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7

  艳阳如炽的好处就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要做什麽害羞的事,不用担心媳妇儿因为天气太冷昏昏欲睡!吼嗄嗄嗄……

  凌琥珀伸出舌头,从凌云的下巴舔到喉结处,然後在那凸出的喉结处轻轻吮吻了一口,惹得身下的男人吞咽了一口唾沫。当他追着她的唇想一止从喉咙深处泛起的饥渴,她却低下头转而在他肩上吮吻着,小手还不知羞耻地在他结实的窄腰上揉捏磨蹭,相较於她全心全意玩弄他,她身下的男人却得费神避免她这个旱鸭子滑进水里,神情与呼吸便多了几分隐忍。

  这是广延国南方某座小岛,这里连森林样貌都异於金陵,植物叶片厚大,显示就算是冬天也没下过雪,被一片热情洋溢,生机盎然的灌木与藤蔓植物包围的小水塘,原本是一线小瀑布冲刷到白沙滩上形成的。

  此刻瀑布下,水塘中,坐着赤裸的一男一女。男人的皮肤即便在这海岛上待了五天都没见晒黑,和他一头光泽银亮,柔顺如丝绸的白发相比,那肤色也如玉石一般莹润。女子一身姣好身段却被晒成了小麦色,包括圆润的屁股蛋和胸前,显示连日来在这海岛上她有多自由惬意。

  以前她是山里的小霸王,这五天她是海岛小霸王!

  事实上,凌云乐意让她走到哪都是小霸王。

  北方的天气越来越冷。以前没得选择,白远连抱怨都无法,一到冬天,都是凌云用最好的炭无限制地供着,还安排他住在温泉别苑。

  毕竟蛇是会冬眠的,就是上古大妖也抗拒不了这天性,有时连带凌云也常在冬日里昏昏欲睡。

  其实呢,凌琥珀以前是不在乎凌云冬天一到就没什麽精神,因为那方便她在他身上乱钻乱蹭,对睡美男这样那样都行……嘻嘻!不过两人有了肌肤之亲後,昏昏欲睡的他可会坏了兴致。

  白远护得自由的第一个冬天,其实满心期待到南方去过冬,但凌云抢先一步带凌琥珀出了远门。白藏城和藏浪山庄的敌人仍然虎视眈眈,白远只得乖乖在青阳城坐阵,这会儿估计捧着热茶,坐在暖炉边发牢骚吧?

  另外,从伏魔阵破之後,双生子就接下了凌云在山庄里原本的工作。

  「该长大啦!这些工作以前你们大堂哥一个人负责好多年呢!」大家长祁枫一句话就拍板定案。

  凌云其实也没真的要双生子接下这重担,以前他们其实就分担了一部分工作,他只打算在外头晃个半年就回去,而且凭他和凌琥珀的能力,就是家里出事,赶回去也不过是半天的光景。

  两人不过片刻便肆无忌惮地交缠在一块儿,她蜜色的腿勾起,缠在他肌肉结实的长腿上,就像琥珀与白玉那般对比鲜明。凌琥珀伏在水边,任由凌云自身後进入她,她大胆地扭动腰身,转过头承接他热烈的吻,身下的交合也越发地激烈。

  在情事上,她不只是小霸王,还是远古女战神,蛮横且高傲地要求伴侣献出肉体与忠诚。

  而她会回报全心全意的爱情。

  身上以术法清理乾净後,尽管岛上除了他们没有别人,凌云还是会穿着整齐。,要他学这丫头裸奔他还真做不到。

  但凌琥珀也不是真的裸奔,她只有勾引凌云时才裸奔,这会儿两人都把对方喂得心满意足,她也就乖乖在身上穿几件好看的衣裳。

  这几日海岛的风不大,但是阳光灿烂而温暖,照映在碧蓝海面和白色沙滩上,让从小没见过大海的凌琥珀特别喜爱。

  凌云其实也极少造访沿海,他少时跟着长辈去过的临海城镇,大多是岩岸,像这样的沙滩他也是第一次见识,因此两人没事就牵着手绕着岛上散步,海潮一来时,那种奇妙的晕眩感,一开始还让丫头抱着他尖叫连连,现在她可玩疯了。

  她还挑了几个特别漂亮的海贝,回到山庄要给家里每个人都送一个。

  吃了几天的海鲜,其实有点想念家里厨子的手艺,因此两人原本打算今天回陆地上找间饭馆打牙祭。

  这时远在千里之外的翡翠山庄却有人碎了传音符牌,给凌云传了话。

  「怎麽了?」传音符牌只有施术者本人能读到,凌琥珀只看见凌云脸色有些凝重。

  「奶奶出门时受了伤。」他没再多说,但凌琥珀想会让家人把传音符牌都用上,恐怕很严重吧?

