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华胥梦(七)68

  这一年的暮春,我回了落昌永京城,与楛璃见了一次,她与英长泣的孩子已有三岁,起名随儿。后来回相府带走了毛球,毛球近些年胖了些许,没以前顽劣,晃荡着跟在我的身旁。

  又是夏日,记得三年前,辰檐去世时,天地间也有浓重的水汽。草木蓬发,生生不息。而命中过客,却往来如梭。

  几粒熟透的女贞落在我的衣衫上,淡淡的黄白小花,闷香扑鼻。

  过了桥,折几道小巷,一间还算宽敞的瓦舍旁搭了两个草屋,周围围一圈木栅栏,用泥巴敷了,绕上些喇叭花。

  “惜言姑娘,莫姑娘——”妇人扯开嗓子唤起来,“有人来找你了。”

  “茹妈?”里面传来一个沉静亲切地声音,“我就来。”

  门“吱嘎”一声被推开。莫惜言身着淡青色衣裙,头发用木钗盘在脑后,几缕青丝垂落在清秀脱俗的脸上,见了我,清和一笑,“是你。”

  我见他如此随和,也点头笑笑。毛球哼唧两声,窜到莫惜言脚下拱了拱身子。

  她眼神中闪过几缕欣喜,弯腰将毛球抱在怀里。那浑狗又十分受用地继续哼唧。莫惜言盈盈笑起来,“茹妈不进来坐坐?”

  “不了不了。”茹妈笑着摆手,挑起放在地上的花担,“姑娘今日有客,我瑕疵再来。”说罢,牵着儿子,一摇一晃走了。

  莫惜言注视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良久才将目光移回来,笑问:“是不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我?”

  我点头道:“见你年轻,却是和我爹一辈。”

  莫惜言道:“他们都叫我惜言姑娘,你若不介意,也这么叫吧。”

  我刚要点头,屋里头却传来一个戏谑好听的声音,“不行,叫干娘。”

  但见一个白衣胜雪的身影从昏黄中走来,我欣喜地大叫一声:“干爹!”

  风和见了我,啧啧叹了两声:“几年不见,小茴儿仍然又笨又傻蠢极了。”

  我脸色一沉,决计不与他计较,又问:“这些年不见干爹,去哪里了?”

  风和嘻嘻一笑,莫惜言笑说:“你一直不来栾州,自然遇不到他。”

  屋内收拾得很干净,竹椅,木桌,雕花横梁。后面的院子还有两间厢房,风和拉着我往堂上一坐,便问起这些年的事情。

  原来当年千阙楼内丹之事了结后,他便来了这栾州。风和是洒脱且清傲的人,然而言辞之间提起莫惜言,也自带一份割舍不断地亲昵。

  莫惜言从后屋出来时,为我与风和一人倒了一杯苦丁茶:“夏天喝这茶清热。”说罢,也在桌前坐下,“怎么想着来落桥镇寻我?”

  听了此言,我忙从行囊里取出红绸金丝荷包,“莫疏言……不,是爹,他让我给你的。”见她接过荷包,我有赧然一笑,“拖了许久,一直未拿来。”

  莫惜言从荷包里取出那块绸布,墨迹已有些退了。

  “那时候他教我读诗。”她喃喃笑道,“写了一首没有音律的小词给我,让我对下半段。我写字不好,便念给他听,他就记在这绸布上。时隔这么多年,他总算将它还给我。”

  风和咳了两声。

  莫惜言又笑:“我是想说,过去的事,便过去了,现在很好。”

  风和满意笑了笑,问我:“小茴儿日后打算去哪儿?你现在寿与天齐,要好好计划。”

  “怎样都好。”我想了想,“我答应了辰檐,生生世世都要去寻他一面。”

  莫惜言笑道:“他哪里是真的让你去找他,只是让你有个信念在心里,好好地,坚强地活下去罢了。”

  “我知道。”我点点头,“可是我答应了他。辰檐说江山秀美,我去寻他时,再四处看看。”

  风和说:“小茴儿想去就去吧,总有陌上花开的一日。”

  陌上花开蝴蝶飞,江山犹是昔人非。我心中没由来一疼,竟愣怔了半晌。莫惜言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捏了捏毛球的耳朵,引来它一阵叫嚷,低声道:“是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2

