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心

  连归云记得自己小的时候,曾经遇上过一个算命的。

  那个算命的头戴斗笠,身披蓑衣,打扮的跟个渔翁似的,神神叨叨的把顶着个小和尚发型的连归云拉到自己面前问:“你知道你这辈子最大的劫是什么吗?”

  十二岁的连归云不明所以的说:“不知道哇。”

  算命的压低了声音,煞有介事的说:“你这辈子最大的劫,就是你会栽到一个认识孤本的姑娘身上——记住了,千万别栽她身上啊!”

  二十六岁的连归云想起来这句话,抬头看了看因为摔在泥水坑里而显得像个泥猴儿般的江与玫,心里忽然涌起了不一样的感觉。

  他还真没见过,能认出前朝孤本的女孩儿。

  连归云又给江与玫请来了大夫。这次是个跌打大夫,来给江与玫看看她那一跤有没有摔着骨头。跌打大夫刚给江与玫开了擦伤的药,外头福子就给连归云报了信说教会学校通知江与玫明天不必来了。因为“有人临时顶替了你的位置,对不住。”

  江与玫当时正坐在客房的竹床上。听完这话,她深深地低下了头。片刻之后,连归云听到了一声压抑着的啜泣。

  连府众人此刻有一大半都坐在这屋子里。见此情形,个个面面相觑。连归云的嘴巴抿成了紧紧一条直线。在满屋子尴尬的沉默中,他清了清嗓子,用故作轻松的语气说:”江姑娘,没关系的。若是你不嫌弃,可否留下来做我的副手?“

  天气果然如同他们习惯的那样,雨水来得快去的也快。到了夜里,又是月明星稀了。连归云和江与玫一起坐在院子里的石凳旁聊天。前者不好意思的问:“江姑娘,虽说这样问不大礼貌,但·······在下很想知道,你怎么知道那本书是前朝的孤本?”

  江与玫的脸上露出了与连归云同款的害羞笑容。她抬起如同小鹿般圆润的眼睛,扑闪着眨了眨道:”我······我爸爸是书商,他一直喜欢收集各种旧书。您收藏的那本书,我爸爸手头有一件仿本。“

  她又轻轻撅了噘嘴,双手局促的摸了摸自己的膝盖道:“您别那么见外,叫我阿玫就好。我······我可以喊您归云吗?”

  她试试探探的抬起头,又飞快的低下去了。可她按耐不住心里的激动和好奇,于是又咻的一下抬起头来,正好撞上了连归云低垂的目光。江与玫吓了一跳,忍不住小小的晃了一下身子,她把头低下,目光移开,用一种崇拜中带着无奈的语气说:“您要是·····不想让我这么叫,我就······我就还喊您连先生吧!”

  “没关系的!”连归云忙急道。他不好意思对江与玫用激烈的语气说话,一时间竟然有些结巴:“我我我我父母也叫我归云·······你——你若是不嫌弃的话,喊我阿云也可以啊。“

  江与玫笑了起来,俏丽的脸蛋上雨过天晴。

  “好,阿云哥。”她笑着说。

  连归云的脸红了。

  他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女孩子究竟是什么样一种生物。虽然这么些年也算是走南闯北,但他大多数时间都是独来独往,甚至连同性朋友都很少结交——大部分年轻人不会对古董字画如数家珍,更不会对那些东西产生兴趣。连归云的精神世界很丰富,但现实世界一直很孤独。哪怕他生了一副清秀的好相貌,可往往都被人当做不解风情的呆子忽略掉了。

  江与玫仿佛是也没有谈过恋爱。她和连归云对视会脸红,喊连归云阿云哥会不好意思。甚至是在连归云整理金石文玩时帮他递工具不小心擦到了他的手,江与玫都会羞涩的别过脸去。她一害羞,连归云就更不好意思了。两个人像小动物似的,每日里互相不小心肌肤相蹭超过三次都要暗暗开心许久。看的府里众人纷纷露出了欣慰又无奈的笑容。

  《金石匮要》的全部初稿就快要写完了。下一步,连归云打算从文字角度给这本书润润色。江与玫写得一手秀气漂亮的梅花小楷,此时就陪同他一起,将那底稿誊录出来。誊写时她尝尝惊呼:“阿云哥!你们家收藏可真多啊!”而每当这时,连归云往往笑出两个骄傲小酒窝,并不自满。

  有一天,江与玫忽然拿出一套掐金珐琅彩茶具给连归云看。连归云笑道:“这是你的东西?怎么先前从未见"江与玫摇摇头道:”这怎么能是我的东西。我若是有这么一套茶具,也不至于当初病倒在你家门外了。这是我经常陪同福子去买香料那家香料铺老板家的东西。他花了五十大洋收来了这个,不知道值不值钱,想麻烦你帮忙看看。“

  连归云笑了起来。他伸手接过那精巧的茶杯道:“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举手之劳罢了。不过他怎么不亲自来找我呢,若是他来找我,我自然是会主动替他查看的——嗳,可惜你手里这套,是假的啦。”

  “喔?假的吗?”江与玫平静的说。她低头看了看手里精致的茶具,无所谓的笑了笑:“我一开始就觉得这个像假的,老板还非说是真的。”

  她用一个乌木盒子收起了茶具,对连归云点点头:“那好吧,我回去告诉他,他这个是假的。”

  连归云有一瞬间的恍神,因为某一秒钟,江与玫的表情看起来似乎有些咬牙切齿。连归云眨了眨眼睛,发现江与玫只是在露齿而笑罢了。他在心里责备自己,想象力太过丰富也不是好事。

  “好啊,”他对江与玫说。“你可以提醒他一句,这种珐琅彩里,粉彩是造假最多的。以后再买可要想小心点喽!”

