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N1

  [现代情感] 《最佳笔友》作者:未脩顷木【完结】

  文案:

  项祖曼在啤酒摊上被当众强吻了。

  犯事儿的是D市那个神坛上的美人学霸周自恒。

  ——震惊!周神竟然是这样的周神!

  满座哗然,当事人项祖曼神态自若,晚安。

  ???

  周神什么时候脱单的!

  嗨,知情人士表示你们可真是一群弟弟,这俩当年是七十五中的官方cp啊,连每次的作文题目都是取同一联诗的上下句,蒸煮发糖炒鸡好嗑——毕业默认be了嘛。

  我我我这题我会!所以果然是有猫腻啊啊啊啊年少时未满的初恋还在原地等你这是什么神仙爱情!我cp szd!

  也可能是早就在一起了只不过是地下!从校服到婚纱我哭了www!

  ……

  项祖曼第5.21次收到周神的短信: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换件衣服可破。”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搞黄色鸡笼警告。”

  “若是前生未有缘,愿重结来生愿。”

  “马克思主义不信轮回转世。”

  周自恒第52.1次举着手机对(准)女朋友他哥炫耀,“看见了没!不仅关心我穿什么衣服还关心我思想的纯洁度!我曼szd!”

  天马行空的闷骚男主vs胡思乱想的冷清女主

  我誊写五千年的诗篇给你,你听懂我房中寂寞就可以。

  —————————————————————

  ※其实是我高中的时候为了多背几句诗脑内yy的情景会话,因为最近备考没时间码字,所以整理了一下交作业用的,不具备小说可读性,且有一定现实向影射,慎入

  ※上条可知,并不是古诗词硬植入,硬植入的是情节,背诗才是灵魂

  ※女主人设不讨喜,慎入

  ※我对女主的理解要更深一些,这一篇是女儿

  ※文中所有写文相关讨论均不代表作者立场

  谨以此文纪念我荒诞的高中生活和狂野的青春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花季雨季 成长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自恒,项祖曼 ┃ 配角:初际旻,初御因,季笙,大师 ┃ 其它:慎入!慎入!

  第1章 N1

  “我静静地数着时间。像针洒落在地面根根相似,交错斑驳重叠。可惜,相似只是相似,敌不过此一时彼一时。”

  ※

  夏日的夜,风在叶片间寸寸缕缕,暗黄的光晕下车马喧嚣,十字路口一侧的啤酒摊上交杯换盏,碧绿色的玻璃泛出浅淡的光,互相纠缠着。

  这拼起来的两桌都是十八十九的学生,大约是考完学相聚相送的场子,闹得不厉害,喝酒也就是个意思。这里人喝酒都用大杯,项祖曼坐下来顺手端了一杯。她喝的不猛,小口小口啜着,约莫七八分钟后才对同座一个正倒酒的男孩子说,“给我添一点。”

  那男孩她不认识,闻言正准备倒酒,却被旁边一只手拦了,“让你倒就倒啊?”项祖曼笑了下,没在意,伸手去取酒瓶,“就半杯。”

  拗不过她,初御因抬眼看了下桌对面的男人,后者吊儿郎当斜在椅子上,“想喝喝啊,拦什么。”

  项祖曼并没有喝那半杯酒,她轻靠椅背,眼神飘着,卷翘的睫毛呼扇呼扇,无意间演绎了一场微醺。有个熟悉的人沿着马路过了十字,渐渐走近了。看见她时眼神倏的一亮,嘴角翘起来,“身子那么虚还出来喝酒?”

  长腿迈上人行道,他走到桌前,看向项祖曼的眼睛,嘴角勾出一个更大的弧度,伸手端起那小半杯酒,姿态优雅地凑近薄唇,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低头吻上她,将那不多的一点酒渡过去。

  这变故有点大。

  空气安静片刻后,整个啤酒摊都爆发出巨大的起哄声。初御因从始料不及的震撼中反应过来,第一想法是把人拉开,被对面那没正形的人一个眼色制止了。他的目光落回项祖曼,这人虽没什么明显地配合动作,但显然并不抗拒,因为……甚至连本能地推搡都没有,就原姿势坐在椅子上让他亲。

  奇怪了,初御因心想,他可从来不知道项祖曼有男朋友。当然,也可能是没告诉他。

  那不速之客直起身还淡定地将杯底喝干,杯子放在桌上没发出一点声音,心情愉悦跟项祖曼说,“走了。”

  项祖曼也淡定地朝他摆摆手,“晚安。”

  从刚才就在看戏的初际旻“呵”了声,感慨,“还是小年轻会玩啊。”他斜了初御因一眼,“小孩儿,学着点。成年了,对象不能用来陪聊陪逛了,可以亲了。”

  初御因装没听着,用一种明显兴奋却又有点生气的语气问项祖曼,“刚那人谁啊,这么不见外地耍流氓吗!”

