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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洛会注意到自己吗?

  就在她心里开始犯嘀咕,怀疑他是不是会转身离开,去找个清静的地方时,他终于还是爬上了双杠。

  谢天谢地!

  北雨其实已经很久没弹过手风琴,手法早就生疏。

  但正是生疏躲在操场练习,才显得正常,不会让沈洛以为是故意接近他。

  操场很安静,只有寥寥几个夜跑的学生。对面那个弹吉他的男生也在,隐隐有琴声传来,和北雨倒是有点相映成趣的意思。

  只不过在这一边,就只有她和沈洛,两个人一上一下,隔了不过四五米。

  就像是这个小世界里,只有他和她两人。

  北雨心跳得很快,有点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

  因为她在他斜后方,偷看他时,就有些有恃无恐。

  秋末初冬的夜晚,天空澄澈高远,清风霁月的少年在苍穹之下,仰望星空,旁边有少女坐在地上弹琴,想想都是一副美好的画面。

  北雨的玛丽苏幻想又开始作乱。

  北雨对沈洛的习惯已经很了解,差不多半个小时就会离开。

  她不想再跟在他后面,毕竟跟在在身后没法刷存在感。只有走在前面,才能展示她刚刚拉直的披肩长发。

  觉得时间差不多时,她收拾了手风琴,慢条斯理起身先离开。

  果然走了没几步,便听到后面沈洛跳下地的声音。

  他平日里走路看起来优哉游哉,但因为身高腿长,其实并不慢。之前北雨干尾随的勾当时,得故意加快步子才能跟上。

  而此时沈洛的脚步声在后面响起,显然是比平常慢一些,竟然一直走在她身后,没有超过她。

  北雨悄悄斜眼用余光看向身后,沈洛离自己不过三四米。

  她挺直身板,尽量让自己走路的姿势好看。

  此时的手风琴斜挎在肩膀上,夜风习习,将她漂亮的长发微微吹起。

  夜色之下,这样的背影,妥妥的文艺美少女。

  北雨心潮起伏,直到进了女生宿舍楼,北雨才将提着的一口气,重重吐出来。

  此后每个晴朗的晚上,她都会背着手风琴去操场。

  沈洛在双杠上,她在草地上。沈洛观星,她弹琴。

  除了偷看他,他们从来没有互相干扰。

  当然谁也没有开口和对方说过话。

  看起来像是夜间的独处,实际上仍旧素不相识。

  天气渐渐变得寒冷,夜晚在户外弹琴完全就是在找虐。

  但北雨甘之如饴。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这是自己和沈洛的约会。

  原谅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总会有一些玛丽苏梦。

  她的努力有没有引起沈洛的注意尚不可知,但显然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比如对面那个弹吉他的男生。

  一个月后的某个晚上,那男生穿过操场走过来和她打招呼:“同学,你手风琴弹得很好听呢?学了很久吗?”

  北雨悄悄瞥了眼双杠上的人,见他好像放下望远镜,朝这边看过来,赶紧别过头,心不在焉回男生的话:“还好,断断续续学了几年。”

  男生在她旁边坐下,一副自来熟的架势:“我也是断断续续学了几年吉他,爸妈让专注学习,在宿舍又怕打扰其他人,只能下了自习来操场练一会儿,不过现在可真冷。”

