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仇视

  在那一瞬间, 陆锦云脑海中闪过的是浮光掠影, 是电闪雷鸣,是久别重逢后复又惊起的浪。

  陆晚晚还活着,她果然没有死。

  她眸子里闪着寒光, 眼神憎恶到了极点。

  她穿着胭脂红的衣裳,身披正红的披风, 步态优雅, 缓缓朝陆晚晚走来。她戴着上好的红玛瑙全套首饰, 在日光下一照,浑身泛出明亮而又贵气的光。

  陆晚晚微愣,她没想到陆锦云摇身一变成了北狄重臣的夫人。

  陆锦云笑了起来, 问道:“他们都说你死了, 我就说像你这种祸害,没这么容易死的。”

  她美丽得近乎妖艳, 从眼神到姿态,都透露出一种成熟的魅人气质。

  陆晚晚也笑道:“夫人认错人了, 在下从前从未见过夫人。”

  声音平淡自然得好像她们当真从不相识一般。

  陆锦云的笑容有一瞬间的僵硬, 旋即, 她的僵硬消失不见, 媚眼如丝道:“那你是谁?”

  “在下是谢家军里的军医, 来府衙办事的。”

  除了陆锦云, 她身边还跟了一个锦袍男子,约摸二十来岁,眉目冷清而锋利, 眼神不善,好像谁都欠他似的。

  陆晚晚觉得他有几分眼熟,仔细一想,才想起当初在沙漠里遇到沙尘暴之前,她碰到的那个北狄商队。

  原来,那时候坐在马车里的人就是陆锦云。

  陆锦云幽幽一笑:“原来是大夫,你和我一位故人长得可真像啊。”

  顿了下,她又说:“我离乡近一年,染了思乡症,既然你是大夫,不如给我瞧瞧。”

  陆晚晚正要推辞,陆锦云便已在椅子上坐定,她眉毛一挑,示意陆晚晚过去看诊。

  陆晚晚身后的文书推了推她,小声说:“这人咱们得罪不起,你就给她看看吧。”

  她轻叹了口气,走过去,道:“夫人请把手腕伸出来。”

  陆锦云伸出雪白的手臂,露出纤细的手腕。

  陆晚晚轻轻握住,但她刚碰到陆锦云的手腕,她突然跳了起来,一巴掌挥向陆晚晚的脸。

  “你碰疼我了。”陆锦云尖叫着,掌风凌厉要打陆晚晚。

  陆晚晚飞快地侧过身,躲过了她的巴掌,但到底她出手太快,躲避得不是很及时,陆锦云坚硬的护甲还是划破了脖子上的皮肤。

  幸好划得不是很深,破了皮,有些刺痛的感觉,微微冒出了欲破未破的血珠。

  陆锦云见她躲过一巴掌,又飞快抡起胳膊,这一巴掌下去,她的脸得肿得老高。

  但她的手腕被人从身后紧紧攥着,陆锦云微微抬头,意外地撞到宁蕴的目光。

  他眼神冷漠,周身透露出一种人神莫近的冷漠,他看向陆锦云,眼神比一年前新婚之夜还要冷淡:“你做什么?”

  “宁太守,好久不见。”陆锦云咬牙切齿“问候”他。

  对于宁蕴,她充满了恨意。

  起初,她以为他是她的救命天神,将所有生的希望都压在他身上。她希望他能娶她,救她脱离苦海。

  后来,他救了,也娶了。

  却在新婚之夜给了她重重一击——他心上竟然有陆晚晚。

  这比宁蕴不愿意娶她而更耻辱。

  她被愤怒和羞辱的情绪冲昏了头脑,在离京奔赴北地的路上,谩骂宁蕴。两人不像夫妻,更像仇人,每天睁眼便开始吵架,一直到睡觉了才停歇。她口无遮拦,几乎用尽她知道的所有恶毒的言语。

  宁老侯爷被她气得数度昏厥,口吐鲜血。

  她心中有气,宁蕴却从来不知道哄她。他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和她针尖对麦芒,这无疑使她怒火更甚。

