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认得岷峨千雪浪86


  在未得他同意之前,电影公司没可能贸贸然从美国把程安邦请回来。
  程安邦肯来并不出奇,虽然他当过一两部好莱坞电影的男主角,但中国演员在白种人社会发展的机会到底不多。
  他需要回来,他的根基还没有李颀的巩固。
  李颀是知道的。
  那解释了为什么他那夜上来。
  他要在程安邦未到之前,证明乐知音是他的女人。
  “知音,你不是病了吧?”监制见她再度半晌不作声,有点担心。
  知音想:逃避得多久呢?不如面对现实。
  “好,我去。”
  放下听筒,知音虚脱地躺在床上。
  窗外还是雨声淅沥。
  雨令她想起安邦,她记得那风雨之夜,安邦搭的人字形黄色小帐篷。就是那儿,她解开了衣钮,把自己交给了安邦。
  她记得两人抱膝坐在狭小的帐篷里面,安邦静静的凝神听风听浪,黄色的光映到他的脸上,出奇地好看。
  安邦,顽童与诗的组合。
  那夜,安邦回眸,目光一片温柔,甚至有超乎这个世界的仁慈。
  她记得安邦说:
  “这帐篷不要拆了,就留下在这向海的砂泥平台上,他日走过,你会记得今天。”
  他是那么的仁慈,他甚至护着她和李颀,应付着她妈妈,让他们幽会。
  那时的安邦,内心是何等痛苦。
  他独自躲在面向滔滔大浪、在风雨中飘摇的黄色小帐篷里,直至她去找他,烈风暴雨把帐篷吹塌了,压在他俩身上。
  “就让我搂着你,听一天雨,至少,这一天是属于我们一辈子的。”
  十年来,每逢烈风暴雨,她便会想起安邦,那个带着痛楚的心悄然引退,把她交到他哥哥手中的人。
  李颀是知道她爱过安邦的,他替安邦绘像时,泪承于睫,他害怕失去她。
  结果,两个男人都没得着她。
  她怀着安邦的孩子,嫁给了他的哥哥,做了他嫂子。
  十年烟浪茫茫,安邦始终没找过她。
  他可知道她这十年对他的思念?
  雨愈下愈大了,到了翌日下午,三号风球已经悬起。
  乐知音夜不成眠,一脸苍白。
  对着妆台,她无心涂脂抹粉。
  她还没脱下那套粉蓝色的衣服,略略地整理好了头发,披上件银色束腰的雨衣,架上黑眼镜,便出发去记者招待会的地方。
  李颀加程安邦的号召力显然十分强,到场的记者踊跃得很。
  知音抵达现场时,前徘已没位置坐了,反正“香江电视台”的摄影人员已挤了在前边录影,她干脆静静的、远远的站在后面,黑眼镜和雨衣都没脱下。
  电影公司已经开始介绍李颀和程安邦的合作计划,乐知音的耳朵却一片空白,什么都听不进去。
  李颀挥洒自如地左右让记者拍照。程安邦一抬眼,看见那架着墨镜穿着银色雨衣的女郎,一时间忘掉了面前对着几十部相机,离开了座位,一抖双袖,双臂暴长地扮着大猩猩,抓耳扒腮地向乐知音走来。
  安邦的样子没怎么变,不论她躲在什么后面,他还是认得她的。
  乐知音躲在墨镜后的双眸,已泪盈欲滴。安邦最后一次见到她时,不,她最后看见他的一眼时,他便是这样扮着大猩猩走的。
  十年的悠悠思念,此刻都到眼前来,知音倚在墙壁上,连眼都不敢眨,她知道眼皮一合,泪珠便会滴下来,墨镜再也藏不住蓄在眼内的雨潭凄水了。
  李颀一觉察到此情此景,便几个箭步追到乐知音面前,三人站着,相对无言。安邦站直了身子,收起了谐趣,恍如隔世地凝视着知音。
  安邦不顽皮时,脸孔老有一重诗意的。
  他合拢着的双唇很安详,嘴形很精致,一切十年间没说的话,都在眼神和嘴角传达到她心里。
  李颀深邃的双眸逼视着知音,他不能在大庭广众中吃醋,但他无论如何也不要让程安邦接近他的小盛。
  李颀毕竟惯于应付记者众多的场面,便大大方方地介绍:
  “乐小姐,这是程安邦先生。安邦,这是‘香江电视台’的乐知音小姐,著名的节目主持人。”
  乐知音惟有伸出右手跟程安邦握了一下手,安邦在她掌心捏了一下,千言万语,只靠这一捏按进她的血脉里,
  李颀觉得她的脸色不对劲,出奇地苍白,忙扶她坐下:
  “乐小姐今天似乎不大舒服?”
  乐知音语噎华堂,勉强地点了点头。
  一坐下,雨衣的下摆微微分开,李颀隐约看见那条熨焦了的粉蓝色裙子,防范之意虽然未减,醋意却冲淡很多了。
  电影公司的老板客气地说:“今天风大雨急,乐小姐仍赏面光临,实在感谢得很。”
  “哪儿的话,哪儿的话。”乐知音强自镇定,客套了几句。
  “香江电视台”的摄影师和录音师都准备好了。
  “乐小姐,我们开始拍你们的谈话了。要不要摘下太阳眼镜?”
  “不摘了,我今天眼睛疼。”
  乐知音自问没有将眼睛赤裸裸地呈现人前的勇气。
  “乐小姐,稍为补点口红好吗?太苍白了。”摄影师说。
  乐知音像机械人听到命令似的,涂上淡淡的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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