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21


  “好赤鸡好赤鸡!”
  “赤鸡啥啊,兰聿搁金融系座位坐着呢,我刚刚看着应沉带他过去的,这波属于是夫唱夫随了。”
  “说实话,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应沉每天训练兰聿都陪他去,整整半个月没一天缺席的,而且兰聿以前好像对打篮球啥的不感兴趣,能风雨无阻的每天都去,属实是真爱了。”
  “既然被我知道了,那就浅磕一下吧。”
  “好磕,爱磕。”
  四块不同的篮球场上,将要比赛的队伍已经在周围站好了,金融系的队伍围在里头,兰聿只能看得到应沉的后脑勺。
  他是队伍里最高的那个,被队员拥在中间,十分鹤立鸡群,兰聿一眼就能看到他。
  虽然赛场上都是已经打过足球场比赛的球员了,但裁判依旧孜孜不倦地重复着比赛规则,并且着重强调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slogan。
  去年就有两个系,因为在场上撞人,后又对比赛结果不满意,最后大打出手。
  为了避免这样的事再度发生,今年的篮球赛场外站了不少保安,个个身强力壮,手上还拿了个警棍,威慑力十足。
  裁判宣布完所有规则时已经是五分钟之后了,他让各队队员最后修整几分钟,吹哨后比赛将正式开始。
  应沉去和队员最后确认打法了,可兰聿却感受到,场上却一直有一道目光正紧紧追随着他。
  兰聿对视线的敏感度很高,他敏锐地抬头一看,一眼便从人群中找到了那个盯着自己看的人。
  高胜。
  说不上来那是一种什么眼神,一如既往的令兰聿感到不适,其中还很荒唐地夹杂着一丝怨怼。
  兰聿不由得皱了皱眉。
  高胜在怨什么?
  是怨他明明是文学系的,却坐在了金融系的观赛席上。
  还是怨作为对手的应沉因为他的关系,可能会在球场上针对自己?
  兰聿不得而知,他只觉得这眼神让他有些恶心。
  正准备扭头避开这道油腻的目光,兰聿便听场上突然传来了一句清晰的威胁声。
  是应沉的声音。
  “高胜。”
  “再看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与此同时,哨声响起。
  应沉的一句话如同汽油碰上大火,顿时将两支队伍之间微妙的气氛烧的剑拔虏张。
  没人知道应沉为什么要对高胜说那句话,也没人知道高胜到底在看谁,但场上的观众却知道,这场金融系与文学系的较量绝对会好看。
  全场只有云飞飞迅速反应了过来,他扭头看了一眼兰聿,又扭了去看已经开打了的篮球赛。
  球被高胜抢到,而应沉目标极其明确,直奔高胜而去。
  赤红的球衣被他冲刺跑起来的风带着扬起一个弧度,似乎对这一球势在必得。
  云飞飞惊呆了:“小聿,刚刚高胜看的是你吧。”
  他用的并非疑问语气,而是陈述句。
  毕竟这个学校里,能让应沉这么护犊子的除了兰聿也没别人了。
  兰聿呆呆地看着那个在球场上来去如风的人,征愣着点了点头。
  “我去!”云飞飞简直要跳起来了:“他好拽,高胜刚刚那个表情,又害怕又不服,他肯定要在球场上讨回来!”
  “嗯…”
  兰聿听的心不在焉的,满脑子都是应沉刚刚说话时的背影。
  没有人发现高胜在用眼神骚扰他,就连坐在他旁边的云飞飞都没发现,但是应沉发现了。
  与其说他一直在注意着高胜,倒不如说他一直在注意着兰聿。
  糟糕…
  兰聿愣愣地抬起手,缓缓摸上自己的心口。
  扑通,扑通。
  心脏好像有点跳的太快了。
  ***
  篮球赛的第一场,观众席如同烧开了的沸水,声浪一声接着一声。
  谁都没想到第一场球赛就能这么激烈,感觉比最后的决赛还要让人激动。
  无他,应沉实在打的太猛了。
  高胜抢到了第一个球,都还没捂热便被应沉一个测拍给我劫走了。
  从那以后,高胜只要拿到球,身边必然会有应沉虎视眈眈的身影。
  这样明显的针对之下,高胜一整场竟然连一个球都没投进过,而应沉每从他手中抢过去一个球,总能为金融系拿到分数。
  上半场的球赛,金融系分数遥遥领先文学系几十分,令人惊掉下巴。
  云飞飞本来是为他男神加油的,然而一整场他的眼神就没从应沉和高胜两人身上离开过,连他男神在哪里都没注意。
  上半场结束时,云飞飞勾着兰聿的胳膊,嗓子已经有点劈了:“我嘞个乖乖!!!应沉这特么球王转世吧,高胜打球不差的,之前还跟体育系的切磋过,结果今天居然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看的我太解气了!!”
  兰聿赶紧给他递水,边递边道:“应沉高中时是田径队的,当时他们学校的老师想挖他进校篮球队,但他拒绝了。”
  “啊?!”云飞飞惊讶道:“他打这么好,为啥拒绝啊?”
  兰聿回忆了一下应沉说过的理由:“嗯…他说他父母希望他可以念金融,以后好继承家里的公司,而且他也不喜欢旁训练占据他的太多时间,所以就没去。”
  云飞飞:“继承公司,霸道总裁的前身竟在我身边!”

第10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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