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陆建华的生意经

  陆建华一直很后悔,那天去带着母亲去唐家定亲的时候,被唐国良的追问弄懵了。

  以至于唐思雅跑出去的时候他没追出去,结果唐思彤摔坏了脑子,唐思雅为了治好妹妹居然带着她去京都市。

  这一走,两个人就再也见不到了。

  陆建华想过唐思雅可能会遇到不好的事情,但是他打死都想不到,上辈子的唐思雅居然会被骗到歌舞厅当小姐,最后还惨死在野外。

  陆建华虽然一直在部队里,但是世界的变化他很清楚,当他四十多岁出任务的时候牺牲重生回到了14岁那年,他发誓这辈子一定不会让唐思雅离开。

  他要靠着自己重生的优势,给唐思雅和她妹妹、妈妈,还有他母亲最好的生活。

  陆建华重生的时候正好赶上了他去部队的时候,有了上辈子的经验,在部队里比任何人都努力,四年时间他就当上了团长,比上辈子升职快多了!

  他虽然一直在部队,但是写信比上辈子要频繁,而且没有像上辈子那样含蓄,而是直接说明自己对唐思雅的感情。

  他们两人分隔两地,他只能靠着薄薄的信纸来传递自己的心意,希望唐思雅会被这份鸿雁传情感动了,更加喜欢他。

  除了他们的感情升温比较快和他升职快之外,其他的事情并没有什么改变。

  不过他了解后世的情况,所以利用自己休假的时间出去想法子赚钱。

  他是军人假期有限,所以一开始他只能在部队最近的县城里做点生意。

  他是大男人,没有女人细心,而且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让他去卖衣服等东西很难。

  他刚到部队的时候是分到炊事班的,那时候他年纪小,身板单薄锻炼肯定跟不上,所以就让他去洗菜帮忙打下手,没想到居然把手艺练出来了。

  他跟炊事班的班长很熟,送了两条烟和一瓶酒后,班长同意帮他的忙。帮什么忙?

  陆建华厨艺不错,上辈子后来生活好点了,他又只需要供养母亲一个人,手里自然有点闲钱。

  加上没找到唐思雅,心情烦闷的时候他就到部队附近的小镇去撸串。拿上几十串肉串,一口肉一口啤酒,心情慢慢的就好多了!

  他所在的部队是在北方这边,这里的人高高大大的很喜欢吃肉。

  所以陆建华想让班长在部队采购的时候,帮忙多进一些肉,猪肉牛肉羊肉、鸡心鸭胗等等这些,烤起来非常好吃!

  班长挺喜欢陆建华的,只是帮忙多拿一点蔬菜和肉,陆建华又不是拿了东西不给钱,班长想了想就同意了!

  就这样,每次陆建华都利用休假的时间,带着班长给自己拿的肉跑去县城卖烧烤。

  他发现县城里有个好位置,那里是小学、中学和高中连着的,下课的时候人流量非常大,而且附近还有其他店铺,平时客人也不少。

  就这样,陆建华通过烧烤赚到了第一桶金,那年他十五岁!

  有了本金陆建华就开始从南方进货,打算倒卖一些东西!

  如果陆建华是女人,也许他会觉得从羊城进货服装来卖很赚钱,毕竟那时候羊城的服装批发价很便宜,全国各地都觉得穿着羊城的衣服很时髦。

  但是陆建华是男人,他记得从1987年到1994年是传呼机和大哥大的时代。

  男人都是这样,对传呼机、大哥大、车等东西更加喜欢。他还记得87年的时候,出了一部港剧,名字就叫《传呼机》。

  那时候的港剧非常受欢迎,因为电视剧的宣传,内地的人对传呼机和大哥大都非常向往。

  一开始传呼机只在珠三角地区建立了电话交换网,而且那时候更多的是座机。

  如果出门在外,需要联系的话当然是传呼机更加方便。所以传呼机从珠三角地区向全国辐射,一开始人们觉得贵买不起,后来是想买买不到,因为供不应求。

  陆建华盯上传呼机生意的时候正是传呼机刚开始兴起的时候,不过主要是在南方开始售卖,因为北方这边除了大城市其他地方还没有建立电话交换网。

  陆建华休了假期,带着自己全部的钱去了南方,他要尽可能地进一批传呼机。传呼机不怕放坏,等带回去后看情况再卖出去。

  等他把传呼机带回来放了一段时间后,传呼机已经传到了全国各地,很快就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传呼机加急生产也需要时间,陆建华这时候才带着传呼机到京都市去卖。

  京都市人口很多,购买力肯定不低,陆建华高价售卖传呼机。顾客觉得贵却也只能买,好些人去取了钱回来,传呼机已经没了。

  陆建华狠狠地赚了一笔钱,几乎把本金翻了好几翻,他又想法子进了两次传呼机,全部高价在京都市卖出去了。

  88年的时候,陆建华再一次带着全部钱去南方,这次他主要是进货大哥大。

  传呼机的价格没有之前那么高了,大哥大的出现让更多人向往。大哥大拿在手里就是财富的象征,尤其是腰间别着传呼机,手里拿着大哥大,这种人只能是大老板,走在路上绝对是万众瞩目的。

  陆建华带了五个大哥大回来,还带了几个进口的手表。之前去进货传呼机的时候,陆建华就知道对方有路子,可以搞到这些水货。

  这个时候的大哥大都是两三万的,能买得起的都是大老板,所以陆建华带了几个手表,也许可以顺带卖出去。

  陆建华跑了几次京都市和沪市,终于把大哥大和手表卖出去了,此时不过16岁的陆建华,已经是手握过十万的富豪了。

  因为他是当兵的,这些事只能私下做,不能让部队发现,不然会有麻烦。

  为了不给自己惹麻烦,他暂时收手了,大哥大的生意并不好做。现在他有钱了,他打算把目光放在房子上面。

  他知道九十年代中期,国家取消了房子分配,加上其他政策的改动,房价会开始涨起来。

  他托人在京都市和沪市帮他留意房子,有人卖的话他就入手。他在京都市地段好的位置买了两套房子,沪市也买了两套。

第二十四章陆建华的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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