  说完还耍帅一般弹了几个炫技和弦。

  北雨烦死这个不速之客,对他的吉他技巧也毫无兴趣。

  正想着如何将人赶走,忽然听得砰地一声。是沈洛跳下地的声音。

  她微微转头一看,却见沈洛竟然提前离开。

  她没兴趣和男生闲聊,看沈洛走了十几米,就赶紧起身说要回寝室,匆匆跟了上去。

  留下半天没反应过来的吉他男生。

  回到宿舍区,看到沈洛的身影消失在男生楼。北雨看了看手表,比往常提前了二十分钟,也就是说今晚她和他的约会少了二十分钟。

  真是一个失落的夜晚。

  北雨只能盼望明晚仍旧是晴朗天。

  除了每天晚上抱着手风琴在沈洛面前刷存在感,白天北雨也没落下,仍是三天两头往他的教室跑。

  打得自然是找江越的幌子。

  因为去得多了,江越那几个狐朋狗友也就认识了她,偶尔就会开玩笑逗她。

  这回傍晚下了课,她又跑去找江越。

  “越哥,你妹妹越来越漂亮了!你问问她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

  一个男生见到她出现在后门,吹了声口哨,朝江越笑道。

  她今天没穿校服,穿了一件冬裙,披肩长发,确实很漂亮。

  江越白了男生一眼,很不客气地踹了他一脚:“你能不能先撒泡尿照一下?也不看看什么德性!我妹是你这种人渣能染指的么?要点脸行吗!”

  那男生也不知从哪里拿出一面小镜子,左右照了照:“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世间难得美男子是也,与小雨学妹郎才女貌!”

  江越再次踹了他一脚:“我呸?语文就没及格过,还拽成语!我跟你说我妹就喜欢成绩好智商高的,你这种蠢蛋再胡说八道,信不信老子揍你!”

  “越哥饶命,小弟错了!”

  北雨木着脸白了眼打闹的两人,又看向坐在里面的沈洛,好在他戴着耳机,应该是没听到这些乱七八糟的玩笑。

  “江二狗,你昨天不是说今天傍晚要去跟高二打球,要我当后勤什么的么?还去不去啊?”

  江越从地上弹起来,也不知从哪里摸出个篮球:“卧槽!差点忘了,赶紧去,不然那群高二菜比还以为我们怕他们呢!”

  北雨无语:“江二狗,你是去打球不是打架。”

  江越不以为然地嗤了一声,招呼旁边几个人高马大男生准备出门。

  走到了门口,忽然又想起什么似地转身进去,走到沈洛旁边,拍拍他的肩膀。

  北雨不知他这是来得哪一出,还以为他是要找人茬,正要跑进去拉人。江越已经开口:“洛神!去不去打球?高二那帮菜比打法很野蛮,我们人手有点不够,算你一个怎么样?”

  沈洛将耳机扯下来,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淡淡瞟了眼门口的几人,站起来道:“好。”

  北雨心中大喜,不由得在心中给江越比了个大拇指。

  她决定至少一个星期不叫他江二狗了。

  江越是自来熟的性子,之前邀请过沈洛几次,每回都被他拒绝,要不是他们就六个人,想完虐高二那群家伙显然难度,他今天也不会再去热脸帖冷屁股。

  虽然主动邀请了,但其实也只是随口问一下。

  听到沈洛答应,他竟是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立马嬉皮笑脸一副跟人很熟的样子,搭上沈洛的肩膀:“我就知道哥们你行的,高手吧?”

  沈洛面无表情地将他的手拨开,淡淡道:“凑合而已。”

  北雨跟着江越一行下楼。

  到了楼下,他拿出钱包递给她:“去小卖部买一提水!买完到球场找我们。”

  她嗯了一声,拿过钱包喜滋滋就跑了,江越都有些没反应过来,看着她雀跃小跑的背影,摸摸脑袋嘿了一声,嘀咕道:“平日里让她帮我跑点腿,十次有九次都不会答应,答应的那次肯定也要给好处才行。今天这是吃错了什么药了,这么好说话!”

  旁边的男生笑道:“江越,你也不怜香惜玉,让你妹一个人买一提水,她能拎得动么?要不然我跟她一起去?”

  江越嘁了一声:“放心吧,别看她细胳膊细腿儿的,力气可大了,我都打不过她。”

  沈洛看了他一眼:“你们先去操场,我去宿舍换衣服。”

  等他走开,江越旁边的男生凑到他耳侧:“以前叫他不是都不来的么?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江越不以为意道:‘谁知道呢?反正多个人手总是好事!走走走,高二那帮菜比估计早到了,咱们磨磨蹭蹭,还以为怕了他们呢!’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一个戏精;男主,一个布景。