  我在落桥镇住了竟三日时光。莫惜言将操控内息的法子一一告诉我。当那些暖流如浅浅河水般,流淌在我血脉中的时候,我仿佛闻到了李辰檐身上霜霰般的气味。

  那股清晰如此恒久地存于我的生命,永世不去。

  离开落桥镇那日,风和与莫疏言一直将我送到镇口桥头,风和笑道,我送还小惜一个荷包,他再送一个给我。浅青的色泽,上面有暗花云纹,我将那荷包与腰间玉笛挂在一起。

  又一次,我带着毛球,踏上这片壮丽的山河,不知终点,不知尽头。

  记得暮春回家时,永京繁华更胜当年。短短三年,英长泣平乱党,减赋税,轻徭役,举国上下一片欢乐祥和。爹功成名就后,终于辞官,在富丽堂皇的相府内颐养天年。

  西苑仍旧飞花流水,恍恍当年,一群人年少飞扬,站在时光的交汇处,悉数心中的情愫。

  毛球像预感到我回来似的,四只小爪子啪嗒啪嗒跑得飞快,我蹲下身,它闷头扑进我怀中。

  我摸摸它的头,笑道:“你也算是一只老狗了。改明儿修个仙,给我当坐骑。”

  毛球似听懂了一般,捣蒜似地点头。后退两步朝地上一坐,两只前爪向前滑去,头往下点一点,竟做了个跪拜之姿。

  “小,小姐……”青桃的声音中带着难以置信地兴奋。

  我抱起毛球,回头笑道:“我来带毛球走。”

  青桃此时早已眼泪涟涟:“小姐,老爷说你已经……”

  “他骗你呢。”我抬袖替她拭干泪水,“我活着的消息,不能让人知道,方才已在前厅见过了爹与修泽他们,等我再游历几年,便回来看你们。”

  “嗯嗯。”青桃不住地点头。

  我拍拍她的肩:“傻丫头,到时你定然嫁人了,给我留两杯喜酒倒是真的。”

  听我这么一说,青桃哭得越发厉害,抽泣了好一会儿,才指着我手里的毛球,边哭边笑道:“就这小狗有福气,小姐出阁那年,生了好大一场病,这些年倒越发能折腾了。”

  “毛球病过?”我不禁愕然。印象中,这只小浑狗堪比一只灵猴,上树下水欺负人,无一不精通。

  “李公子没有跟小姐提过?”

  “辰檐?”我心中一颤,问道:“怎么回事?”

  “那年小姐嫁去恒梁的当天,毛球就病了。连烧了两日不见退。那几天刚巧李公子在府上,见毛球病得奄奄一息,倒也未用什么良药,就凑在这小狗耳边说了一句话。说起来倒神了,李公子说完这句话,一个人骑马飞快走了,还说要去恒梁寻小姐你。毛球的病过了两天,就全好了。”

  毛球咧嘴朝我露出一个耀武扬威的笑容,我皱了皱眉,问:“辰檐跟它说了什么?”

  “我想想……啊,是了。”青桃忽然道,“李公子说,‘小毛球好好养病,等病好了,我就带着小怪和小毛球,去江山到处,走一走。’”

  辰檐,你以后,可不可以,带着小怪和小毛球,去江山到处,走一走?

  这个问题,我问过两次。

  原来你的答案,一直在这里等着我。

  不期然眼泪便落了下来。

  他去世后,我一个人握着他的手,在他的床榻边坐了三天,看着日升月落,看着风流云散。

  第四天黎明,我拖着铲子,在后院的竹林前挖了个坑。不愿看着他的身体在眼前腐坏,传说沉眠安息的人,才能安心轮回转世。

  我在前院找到那块断裂的岩石准备刻碑,却发现斜躺在花圃里德方形岩石早就凿好,上面写着“夫君李辰檐之墓”。

  我留着泪却笑了,想起初遇时,他硬说我是他的小娘子,想起被他骗去沄州,他拾掇着我嫁入李家。记得那时的他,亦是如这般,硬要我在石碑上也承认是他的妻,紧紧地抓牢一份情感,带着几分偏执,不肯放弃。

  我拂了拂石碑上的灰,不期然在左上角找到一行小字:待浮花浪蕊都尽,伴君都幽。

  他至死,也都记得,也都念着。我仿佛看见了在等着我从长梦中苏醒的日夜里,他一个人踱步道院里,拿着凿子,一点一点刻着,时而想起当初的事,美好如碎金的回忆,他的嘴角会慢慢浮起笑容。

