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番外:嫁人要嫁忠犬男

  自打从娘胎出生以来,小雨生的胃口比怀胎十月生产下的婴儿还大。他每次喝奶,必定要吃得小肚子圆鼓鼓的,才肯罢休。

  刚开始的时候,阿娇为此愁得觉都睡不好,因为她一个人的母乳完全不够小雨生吃。她为了儿子,天天吃味道寡淡的清炖猪肘子,吃得都快吐了,但供给的乳汁还是喂不饱他。

  阿娇抱着因吃不饱而哭得小脸涨红的小雨生,心里一抽一抽,急得头顶都快冒烟了。

  “大叔,这怎么办啊?小雨生怎么还是吃不饱?”

  “别急,别急,肯定能解决的。”

  於单见自己的儿子能吃,本来内心是真的很高兴。孩子能吃,长得就会又快又壮,这多好啊!

  可是,这孩子认生,不爱喝奶娘的奶,一喝就哭,不知道赶跑了多少奶娘。他日日夜夜只缠着要阿娇要喂,吃得阿娇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活像被妖怪吸了精气一样。

  雨生再这样吃下去,他没垮,估计阿娇要垮了。

  为了儿子和阿娇,这一天,於单在整个咸阳逛遍了所有集市。直到太阳快下山,他才在郊区的农户那里终于找到了解决的办法。

  牵着两头刚生产过的母羊回到家里,他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阿娇,你别喂了,试着让雨生喝羊奶吧。草原上牧民家的孩子,都是喝这个长大的呢。”

  阿娇瞧着小雨生,再照着铜镜看到自己憔悴的脸,咬了咬牙,点头答应:“那好,你就让小雨生试试喝羊奶吧。万一他吃得不好,我再继续喂便是了。”

  “咕嘟,咕嘟,咕嘟。”

  小雨生含着勺子里面的羊奶,大口喝着,并没有抗拒。阿娇有时舀得慢了,他还不乐意,撅着小嘴表达不满。

  吃饱后的小雨生特别乖,也不哭闹,只用圆溜溜的小眼睛瞧人。於单把他往暖炕上一放,轻轻地拍着,还不到一刻钟,小雨生就甜甜地睡着了。

  连续观察了好几天,见小雨生吃过羊奶后都没有不良反应,精神头足足的,於单终于放心地长吁一口气。

  趁着阿娇不在,他看着襁褓中的胖儿子,不由得感叹起来:“唉,以前我在匈奴王庭养了那么多孩子,哪里有雨生这么烦人啊。”

  这句话他不敢在阿娇面前说,只敢对着牙齿都没长全的雨生说说。要是让阿娇听见了他曾经有很多儿子,家里准是又醋海翻腾了。

  总体而言,小雨生是个幸运的孩子。

  因为他特别能吃,所以很快他就长得和寻常孩子一般高,对比咸阳同龄儿童,他的体重还超出了不少。

  在他三岁的时候,他没有如皇帝嬴礼所愿,长成一个体弱的孩子。相反,他的小短腿上都是肉,有力极了,往阿娇的腰上使劲一蹬,能把亲娘的皮肤弄得一片淤青。

  於单见儿子身强体壮,被压下去的野心又开始燃烧起来。夜里,他独自坐在书房里,把玩着三道锋利的刀片,眼里闪过一丝疯狂。只要他的雨生长大,年轻的头狼就可以带领着狼群,重新展开一场血腥的捕猎。

  “只要再等十年,我匈奴就可以……”

  天不遂人愿,他没等到十年,只过了一年半,他就察觉不对劲了。

  小雨生身体壮壮,小短腿跑得飞快,能追着阿娇满院子跑都不带歇。他的小手和胳膊特别有劲,能拉开老父亲於单特制给他的小弓。

  如果没有意外,单于的王位不敢说,但小雨生最起码会是草原上一等一的勇士。

  可是,於单崩溃地发现,儿子有一个致命的缺点——记性差。

  不是一般的差,是特别差,只比傻子好一点。

  这个缺点随着小雨生的长大,暴露得越发明显。

  别人刚跟他说过些什么,他都会听话地点点头,但只要一转眼,他就记不住了。他的小脑袋中,目前能长期记住的内容,只有三个人:亲爹、亲娘和他自己。

  看到儿子懵懂不知事的笑容,於单摸了摸儿子的头顶,强忍着眼泪,转身离去。连续好几晚,他都把自己关进了书房中,痛苦地大哭起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好悔啊!

