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往事孤苦

  “月河。”南华的魂灵散了个七七八八, 他绕到树干一侧,俯下身子看着莫忘情,“抱歉。”

  莫忘情垂眸,唇边溢出苦笑:“我是不是多事了?”

  南华摇头,伸手捡走飘落在莫忘情身上的枯叶:“若没你相救,我便没机会放出洪荒, 修补鬼窟。首岛陨落, 万仙神域千万生灵涂炭,还有你我的徒弟, 就都不复存在了。”

  “是么, 我有帮上你的忙。”莫忘情释然一笑, 他连一根手指也动不了,只怕他一旦妄动,下一瞬便灰飞烟灭了。

  南华心中一痛:“是我没有保护好你,害得你……抱歉。”

  “你不需要抱歉, 我很庆幸自己跟你来了万仙神域, 更庆幸与你重铸降龙结界的是我。”莫忘情闭上双眼,只留浅淡微笑,“如今这般,我非但不后悔, 反而觉得……挺好的。”

  “你……”南华心神颤抖, 本就在逐渐消散的魂灵险些一鼓作气化成粉末,“你对谁都这般温柔,总是替他人着想, 我都不知你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莫忘情:“我从不说假话。”

  “你啊。”南华战战兢兢的伸出手,中途想退缩,又忽然想到自己即将灭亡,便无所畏惧的将手落在莫忘情头上,“知书达理,善解人意,若你投身在妇人家,定会是个贤妻良母。我这些年一直在外头野着,扶瑶诸事多亏你打理,民间有个词怎么说来着?对了,贤内助。唉,我早就该娶你了。时不我待,你瞅瞅,晚了吧?”

  莫忘情抬眼看他。

  南华微怔,忙收回手掌,憨笑着道:“开玩笑开玩笑,缓解一下即将归天的气氛。”

  莫忘情闭上眼睛,靠在树干前,全身心的放松下来。被降龙结界反噬的瞬间是什么感觉?莫忘情无法用言语形容那种痛苦,可此时此刻,身体特别轻,连手脚及五脏的重量都消失了。好似一片浮羽随风飘舞,其实灰飞烟灭,也没什么可怕的。

  至少在有人陪着一起灰飞烟灭的时候,不可怕。

  “为何不是我娶你?”莫忘情睁开眼眸,炯炯的看着南华。

  后者愣住了。

  “你……开玩笑?”南华怔怔的问。

  “开玩笑不是你的特权么?我可不敢抢权。”莫忘情挺直腰身,朝近在咫尺的南华抱了上去。原本浅淡透明的身体瞬间分崩离析,皮肤散成千千万万的无色光点,他凑近浑身僵硬的南华耳畔:“你那该死的玩笑我听了快两百年了。我本心无旁骛,一心向道,你却几次三番,没完没了的引诱我。到头来,我心因你而乱,你却轻描淡写的以“玩笑”二字打发我。”

  “你究竟是有心还是无意?”莫忘情看着彻底傻住了的南华,认命似的笑了,将自己的下巴垫在南华的肩膀上,轻柔的声音连他自己都听不清:“听好了……你,敢娶,我就……敢嫁。”

  莫忘情的声音揉碎在风中,他的身体化作无数光点,肉身连同奄奄一息的魂灵,同时消散了。

  一滴泪滑落下南华的眼眶,他拥紧怀中的最后一丝温度,痛苦且释然的笑了。

  “我真是个笨蛋。”

  身体化作碎光消散在空中,那颗被烈火焚烧早已枯萎的合欢树,奇迹般地重获新生,绿叶盎然,粉红的绒羽合欢簇拥满枝,灼灼灿灿,一片凄美芳华。

  两两相对,合欢美满。

  长夜风啸,月冷如霜。

  万仙神域最繁荣神圣的地方经过天道的洗礼变成一片废墟,周遭邻里的三个岛也没好到哪儿去,巨浪压倒了一座座房屋,推翻了一座座山峦,如此庞大的灭顶之灾过后,无论万仙神域还是下界的仙门都有极大程度的损耗。

  兴风作浪的火凤凰平息了怒火,玩累了,终于不情不愿的回到了凤血玉里。

  江暮雨一行人找到了哭泣的凤言,原来陶晨也死了,以及此次出行的十二个弟子全部惨遭不测。

  “江公子,我师父呢,掌门呢?”