  蓦然间心底泛起一阵刺痛的温暖,辰檐曾经总爱持扇,宠溺地轻巧我的头,笑说:“傻小怪。”

  我拾起放在一旁的凿子,然后再右下方认真地刻下五个大字——愚妻霍小茴。

  辰檐,我离开后,独自去了许多地方。山河秀丽,天高云阔,我过得很好。

  可是我一直不敢回栾州,我想我终是害怕面对你的离开,哪怕你曾说,杀破狼的宿命注定流离,可是我不回,因为你会在家里等着我。

  转眼三岁春秋,往事成烟,而烟云不散。我沿水岸而行,绕过烟柳巷陌,毛球叫了两声,停住脚步,像是问我去哪儿。

  远处,风和与莫惜言的身影已然看不见。我蹲下身,笑着摸摸它的头,将它抱进怀中:“回家。”

  末章 陌上花(下)

  3

  回到栾州迟茂镇,时已入秋。

  毛球学着我,有模有样地在城阳的模样跪拜许久。那天,竹叶开始凋零,风吹过,翠黄一阵叶雨,响声若廊檐铁马。

  正午刚过的迟茂镇人声鼎沸,杂耍摊子,肉包子小铺,街门店面门庭若市。

  我给毛球换了个小铃铛,它叮叮铛铛跟在我身后,不时驻足观望这盛世的热闹,一双溜圆的眼睛里竟是好奇。

  街口茶店食谱,一家比一家喧哗,小二穿梭在食客间大声吆喝。我路过时,却瞥见食家的门口,一位老叟坐着门前小板凳上,他半眯着眼睛,秋天日头下,一副惬意的模样。

  见我再开他,他悠悠睁开眼,瞅瞅我,又瞅瞅毛球,忽然笑了,“姑娘,听我讲个故事吧?”

  低徊苍劲的声音,满脸深浅的皱纹沟壑,一副可亲的表情。单单写倚门栏而坐,便是群问穷通理,渔歌入逋深的旷达。

  “好。”我招呼一声毛球,在他旁边的席子上坐下。

  老叟眯着眼睛笑了笑:“寻常人听了我这故事开头,通常都说这桥段俗不可耐。”

  我不禁错愕:“老人家请讲。”

  “还是天下初定的时候,有这么一位俊朗少年,去京里的一户官家拜访……”他回头看看我,“也就是少年与官家小姐的故事,姑娘还听么?”

  我笑了笑:“听。”沉吟半刻,又说,“虽是戏文里用惯的桥段,天下事,却总不会尽然相同。”

  那老叟又笑道:“姑娘是明白人。其实这故事,也是听来的,讲故事的人,便是那少年人。”

  我“哦”了一声,毛球也从我怀里抬起头,显出一副兴味盎然的样子。老叟瞅瞅毛球,伸出枯瘦的手来摸它,毛球狠叫了一声,直往我怀里缩。

  “那少年人说,若有一天,看见一位漂亮的姑娘,便将这故事说给她听。”老叟道,“他还说,那漂亮姑娘喜欢穿烟色的衣裙,月白泛着些黄,她的身旁定然跟一只可爱的小狗,走起路来丁玲丁玲,长毛软耳,左右晃动。”

  街头杂耍摊传来一阵如潮的掌声,锣鼓喧天地响着。三四个稚童手捏着糖葫芦,往人群里钻。

  而我,在这烟火凡尘中,蓦然呆住,心底忽然想起辰檐临终前的话:我路过一家铺子,叫做“路过”,一人一凳一牌子,老板是位花甲老叟,姓何。

  “老人家可是姓何?”

  老叟挪了挪凳子,笑道:“路过天南地北,讲述东西俗世。姑娘唤我何叟便可。”他笑着,扯长了音调,声声弥漫在日头之下,“还是天下初定的时候,有这么一位俊朗的少年,去京里一户官家拜访……”

  那年花月静好,少年扮作相士,为官家小姐看相。

  这日他起迟,便抄近路从西苑翻墙入府。府邸冷清,水泛渚烟,他刚绕道内院,就听噗通两声,一个小男孩被麻绳绊入水中。

  少年人正要去救,却听不远处传来一声清灵如黄莺出谷的叫喊:“修泽!”

