨不到恩典,那一辈子便是奴才,生生世世子子孙孙都是奴才!”

  魏茂才年过六十,娶了一个放出来的宫女当媳妇,那宫女许是在宫里熬坏了身子,一直没身孕,他这点儿能耐,纳妾娶小是不可能了,再说,自己媳妇自己疼,一块儿过了大半辈子,他也舍不得让媳妇难受,后来见祝四斤长得白白净净,人壮实,还挺机灵,心肠又不坏,干脆收下当了个螟蛉之子,待他宛如亲生骨肉。

  祝四斤也真孝顺,对干爹和亲爹差不到哪儿去。

  这会儿一听干爹的话,再不甘不愿,也老老实实跟在后头,准备看看干爹怎么给他谋出路。

  魏茂才在猎场干了四十多年,人老实呆笨了点儿,一直没出头,可人脉还是有。

  领着儿子走到马场,直接和马场管事打了声招呼,就领他去看一匹通体乌黑的马。

  “看见没有这匹马是咱们这儿新进来的千里马,还没驯好,等下你领着去那边驯一驯,让太孙殿下瞧瞧你的本事。”

  他知道,自家这小子懒散是懒散了些,本事却真有,会驯马,再烈性的马,到他手底下就乖巧的和小猫似的。

  这个好。

  干这个活儿,祝四斤乐意,他爱马,尤其爱烈马。

  太孙殿下要出行,准备时间自然短不了,反正许薇姝到西山猎场时,日头都有点儿偏西了。

  风很大,骑在马上,畅快得很。

  魏茂才一早毕恭毕敬地候着,领两位主子去马场选马,他跟在后面,见太孙妃抖开斗篷,一回身,先给太孙系好,太孙就老老实实任凭她系。

  “就这儿吧。”

  许薇姝选了个开阔的地处,让玉荷她们把伞撑起来,又搬了张小木桌,椅子上面垫上皮垫子,推着方容坐下。

  “别乱走动,我玩一会儿就回。”

  笑了笑,太孙妃就兴致勃勃去看马,她自己的马便是千里宝马,但人都贪心不足,如今跑车是玩不着了,多相几匹好马总是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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