  「咱们直接回去吧!」这当口恐怕也没胃口吃饭了,不如赶回家了解情况再说。

  凌云点点头,但是在回到陆地上时,他仍在市集里给凌琥珀买了她说过很好吃的甜包子,怕她一会儿饿了。

  两人赶回青阳城,只花了三个时辰。

  凌云与凌琥珀直奔杏林苑,这会儿暖厅里只有祁枫夫妇在。

  凌南烟看到长孙和长孙媳,先是诧异,然後有些嗔怪地看了一眼丈夫,「我都说了只是扭伤脚,你怎麽还真把他们给叫回来了!」想到白天时丈夫和白远打的赌,她估计一会儿这男人又要出些不正经的主意。

  「奶奶。」凌琥珀立刻凑上前,「您哪里扭伤了?我给您瞧瞧!」她可是专门给山神族人解决疑难杂症的山神大人,跌打损伤什麽的也在她的业务范围。

  凌南烟正要回答,祁枫却道:「不是啊,那白蛇大仙说你们在卫海南方的岛上,还说你们回来只要半天工夫,我说我不信,从那麽远的地方回来只要半天,那不是比搭飞机还快吗?还不用买机票。」

  祁枫说着自己都笑了,握住妻子的手,怕她生气,安抚地收在手心揉了揉,一边道:「结果真那麽神,我说你们不如以後办个小飞蛇快递还是小萌虎航空,专门帮人送急件或送人,肯定有人一掷千金也想要这服务,日进斗金不是梦啊!」

  说得凌琥珀眼睛一亮,觉得自己好像又有希望养得起凌云了!

  凌云对爷爷放羊似的行为懒得评论,但是老人家有些想法倒是有道理,他对奶奶道:「以後您要出远门,让我和琥珀送您吧?白远也可以帮忙,别折腾坏了。」

  凌南烟对丈夫真是好气又好笑,这会儿还得安抚两个晚辈,「真的不碍事,只是小伤。这阵子会好好在家休养,倒是你们大老远赶回来,吃饭了吗?」

  「昨晚刚好想吃麻辣锅!」在海岛上哪来麻辣锅能吃啊?她都馋死了!

  「让厨房去备料吧。」凌南烟笑着道。

  凌琥珀仍是施法替凌南烟调整一下扭伤的筋骨,好歹不留下病根,然後才和凌云双双离开杏林苑。

  凌云牵着凌琥珀的手紧了紧,替她捻起发间的落叶时,有些若有所思。

  「怎麽啦?」

  说了要陪你游山玩水的。」

  凌琥珀看着他,「你怎麽不认为,其实我只想陪你散心,哪里都无所谓?」天南或地北,海角或天涯,没有他的地方都是他方,有他的地方都是甜蜜的温柔乡啊!

  凌云一阵失笑。

  「是我想跟你看许多风景,」他顿了顿,觉得这丫头倒比他透彻,「你说得对,在一起,去哪儿都好。」

  凌琥珀眯起眼,笑得贼兮兮,「那敢情好,蔚房备料也要时间,咱们一块儿去那个你最爱的好地方。」

  「什麽最爱的好地方?」

  「洗香香呗!」闪亮的眼神,酡红的脸蛋,完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凌云又是一阵失笑,心道那应该是她最喜欢的地方才对吧?然而仅仅是耳根子泛起红晕,他仍是忍不住有些无奈又宠溺地道:「好。」

  後记·金吉

  金陵国与其前朝,稍微有点概念的读者,大概在看到运河兴建的始末,就知道无耻小作者抄袭的是隋唐的发展历史XD

  虽然说因为最早玩「轩辕剑三」的启蒙关系,让我对盛唐比较有好感,不过其实我一直以来真正喜欢的还是汉时期的美学(所以我写过的皇帝,龙袍都黑的!黑色龙袍才真正时尚与霸气兼具好吗!你知道黄色穿起来脸有多黑吗?)……但那时期连内裤都没有啊!(你为什麽要关注这个……)再加上时代越早,一些技术也不成熟,就好比吃吧,食用油也好,烹调方式也好,都比後来的朝代少,一想到这就觉得我人都要瘦十圈QQ(令人难过的瘦是脑海里我瘦了,肉肉依然在!)

  个人觉得整个古中国,最宜人的朝代除了盛唐,还是宋朝了。当年读的烂历史只知道宋朝有内忧外患,但是同学啊,宋朝有夜市喔!(唐朝有宵禁啊QQ)宋朝的美食也比唐朝更多喔!(加一百分)总之在多数情况下,我这架空王朝就是东借一点,西挪一块,但文明发展的程度大概与宋朝相仿。

  至於远古大妖,原本又想翻《山海经》。但想想还是算了,都架空了翻什麽《山海经》XD不过穿梭时空的大妖,我认为可以借用(毕竟咱们武林盟主大大也是穿过去的XD),原本想用的是九尾狐……《骗个好人夫君》里也写过九尾穿梭时空的能力,让他到处串门子也不错,但是狐王已经先被订走了(其实写个狐狸家族也不错啦!),书里提到金陵国产马,我想做为一个标志性的存在,就写「妖驹」吧,狐狸满大街都是,「妖驹」就少见了呗^^

  凌云的故事算是被提前写的,本来该轮到的是凌阳或凌萝,这麽提前写也让另外两位大BOSS提前出场。

  不过这也没办法,再不出场交代一下,估计会有读者OS:怎麽瓦西里这终极BOSS看起来鸟鸟的?除了在《强吻太子的男人》里是真的乱强一把,进人〈武林萌主〉系列後只会乱开战场,而且每开必惨输,这是来贡献经验值的马?

  是啊,反派本来就是来送营养的!(喂)

  其实不是啦,人家是有原因的。

  瓦西里:「吾之智慧凡人岂能参透?」

  某吉:「睿智的闇血族之王啊!小的认为有个名字相当适合您!」

  瓦西里:「说。」

  某吉:「乒乓球!」

  瓦西里:「……什麽意思?」

  孬种小作者已然遁逃,憋笑的恒舟大大只好解释:「西大陆与东大陆,大概是球拍吧!」

  「找死!」

  然而怂包小作者早已不见踪影……

  新年新希望,希望不才小作者能勤快一点,努力用作品刷存在感^_^

第十章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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