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丢

  要说乔曼曼,也是真心不容易。

  她只是想喝个小酒蹦个野迪,为什么会遇到,好友表白、被另一个好友当面拒绝、又被另一个好友的男朋友找了过来,这种场面?乔曼曼用她那混沌不清的大脑想着,下次一定要买个老黄历,可以看每天吉凶的那种!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现在最重要的是眼前这个场面该怎么处理。

  乔曼曼打了个酒嗝,然后上手拍朗月的脸,顺便对着她耳朵大吼:“月月,醒了醒了,你对象来接你回去了。” 

  她是真的吼,声音特别大的那种,朗月一下子就被吵醒了。

  她迷迷瞪瞪的睁开眼,意识好似这时才回笼,她全然不记得刚才已经见过了江珩,勉强坐直了身体,直勾勾的盯着他,不说话,就只是看着。半晌后,突然发笑,说:“江珩,你怎么来了?”

  江珩蹲在她面前,伸手将她散在脸上的发丝拨到耳后,无奈道:“不是你叫我来的么?”

  朗月愣愣的看着他,又隔了好半天,“啊”了一声,似是回忆起来了,“对哦,我叫你来的。”

  江珩:“……”

  他俩之间旁若无人的互动引得周围一圈人屏气凝神静静注视着。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对话,大家却都觉得,他们之间的氛围是外人无论如何也插不进去的那种。

  江珩无意做焦点被人围观,他站起了身,俯视着朗月,用哄小孩的语气问:“我来接你回去,你乖乖的跟我走,好不好?”

  朗月又是一笑,然后用力的点点头。

  她喝醉起来跟个小孩子似的,又乖又软,与平时大不相同。江珩瞧在眼里,只觉得很是可爱。

  见她答应了,江珩又将视线移向了一旁的乔曼曼:“我可以带她走了吗?”

  乔曼曼知道人家就只是客气一下,她点头如捣蒜一般:“可以可以可以您随意!”

  江珩:“……好,那麻烦你搭把手,帮我一下。”

  乔曼曼忙不迭的站起身子,然后抓住一只胳膊用力的往上拽。她人虽然高了,但是力道却没减少半分,朗月大半个身子被她拽了起来,晕晕乎乎的还没站稳,就被乔曼曼一把推到了江珩怀里。

  “成了,你带走吧!”乔曼曼豪爽道。

  江珩被她这做派震慑住了,哭笑不得的说了声谢谢,然后侧过头,让朗月的全身的重量都倚靠在了他怀里,一只手环着她细瘦的腰,另一只手则是将朗月的胳膊架在自己肩膀上,半抱着人往出走。

  楚非凡靠在沙发上,盯着两人的背影,目光沉沉,像是在沉思,细看却又觉得只是单纯的发愣。

  乔曼曼绕过几个人,蹭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副过来人的口吻:“大兄弟,看开点。”

  楚非凡瞥了她一眼,没理,只是又拆了一口酒旁若无人的喝了起来。

  那边。

  江珩架着朗月走出酒吧,一路收获了许多意味深长又不怀好意的目光。偏偏朗月醉得厉害,闭着眼睛埋头在他脖颈间一言不发,呼出的气息直接喷洒在江珩的脖子上,痒痒的,连带着他的胳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直到把人扶着坐上车之后,江珩热的又起了一些汗。

  出门前的澡白洗了。

  江珩看着副驾驶座上醉的七荤八素的人,心下犯了难。

  这副模样,该把人送去哪里?

  送回她家吧,江珩连她家在哪里都不知道。他是曾经送朗月回去过一次,不过已经是许久之前的事情了,而且那时候他才刚回国,不记路,还是靠着朗月的导航才找到她的家。

  江珩抱着一线希望,从朗月的包里翻出手机,想试试看能不能给她弟弟打个电话。这个想法在他按亮屏幕的一瞬间就宣告失败了。

  手机要输入密码才能打开的。

  无奈,他又放下手机,倾着身子替朗月系好安全带之后,发动车子,准备先把人带回自己那里。

  之前确定回国要在B大工作的时候,江珩就已经让江璟在学校附近帮他买好了房子。200平的平层,面积一般,但他自己住足够了。回国之后,江珩想要在家里陪陪父母,就没急着搬。

  前段时间大一新生报到,他也随之进入学校适应环境,就搬了过来。

  在楼下停好车后,江珩试图叫醒副驾驶上朗月。但朗月这下是彻底睡着了,怎么叫都没反应,江珩没办法,只得把她背在了背上。

  人一上背,江珩才惊觉,她实在是太轻了,对他一个成年男人来说,分量轻的好像一不留神能飞走似的。

  朗月又瘦又高,脸却是标准的鹅蛋脸,平日里看起来觉得漂亮又纤细,这一背发现,她全身上下估计都没二两肉。

  又想到之前跟朗月吃过的几次饭,她食量跟小猫一般,也难怪会这么瘦。江珩心想着。

  初初认识时只觉得是一个直爽又暴脾气的姑娘,越了解却越觉得,原来她也就是个纸老虎,外表看起来虚张声势罢了。

  出了电梯,江珩腾出一只手按下密码锁,房门应声而开。

  紧接着,一只纯白色的小奶狗从屋子里颠了出来,看见主人,欣喜地在他脚底下跳个不停。奈何个头太小,跳起来来江珩的膝盖都到不了,于是着急的“汪汪”的叫了起来,奶声奶气的,半点杀伤力都没有。