  6、打球

  小卖部正是人多的时候,北雨挤上前要了一提水,单手拎起转身就走,余光忽然瞥到旁边有一道熟悉的身影。

  她看见柜台前的沈洛买了一盒口香糖,也正要离开,两人就在前后脚。

  北雨灵光一闪,立刻双手提着水,装作很吃力的样子。

  正常来说,只要沈洛认识她,就知道她是给他们买的水,于情于理都会上来帮忙。而只要他上来帮忙,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的交集。

  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

  于是手里总重量十来斤的水似乎更沉了。

  就在她心里噗通噗通狂跳时,手上忽然一轻,她面上一喜,紧接着又是一僵。

  “你怎么买这么多水?拿去哪里?”邵云溪一张笑嘻嘻的脸赫然出现在北雨面前。

  开学半个多学期,除了同桌和室友,北雨和班上的同学相熟还不多,邵云溪算是最熟的男生,毕竟就坐在她后桌。

  这位邵同学是班上期中考试的第二名,据说初中就获过奥赛奖,颇得老师喜爱。加上模样生得不错,女生卧谈会中,算是重点讨论对象。

  但对北雨来说,邵云溪就只是一个还算优秀的男同学,连朋友都还算不上。而且她最近觉得这位优秀的男同学有点烦人了,不仅老是跟她借东西,还走哪哪儿都能遇到他,尤其是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几乎每天都遇到,然后就顺便坐在一桌,已经严重阻碍她在沈洛跟前刷存在感。

  比如说现在也是,本来是幻想沈洛“助人为乐”,哪知就被忽然冒出来的邵云溪横插一脚。

  但人家一片好心,她只能干笑了笑,道:“我哥他们在操场打球,让我帮买水送过去。”

  “你哥高三的吧?我经常看你往高三跑。”

  “是啊!”

  北雨心不在焉地和他说话,眼角余光一直注意着斜后方沈洛的动向。在她话音刚落下时,他已经迈着长腿超过了她和邵云溪,只留下一个背影给她,很快就走远了。

  助人为乐的邵云溪帮忙将水送到球场边,有点依依不舍的离开。

  此时江越他们已经换好运动服,准备开始比赛,江越十分流氓地又是朝对方比中指,又是放狠话,

  北雨有些无语得抽了抽嘴角。

  她对篮球其实没什么兴趣,但对沈洛打球非常有兴趣。

  不,简直太有兴趣了。

  看到换了运动服的他,站在臭流氓一般的江越旁边,几乎有种令人神清气爽的感觉。

  比赛一开始,就打得很激烈。

  江越是前锋,他虽是体育生,但篮球并不是他的强项,打法基本上属于粗糙野兽派,好在他是练长跑的,长处就是跑得快耐力好。

  他不盯人只盯球,对方谁拿到球他就蹿上去跟谁抢,在场上活跃得过度,以至于观众的目光基本上都被他吸引。

  只有北雨一直看着沈洛,他似乎不愿刻意表现,甚至不主动跟人抢球,但技巧意外得好,接到传球,基本上不会给对方球员抢球的机会,直接就会投篮。

  十分钟不到四投四中,其中三个三分球。

  在北雨眼中简直帅呆了,只要看到江越成功抢断,就恨不得让他赶紧传给沈洛。

  偏偏江越一股子蛮劲,虽然是抢断小能手,却每次抢了球就跟无头苍蝇似的,似乎根本不知道要传给谁。尤其是遇到对方两人拦截,就完全乱套,只知道闷头突破。

  北雨见着沈洛就在他三米外,正好也没人防守,急得跳起来大叫:“江二狗,左后方传给沈洛!”

  十五岁的女孩,声音清脆得几近刺耳。她这一声喊出来,明显感觉到刷刷的目光朝她看过来,甚至球场上的沈洛也微微眯眼扫了她一眼。

  她赶紧装模作样的用手拨了拨头发,一脸你们认错人了的样子。

  好在江越倒是听进了她的话,举起球朝左边一扔,沈洛将目光从场边移开,接到球迅速跳起投篮。

  哐当一声,篮球完美入洞。

  场边一片欢呼。

  裁判的哨声响起,上半场结束。

  一头汗的江越大喇喇跑过来,在额头上抹了一把汗,朝北雨甩去:“快把水拿来!”