  若不是他当日故意刺激阿娇,阿娇怎么会濒临流产,雨生又怎么会七个月就早产?是他害了儿子!若是雨生在娘胎中多待三个月,他的脑子肯定是能发育好的,他的记性也不会差到这种地步。

  让儿子光复匈奴的梦想,碎了。

  为了记性奇差的小雨生,老父亲於单操碎了心。他托在匈奴的旧部,给他送来了一只刚出生的草原獒。

  这种后背披着黑色长毛,额前有两个黄色小点的大型犬种,吃得多,脾气凶,并不适合养在咸阳城这种人流密集的地方。但是它有一个可贵的优点——记性好。

  起码,是比小雨生好。

  这种草原上奔跑狩猎的犬种,能记住几十里的路程,能轻易找到回家的路。小雨生要上街的时候,於单就会把狗链子的另一头,拴在小雨生的手腕上。小雨生记不住路,狗总会带他回家的。

  瞧着小雨生和新来的狗子亲密地滚在一起,笑得一脸满足。於单长叹一声,很是心疼。

  “被人说是遛狗的富家子,总好过被人骂是傻子吧。”

  阿娇很喜欢家里的这个新成员,因为黑背小狗在夜里好像隐身一样,她给它取名叫“夜生”。

  以前在乡下的邻居,家里养了条大黑狗,十分威猛,可把她羡慕死了。小时候的她眼馋了好久,可是陈家连人都快养不起了,哪里有剩饭能养狗?

  傍晚,阿娇敲着狗子吃饭的陶盆,引得狗子连带着小雨生,都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夜生,夜生过来,娘给你准备了好吃的肉肉,香香的肉肉!”

  馋肉的小狗口水吧嗒吧嗒地流下来,吃得喷香。小雨生见着小伙伴的吃相,他也馋了,伸着小手,想要在狗饭里捞肉吃。

  多了只小狗后,小雨生的记忆力有了进步,他的脑袋里能长期记住的内容,变成了:亲爹、亲娘、夜生和他自己。

  “哈哈哈哈哈,夜生快吃。雨生,娘抱你去吃饭饭啦!”阿娇见儿子的傻样,无良地大笑起来。

  於单看到这一幕,老泪纵横,不忍直视。有了个傻儿子还不够?现在又多了个狗儿子。

  夜生是一条聪明的小狗,阿娇给它做了个精致的小书包,穿过夜生的两只前腿,让它背在背上。阿娇在包包里放上些铜钱,教了几个月,终于教会了它上街用钱换东西的道理。

  当小雨生再大点的时候,他拒绝了要跟着他的仆人们,喜欢和夜生一起单独上街。每逢见着卖吃食的小摊,闻着浓郁诱人的香味,馋嘴的小雨生和夜生都走不动了。

  这时候,夜生会用流着口水的大嘴,拱几下摊贩的大腿,再扭头,往背上的小书包看。然后,摊贩会解开夜生的小书包,按照吃食的价格,取出相应的几枚铜钱,再将书包合上,把美味的小吃递给小雨生。

  “这臭豆腐超好吃的,夜生,你也尝尝!”

  小雨生捧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臭豆腐,闻着这股霸道的臭味,陶醉得心都有化了。他也不嫌脏,把臭豆腐递过去,想让夜生也吃。

  “汪汪。”

  夜生摆着尾巴,开心地嚎叫起来,惹得行人纷纷侧目。小主人最好了,总是给它东西吃,它也最喜欢小主人。它大嘴一张,一口气吃掉一整碗臭豆腐。

  小雨生看到空空如也的小碗,和夜生满嘴的调料酱汁,有点想哭。

  他嘴巴一撇,大声地控诉身边的狗子:“我还没吃呢,你怎么可以吃那么多!”

  小雨生含着泪,用小手绢给夜生擦嘴。但他的情绪没有持续太久,因为他的记性实在是太差。擦完之后,他看了看依旧是空着的小碗和干干净净的狗子,以为自己单独把臭豆腐吃完了。

  小雨生满意地点了点头,摸了摸狗头:“哦,我已经吃完啦。夜生,我们走,回家去。”

  “汪汪。”

  一人一狗,在夕阳的余晖下,高高兴兴地走上回家的路。

  这样的情况,在咸阳城里,三天两头就可以见到一回。

  咸阳的小吃摊贩都知道,涉安侯家的公子和小狗最是嘴馋,特别喜欢买零嘴。他们和夜生交易的心态,也从最初的战战兢兢变成了后来的热烈欢迎。

  要问摊贩们有没有贪心地多拿银钱?

  这还真没有。

  那涉安侯是谁?以前是匈奴人的太子啊!匈奴人杀人如麻不讲理,你平白惹他,他捅你两刀,那是眼都不眨啊。他们这些平民老百姓,惹不起,惹不起。

  至于说惹得起的贵族?