  终于,宁蕴受不了她的撒泼,一纸休书将她发配回京城。

  陆锦云自然不干,成婚不过半月,他便休妻,回到京城她就不用做人了。她死活不肯。

  宁蕴却是铁了心要和她两清,将休书塞进她的衣襟里,又将她绑到马车里,找人送她回京城。

  正因如此,匈奴人来抢东西的时候,随行的人都逃了,就她没逃掉。

  她落入了匈奴人的手里,半条命都差点没了。

  两个月之间,她辗转跟了四五个人。他们都没把她当成人看,她只是货品,是玩物,随时可以拿去换自己想要的东西。

  去年八月前后,她的主子为了一把剑将她送去了北狄。她意外遇到北狄的大相,碌安。

  碌安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将她带回府上,成了他的一名宠妾。

  陆锦云年轻漂亮,很得他的宠爱。

  碌安的正房夫人是个地道的北狄女人,她又蠢又笨,竟然妄想和她称姐妹。陆锦云跟着陈柳霜这么多年,别的没学到,虚与委蛇的手段学了个通透。

  她暗中害死了碌安的夫人,一步步取得他的信任。

  北狄蛮人对贞洁不在乎,碌安被她迷得五迷三道,将她扶正。

  这次回中原,是她主动提出来的。

  身份地位已经稳固,她有了资本回来报仇。

  她最大的敌人,就是陆晚晚和宁蕴。

  陆晚晚害得她家四分五裂,宁蕴则害得她受尽屈辱。

  这两个人,在她身上加诸了太多的耻辱。

  她必须一一讨回来,不是以一还一,而是以十还一。她要陆晚晚和宁蕴死,惨死!

  宁蕴没有搭理她,他从袖中抽出丝绢递给陆晚晚。她脖子出血了,三条绯红的印记在她雪白的肌肤上格外显眼。

  陆晚晚没接,冷淡地别开眼,拿出自己的帕子按在被抓伤的地方。

  “你没事吧?要不要找大夫来看看?”宁蕴问道。

  陆锦云笑着,笑容甜美,却藏着毒:“她自己就是大夫,何须宁太守费心?”

  他转过脸,目光在陆锦云身上转了一圈,他问:“你就是北狄使臣夫人?”

  陆锦云微微仰起头,神情高傲,没有搭理他。

  宁蕴又补了一句:“看来你过得不错。”

  “多亏宁太守所赐,否则我也得不到如今拥有的一切。”陆锦云的话里有几分咬牙切齿的意味。

  宁蕴故作不懂:“既然过得好,你又为何回来?”

  “回不回来,是我的事,与宁太守何干?”陆锦云眼神轻蔑。

  面对前世给予她最大伤痛的两个人,陆晚晚一刻也不想多待,她道:“在下医术浅薄,看不了夫人的病,还请夫人另请高明,既然无事,在下便先走了。”

  说罢,她转身要走。

  陆锦云厉声呵斥:“站住,我不许你走,你不能走。”

  “夫人金枝玉体,为何与我一个小小的军医过不去?”陆晚晚回头问她。

  陆锦云晃了晃手腕,道:“方才你抓疼我了,你这就想走?”

  宁蕴挡在她们中间,对陆晚晚说:“没事,你先走。”

  “呵,好一个痴情宁太守。”陆锦云出言讥讽:“以前你就痴迷妻姐,如今竟连和她长得一样的小厮你也不放过,真真是痴心极了。”

  陆晚晚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抬眸扫了眼宁蕴,目光最终落在陆锦云的脸上。

  “夫人,福气这个东西是最经不起折腾的,有的时候不满足于现状,折腾着折腾着,就什么都没了。”她莞尔一笑,衣袖轻扬,转身走出了安州府衙。

  陆锦云气得直跺脚。

  但宁蕴挡在面前,像是一堵墙,她就算想冲过去,也做不到。

  陆晚晚脖子上火辣辣的疼,帕子上渗出不少的血。

  回到军帐,她涂抹了些止血的药。

  毡帘一角忽的打开,一道灰影小跑着冲了过来,停在她脚边。

  小灰狼长大了不少,它吃得多,一天一个样,几乎有陆晚晚小腿那么高了。

  它仰着头,湿漉漉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陆晚晚被逗得心下一乐,拿起桌上的肉干,撕了一小块,试探性地递给它。

  它凑过来,舌头将肉干一卷,囫囵下肚。它粉色的舌头,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又乖巧地蹲在她脚边仰望着她。

  陆晚晚见它乖乖巧巧的样子,心下的防备放下了不少,她又给它喂了肉干,它都很快吃掉。

  一碟肉干吃完,她已经敢试探性地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

  小灰狼张开嘴,大口几乎能将她的手臂一下咬断,她本能地还是有些害怕。小狼抬眼悄悄看了她一下,又很快松开了嘴。

  它无师自通,好像知道不能重咬她,点到即止。

  陆晚晚被逗笑了,摸了摸它的脑袋,把碟子拿给它看,说:“没了,你明天再来好不好?”