  “我未满的初恋,”项祖曼像是在回忆很久远的事,“好久没见过了。”

  “什么时候!”初御因呆愣地看着她,“你什么时候谈的初恋,连我都不知道?”

  “没谈,”项祖曼眯着眼看他,“很久之前。”

  “……”

  “你说清楚点,”初御因深感自己理解能力出了问题,“我高考完脑细胞死伤有点严重。”

  “那时候太小了,谈又不能谈,谁都没戳破窗户纸,至于现在……”项祖曼的声音里其实没什么情绪,既慵懒又随意,“可能还喜欢吧。隔了这么多年,也不太可能在一起。”

  明明说着这么遗憾的话,却为什么听不出任何遗憾的感觉。

  “别纠结了,”项祖曼伸手拍拍他的肩,“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恰巧被那人喜欢,是人生一大幸事。”

  “是么,”对面的初际旻似笑非笑,“你这话没说完吧,后半句?”

  “不可能在一起的时候,恰巧也不再想在一起,得是上天有好生之德这样的大幸。”

  “精辟,”初际旻举起杯朝她晃了晃,“有故事。”

  可初御因看向项祖曼的目光却突然蕴含了些伤心的元素,引得后者蹙眉,“饿了也别这样看我,人肉不好吃。”

  初御因收回目光,“姐,你不能永远这样下去。”

  风声略大了些,或者没有。像一声呜咽,遮盖住某些正揭开伤疤时的惨叫。

  并没有什么区别,初御因心道,反正依项祖曼的习惯,不乐意听的话通通听不见——其中一定包含这句。

  可是项祖曼听清了,“别太悲观,”

  她放声大笑,“我还是活得挺认真的,只是懒了点。”

  懒得在大多数人事上花费心力而已,包括“喜欢的人”这种人和“谈恋爱的事”这种事——但还没有失去喜欢人或者谈恋爱的能力,至少在周自恒靠近的那一刻,她不想躲,也没有躲。

  十点不到,项祖曼困了,跟座上打了招呼就要走。这些人里初际旻最年长,之前有个男孩离座的时候来给初际旻敬酒,后者叹口气,“我还以为跟你们年轻人出来能喝过瘾呢,真糊弄事儿啊,”他跟人碰了一下,“知道跟我玩提前走要喝多少么,不连着吹三瓶能放你走?行了,喝了这点回去吧,少逞能。”

  现在项祖曼要走,作为席上唯二的女生,的确是不会被这些为难——况且都是初御因的兄弟,也不会那么没分寸。初际旻斜睨了她一眼,在屏幕上随意点了点,钟方卿手机铃响了,“到家了再挂。你的步速,十五分钟?”

  项祖曼点头,“哥,今晚不许去别的场子,少喝点吧你。”回头冲初御因,“看着点儿。劝不听给我打电话。”

  这条路项祖曼走了十九年。高中那几年下了夜自习,十一点自己走回来是常事,没什么可怕的。初际旻比她大两岁,初御因比她小一岁。有段时间初御因常骑车接她,奈何一来一回太耽搁高中生时间,便作罢了。初际旻呢,不怎么喜欢上学,艺考前一直在老师家里住着。大家都忙,也都不怎么能见得到。

  唯独有一回,项祖曼下自习走夜路回家正撞上初际旻找哥们儿约通宵,做哥哥的脸色立刻不好看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你看,这样亲近的骨肉亲情,原来也疏离到不知道对方在忙什么。

  项祖曼走着想着,吹着夜风一直到家,跟电话那头报了平安便挂了。晚风凉,走了这一路,项祖曼晕晕乎乎的,却没了困意。

  她拨了个电话,“大师!来聊天呀!”

  “某人今天格外亢奋,”大师用惯常的语气问候她,“有什么好事吗。”

  “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项祖曼一改之前那个慵懒的做派,“今天喝了点酒。”

  “难怪呢,”大师吐槽,“今天的亢奋和往常的亢奋都不是一个级别的亢奋。”

  “那可能是因为接了个吻,”项祖曼吐槽,“我刚才在外面可困了。结果想到了一些高中的事,回来又不困了。”

  “那今晚打算几点睡?”

  “睡什么睡,通宵啊,”项祖曼不以为然,“早上七点开始睡。”

  “成吧,”大师有一搭没一搭的聊,“我这两天写文写的都快疯了。”

  “我可去你的吧,”项祖曼冷哼一声,“您那是写文写疯的吗?您那是钻牛角尖钻疯的!”

  “欸欸欸,别说出来啊,没听说过揭人不揭短吗,”大师顿了声,“不是我说,你几天没睡了,听你这虚的。”

  “能听出来?”项祖曼随口问,“两三天吧,虚吗?”

  “你在喘,”大师顿觉头更疼,“我就闹不明白,你不困吗。”

  “不困,”项祖曼说,“我晕。我现在听你说话得反应一会儿。”

  “那是缺觉缺大发了,”大师发挥起一个中医学生的觉悟,“咱能别作吗。”

  “这是想不作的事儿么,”项祖曼笑,“我觉得我进步已经挺大的啦!”