  北雨本想踹他一脚,但瞥了眼他身后不远处的沈洛,又默默收回脚,笑着将水拿起来递给他。

  看到其他队员纷纷过来,又殷勤地给每个人都递上水。

  因为沈洛走得最慢,她最后给他。

  这是北雨第一次离他这么近,也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次照面。她就站在他跟前,她这才发现,他比自己想象得还要高,她大概才到他耳朵。

  他皮肤光洁,眸子漆黑,打了半场球,竟然没有流汗。

  “你的。”北雨心跳得厉害,其实不敢看他,不是害羞,而是怕自己的那点小心思表露出来。

  她微微弯嘴笑着,她先前去买水的时候,未雨绸缪,专门对着镜子练习了怎么笑好看。现在沈洛的眼中,想必就是一个甜美美少女的模样。

  当然,这都是她的脑补。实际上沈洛只是接过水,淡淡说了声“谢谢”,就走到旁边休息,看都没多看她一眼。

  不过这对于北雨来说,已经足够,因为她发现原来他的声音也异常好听。略微低沉,没有同龄男生变声期前后的那种暗哑,反倒带着点磁性。

  北雨心如擂鼓。

  旁边的江越咕咚咕咚灌了半瓶水,笑道:“北大嘴,今儿表现不错,吾家有女初成长,你哥我这么多年没白疼你。”

  他那几个狐朋狗友瞎起哄:“越哥,我们也想要小雨这样的妹妹,你分给我们呗!”

  “滚!”

  因为北雨三天两头找江越,和他几个哥们也都混了个脸熟。若是沈洛没在旁边,她才不在乎他们怎么开玩笑,跟他们打成一片也无所谓。

  但此刻自己喜欢的男生在场,被他们这样一起哄,自我感觉形象大跌。只能木着脸腹诽,之前说不叫江越江二狗一事,全盘作废。

  她悄悄看了眼沈洛,他跟江越他们一样,也是直接大喇喇坐在地上,手中握着水瓶,微微低着头,鼻梁英挺的侧脸沉静美好,像是从画中走出来。

  明明和旁边的男生也没什么区别,却还是让北雨觉得与众不同。

  她站在江越旁边,与他隔了两个人。

  正不动声色地将目光从他脸上收回时,和人打闹完的江越忽然转身抬头看她,恰好捕捉到她的眼神。

  江越平日里心思粗如大海,但这个时候忽然出其不意地心细了一回,他狐疑地看了看北雨,又转头瞥了眼沈洛,然后了然地牵了牵唇。

  裁判吹响下半场的口哨,几个人蜂拥地小跑进场地。北雨趁人不注意,拉住江越小声道:‘你抢到球就传给沈洛,人家投篮比你厉害多了。’

  江越神色莫辨地看了她一眼,坏笑道:“明白。”

  北雨被他这古怪的表情弄得打了个激灵,正要问清楚,他人已经一阵风一般跑到了操场中央。

  江二狗又是哪里抽风了?

  下半场江越果然打得好多了,他负责抢篮板和抢断,瞅准机会就传给沈洛,因为沈洛强大的命中率,本来不相上下的分数,很快拉开。

  结束时,江越他们赢了对方二十多分。

  江越约这场球本来就是跟高二那几个人闹了矛盾,他一开始是简单粗暴想要茬架,但对方声明他们是文明人,只打球不打架,要是他不跟他们约球,就是认怂。

  江越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一激就应下。

  现下赢了球,看着对方灰头土脸地认输,江二狗顿时觉得神清气爽,大手一挥表示不跟人计较。

  赢了球当然要庆祝,江越十分豪爽地要请大家去外面吃大餐。

  “洛神,一起去吧?”江越热情地邀请这场比赛的功臣。

  沈洛看了他一眼,又轻描淡写扫了下北雨,点头。

  北雨心下暗喜,同桌吃饭只是人类的一小步,却是她和沈洛的一大步。今天之后,他怎么都会记住她了吧?

  江越作为厂长儿子,零用钱还算宽裕,去校园外的小餐厅,豪爽地要了个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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