  秋天来临的时候,连归云已经把《金石匮要》的第二稿完成了大半。而在这几个月里,江与玫也给他拿来了不下十件古玩。有真有假,都是她认识的人买来的。连归云深居简出,平日里也鲜少关心外面的事。但即便如此,有时候他也会忍不住好奇——他身边的人,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沉迷古玩收藏了?

  1834年的十月份,对于这个时空的夏国来说注定是个不平凡的时间。十月五号,夏国当权的列强傀儡政府公然宣布要将包括柳城在内的夏国东南部三省割让给髪国。但东南三省本身最强大的外国势力却来自在此经营数年,南印迪亚公司的母国英吉利。因而髪国和英吉利之间矛盾激化,三天后竟然在柳城旁边的鹅城上空开展了空战,互相用空中力量挑战对方,看看究竟谁才有霸占东南三省的资格。一时间东南三省生灵涂炭,战火遍地。贫穷的夏国人哪里知道飞机这东西。他们只眼看着一个个巨大的铁家伙从空中掉落,尔后那里便会被“轰”的一声炸开,什么也不剩下了。

  连归云很着急。鹅城的战火越烧越旺,几乎可以肯定这战火烧到柳城只是时间问题。一旦空战打起来,柳城这座百年小城定要被轰一个七零八落。到了那时候,连归云家里的老宅怎么办?他现在把古玩基本上都藏在家中地下的库房里。要说空袭倒也不是很怕。但战事总有结束的一天,且根据目前鹅城的战报来看,英吉利明显胜过髪国一筹。可想而知一旦他们之间分出了胜负,英吉利人必定要要对东南三省这块肥肉随意祸害。到了那时候,就算国宝在地下可以免于轰炸,恐怕也逃不过野蛮的英吉利士兵对于珍宝的地毯式搜索。

  他的忧心忡忡引起了江与玫的注意——这姑娘如今在连家的地位,基本上已经同准少奶奶相当了。人人都知道江姑娘是连少爷的红颜知己,二人都是醉心古玩鉴赏和研究的人,彼此之间很有共同话题。大部分人认为他们会在年末完婚。但大部分人也没想到,他们已经没法在柳城度过今年年末了。

  “既然你觉得这里不安全,那不如找个机会把东西运走?我们也举家搬迁到一个更安全的地方去。我听人说,西南如今被列强蚕食的还不算厉害。而且政府的大本营也在那边。我们带上宝物,包一艘船走水路。虽然也许花费要大一些,但到了那边,咱们的宝物和人也就安全了。”

  江与玫如是说。语气深思熟虑又苦口婆心。让原本举棋不定的连归云心里有了点主意。他赞同江与玫的看法,并且颇有行动力,一旦决定了就要开始行动。江与玫主动提出帮他承担联络船只的任务。因为“很明显清点祖产这些事你比我要适合。我在这里也呆了这么几个月了,到码头上联系个船只,应该也还做得来。”连归云同意了,她于是第二天早上便到码头找船去了。

  江与玫找来的船是个小火轮,装连归云家的东西根本就不够用。可是江与玫却说,这是码头上能找到的最好的船了。连归云不好直接拒绝她,可他看那个船老大,却又怎么看怎么别扭。那是个二十郎当岁的年轻男人,模样说丑不丑,可说好看却也谈不上好看。一张橄榄色的脸,略显突出的眼睛,不知怎的,瞳孔显得有些淡淡的绿色。他的下颌骨长的很奇怪,有点地包天的感觉。但牙齿却又不是龅牙。鹰钩鼻子给这张脸增添了几分奸诈气息,看起来更不讨喜了。江与玫说他的船专跑西南线。熟门熟路,靠得住。连归云心里却直犯嘀咕。等到开船那天,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因为他看到了江与玫和那个船老板在甲板上姿态暧昧。船老板甚至把手塞进了江与玫的衣服里。而江与玫也一反常态,并无平时的羞赧和矜持,倒是对着船老板笑的花枝乱颤。

  “阿玫不是浦江人吗·······”连归云不无烦恼的想。“她和那个船老板看起来那么熟悉,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连归云力劝自己是想多了。结果第三天下午船行至人迹罕至的江心时,连归云在船上看到了西装革履的柯洛孚——手里拿着刀柄镶嵌宝石的刀,一副胜利者姿态面对他的,柯洛孚。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铆足了劲写了3K字,老了老了,以前一天写一万都没关系的啊233333333 食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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