  “是啊江公子,怎么没看见掌门?”

  “首岛这么大,是走散了吧?”

  “那咱们再去找找吧,凤师兄觉得呢?”

  凤言看向眼睛肿的像核桃的南过,又看向面色惨白一语不发的江暮雨,残酷的答案在脑中一闪而过,他几乎不敢发问:“我,还是……”

  “别问了。”白珒起身,放下手中那杯早已冰凉的茶水,“那些待会儿再说,就剩……你们两个了吗?”

  那一高一矮两个弟子听了这话,眼圈再一次红了,强忍住才没哭。

  此次出发来万仙神域,所有人在内总共三十九人,如今,仅剩下六人了。

  “大师兄。”南过走到江暮雨跟前,沙哑着声音道,“咱们什么时候能回家?”

  “先,休整一晚。”江暮雨想拍拍小师弟的肩膀以示安慰,他伸出手去,却没够到,“有伤的疗伤,明天一早就走。”

  掌门和长老都不在身边,江暮雨却斩钉截铁的做出决断,凤言本就不是愚笨之人,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他心里已经有答案了。满溢的悲伤呼之欲出,被他咬牙忍住,他无措的攥紧衣袍,装出冷静的表情问:“这么着急么,不用再缓几天?我看你们受伤都不轻,不然还是在万仙……”

  “这里不能多待。”江暮雨蓦然打断凤言的话,眸中透出坚定和决然。尽管凤言和南过以及那两个幸存弟子都不理解,但他没有解释,只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白珒却明白。

  前世在师父死后,江暮雨也说出了这句话,“明天就走,不能多待”。

  白珒不懂,他不知江暮雨为何心急火燎的着急离开,师父陨落在首岛,就不能多待一会儿,多陪陪师父吗?他更难以置信江暮雨的冷静无情,沉稳是好事,可镇定不该发生在此时此刻!师父刚刚仙逝还没有半天,他不仅一滴眼泪未流,反而神态自若的发号施令,好像师父的死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

  他朝江暮雨大吼,摔门而出,将自己对死亡的悲伤无力和对天道的愤恨怨怼全部算在了江暮雨头上,只为自己的心里能好过一点。

  多么无理取闹啊!

  其实江暮雨着急离开的原因很简单,万仙神域虽然大受打击,但焚幽谷的势力犹存。不仅是上官余杭,还有落云鉴,凌霄阁,乃至万仙神域的八十一门宗,甚至下界成百上千的仙门,他们全部对雪霁虎视眈眈。

  若他们知道了南华已死,月河长老已亡,就凭他们几个还未长成的孩子,想得到雪霁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

  万仙神域对于丧家之犬的他们来说,与龙潭虎穴,刀山火海没差别。

  “总算找到你们了。”远处跑来的人是吴大有,他一身破衣烂衫,蓬头丐面与叫花子没两样,“我来的时候正好碰上落云鉴的钱坤圈,他要我代为感谢扶瑶的恩情。你们……你们不仅救了我,还算是为我弟弟报了仇。此恩此情无以为报,他日若有事尽管招呼我,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江暮雨:“公子言重。”

  吴大有抽泣一声,抹了一把辛酸泪,推到一边引进一个身披袈裟的老和尚:“这位是归一堂的堂主,法号觉缘。”

  那老和尚胡子已经花白,体型微胖,慈眉善目,一手拿着禅杖,点头招呼道:“几位施主有礼,贫僧此行万仙神域,一睹扶瑶之风采,门下人才济济,十步芳草,真教在下大开眼界。可否请小施主通禀尊师,与在下一见?”