  “丢丢,嘘!”江珩低声道。

  小狗好似能听懂他的话似的,慢慢的不在吭声,只是依旧用脑袋往他的脚踝上蹭。

  江珩笑了笑,径直走到主卧,将背上的人小心翼翼的放在了柔软的大床上。

  他房子的客房还没顾得上买床单被褥,目前就只有主卧能住人。

  躺上了床铺,朗月可能也觉得舒服了,她哼唧了一声,然后侧过身子,慢慢的将自己蜷缩了起来,一只手放在头的旁边,揪住了枕头的一角。

  这是婴儿在母亲子宫里的一种睡姿,心里学上说,它代表着缺乏安全感。

  江珩凝视着她的睡颜,良久,轻叹一口气,俯下身替她盖好被子,低声的道了一句:“晚安。”

  然后抱起脚边的丢丢转身离开,临走时,还不忘替她关上了灯,轻轻地阖上房门。

  这是独属于他的温柔。

  这一觉,朗月直接睡到了日上三竿。

  她是被窗帘缝隙里刺过来的日光照醒的。

  一夜宿醉让她即使是坐起了身子,脑袋昏昏沉沉的跟在海里漂浮似的,半天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在哪。

  周遭的一切都是陌生的。

  头顶的灯,旁边的置物架,还有身下的床单,都在告诉她,这里不是她的家。

  朗月想清楚这一点后,顿时脸色大变。

  她一把掀开被子,待看清自己的衣服还好好的穿在身上时,才轻舒了一口气。

  明白自己目前是安全的,朗月闭上眼睛,努力的回忆起了昨天发生的一切。

  她酒量虽然浅但是从来不会断片。喝醉了发生过的事情就算第二天也会清楚记得。

  昨天,她先是搬家,然后晚上和乔曼曼她们去喝酒,酒局上,和楚非凡拼酒输了,告诉他自己有男朋友了,楚非凡不信,非要她把人叫来,然后她就打电话叫了江珩……

  江珩。

  朗月记起来了,昨天,她电话叫来了江珩,然后失去意识之前,也是江珩把她带走的。

  因为是江珩,朗月莫名的就安定了下来。

  她下了床,穿上鞋子,轻手轻脚的慢慢走出了房间。

  这间房子是南北双阳台的,客厅里一片亮堂。朗月往前走了两步,就听到一旁传来锅碗瓢盆的碰撞声,叮叮当当的,是独属于厨房的交响乐。

  朗月朝着声源处走了过去。

  穿着一身休闲家居服的男人背对着她的方向,他袖子挽起到了胳膊肘的位置,露出线条紧实的小臂。

  江珩正在煎鸡蛋,他手边的料理台上,是一盘烤好的吐司片,再往过,电饭锅打开着,清粥的香味随着热气钻进了朗月的鼻子里。

  朗月站在原地,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她总觉得这幅画面很是安静祥和,一副岁月静好的样子,而她的出现有些突兀,是这画卷中多余的存在。

  朗月犹豫了半晌,咬咬唇,刚准备开口,突然听见一阵清脆的铃铛声。她定睛一看,一只脖子上挂着铜铃铛的奶白色小狗正摇摇晃晃的朝着她跑了过来,等到了她脚边之后,蹲下不动,用它那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朗月,小尾巴在身后摇啊摇的,简直要把人萌化了。

  此前朗月只见过酱油那样的小瘪三,对狗这种生物没有半点好感。

  这下冷不防的被一只如此乖巧的小狗盯着,半天僵着脸,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江珩煎好了鸡蛋,装盘,低下头,发现一直趴在脚边的丢丢不见了。

  他往厨房外顺势一看,就看到了门边无声对峙的一人一狗。

  江珩道:“它蹲在你脚边,可能是想让你抱抱它。”

  朗月闻声抬头,发现灶台上的火已经熄灭了,江珩正在笑着看向她。

  她垂下眸子,蹲下身,双手向前微微张开。小奶狗见状,立马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就如江珩说的那样,要抱抱。 

  于是朗月将它抱在了自己怀里。

  小狗身上有一股浓郁的奶香味,朗月猜测,江珩应该是早起给它冲泡了奶粉的缘故。

  “看样子它很喜欢你。”江珩道。

  朗月摸了摸狗头,“它叫什么名字啊?”

  “它叫丢丢。”江珩道。

  丢丢缩进朗月怀里后就不动了,乖巧的很,朗月不禁感慨:“我家里也有一只狗,每次见到我都是张牙舞爪的,特别凶。”

  “丢丢是我从垃圾箱旁边捡回来的,当时只有巴掌那么大,可怜兮兮的缩在角落。估计是以前被主人丢了,我抱它回来之后就特别懂事,就是有些黏人。”江珩边说边拿起勺子和碗,从电饭锅里盛粥。

  朗月赶忙放下丢丢,上前一步,问:“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江珩闻言回头扬了扬唇角,问:“洗漱了吗?”

  朗月这才想起来,她还没有刷牙洗脸,顿时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

  “客厅茶几上有干净的牙刷和毛巾,我早上去外面超市新买的,你先拿着用吧。”

  “哦,好。”

  “洗漱完就过来吃饭吧,我做好了早饭。”

  “好。”朗月转身往客厅走,两步后,突然想起来还没道谢,于是停了下脚步,说了声“谢谢。”

丢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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