  小狼歪着脑袋,像是听懂了,又好像不明白。

  陆晚晚起身引它走出军帐,又说:“快回去吧,明天再来。”

  这回它明白陆晚晚是不要它了,也不走,就势蹲在军帐门口,嗓子眼里呜呜咽咽的,一脸委屈巴巴地看着陆晚晚。

  她心软了大半,摸了摸脖子上的抓痕,最终低下身,将它抱起,她轻声说:“好吧,我就留你在屋里睡,不过等夫君回来了,我脖子上的抓痕就是你抓的。”

  说完,她自觉让小狼崽子背罪太不厚道,主动提出补偿:“明天我再给你好吃的肉干。”

  谢怀琛护短又性子急,要是他知道脖子上的抓痕是陆锦云留下的,还不知道要怎么生气。

  生气又动不了她,这才最紧要的。

  陆锦云这次回来不安好心,她是知道。她想整死自己,这是毋庸置疑的。

  陆晚晚按了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有些头疼。

  翌日清晨,谢怀琛就回来了。

  他半个月没看到陆晚晚,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冲回帐篷里,将她从床上捞起来。

  她睡得昏昏沉沉,忽的感觉到一双冰冷的手搂着她的脖子,将她从床上带起。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是谢怀琛,顺势依了过去,抱着他的腰,凑在他耳畔软乎乎喊了声;“夫君,你回来了?”

  谢怀琛听着她的闻言软语,心都快化了,仓促地去亲了亲她。

  他腰间别了一把浓艳的花,花开韶华盛极,他将花递给陆晚晚:“给你。”

  陆晚晚笑盈盈地接过来,绯红的花落在她白玉般的指缝间,煞是好看。

  “这是什么花?”

  她嗅了嗅,有股淡淡的清香。

  “是戎族特有的花,叫美人指,此时正是开放的季节。”

  他没告诉陆晚晚,为了将花送回来,他不眠不休昼夜不停地回来,终于赶在花败之前,将花带回给她。

  陆晚晚眼角眉梢都是笑意,谢怀琛回来了,他是她的精神补给,有他在,她有不顾一切的勇气和力量。

  小小的一个陆锦云算什么。

  她母亲都败落在她手中,更何况她一个又蠢又坏的女人。

  她活了两辈子,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她在陆锦云身上翻过船,但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因她栽跟头。

  “事情都忙完了吗?”陆晚晚问他。

  谢怀琛将头埋在她的颈窝里,嗅着她身上淡淡的体香,点了点头,嗯了声:“达阳叛军已经全军覆没,萧廷也死了。”

  “他死了?”陆晚晚有些不可思议。

  “羯族和达阳有勾结,最后一战的时候,萧廷带军驰援,我和他打了一场,他死于我的剑下。”

  这是谢怀琛第一次领军出征,他大获全胜,用了极短的时间就取得了胜利,还顺带摧毁了戎族和羯族企图联合的阴谋。这一战对于谢怀琛来说意义非凡,它洗刷了他作为二世祖的荒唐名声,他从国公府公子成了谢将军。

  别人提起他,不再只说他是镇国公府的公子,谢允川的儿子,而是那个带兵击败达阳,又斩杀羯族第一勇士的将军。

  对他而言,这既是荣耀,又是他的一个证明。他向所有人证明,他谢怀琛不仅会斗鸡走狗玩蛐蛐,还会带兵打仗,他并非是只靠着祖上荫庇的世家子弟。

  “夫君,你真厉害。”陆晚晚伏在他的肩头,声音软得快淌出水了。

  谢怀琛心旌微荡,抚摸着她柔顺的长发,心头跳得厉害。

  他的手不安分起来,太久没触及她的柔情,心是痒的,身上每一寸肌肤都在发痒,渴望拥有她。

  他轻轻摩挲着她腰侧柔软的肌肤,耳鬓厮磨间两人的距离渐近。

第112章 仇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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