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他做饭就那么回事,这两年哪里有人给他汆丸子做汤,自己也不会汆肉丸,这会儿觉得连煮出来的春菜都比平时好吃。
  做的饭有人爱吃,顾兰时笑眯眯弯起眼睛,自己也尝一口肉丸子,还行,算得上松嫩,于是心里那点紧张消弭,不再怕饭菜没做好。
  饭后,他看着干干净净的两个大碗又笑了。
  装丸子汤用的老碗,又深又大,肉丸也多,他原本想着这一顿肯定吃不完,下午热一热还能再吃,没想到裴厌连肉汤都喝完了,一点没剩,饭量确实大。
  这下顾兰时心里有了底,以后做饭有数了。
  见菜碗碗底还有一点汤水,他和裴厌都吃饱了,就掰了半个糙馒头将汤汁吸干,见院里没有狗食盆,问道:“没个旧盆给它用?”
  裴厌端着空碗要进灶房,摇摇头说:“没,扔给它就行了。”
  大黑狗看见他手里拿着糙馒头,一骨碌从地上起来,没敢上前,摇着尾巴盯着馒头看。
  顾兰时照着话将馒头扔过去,又好奇问道:“那它喝水用什么?”
  他家养狗还算上心,弄个旧木盆给狗用,饿了倒饭渴了倒水。
  裴厌将碗筷放进添好水的锅里,说道:“去河边,有时下雨就在水坑里喝。”
  和村里其他狗差不多,顾兰时点点头,挽起袖子要进来洗碗,开口道:“那要是锁了门让它看家,天热的话渴了怎么办?”
  裴厌已经伸手进锅里洗碗,沉默一下说:“没想过,我回来开门它就跑去河边喝水。”
  顾兰时想接过手洗碗,但裴厌没给他,知道眼前人的脾气,他没多坚持,在旁边笑着说:“那还是给它找个东西用,小点的也行,往后天慢慢热了。”
  “嗯。”裴厌低头用丝瓜络刷碗,想起院里有个树墩,不如把中间挖开,留出倒水倒食的空子,和木盆是一样的。
  说实话,顾兰时没见过哪个汉子会洗碗,对裴厌的熟练终究有几分惊讶,站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
  他用葫芦瓢舀水帮着冲干净碗筷,想起黑狗脏成那样,看一眼门外,太阳挺大的,开口道:“狗有点脏了,我看它身上毛都打结了,不如趁天气好,到河边你按住了,我给洗洗。”
  第44章
  出了后山地段往左边拐,大约十五丈就到了河边,顾兰时最先看见用石头垒出来的浅池子,边沿处有几块平坦的青石,连水底都铺了大小不一的白石头,河沙被盖在下面,水流比别处清澈多了,瞧着就干净。
  这一看就是人弄出来的,并非天然,他有点惊奇,转头问道:“这是你弄的?”
  裴厌点头,说:“河道那边水流湍急,将水引过来,在这儿洗衣裳方便,不用跑远。”
  “好厉害。”顾兰时没忍住夸道,眼睛都亮了。
  村里没井的人家都要在河边洗衣裳,平时还好,一到夏天太热,都抢着挑有树荫的平缓地儿,在这里弄一个石头池子,头顶有树荫遮蔽,而且水也干净,不用担心泥沙翻滚,这里离村子又远,况且是裴厌自己挖出来的,不会有人过来争抢。
  长这么大很少被称赞,裴厌一愣,神思渐渐飘远,始终想不起来上一次被人夸是什么时候。
  以前从不在意这些,此时他心中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若隐若现,想忽略掉这种陌生的情绪,可心底又忍不住有点高兴。
  说厉害,其实只是费力气挖个坑,再把石头搬过来,搁在其他人,指不定会笑他傻,还费了好几天工夫,哪里不能洗衣服?
  在他愣神的时候,顾兰时把手里装了野澡珠的小篮子放在地上,自己挽起裤管,他不下水,但洗狗肯定会溅出来水迹。
  喜悦的心情对裴厌来说有点陌生也有点疏离,世间万物、世人千般模样在他眼中都是疏远的,连他自己都知道,自己好似一潭死水,很少能对别的人和事感兴趣。
  他甚至不能很好的应对,垂下眼眸当做没听到。
  见顾兰时挽起两条裤管,露出白生生的小腿,他视线极为不自然地挪开,喉结微动,掩饰了心中那份不平静,说:“挑水也能在这里,在上游打水就行。”
  “好,我知道了,以后就在这里打水,干净。”顾兰时笑吟吟的,丝毫没在意自己的模样。
  和汉子不同,他即便下地干活,除了在水田里挽起裤管,平时是不会露小腿的,又天生偏白些,水波一晃荡,日光投映,衬得一双小腿更加白皙。
  至于裴厌,在他眼里已经是一家人了,这里并无外人,根本不用避嫌扭捏。
  大狗在石头池边喝水,站的正是池子下游位置,它和裴厌来过几次,也向来会看主人眼色,这会儿显得有几分聪明懂规矩。
  顾兰时有点害怕,说:“你按着它。”
  看出他的畏惧,裴厌走到大狗身边将它推进池子里,自己一手按住狗脖子另一手往狗身上撩水。
  顾兰时将野澡珠篮子提到这边,也帮着一起掬水打湿狗毛,等裴厌让大狗趴进水里,好将肚子上的毛发浸湿,他想了想,说:“我看打结的地方多,一绺一绺的,如今天也热了,不如剪掉,不然也洗不干净,以后多给它梳梳,毛也就顺了。”
  对他的话,裴厌基本不会反驳,于是他回去取剪子,过来后由裴厌上手剪狗毛。
  一堆一堆脏兮兮的狗毛顺着水飘远,大黑狗站在水里低着头不敢乱动,喉咙里偶尔呜咽几声。

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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