  归一堂是修仙界最大的和尚庙,门中均是佛修,堂主也就是方丈德高望重,大慈大悲,博施济众。

  扶瑶跟归一堂向来井水不犯河水,根本没打过交道,在这个节骨眼上,江暮雨也不会开诚布公有啥说啥。仅上前一步施礼道:“大师见谅,师父跟我们走散了,还没找到,无法为大师引荐。”

  “是么,想必我与南掌门的缘分还未到,此次登门未能如愿相见,虽然可惜,但贫僧想下次定能如愿以偿。”觉缘看着江暮雨,眼中流过赞赏之光,“能在幽冥鬼窟下幸存之人,必然是天选之子,日后定能扶摇直上,平步青云。”

  “借大师吉言。”江暮雨毕恭毕敬的送走觉缘。叶展秋走了进来,在门口跟觉缘互相见礼,寒暄几句后,笔直走到扶瑶弟子中间,环视一圈,诧异道:“南掌门呢,你们走散了?”

  江暮雨没回答她的话,而是问道:“还请前辈告知焚幽谷的情况。”

  “你问他们?”叶展秋想起这个,吃惊之色尽显眼底,“他们损失惨重,暂且不会找你们麻烦的。听说左护法何清弦被吸入鬼窟死了,右护法上官轻舞受了伤,谷主倒是无碍,但被你……江小友,你当时为何要攻击上官余杭?”

  江暮雨哑然片刻,说实话他也不知道。当时那种混乱情形,完全是出于本能,遵从自己的感觉,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想抽他。

  江暮雨的眸光黯淡了些许:“我以为他要抢走雪霁,所以……”

  “你能掌握雪霁,又在众目睽睽之下给了上官余杭一击,算是将扶瑶推上风口浪尖了,现在大家都在说你们。”叶展秋是个严肃的女人,此刻却露出清润的微笑,“更何况南掌门最后的那招,是以一人之力对抗了整个幽冥鬼窟。现在大家都在夸赞南掌门的深藏不露,说他解救了千年浩劫,英雄壮举。”

  “是么。”江暮雨一贯清冷明澈的嗓音变得沙哑,这种死后名声有什么用……

  是英雄不假,可现在劫后余生,所以口口称赞;往后几日大难不死之情淡去了,就会变味,人们讨论的除了南华拯救苍生以外,还会怀疑南华身上究竟隐藏了什么秘密,为何能一人独揽幽冥鬼窟?谣言四起,怕是会越传越离谱。

  人,就是这样。

  得救之时,欣喜若狂,感激涕零。安稳下来之后就不禁怀疑,为何救我之人那么厉害?是否修行了什么邪术?大家都做不到的事情,他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是天命,还是异类?

  江暮雨觉得头很疼,不仅是头,他的身体千疮百孔,好似被人剥皮抽筋一般。视线变得模糊了,耳畔似是传来叶展秋询问师父的声音。

  不要再问了,不要再提起了。

  每一次提起,那割肉离骨之痛便会摧残他一回,他强迫自己忘记,假装师父还在,假装长老还在,假装他所默默关心的人都安然无恙,假装他没有失去任何人。

  “师兄!”

  有人在惨叫。

  叫他吗?

  “师兄,师兄你醒醒!”

  “白小友,他这是……快让我看看。”

  “大师兄。”

  “江公子。”

  “糟糕,江小友的伤势……万仙神域终究是是非之地,你们师兄的伤势耽误不得,依我看,不如跟我先回空炤门,总比回扶瑶的路程近。”

