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年代11


  从口袋里掏出快生锈的铜钥匙,程山打开小木屋的门锁,里面只一张大床和一些打猎的杂物。
  半山腰没什么危险,这里还没有到山一半的位置,只是村里大多数人只会到达这里或更深一点的地方,因此才称这处为半山腰。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村里不少汉子没事时都会前来打猎,不过要数次数最多的还是程山。
  他常年待着这里,知道这处地势仍不算高,很安全,因此叮嘱阮柯就在这处的山泉玩,累了就去屋子里歇着,他去山上看一下捕猎的陷阱。
  阮柯乖乖应声,等程山离开一脚踩进水里,泉水带着一股寒气从脚底传到身体,打个激灵之余又有些爽意。
  提着大裤衩往湖泊中间走了点,最深处不过到阮柯的大腿处,没什么危险。
  落下的山泉水溅落在水面,迸起一片又一片的水花。
  假如不需要干农活的话,这里简直就是一片仙境。
  阮柯在这玩的开心,程山也如愿发现陷阱里躺着的兔子和野鸡。
  两个动物都只被束缚着,没受什么伤,程山很有经验,万一捕多了,可以养两天再吃。
  拎着兔子耳朵和鸡翅膀的程山回到半山腰,兔子在他左手拥着两只脚,跟犯罪了似的,挂在半空中,鸡叫唤了半天。
  “小软,回去了。”程山喊着还在玩水玩的不亦乐乎的阮柯,等下天黑,小知青不熟悉山路,不安全。
  “来啦!”阮柯玩水玩的白衫被打湿了些,贴在身上露出腰处的皮肉,程山眼睛有些移不开。
  兔子看到又走来一只两脚兽,用力蹬腿。
  “哇,好可爱呀!”
  “回去看,先下山。”程山让阮柯将小木屋的门锁上,两人往山下走。
  “这个兔子好可爱呀,白白的,毛茸茸的。”
  “给你抱,明天吃鸡,兔子你看呢?”
  “咯咯哒!!”
  “兔子可以养起来吗?”
  “咯咯哒!!!”
  “可以,那兔子多养两天再杀。”
  “咯咯。”
  “不能养很久嘛?”
  “咯咯哒!”
  “那?养到老再吃?老了肉就不好吃了。”
  [这兔子是非吃不可了。]008吐槽。
  第144章 年代11
  拾着山路而下,阮柯不知道怎么回复程山的问题,在这个很难吃肉的时代,妄图去修改程山对兔子肉的渴望,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因为自己一时的喜欢和善意大发,程山愿意给兔子一段存活的时间已经是一种退让。
  与其养久了有感情再杀,还不如先让程山杀了。
  纠结一会,阮柯犹豫着说,“要不先杀兔子吧。”
  “咯咯咯!”鸡的叫声更加嘹亮。
  “行。”程山不明白小知青为什么忽然改了想法,他只晓得选择照做就是。
  当晚阮柯含泪吃完一碗麻辣兔肉配米饭,真香啊。
  掺杂着红辣椒炒的兔肉,没有肉腥味,口齿间满是辛辣的辣椒香和兔肉紧实的口感。
  味道十足的兔肉相当下饭,鸡在院子里被用布条绑起来等死,嘴上也绑了一道,太吵了。
  到了晚上,村里突然跑来一个知青通知阮柯去开会。
  是知青们自己的会,卫婉跟妇女主任借的村里的小屋子,算是个简单的会议室。
  女主能干又漂亮,很能服众,分配队伍的时候理所当然的成为了知青队里的小队长。
  她的生活远没有阮柯的惬意,来到村里除了要做农活外,还要忙着与村里对接。
  作为知青队和村里的联络人,要处理的事情可不算少。
  前来通知的男知青叫吴爱国,一到门口看见程山那个健壮的身影,还有些发怵,徘徊了会才有勇气进院子喊阮柯。
  据吴爱国说,这个会议时间不长,一会儿的工夫。
  这样的话,还有时间去抓萤火虫,阮柯和程山说好开完会后再去。
  程山先在家里的院子待着准备需要的工具,等阮柯开完会他们就去湖边。
  阮柯他们到的时候,会议室里差不多的知青都已经坐定。
  女主卫婉扎着两个麻花辫放在耳朵两边,白衬衫的袖子挽到手肘边,清秀又带着干练。
  “好了,人都来齐了,同志们静一静。”卫婉的手拍了拍桌子。
  屋子里窸窸窣窣的声音消失,大家都抬头看着卫婉。
  “今天开会是来谈谈我们最近下乡的一些问题和之后的安排。”
  “首先是住宿的问题,有没有同志觉得自己和现在所住的村民家不合适的,我们关上屋子说话,如果有跟村民有什么问题或者矛盾,可以跟我提,我会去跟村长反映。”
  并不是每一个借宿的知青村民搭配都像阮柯和程山那么和谐的,大多数都已经出现一定的矛盾。
  毕竟大家生长的环境不一样,有些知青不能够适应村民的生活方式,或者对生活的条件有些不满。
  卫婉这话一出,屋子里的知青们神态各异,面上都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其实卫婉心里知晓,借宿一定是会出现问题的,不仅有女知青来跟她反映,她自己在住宿的村民家里,同样出现一些矛盾。
  她是住在一个叫小花的村民家里,小花的大名叫胡花。
  小花是家里的姐姐,芳龄十九,下面还有个十六的弟弟,叫胡勇。

第144章 年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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