  “成吧,换个话题吧,”大师深感无力,“你这喝了点酒又接了个吻,是什么情况。”

  “没什么情况,我弟升学宴结束以后坐了会儿。”项祖曼没什么形象地嘿嘿笑,“我不想喝酒,就想在我哥身边坐会儿。”

  “哦,你不想喝酒,”大师不带感情的重复,然后嘲讽她,“所以是谁这么厉害,当着你哥和你弟的面灌你喝?”

  “看见了就喝了嘛,”项祖曼习以为常,桌子拍的啪啪响,“喝酒,多正常的事儿啊!”

  “对对对,虽然某人虚的像海绵,但夜还是要熬的,酒还是要喝的,形象还是完全不要的。某人还记得自己……”

  “不记得,”项祖曼矢口否认,“形象,要什么形象——啊西,想当年我也是当过女神的人好吧!”

  “嗯哼,我看您这不是记着呢吗。”

  “算了咱换个话题吧,”聊天陷入第二次危机,“我这两天写文也写的快头秃了。”

  双方陷入诡异的沉默。

  “严肃文学……”

  “严什么肃,”项祖曼打断他,“您可别念经了,我熬了两个通宵啊,万一晕死在这儿,我家里又没人——太后出差了,你作为最后一个联系人那就是重!点!怀疑对象!”

  “我说怎么熬夜喝酒都明目张胆的,合着家里又没人,”大师了然,“长点心吧您哪。所以你这两天写什么写秃了?”

  “我那时候不是有个关于多时空的脑洞,”项祖曼说,“原本是按单元剧写的,越写越非主流,实在是不想写就停笔了。想改一改又找不着从哪下手。”

  “那么主流文学是什么,非主流文学又是什么。严格意义上说,到底是大众文学更主流还是严肃文学更主流,大众文……”

  “打住,打住,”项祖曼叹气,“不较真行么大师,不钻牛角尖成不成,我就是个写小说的,而且是个写小白文的,连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的情节都没心思安排的那种白痴写手,小白何苦为难小白啊欧巴。”

  “不是,那你这个越写越非主流是个什么定义,”大师并不理会她的哀嚎,“隔壁东瀛的文学就很好地把这两部分衔接起来,但你看咱这边就井水不犯河水,这很诡异啊。”

  “我说的非主流跟你那些深刻的东西没关系,”项祖曼继续叹气,“类似前几年特别流行的那种青春疼痛的空间文学体……反正就是很矫情。”

  “不了解,”大师毫不留情地抨击她,“那你写的时候怎么不觉得矫情。”

  “写的时候完全是下意识的啊,”项祖曼抱怨,“等写完一看——这都是什么玩意儿。”

  “那新坑呢,”大师问,“说真的没明白你说的那是什么东西。”

  “……算了,我放弃那个脑洞,”项祖曼拒绝再给一个泡在老庄文化里的“老大爷”解释什么叫空间文学体,“至于新坑……诶,不提也罢。”

  “什么毛病啊您这,”大师把嫌弃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吐出来,“一次弃俩,还有没有点职业操守了。”

  “你不知道我们是谁吗?你不知道吗!不!知!道!吗!”

  我们是谁?文手!

  我们最喜欢干什么?挖坑!

  然后呢?坑着!

  大师:“……”

  大师:“您真有自知之明。”

  东拉西扯地不知道聊了些什么东西,直到电话第二次自动断线才算是说了晚安。四个小时,项祖曼瞥了一眼,真是,跟男朋友都打不了这么长时间。

  项祖曼把手机往床上一扔,抱住被子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男什么朋友,无聊。

  嫌秃的不够快就去学习啊!

  这个想法一闪而过,项祖曼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什么嘛,”她想,“小时候那种闲着就去学习的觉悟,居然还会冒出来。”

  项祖曼有点受宠若惊,这不是一个咸鱼应有的思想境界。

  有消息来了。

  项祖曼把手机抓回来,嘟囔了句,“你说你又没长腿,你跑那么远干嘛,”她对自动转屏转来转去的手机摆了一个瞪眼的表情,“你转什么转,脾气还挺大。”

  手机:“……”

  如果不是这年头不许成精,项祖曼大概还能看见手机的“脑门”上多了三条黑线。

  周自恒的消息,“这周六图书馆,要来吗?”

  呵,整整七年,每次联系她都是去图书馆,当然她也每次都去了。不过自从三年前她突然放飞自我拒绝学习以后,好像他就再没叫过她了。

  项祖曼轻轻叹了口气。他当然明白,并不是因为两人之间隔了太多年才做不到“再续前缘”,而是因为她变了。

  要不然,何至于整整三年毫无联系。

  “好啊。”

第1章 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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