  梁王嬴启八岁的小儿子,有次看上了夜生这只聪明的草原獒,带着两个同龄小书童,想要夺狗。六岁的小雨生毫不畏惧,不断出拳还击,小腿还向对方踢去。两刻钟后,他和夜生一人一狗,硬是打得对方三人哇哇大哭,回家找爹去。

  “你让我去找陛下论理?你还嫌脸面没丢够?”

  梁王嬴启看着抱着小儿子哭诉的小妾,气得眼皮子直跳。一群大孩子抢小孩子的东西,那就算了,居然还抢不过来?

  一群八岁的大秦小孩打不过一个六岁的匈奴崽子?

  丢脸至极!

  从那时起,小雨生在咸阳算是一战成名。比他身份低的,自然不敢惹他,比他尊贵的,更不敢惹他了。於单为此还挺乐的,虽然儿子脑子不行,但是这股勇武之气,不愧是他的好儿子!

  这时,站在冰淇淋小哥的木车前,小雨生对外界的传闻浑然不觉。他吃着奶香浓郁的冰淇淋,笑得十分灿烂。

  五年后,十一岁雨生长成了一个高壮的小伙子,但他的内心还像多年前一样纯真。他学会了不少常识,但除了家人以外,他谁都记不住。

  他依旧喜欢牵着夜生,去逛咸阳的小吃摊,然后去吃好吃的冰淇淋、臭豆腐、酸奶、大饼卷万物……

  一个玉雪可爱的女童见雨生要把第四个冰淇淋往嘴里塞,连忙出言制止:“大哥哥,你已经吃了三个冰淇淋啦,再吃就要肚子疼啦。”

  “哦,是吗?那我不吃了。”

  雨生疑惑地挠了挠头,对于自己连吃三个冰淇淋的事实毫无印象。不过他很感谢这个提醒他的小女孩,他露出感激的笑容,打开夜生的背包,拿出了几文钱。

  “谢谢您提醒我,我记性不好。你想吃冰淇淋吗?我请你吃哦。”

  偷偷出来玩的小女孩没带钱,在卖冰淇淋的小摊上站了很久,早就馋了。这个傻大个请她吃东西,那真是太好了!

  “我要吃桃子味的冰淇淋,粉红色的这个!”

  她嘴小来不及吃,融化的冰淇淋流到她的手腕上。夜生这只小馋狗,伸出舌头去舔女孩的手腕,尝到了些甜味,引得小女孩噗嗤一笑。

  小女孩喜欢狗,一双大眼睛期待地看着雨生,开口说:“这大狗狗好好玩啊,大哥哥,我可以摸摸它吗?”

  “当然可以,夜生最喜欢和人玩了。”才怪,陌生人要摸夜生,它都是呲牙咧嘴,凶得一逼。不过这种事,雨生从来都没记住。

  得到别人的允许后,小女孩抱着夜生,足足吸狗吸了有一刻钟。她的撸狗功力不错,摸得夜生躺在地上,把黄黄的肚皮都露出来了,四肢一踢一踢,十分放松。

  性感猛犬,在线撒娇。

  看着时候不早了,小女孩拍了拍曲裾上面的尘土,准备回家了。临走前,她依依不舍地摸着雨生……旁边的夜生,大声地和新认识的好朋友们告别:

  “我叫刘妍,大哥哥你明天也要带着夜生,来这儿找我玩哦。”

  雨生用力地点点头,挥着手,真诚地回答:“会的,我会来找你玩的。”

  好像有魔力一样,直到第二天同样的时候,雨生还记得这句话。他牵着夜生来到同样的小摊,看到了那个笑靥如花的小女孩。

  十年后,已经二十一岁的雨生,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因为他的差记性,转眼就会把相亲的姑娘们忘了。於单和阿娇为了这儿子的终身大事,愁白了头。

  他们对于儿媳妇的挑选标准,只有四个字:女的,活的。

  他们盼啊盼啊,从满怀希望,到变成绝望。儿子这记性,估计硬要他娶媳妇,他会把自家媳妇当成入屋盗窃的小偷,大揍一顿。

  於单看着大概要孤独终老的儿子,重操旧业,把珠宝店开了起来。儿子没媳妇,他这把老骨头就为他多赚点钱吧。起码花钱买吃的,儿子还是挺擅长的。

  一天晚饭过后,雨生砸下了一个大雷,把於单和阿娇都砸蒙了。

  “爹,我想要娶刘妍做媳妇!她人好,特别好!”

  阿娇吓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发出了惊喜三连问:“那姑娘叫刘妍?你们认识了多久啦?她家里是做什么的啊?”