  江暮雨的眼前一片黑暗,耳畔仿佛遮了层布,他听不真切,身体却是暖的,好像有人在抱着他。这个怀抱超乎寻常的温暖,胸膛甚至可以用“炽热”二字形容。

  虽然只有一次,但江暮雨记得。

  曾经在九天云榭,有个人抱着他喂药。

  那个人身上有种淡淡的花香,江暮雨形容不出来,是跟他房中那盆春兰一样的味道,沁人心脾,幽然清雅。

  他真的很累了。

  放纵自己,在这个怀抱中沉睡片刻,只要片刻就好。他不能贪心,一点都不能多,他所珍惜的一切都会消失,若不想痛苦,就不要去接触。

  与其伤心,不如无心。

  他注定是一个孤独的人。

  对于市井凡人来说,出身贵族乃前世修来的福气,从小含着金汤匙,衣食无忧,纸醉金迷、奢侈浮华。江暮雨就是其中一员,权贵豪门势力庞大,锦衣玉食挥金如土,但这些都与他无关。

  他的母亲是皇家长公主,父亲是开国元勋之后,帝王恩待,子孙世袭爵位。朝堂党争肮脏险恶,父亲之所以迎娶母亲,是为了稳固自己在朝廷的势力,没有一丝一毫的情分在,只是利用罢了。而母亲怨恨着父亲,因为她早有心上人。

  江暮雨的出生不受任何人欢迎,父亲基本无视他,一年也见不到几回。母亲则是根本不想见他,对于她来说,这个儿子就是个冤孽,是个诅咒,是个梦魇。

  孤独是什么感觉?被人讨厌是什么感觉?

  从江暮雨记事开始,他就感受过了。

  爹的冷眼,娘的怨恨,兄弟姐妹的针锋相对,后院姨娘的冷嘲热讽。

  “一个人待着也没什么不好。”江暮雨抱膝坐在床上,望着荧荧烛光,苍白的安慰自己,“至少不会听到那些讨厌的声音,更不用面对讨厌的人。”

  “世子,世子。”

  伶仃的江暮雨倦缩在孤冷的床上昏昏欲睡,他听到门外有人叫他,是奶娘的声音。他忙跑去开门,赤着脚,连锦袜也来不及穿,因为门外的那个人是整个家族唯一对他好的。

  “世子,您看。”

  奶娘手中拿着一件衣裳,是朱红色的锦衣,前襟绣着精美的梅花暗纹,江暮雨一眼就看出那是上好的丝绸和金线,凭奶娘的月例银子根本买不起,怕是她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连棺材本都搭了进去。

  “奶娘,你这是……”江暮雨看惯了奇珍异宝,穿多了绫罗绸缎,此时此刻却好像山里野孩子似的惊喜交加,不敢伸手去接。

  “世子,今日是霜降,是您的生辰啊!奴婢连夜赶制的生辰贺礼,您别嫌弃。这衣裳的颜色和面料都是奴婢精挑细选的,奴婢见识短,但真心觉得世子穿红色的好看,又喜庆又鲜亮,世子穿它可漂亮了。”

  奶娘明明是送礼的,却比收礼的人还要开心。

  江暮雨问她为何要送这么贵重的礼,奶娘只是笑着说自己一时兴起,没什么特殊原因。

  奶娘也是娘,江暮雨视她为亲娘,尽管她总是奴婢奴婢的自称,尽管她总是毕恭毕敬的唤少爷。

  生病发热,奶娘可以不眠不休的照顾他三天,后来奶娘病倒了,江暮雨亦守在她的床边寸步不离。

  在偌大的豪门相依为命,有奶娘关心他疼爱他,他很知足了。

  后来,江家触怒皇威,被抄家被驱逐,盛世豪门衰败,父亲被发配充军,母亲忧郁而终,家徒四壁,树倒猢狲散。

  兄弟姐妹各奔东西,家中奴仆尽数变卖。

  江暮雨哭着抱紧奶娘不让她走,奶娘颤抖着手抹去他眼角的泪滴,哽咽的说:“世子爷,你得坚强,别怕别哭,奴婢会去看你的。”

  奶娘终于还是被带走了,买下她的人是京中某个官宦人家,当年三番五次来江府讨好过,贿赂过,如今江家失势,他神气的不行,像对待流浪狗一般棍棒相加曾经的天潢贵胄。

  骨肉分离,切肤之痛,六岁的江暮雨经历了抄家灭门和生离死别,他被带到了姑苏,住进了叔叔家。

  祖父的子嗣并不兴旺,只有江暮雨的父亲和叔叔两个儿子,长子继承家业和爵位,分家之后,这个亲叔叔就离开了杭州,在姑苏定居,他开了间商铺维持生活,日子虽没有多富裕,但好歹衣食无忧。

