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盛世之华


  自序
  林燕妮
  本来已经写了一篇,撕掉了。
  再想,竟说不出话来,只落得万千惆怅。
  少年十五二十时的恋爱,是多彩多姿的。
  有无法回报的痴情,
  有淡淡的心意相通而没法亲近,
  有纯真至美的爱,
  有任性的缠绵,
  有辜负也有不了之情。
  一个充满柔情,冰山烈火的芳心在矛盾着的少女,她不会知道什么是对或错,然而她是真的。
  身旁的仰慕者一大群,容或她对每个都有深浅不同的款款情意,但是她抛出了一个个球,也只能接回一个。
  我也不知道她对或错,前六章我只从她十六岁写到十八岁。
  掷笔时,还有很多未说完的话,她的青春葬得太早,但我想她是无悔的。
  一段青春之葬,影响了她一生,她的故事还没有完。
  接下去后八章是女主人公二十八岁的故事。在写最后一章,原稿纸写到第九页时,来了个令我的感情波涛起伏的电话,好友逝世了,但我也只能继续写下去了,人生难免是有遗憾的。
  要飞渡生命汪洋,需要一双很强的翅膀,云海渺渺,有时在风雨中飞了很久,都找不到个可以歇足的小岛,是苦是乐,的确冷暖自知。
  朋友说:“怎么你的小说中很少坏人的?”也许是因为我不喜欢坏人,所以便不想在书中给他们重要的角色吧。
  然而,即使没有坏人,在取舍抉择之间,已经发生很多令人惆怅唏嘘的事了。江原来是没有水的,浪原来只是迷濛的烟。
  当一切归于空虚无有时,我们会后悔为什么不把握着当时,要爱便爱,要恨便恨。
  爱并不是慈悲的,爱的杀伤力,有时比恨还要大,伤害的人还要多。
  前六章是发生在她十六至十八岁之间的故事。
  她的青春,葬子十八。
  后八章里的盛世华,已是成熟的花朵,我希望给她一点快乐。
  虽然这点快乐,一样构成有憾的人生。
  到底,我是在写小说,不是写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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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幕
  那个冬天特别冷。有位穿着皮裘的女郎走过圣保罗医院前面那跨过铜锣湾的高耸行人天桥。
  她粉脸桃腮,既有贵家小姐的骄矜,亦有事业女性的飒然风姿。
  她是个城中很著名的女人。那天北风呼呼,她独个儿走在天桥上,一身随便的黑色运动装,上面罩了件紫貂小马甲,漫无目的地走着。
  烈风把她的紫貂小马甲吹起,更是潇洒。
  突地,一件棉花从四处洞洞凸出来的破;旧长棉袄盖着的一团物体蠕动起来,吸引了女郎的目光,怎么好像似曾相识呢?
  她缓缓地走过去,小心翼翼地蹲在地上,掀开了破旧的长棉袄,只见个满脸风霜的外省籍老翁藏在里面瑟缩着。
  她那矜贵的脸上一片慈祥,有如见故人的欣悦与哀伤:
  “老伯,你还认得我吗?”
  那老汉抬起头来,黛黑的脸满布皱纹,脸无表情地向她摇了摇头。
  女郎心如刀割。
  瑟缩在北风呼呼的天桥上的,是她从十六岁看到十八岁的江西耍猴戏老汉。
  猴子没有了,黑狗没有了,他的天涯伴侣,他的小小猴戏班,那些在很久以前带给街童很多欢乐的猴戏班全没有了,只剩个死命用旧棉袄盖住自己流落他乡的残躯的老汉。
  女郎拿出五百块钱塞进老汉手中:“好歹找个没那么大风的地方藏身。”
  老汉对一切茫然,他什么也记不起,只是木然对着那女郎,连眼睛也不敢抬起。
  女郎低首俯身,也顾不得紫貂马甲已贴近风沙地面,温柔地再问一句:
  “老伯,你认得我吗?”
  老汉眼睛混浊,一点表情也没有。
  女郎只好站起身来,回头望完又望,泪水盈眶。
  猴戏勾起她很多回忆。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她才十六岁。她的青春,葬于十八岁。
  回眸,时光好像回到十六岁的时候。
  忘了告诉你她的名字,她叫盛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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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盛世之华
  每年漫长的暑假,她都不知道怎么打发,念的是全香港最保守的女校,慢说是谈男朋友,在教室里谈电影明星也要低声地用暗语谈。
  十六岁了,过了这个暑假便升中六,中六之后,便上大学了,她希望到外国去,去一个没有亲戚、没有朋友的城市,那么海阔天空,便可以任她飞翔了。
  那天的下午特别懊热,她找了件领口大得无可再大的白衬衫来穿,下边穿着条碎花打褶布裙子和一双小白袜子。她没有牛仔裤,学校认为烫头发、穿牛仔裤、听流行曲都是颓废行径。
  整个暑假,她除了把自己关在房间看《神雕侠侣》外,都是神思睡昏了。
  几时她才遇上她那情深款款的杨过?杨过自小至大孤苦飘零,但她会爱护他的。
  小龙女?她不是。她不想不食人间烟火,她,恨不得尝尽人间烟火。
  过去两年她在学校做了些什么?睡觉。
  书本太浅了,气氛亦太闷了,她提出什么有新意的问题,同学们都嘘声大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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