  只见一个身着烟色轻纱群的女子飞快跑来。那年的她刚及豆蔻,然而已然容貌倾城,她惊慌失措的神色,却透出几许傻气,见家弟落入水中,忙不迭跟着跳下水。

  女子不会水,却扑腾地十分卖力,将弟弟送到岸边时,仿佛才意识到自己也身处险境。她茫然四顾,沉入水底前,却瞥到岸上的少年。那少年被她的清澈而惊惶的眼神看得一怔,方才反应过来,跳下水去救她。

  两人上岸后,女子呛了几口水便醒了,盘腿坐在原地,问少年人的名字。

  那少年年届十七,风流清毓地笑道:“李辰檐。”

  女子偏头想了想,折了旁边的芦苇枝,偏头一笑,在地上一笔一划地写着“李辰檐”,三个字全对,她又粲然笑道:“不知怎地,你一说名字,我脑中便出现这三个字。”

  李辰檐笑了笑,接过她手中芦苇,在她名字上方又写了三个字“霍小茴”,他笑了:“你的名字。”

  霍小茴很是诧异,问:“你怎知道。”

  李辰檐神秘笑了笑,只道:“不可说。”

  芦苇枝上滴下几滴水,将二人名字一溶,竟似生生相连,密不可分,两人见状,脸不禁微微发红。

  良久,霍小茴又笑道:“多谢你救了我,要何赏赐?”

  李辰檐讷然看着她的笑,几缕湿漉漉的头发还黏在额角,小扇子般的睫毛忽闪,一个坏念头骤然在他心底升起来。他偏头在她脸上一香,抬手刮了刮她的鼻子,“要你嫁给我。”

  他本是开个玩笑,然而霍小茴的脸却越来越红,她抬手摸了摸刚刚被香的地方,滚烫似被灼烧,正要说话,却是一阵头晕目眩。

  “嫁……不,不行。”她的意识忽然变得有些迷蒙。

  李辰檐忙不迭扶住她,慌着问:“你怎么了?”

  她却道:“你人好,不是我不愿嫁你。”

  “我人好?”李辰檐挑起嘴角:“你怎知道?”

  “不知怎地,就是知道。”霍小茴勉力笑道,“可是我命短,又是妖,这一辈子怕是嫁不人了。”

  她身体中,似有一双手,将她的意识牢牢箍住,往深处拉去。她抬手紧抓住他的衣襟,姿势像只小猫一般,他心中忽然一疼,拍拍她的脸,笑着说:“小怪物,以后我娶你,保护你一生一世。”

  她抬起迷惘地眼:“真的?”

  “真的。”他点头将已经昏去的她搂在怀里,拾起地上的芦苇枝:“经年之后,我来寻你,以蒹葭为证,生世无转移。”

  何叟讲完故事时,暮色渐渐吞没了晚霞流光,一轮明月高挂在夜空,浅浅缺了一个口,再过几日,便是中秋了。

  “他将这个故事告诉我。因为那时,他的妻子还没醒来。他说,也许自己已没有机会了,若有一天,我看见一个漂亮姑娘带着一只小狗路过,便将这个故事说与她听。”

  “他还说,那个姑娘的脸上有很动人的坚韧与诚善,那是他的妻子。”

  “老人家谢谢你。”我抱起毛球,起身道谢。

  刚走几步,何叟忽然又叫住我:“姑娘,你那玉笛和锦囊甚是好看。”

  锦囊?我心中一诧,转念想到他所指的是玉笛旁,风和送的荷包。

  “既是锦囊,不若打开看看。”何叟不依不饶地说。

  我道一声谢,便带着毛球,往回家路上走去。

  三年前我离开时,曾拖了一人打扫静府,这年回来,干净如初,尘埃不染。连后园的竹子,前院的花圃,也茂密繁盛了些许。

  栾州与沄州皆是水乡,我打算带着毛球,从迟茂镇一路沿河东行,再渡河回沄州。

  毛球圈在我脚边,哼唧了好几声,我抬手摸摸它的头,笑道:“饿了吧,这段日子让你吃我做的东西,委屈了?”

  毛球点头低声“汪”了几声,我笑着抱起它,一边抱它进厨房,一边笑道:“没办法啊,辰檐不在,我便不想学着做菜。”

  方踏进厨房,我愕然愣住了。灶头上,放着几个碗未收进柜子里,旁边的竹篮里,还有两个苹果,一窝生菜。

  我心底猛然跳了起来,手中一松,毛球跌落在地,埋怨叫了两声,我却不顾上它,提裙便跑向屋外。

第九章华胥梦(七)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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