  於单:“……”

  你知道你儿子记性差不?他能记住人家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就谢天谢地啦。至于那个姑娘的家世背景,他找人慢慢打听便是了。

  同一个月亮下,另一个爹。

  刘妍拉着父亲的肩膀,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自家父亲的神情:“爹,我有喜欢的人了,我想嫁给他。”

  “哦?你姑且说说,我姑且听听。”刘彻看着眼前亭亭玉立的女儿,他面上云淡风轻,实则内心气得咬牙切齿。谁家的小兔崽子,居然敢勾引他的乖女!

  刘妍见父亲没有太大的怒色,勇敢地开口:“他,是咸阳贵族家的世子,人挺好的。”

  哦,家世还行,勉强配得上他的乖女。

  刘彻坐直了身子,眼神专注地盯着女儿,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刘妍深受鼓舞,深吸了一口气,直截了当地说:“他叫雨生,是涉安侯的独子,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我知道爹您跟他家有仇,但我还是喜欢他,我想要嫁给他。他说他家的生意他不管,我进门就能当家做主!”

  这一连串的暴击,把刘彻气得,整个人差点要多出来一个心脏病。“不行,我不准,不准你不许嫁给他!”

  那涉安侯是谁他还不了解?

  那是匈奴太子,他在匈奴王庭的一家子都是死在他刘彻手上的!两家之间的血海深仇,讲三天都讲不完。

  “对,这肯定是匈奴人的阴谋。害不了我,他就想害你!”刘彻一掌把案几拍碎,下令命人把刘妍关在房间里,严加看管。

  “不,爹,不是这样的,雨生他肯定不会害人……”

  刘妍一路喊着,希望自家父亲能回心转意,同意她的婚事。她知道雨生记性不好,谁都记不住,但却记住了她。这个会笑着请她吃冰淇淋的青年,会揍跑调戏她的小混混,会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听她哭诉。

  别人说的话,雨生转眼就忘,她说的每一句话,雨生都记住了。

  这难道不是天赐的缘分吗?

  为了这段婚事,汉武侯府的刘妍用生命来做了最大的努力。她每天都不吃饭,只靠喝水来维持生命。在四天之内,她硬生生瘦了十五斤,熬得面黄肌瘦,让刘彻和卫子夫都心疼坏了。

  家长总拗不过孩子,刘妍的抗争得到了回报。刘彻站在刘妍的床前,背过身去,擦了擦眼边的泪花,说了一句:

  “你想嫁就嫁吧,若是涉安侯府敢待你不好,你就回来吧,你永远是我最疼爱的孩子。”

  三个月后,二十二岁高龄的雨生,终于脱单了。他穿着玄色的婚服,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头顶大红花的夜生跟在他的马侧,屁颠屁颠地跑得欢快。

  夜生已经变成了一条老狗,它早就儿孙满堂,生下了好几窝小狗。不过看到最爱的小主人终于要结婚了,它很高兴,老得秃毛的尾巴,飞快地不停摆动。

  手持团扇、盛装打扮的刘妍,远远看到马背上英俊帅气的雨生,笑得眼睛都眯起了。她回头看了看汉武侯府的一切,心里有些不舍。

  “我今天就要出嫁了,我一定要幸福啊。”

  虽然刘妍是死敌的闺女,但在这场婚事中,於单并没有阻挠。光看脸,这刘家闺女确实能打,在咸阳城里能排得进前五。自家儿子这种情况,只要能娶上媳妇,长得跟母猪一样的,他也会同意。

  儿子成亲以后,作为公爹的於单把珠宝店的账本丢给刘妍,就撒手不管了。刘妍看着大胃王老公,摩拳擦掌,她一定要挣大钱,一定要让老公吃好喝好!

  结婚后的刘妍,以管理珠宝店为乐。每逢她出去巡查店铺,雨生必定会像一只忠心的大狗一样,跟在她的身后,给她打伞遮阳,拎包扇风。

  “好羡慕妍妍姐啊,她老公特别听话。”

  “是啊,妍妍姐指东他不敢往西,妍妍姐要打狗,他不敢撵鸡。”

  “人比人,气死人。我家那混蛋,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哪像妍妍姐的老公,整天要保护她。”

  因为御夫有术,刘妍在贵妇姐妹团里面出名了。由于雨生跟在老婆身后的体贴表现(其实他不跟着媳妇,他就会走丢),咸阳的女人们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忠犬”。

  “忠犬吗?挺好的。”

  别人用这个称号来调侃雨生怕老婆,雨生一点都不介意,还跟着乐呵呵地笑。亲爹老是说他没用,连夜生都比不上。这回得了这个“忠犬”的外号,他总能和夜生比一比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瘦瘦子不忍心给小雨生一个病秧子身体,那就拿走他的智慧吧,让他也快快乐乐地活下来。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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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骏眉50瓶;陌上人如玉5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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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番外:嫁人要嫁忠犬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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