  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江暮雨就意识到了,他不受这个家庭欢迎。

  叔叔尚且温柔和蔼,可是婶婶的眼神明显是厌恶,是高傲和不屑,她从头到脚像打量野狗一样将这个六岁孩子看了个遍,用她戴着宝石戒指的手指狠狠戳在江暮雨脸上,冷声冷调的说:“哟,这不是秦国公世子爷么?要不说话我还真认不出来,怎么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

  “夫人,你别这么说话。我大哥大嫂死的死走的走,家破人亡,暮雨也可怜。”叔叔的劝说在婶婶尖锐的嘲讽声中显得空虚无味。

  “我说什么了吗?你不多关心关心自己的儿子,反倒对别家孩子那么上心!大哥风光的时候你有沾到光么?你有求于大哥的时候,他有把你当根葱么?现在落难了想起我们来了,抱歉,咱家是小民百姓,这寒屋漏舍的住不下龙血凤髓的世子爷。”

  江暮雨好像一只被困在猛兽群里的绵羊,他只能无助的躲在唯一对他没有敌意的叔叔身后。可是这座大山还没等为他遮风挡雨便轰然倒塌了,叔叔急匆匆的去追婶婶,各种软语说了个遍,整整两个时辰,江暮雨就站在院子里一动未动。

  他告诉自己,不能随便乱动,不能给人添麻烦,这里不比自己家,虽然他在江府也不受爹娘待见,但他是名正言顺的嫡出世子,他有地位在,他有底气在,谁也不敢把他怎样。但是在这里,不能任性,不能恣意妄为,不然会被讨厌,会被打骂,会被撵出去的!

  他这样担惊受怕着,这样小心翼翼的想着。

  寄人篱下的日子,一过就是四年。

  他首先学会的就是看人眼色,叔叔的一个眼神,他便知道自己哪里触怒了婶婶,惹得叔叔为难了。

  婶婶的一个脸色,他便知道自己又要挨骂了。

  六岁的他没有多少心眼,却远远超过同龄孩子的心智,特别成熟懂事。他想到的不是远离婶婶,而是讨好婶婶。他觉得婶婶之所以排挤他讨厌他,必然是他哪里做的不好。

  叔叔家不是大户人家,没有买丫鬟奴才做家务。每次饭后,江暮雨主动洗碗,每日早起,江暮雨收拾家务,清扫庭院,浇花种草,他不是傻了吧唧不嫌累,他只是希望婶婶能对自己好一点,改观一点,他并非是那种光吃不干只知道享受的纨绔子弟。

  不过,无论他怎么做,婶婶永远对他冷言冷语,从一开始的假意谦让到后来的理所应当。

  叔叔在婶婶面前向来说不上话,他曾看不下去,悄悄地告诫婶婶不要这样对孩子。

  婶婶却说:“他已经不是养尊处优的世子爷了,干点活怎么了?还能累死他吗?咱们家养他,给他饭吃,他不应该感恩么?”

  谨言慎行,能少说话就少说话。

  洗衣挑水,生米烧饭,刚开始不会,总是弄脏弄糊,弄得满手是伤,免不了挨婶婶的骂。后来做着做着,渐渐熟练了,也就会了。

  生辰什么的,他没再过过,只在每年堂弟生辰之时忙进忙出,到了晚上,看着叔叔婶婶对堂弟又亲又抱,领着堂弟上街看灯,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在出门的那一刻,堂弟附在婶婶耳边说:“娘,堂兄好像咱们家的奴才哦!”

  声音很小,可是江暮雨听见了。

  他背过身去,靠在那被他擦得干干净净的门扇上,眼泪止不住的流。

第52章 往事孤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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