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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们“穿越时光”又加班加点地赶制了四十二个皇帝娃娃送进宫去。诚如老太监所说,从此之后“穿越时光”一鸣惊人,由京城开始漫延至全国,所有豪富之家都以拥有穿越时光的礼品娃娃为时尚,而穿越时光的礼品也正式被指定为每年固定上贡的贡品。
  虽然后来有些不法商贩打着我“穿越时光”的字号进行仿造,但是绝大多数客户还是会到穿越时光指定的代理商铺或专卖店里去购买真品。随着礼品娃娃的出名,全国各地的许多商家都纷纷致信给我寻求合作,因为还在年中,所以这些事我都暂时按下,待过完年再细细研究。
  招亲
  年三十,当全国百姓都在烟花爆竹声中围着桌子吃团圆饭的时候,可怜的我却在自己的小窝里捂着被子泪流满面思念家乡……每逢佳节倍思亲哪!不知在现代的老爸老妈过得可好?老妈生了哥哥和我两个,所以二老后半辈子的养老问题我倒是不用担心,哥哥天生比我孝顺,嫂子更是被老妈说成比我这亲生女儿更像亲生女儿……我只是害怕二老会为我担心,当时我和损友面对面的扎在游泳池里比憋气,她钻出水面发现我突然不见后一定会明白我老人家是光荣地穿了,也一定会给我老爸老妈解释这一现象,但是二老肯定想象不出我会穿到哪个时代,过得好不好,万一我被恐龙吃了怎么办?万一我被外星人当奴隶了怎么办?唉……老爸老妈啊,如果此时此刻你们能感应到自己亲生骨肉的心情的话,请一定不要担心,女儿在古代过得很好,而且,一定会越过越好,根据什么空间并行的说法,咱们就在不同的空间、同一个时间里一起好好的、幸福的生活下去吧!
  当晚做了一个奇怪而又美好的梦,老妈在梦里说,嫂子生了个胖闺女,长得特像我,小名叫“小叶子”,跟我一样。老妈还说,家里一切都好,要我放心,要我注意身体,自己一个人生活不容易,早早找个好男人嫁了。
  ……唔,还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啊。
  古代过年的时候跟现代差不太多,大街上商铺全都关了门,所以行人很少,我也就一直没上城里去,作坊在年二十八放的假,正月十六正式上班,放假前我给每个员工都发了红包,感动得这些人差点哭着抱住我的腿。
  每天我就窝在我的小屋里无所事事,只好挨个翻看那些想要跟我合作的商家发来的信函。是该着手一下年后的新计划了,我现在犹豫的是到底要不要将我的穿越时光发展壮大。还是那句话:树大招风。像我这样没依靠没背景的人如果太过显露势必会有麻烦上身,想想在现代的那些个大企业大公司,哪个黑白道上没有靠山?上通政府高官下达黑社会头目,这才能在商海的漩涡里稳住船帆。在古代也是一样,你挣钱了必定会有眼红小人跳出来寻衅,冤家同行也要伺机落井下石,所幸天龙朝政律严明,好歹没给我整出个贪官污吏来索贿勒财,那何大人在文安城的口碑还算不错,追求政绩是官之常情。
  考虑再三,我区区一介孤身女子,没那个能力驾驭航母,还是老老实实地划我的小船儿罢了。于是将手里那一叠信件全部投进了床下火炕的柴禾洞。
  其实,不把规模搞大也可以挣更多的钱,反正穿越时光已经名声在外,想要买货的就直接从别处跑来文安城订就是了,越是这样,人们反而越是会趋之若骛——穿越时光的东西,想随便买是买不到滴!
  接下来是产品的问题,礼品娃娃正火,还要加把劲儿再推行一阵子,现在咱也有了雄厚的资金,干脆年后就根据不同的制作材料推出不同价位的娃娃,低消费市场咱也要占领,要彻底将那些个跟风仿造者给挤死——终于明白为什么盗版商会被发行公司所深恶痛绝了!
  正琢磨着,突然有人敲院门,忙出去开门,却见原来是我的那些个区域经理、部门主管提着礼物上门拜年来了!这些人都是我在逛市场的时候挖掘出来的,有的原来是店小二,有的是落魄书生,有的甚至是要饭的,偶然间被我瞥见了他们各自的特长,立马网罗到我的旗下,如今一个个的也跟着穿越时光的壮大而成长了起来,生活水平也实现了质的飞越,个个都在城里置了宅院,没媳妇的娶了媳妇,有媳妇的……我也不准他们再娶,我甚至规定了一条厂规:家有二妻者,一律开除。
  我把这一大伙人让进屋中,堂屋里为了平时开会用早早添置了一张大大的黄花梨圆桌,正要忙着烧水沏茶,早有几个跟自己老公一起来拜年的媳妇儿抢着进了厨房。
  为了隐藏自己女儿身的身份,我很早之前就把所有的女人衣服统统烧了,卧室墙壁的颜色也由粉色换为了浅绿。再加上平时我本就常常不拘小节地翘个二朗腿儿,或是蹲在椅子上开会,再或露着后槽牙哈哈大笑,就算开始对我的身份有怀疑的人时间长了也就深信不疑的把我当男人了。
  这帮精英也不是头一回拖家带口地来我家做客了,进了门就跟进了自个儿家一样,那几个媳妇儿也不含糊,一头扎进厨房烧菜去了,剩下我们这帮男的……(―_―!)在堂屋里喝茶聊天儿。
  “当家的,你看你这屋里头冷清的!赶快给俺们找个当家主母罢!”东区经理是个跟我岁数差不多大的家伙,原来在文安城最大的酒楼——赏心悦目楼里当店小二的,有一次我去那儿吃饭,听见他正给客人报菜谱,那客人也够刁钻,问得极细,这小子就把赏心悦目楼里所有的菜一一报来,甚至做法,价钱,怎么个吃法都说得贼溜,那嘴儿好使的,直把那客人给说傻了,更难得的是,这小子无论对谁,神色都是不卑不亢,从来不以自己是个店小二而觉得低人一等。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人,经过一周的观察,我决定挖了这块儿金墙角为己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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